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昨天那个女人是你刻意安排的“好对象”?”
如果是任奇雄策划,那就不无可能了,他的脑袋一点都不含糊,否则自己也不会和他共创事业了。
“跟我无关。”任奇雄一口撇清,感兴趣地接着问︰“倒是你会这么认为,表示那女的条件真的不错?”
“嗯,很不错。”孙奕迦皮笑肉不笑地回复。“要是我打算改行加入诈骗集团,那女人绝对会是我口袋里第一号肥羊人选。”
“明白了,你嫌她不够聪明。”任奇雄一听就懂。“阿忠说那位小姐长得甜美可爱,说话轻声细语,一看就知道脾气好又温柔,一身行头和气质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和你也算门当户对,我还很替你高兴,真是可惜了……你喜欢和你旗鼓相当的聪明女人,看来那位小姐真的不是你的菜。”
“没错,我懒得服笨女人打交道。”孙奕迦说得一点都不客气。
“其实找觉得聪明还是笨都没关系,女人只要温柔就万事OK,”任奇雄忍不住想更正他的观念。“你已经有够聪明,再娶个精明厉害的老婆,两个人一天到晚互斗不是很恐怖?傻一点又怎样?没心机、心地善良,这样的女人才是最美。”
“是是是,我知道你这辈子最怕爱算计又凶巴巴的女人,可是我跟你不同,精明能干的女人通常独立自主、懂得安排自己生活,不会死粘男伴、打乱我的日常行事步骤,合则来,不合则散--”
“是,散、散、散!”任奇雄浓眉一挑,忍不住椰愉他。“就是这种不想被拘束的心态,所以你那个精明能干的前女友才会受不了,喝醉之后质问她到底算是你的女朋友还是床伴?为什么别人谈恋爱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像是见她一日就腻三周?”
“干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孙奕迦地回他。“所以我才觉得女人麻烦,不想太早结婚。既然没打算早婚,干么浪费时间谈恋爱?反正本人近期内没有找个女人自虐的打算,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终止这个无聊谈话,不要再提起关于女人的话题?”
“不提恐怕有点困难。”任奇雄咧嘴一笑。“她来找你了。”
“她?”孙奕迦一脸茫然。“哪个她?”
“就是阿忠说是你新女友的那位柯小姐。我刚刚和阿忠要进公司,恰巧看见她在门口排徊,过去问她,她说是想约你吃饭,反正午餐时间也到了。我就自作主张叫她先去阿秋姨的面店,我来叫你过去--”
“我不去。”
“蛤?”
“你去吧!”孙奕迦皮笑肉不笑地瞅他一眼。“温柔又漂亮的傻妞不是很符合你的择偶条件?既然饭局是你自己答应的,出你赴约理所当然,我叫便当了。不想浪费食物。”
“开什么玩笑?人家是来找你又不是找我,用友妻不可欺!”他这个人可是很讲义气的。
“我未婚,尽管欺,别客气。”孙奕迦冷冷地坐回办公桌后,继续结算应收账簿。
“喂,人家小姐都鼓起历气来约你吃饭了,赏脸赴约才是男人的行为,让女人伤心的男人是卒仔!”
“没办法,我这张脸加上这种个性,注定让女人伤心。”孙奕迦突然冲着好友浅笑。“哪像你那么好,女人见到你自然敬而远之,想让她们伤心都难,真是天生的“将军”命。”
是天生一张黑道大哥脸,老被女人“将军”的歹命吧?
“除了我爸,全世界大概只有你敢当面损我。”任奇雄当然明白,却不以为意。“答应这个饭局你不爽,要汗讹找几句不要紧,但是饭一定要去吃,你想想对方等不到人的心情,是男人好坏都要过去一越才对。而且不过是吃顿饭,又不是叫你陪客上床。干么叽叽歪歪?那女生满有礼貌,不当情人、当朋友也不错。反正你去那里吃饭就对了,不要害我言而无信,就这样。”
说完,任奇雄也不等他回答,挥挥手走出办公室。
“真麻烦。”孙奕逸对着重新关上的门板咕哝。
麻烦归麻烦,既然是雄哥布他订下的饭局,自然得赴约。
不是因为雄哥是他老板,所以他得言听计从,而是两人从小认识到大,雄哥是多重信守诺的人,他比谁都清楚,也是这点最令人敬重,假使自己真的爽约,只怕到时雄哥会亲自去跟对方进教,再约下回饭局,结果还不是一样?
不过,他明明跟那个柯钰卿说过不必再连络,干么又来约他吃饭?
难不成是自己这张好看脸皮闯祸,又迷倒了一位痴女?
这不是他自信过度,外头主动拼训的就不提了,当年公司成立、大举招考女员工,就不知道有多少个女生还在试用期都不怕,不顾工作、只顺对他放电,送早餐、送咖啡,让他烦不胜烦,直接大刀砍去大半杀鸡傲猴,才让剩下的安分做事,再也不敢妄想到他身上来。
总之,全怪阿忠鸡婆,干么多事给名片,让她找到公司来?
算了,反正他也得吃饭,就去会一会柯钰卿,看她到底想干么,见招拆招,一次灭了对方“觊觎”他的念头!
