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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恋公式 第三章

  一整年过去,谷绍钟在兄姐的请托下,接管台北的品诚医院,但他仍然住在医院的  十八楼,没搬到任何一位亲戚家住。  

  辛穗则从他的特别看护,变成朋友。  

  其实,医院有多年根基早已步上轨道,有没有他来主持大局,都没多大差别。加上  他设计出一套管理程序,很多繁复的管理工作变得更轻易简单。  

  于是,即便是当院长,他仍然有很多时间设计计算机软件,慢慢地,他又搭上一些厂  商,重操旧业。  

  这一年当中,他的生活,除了工作,身边只有辛穗和偶尔的家庭聚会,有点贫乏、  有点枯寂,和很多的不快乐;因为,固执的他执意要挖出遗忘的那段,却总是失败。  

  午餐时间,辛穗照例捧来便当到他办公室里。一人一个,他们面对面坐着。  

  「你又去买书?」辛穗看着架上新购的原文书,她的英文太差,弄不懂他买些什么  书。  

  「嗯!星期天要找你一起去逛书局,可是你不在家,电话没人接。」  

  「哦!我搬家了,星期日搬的家。」  

  「房东赶人?妈的……」在以前,他早让脏话出口,可是才一年,他的习惯因她改  变。「我早说拿钱把房子买下。」  

  「我只是个卑微的可怜小护士,不是说买就有钱买房子的。」  

  「朋友有通财之义。」他头抬也没抬,扔下一句话,把最后一口饭塞人嘴巴。  

  又是朋友?失望之情充塞心间…………一年的时间可以证明很多事,包括她对他的  感情,从一见钟情,到日益增进的感觉,她不想欺骗自己的心,是的!她爱他,可是他  只愿当她是朋友。  

  颔首轻喟,算了,反正她把一切掩饰得很好,好到她连自己也欺瞒住,他们「只是  」朋友。  

  其实,当朋友也不错啊!当朋友能够一天到晚在他身边晃,当朋友可以听他谈心事  ,朋友的感情向来维持得比恋人久……她又在自我催眠了,每次碰到必须妥协的事情,  她就习惯性自我催眠,直到自己接受为止。  

  「我的新房东叫于优,是个美得不像尘间女子的人哦!她很有才华,她会弹钢琴、  会拉一点小提琴、会编曲填词,对了!她最近有几首词曲让唱片公司录取,说不定再过  几年,人们朗朗上口的流行曲子,就是出自她手哦。」  

  她的满脸崇拜让他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设计的软件满街跑,也没见她赞上几声。  「不过是靡靡之音,有什么好得意的?」  

  笑笑,辛穗不以为意,他向来这样,总没有一个好态度。  

  「除了于优,我还有一个室友叫童昕,她是个秘书,也很漂亮,不过她的美和于优  是截然不同的,她是那种天生的美女,怎么形容呢?就是在马路上,有一群女人聚在一  起,你就会一眼看到她。」  

  「马路上要是有一群女人,我会第一个看见你。」拿起她剩下大半的便当,他用竹  筷子拔过一部分,剩下的放回好眼前。「把剩下的吃光,不能留。」  

  瘪瘪嘴,她夹起咬了一口的排骨递给谷绍钟「我不要吃排骨,它太硬了。」  

  「吃软不吃硬的挑嘴家伙。」就着她咬过的部分。他一口咬下。这一年中他吃惯她  的口水,早不以为意。  

  扒下最后一口饭,谷绍钟用湿纸巾用力在她嘴上抹两把,然后同样一张、同样动作  ,也在自己嘴上涂过,两三下整个桌面清理干净。  

  摸摸被擦得红通通的嘴巴,辛穗嘟起唇瓣。  

  「好痛!你不能轻一点?我的嘴巴早晚会被你磨破皮。」  

  「都擦过几百次,要破早破掉。搞不好上面已经结上一层厚茧。」拍拍她的头,他  从冰箱取出一瓶牛奶扔过来。  

  她又找到一个当朋友的好处--他从不碰乳类制品、可是他会为她这个」好朋友」  准备上满满一冰箱的牛奶。  

  「告诉你一个浪漫的故事。」辛穗拖着他雄壮成武、一扫就能把她好入垃圾桶的粗  臂膀,把他带入沙发里。  

  「浪漫是愚蠢的代名词。」他嘴上虽这么说,但并不是真的拒绝,辛穗很习惯他的  表达方式。  

  「于优有-个异父异母的哥哥,她很爱他,爱好多好多年了,可是男生并不知道。  他的哥哥好帅哦!他是一个小提琴家,这几年在国外有很好的表现,听说再不久就要回  台湾,到时我介绍给你们认识。」  

  「小提琴家?娘娘腔的家伙。」  

  又是批判,讨人厌的家伙!  

  「谷绍钟……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她扬着笑脸在他身边摩蹭。「我们是好朋  友,好朋友不但有通财之义,还可以两助插刀的是不是?」  

  「要插刀去找外科部林医师。」要他为那个帅哥插刀?门儿都没有!  

  这一年下来,他进步最多的是成语,没办法,难教他交了一个三句话不离成语的朋  友。  

  「偶尔,我也可以利用一下你的裙带关系嘛!是不是?」她就是要赖他。  

  「我不穿裙子。」连听都不听,先一口回绝再说。  

  「于优的脚不方便,你可不可以请护土长不要排我晚班,我晚上必须回家陪她。」  童昕被新老板整死了,不到一、两点见不到人影,她再不回家,可怜的于优就要饿上一  整天。  

  「于优是个瘸子?」  

  「不是瘸子,只是脚不方便,她以前还是个舞蹈家呢!拜托、拜托嘛。」  

  他没答、不应,不过她知道,这就是代表同意。  

  笑弯眉,她旋身去寻架上他刚买的几本书。  

  打开罐装饮料送到他面前,她在他耳边叮咛:「答应我的话别忘记啰!」  

  「为什么要请假?」他想起早上看到的假单。  

  「我一年的假都没有休啊!这一次,连着中秋节整整九天,我要回家陪陪我爸爸妈  妈。」  

  「你回去,那我怎么办?」九天不见……她是他在这里唯一说得上话的人。  

  「你问我?我们不过是『朋友』。」知道了吧!光是朋友,他不可以要求别人太多  。她以胜利者的姿态看他。  

  「不要回去,我会无聊。」  

  谁管你!她在心里哼一声,除非他有自觉,理解他们的关系必须再往前跨一步,否  则……无聊?干卿屁事!  

  「想要朋友,走出大门,我保证有一大堆男男女女抢着要当你谷院长的朋友。」  

  「不请假,我才让江玲不排你夜班。」  

  他的口气是强势的,可是她对他的强势早已免疫。  

  「你排我夜班,等我九天后销假上班,我们连基础朋友都当不成。」威胁人啊!谁  不会。  

  做做鬼表情,不理会他的臭脸,辛穗转身到书柜上取出他新买的书。  

  「你真打死不学中文?中国文字之美,等你学起来,会惊叹于它的博大精深。」  

  「我讨厌方块文字,又臭又硬。」  

  又臭又硬,他讲自己啊!  