日正当中,柯钰卿穿了件柠檬黄的宽摆洋装,脚踩细带罗马靴,直挺挺地站在面店门口,被毒辣的太阳晒得肌肤热烫,顺头沁出细汗。连双颊都透出了不自然的红。
她好想逃啊……
逃离最怕的大太阳,躲到阴暗角落等人,可是面店生意太好,来客络绎不绝。
她又个头娇小,如果躲在角落,她没看见孙奕迦走进店里,他也误以为她等不及走人了,岂不是很不好意思?
唉,如果是普通餐厅还是咖啡厅,还能进去点杯饮料坐着等,但是看看面店里头大客满的盛况,即使她愿意点碗面放着,那位边舀面汤、边回头么喝店员动作,好清出空位让客人入座的欧巴桑,恐怕也无法接受有人霸着位子纳凉吧?
她拿出手帕拭汗。这间店怎么看都不适合作为答谢人家吃饭的地点,等孙奕迦来,还是换个地点比较合适。
只是,他真的会来吗?
柯钰卿低头看表,不由得轻声叹息。都在这里“罚站”半个多小时了,公司距离这里不过步行儿分钟的孙奕迦依旧不见人影,也不知道他究竟会不会赏脸出来?
明明对方都说了“谢绝连络”,一副当她是衰神、敬谢不敏的表现,可是她一点都不生气,还觉得这个人真有趣,很想交他这个朋友。
不知道为什么,有生以来她头一回主动想跟一位异性做朋友,心里总觉得要是两人就这么错过,日后一定会后悔。
至于原因?我她自己也患不透。
因为昨天孙奕迦载她上、下山,及时救了自己?或是没把她塞了几千万行头的行李丢掉,也没把她载去卖掉的好心肠?
不,感觉最奇特的,应该是他没被自己五音不全的嗓子吓跑,也没失控大笑,当她唱完阿姨最爱听的那首歌,已经哭得不能自已,当时孙奕迦递给她一条散发演淡柑橘类古龙水香味的格纹手帕,然后朝坟幕恭敬行礼,像哄孩子一样轻轻拍拍她的头,随即退到一旁,
背对她远眺风景,静候她处理好情绪,没有安慰、没有催促,没显露一丝不悦,就只是远远地、默默地陪伴一个不断为他制造麻烦的陌生人。
那个男人或许生性淡澳,不会主动出手助人,一张嘴又毒得可以,内心却是柔软、温柔的。
他没笑话她的破锣嗓子,也多亏他帮忙,她才能完成阿妖的遗愿,甚至后来被他用友误会两人关系,也绅士地没说出她丢箱拦车、坟前高歌的离谱行径,载她回去的路上,虽然摆出一张“拒绝闲柳”的酷脸,却懂得她早己口千舌燥,一声不吮地停车去买矿泉水给她,一路将她平安送抵家门--
总之,她觉得孙奕迦真的人好好,就是让人不由自主想亲近他,和他做朋友,这种感觉和自己当初认识钱幼歆的感觉很像,结果幼歆真成了她最要好的知己,难得她有生以来第二次对陌生人产生这种感觉,搞不好孙奕迦真能成为自己第二位麻吉,就这么错过,不是
很可惜?
但是一想到对方说过不希望再连络。她又有些犹豫。
结果,不晓得自己哪根筋不对劲,总觉得欠孙奕迦的人情不能不还,既然知道他的连络方式,就不该当作没这回事,今天她出门办事,刚好来到附近,也就理所当然地想约他吃饭答谢,多少还些人情,至于做不做得成朋友便听天由命。
只不过临时起意的她尚在脑袋里盘算,还没下定决心,就先被昨天曾在墓园巧遇的孙奕迦友人认出,还被他那位从长相到气势都像极了黑进老大的上司“命令”来面店等人,也不晓得会不会反而又给他添了麻烦?
唉,真是伤脑筋……
“小姐,水喔!”
蓦地,一股刺鼻酒味扑鼻而来,柯钰卿猛然抬头,发现有个喝茫的中年男子站在自己前头,笑咧着一张嘴,显然是在跟她说话。
“谢谢。”
她反射性地礼貌回答,周遭突然传来一阵窃笑,这才警觉对方可能是想借酒装疚、借机搭讪,自己竞然还向他客气地道谢,难怪旁人忍不住笑她。
“不客气。”中年男子眉开眼笑。“水姑娘,做我七仔好不好?”
“阿富,你七早八早又在起什么酒肖?回去困啦!小姐会被你吓到。”
柯钰卿好感激人群中出声布忙的欧巴桑,自己更是拚命摇头、清楚拒绝,“七仔”她听得懂,她才不要当酒鬼的女朋友!
“你惦惦啦!”
名叫阿富的中年男子边骂边白了欧巴桑一眼,柯钰卿看他又将目光调回自己身上,下意识地想远离,没想到她退一步他进一步,走两步他使追两步,她忍不住小跑步,想暂离是非之地,结果对方仿拂觉得很好玩,竞然也追着她跑。
“拜托你不要再追我了!”她忍不住边跑边回头“拜托”。
“你不要跑我就不追啦!”
“你再追我就要喊人了,”她才不信,边跑边替告对方。
“喊什么?马路大家的,你可以跑我就不可以跑?”
瞧对方要赖的模样像要跟她跑到天涯海角,不知道只是逗她玩还是怀有恶意,柯钰卿真的吓到了,就在此时,孙奕迦的身影终于出现在她眼前--
“孙大哥,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