  「你居然讨厌同类?」拿起新书,她走到他桌边,带下身翻开最后一页。  

  「你又要在我的新书上涂鸦。」  

  她没应他,径自写上两行文字。  

  如果爱上一个不可爱的男人是自甘苦吃,那么我愿意为爱你吃苦。  

  笨笨于初秋午后爱他……还要爱他多久,他才能回馈她相同的爱情?一年、五年、  十年?她连数都不敢去细数。  

  这就是单恋吧!于优的单恋让她失去双腿、失去未来,让她吃尽苦头,换来他的憎  恨。那么她的单恋呢?她将要失去什么、牺牲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  

  合上书,在他书上写字的习惯是见时起养成的,她已经不太有印象。  

  刚开始,她会帮他在新书上记下购买日期和地点,后来纪录变质,她欺他文盲,偷  偷在他的书上留下她的心情和她的单恋。  

  他走到她身边,问:「你写什么?」  

  「九月二十六日购于金石堂书店,没有辛穗同行。」她随口胡诌。  

  「把辛穗涂掉,改成笨笨。」他拿起笔要涂掉那串文字,她抢过书护在身后。  

  「不要不要,我真会让你喊笨。」她不明白,他怎么对她的名字那么有意见。若是  ,他的意见是纯粹出于心疼,她会……会非常感动……「你本来就笨,我看不出你哪里  有聪明细胞。」  

  「污辱我,你很得意吗?」嘟起嘴,她踮起脚尖对向大巨人。  

  「我说实话。」  

  四个没表情的字眼会呕死人,辛穗别过身不理。  

  「生气了?」语调缺乏高低起伏,安抚人,他技术太差。  

  生气?辛穗呕死自己这点,明知道他对自己无心无意、明知道他是永远的不体贴,  她还是无法对他生气。  

  要生气,她只能关起门来,对自己!  

  「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滟。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地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  出「朋友」的关心。  

  #############################3昨夜回到家里已经凌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  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天天睡到自然醒,睁一眼,翻过身,朦朦胧胧继续睡  ,再次等待下个自然醒。  

  铃……铃…………手机响了,扰不醒她,她是最难唤醒的赖床姑娘,从小到大,被  老师罚过最多的事就是迟到。  

  手机声响停住,没多久,尖锐的电话铃响起,辛穗仍不为所动,十声、二十声、三  十声……她在蓬莱仙子家,新茶刚泡好。  

  终于,住在厝边的表嫂听不下去,绕到她家客厅接电话。然后,比电话铃响更具威  力的表嫂嗓门,亲自走了一趟蓬莱仙岛把她揪回来。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紧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摇摇晃晃走下床,拉开门,魂还没回数招全。「火烧厝吗?」  

  「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  起来亲切极啦。  

  「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  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  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流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  十分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  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  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  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鲜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计算机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  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辛穗是在保守乡村长大的女孩儿,要她主动追求男人,办不到。她宁可隔着「朋友  」的纱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发觉自己对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来了,在她第一次离开他、在她第一次请长假的时候来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见的三秋苦吗?他也会思念她吗--在只分隔一晚之后?  

  也许、也许他们可以在这次敞开心情,也许、也许经过这次假期,他们会有所不同  。  

  轻吸气,她对自己吐吐舌头,喜欢一个男人,真是一件麻烦工程!  

  「阿穗,你还没出门?快点啦!对了,中午带你老板到我家作客吃饭,我杀一只鸡  。」  

  「好。」她利落地在耳侧绑起两根麻花辫。  

  「好还不快出门,让老板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声声催她。  

  辛穗赶紧跳上脚踏车,她拿起中学时期赶迟到临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冲刺。  

  ######################远远的,她就看见他。  

  柱子般的一丛杆在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少都会回头看他一眼。不只是因着他的身  高、他一头金色头发、他帅得太过的五官,还有他那满脸的不耐烦。  

  这路骑来,她还以为他会等得脾气大发,会夹带一肚子火气搭下班车返回台北。可  是--没有!他没有离开!  

  一个简单的旅行袋、夹着书本的横胸双臂地猜测他太阳眼镜下面的眼睛已经喷出烟  火。  

  余光闪过,笨笨骑脚踏车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来了!空荡荡的心被填得满满,僵硬的眼角变得柔软,他失落的心在她离开后的  第二十一个小时寻获。  

  「你怎么来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倾泄不满。  

  太阳晒得她眼睛花白,定定望住他,脖子没有发酸,头没冒金星,原来仰角六十度  看人已经成了她的习惯。  

  他抬起手,眼宽一掌就要朝头劈下,旁边路人惊呼一声,下意识偏过头要躲,但辛  穗没闪人,还是直直站着对他笑。  

  他的手从空中落下,揉揉她的头,把她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刘海拔正。轻叹气,轻得  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以前、他手一抬,就是要丢枕头、揍人,可是……………不清楚几时起。他的打人  动作成了帮她整理头发的细腻,他习惯了不凶她、她则习惯了不怕他。  

  放下手,他又是一脸不驯。「我不能来?」  

  不答,她接过他手中的包包,和腋下书本。  

  这本书……有记忆!她还记得自己在里面提的句子,翻开书背,没错,就是她印象  中那一段。  

  我在哪里?在你一旋身就能碰到我的距离。  

  我在哪里?在你展开双臂就能拥抱我的地方。  

  我在哪里?在你闭起眼睛就能感受到我的空间。  

  我就在……你的朋友界线之外……等你靠近。  

  笨笨于斜阳西照的黄昏「你用这个车来接我。」他轻蔑地看着她的「座车」。  

  「是啊!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租辆航天飞机来迎接你的,可是你来得太突然,别说太  空梭,连七四七客机加长型豪华礼车都临时缺货,只能请你暂时将就。」  

  把书塞到他的包包中,背在自己身上,辛稳跳上脚踏车。「上来吧!」  

  「下来!」手一扯,她又成了他手中篮球,随地操控。  

  「你罢坐?先告诉你,我不能搭出租车,怎么样我都要把这部车子骑回家,它是我  未来八天的交通工具。」  

  他粗鲁地把她身上的包包拉下,丢入少一根螺丝钉、歪歪斜斜的车篮中。  

  「都营养不良了,还背重东西,难怪长不高。」  

  「我长不高是因为我已经过了发育期,跟营养没关系。」她勇于反驳他,她的大胆  是让他的虚张声势给训练出来的。  

  没回话,下一秒,他坐上椅垫。「不上车?你要用跑的回家?」  

  喧宾夺主!辛穗嘟起嘴,坐上后座。她又沦入他的控制之中。  

  「抱好!」拉起她两条手臂圈住自己的腰,他又叮咛一句:「不要松手,会摔下去  。」说着,自顾自的往她来时方向骑。  

  贴着他的后背,他的专属味道又钻进她的鼻息。  

  很难去形容这种味道,温温的、不难闻,有点像树木,但不是加了芬多精的合成香  水味。  

  贴近他,她觉得很安全,虽然明知道让这辆残弱旧脚踏车负载他们,是件非常不安  全的事情。但在他身旁,理智会识趣退位,让感觉主宰一切。  

  「笨笨,你家在哪里?」他的声音传来。  

  「你在前面路口右转。」她的手一往前指,他就把她拉回自己的腰间,结果,连连  说了几次,他的心思都摆在她伸出来的手上,根本没把她的话给听进耳朵去。  

  「超过了啦!我家不是从这里走。」她大喊一声.直觉跳车。  

  嘎吱一声,他紧急煞车。  

  叉起腰,本想大声吼叫的,但看见他巨大的身体压在小弟的瘦弱车上,却又忍不住  笑出声。  

  可怜的车子,愿主保佑你!阿门!  

  几个利落动作,他连人带车绕回她面前。  

  他又生气了!辛穗先发制人。  

  「我已经告诉你,我家要往那边转。」她指着另一个方向,装无辜。  

  笨!他是在气她跳车,路走错,了不起再绕回来,想跳车,要是她没用相同的速度  往车行方向跑,很容易摔车的。  

  他的物理定论没有错,可是,他忘记笨笨跳的是脚踏车,不是火车。  

  「不要生气嘛!我家不远了。」  

  果然,咽下气,对一个完全不理解别人为什么生气的女人,你很难继续对她生气,  再气,只会显得自己跟她一样愚笨。  

  「我听不到你说话,坐前面。」  

  「哦!」坐到他身前的铁杆子上,背贴住他的身体,就像靠着一堵墙,稳稳当当,  安全可靠。  

  是不是……她先爱上留在他身边的安全感,然后才爱上他?还是先爱上他的坏脾气  ,再爱上他?  

  不知道耶!不过,爱他是事实,他爱她……是期盼、是梦想。  

  哪一天,美梦成真,她要问问,他是从她的哪里开始爱上她?是她的可爱、温柔、  好脾气,还是……笨?  

  「你想不想先到我老家绕绕?」她找个话题同他说。  

  「做什么?」  

  「我爸爸、妈妈、三个弟弟,都在老家的晒谷场晒稻子,下午我们要堆稻草,把全  部的稻草堆得好高好高,很好玩呢!你要不要加入?」  

  「堆稻草做什么?」  

  「晒干啊!晒干了可以外销到日本做榻榻米。小时候,我和弟弟常在晚上爬到高高  的稻草堆上看星星,你喜欢看星星吗?我会找仙后座和猎户座的三颗腰带星星,晚上带  你去看好不好?」  

  他没应,但辛穗知道他又允了,靠着他的胸,假装没听到脚踏车的求救声,安全感  又在她胸间满涨。  

  「笨笨。」他低唤。  

  「什么事?」回头,额间抵住他的下巴,仰角六十度,看见他下巴的青髭。  

  「我要在你家住八天。」  

  「哦!」想问问他为什么,可是,何必问呢!他来了,不是吗?「我先介绍我家人  给你认识,再带你到表嫂家,她煮一桌子精采要款待你这位远方客呢!」  

  「我又不认识她。」  

  「乡下人好客嘛!你不可以皱起眉,好像对全世界人都不爽的表情哦。当别人对你  表现善意的时候,你要笑一笑,响应别人的友善。想生气,要等到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的  时候才能生气。」  

  先约法三章,免得他这位大少不懂入境随俗。  

  「我不会演戏。」  

  「不然……你不用笑,别皱眉就行了,好不好?」她退而求其次。  

  「在我们乡下,左邻右舍每个人都相熟,牵来牵去多多少少都有点亲戚关系,今天  你出现在我家,说不定,明天连阿祖都知道我老板来作客,你要先有心理准备,这几天  东家请请、西家清清,会有很多人在你面前晃来晃去,就算你烦心,也尽量别表现出不  耐烦,大家都没恶意的。拜托拜托!」  

  他不答话。  

  「不出声,我就当你同意了喔,你不能说话不算话。等一下,你会先见到我爸妈和  叔叔婶婶,你可以不讲话,但是你要笑一笑,表示客气哦!你会笑吗?就是这样。」她  抬起双手,把他的嘴角轻轻佻起。  

  「嗯……人帅,随便一笑都好好看哦!真迷人,我看得心都醉了……」这时候,她  能做的工作只剩巴结。  

  「来,松松脸皮,别一脸严肃。」拍拍他的睑,辛穗忘记自己身处「危车」。  

  「笨笨,你家要一直往下骑吗?」终于,在她说过一大串之后,他出声。  

  「啊……我们又走错路。对不起,绕回去好不好?」她怎老在他面前出错。  

  「说你笨,还不认。」眼一瞄,他的脸不做任何表情就够吓人。  

  「别气别气别生气,明天请你去看戏,你吃香蕉我吃皮,你坐板凳我坐地。别生气  好不好?」她的两只手在他脸上不断揉揉捏捏,想捏出一个可亲表情。  

  「我没生气。」  

  「没生气就笑一笑嘛!你笑起来帅毙了,汤姆克鲁斯都比不上你。笑嘛、笑嘛!」  她没注意到在她两只手蹂躏下,有一个笑容不受外力,自然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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