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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爱撒野 第六章

  下了好汉坡后,刁明带桃夭实际参观山寨各处,山寨兄弟们看到两人,皆豪爽的大声问候。

  桃夭惊奇的发现,山寨里不仅有种田,也有蓄养牲畜,甚至还有教小孩读书的私塾,俨然是个自给自足的独立小村庄。

  “即然如此,为何还要去抢劫?”她不解的低声自语。

  “你忘了,我们是土匪强盗,奸淫掳掠才是我们的职责。”刁明用她说过的话回她。

  她讨厌的瞪他一眼,“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这次他只耸了耸肩膀,没回嘴。

  “老大!老大!”一群年纪大小不一的孩子跑过来,围在他们身边,以崇拜的眼神仰望着刁明。

  刁明并没斥开他们,反而呵呵笑着跟他们嬉戏游玩,宛如慈父。

  “你们还不快去念书,别烦大当家。”罗嫂子忙走来,“大当家,真对不起,这些孩子老爱缠你。”

  “没关系,我喜欢小孩。”刁明愉快的笑道,“我希望以后也能生一大窝小孩。”

  桃夭又小吃一惊,谁能想到冷酷无情的土匪大盗,竟是个喜欢小孩的人?她不由得猜道。他到底还有多少会令她吃惊的事?

  “你们有没有跟姑娘问好?”罗嫂子问孩子们。

  “姑娘好。”孩子们对桃夭齐声道。

  “你们也都好。”桃夭微笑响应。

  “大当家、姑娘,不打扰了。”罗嫂子带开孩子。

  “娘,这个姑娘好漂亮喔!”孩子们天真直率的说道。

  “娘,我以后会不会变得像她一样漂亮?”

  “娘,我以后会不会像老大一样,娶到那么漂亮的姑娘当老婆?”

  桃夭听见,两朵红霞染上粉颊。

  “那些孩子在胡说什么?真是的。”她轻啐,脸上的笑容却丝毫不减。

  她自小总是和他吵吵闹闹,因此刁明向来很少看见她笑,更别提是这种含羞带怯的笑容。

  他瞅着她的如花笑靥,不自觉瞅得出神。

  曾几何时,她已出落得此般亭亭玉立,美若出水芙蓉。

  刁明胯下不觉又悸动起来,因为忆起今早她的迷人气味……

  “汪汪汪汪汪——”

  尸尸的吠叫声陡地将他的神志拉回,接着,他又听到急促的咯咯鸡叫,循声看去,见到尸尸正与一只大公鸡剑拔弩张的对峙着。

  “尸尸,过来!”桃夭喝道。

  尸尸望了望主人,再望了望全身羽毛都竖得高高的大公鸡后,决定还是走向桃夭。

  就在尸尸移动脚步的同时,大公鸡误以为尸尸要攻击它,猛地拍翅飞扑而上,率先发动攻势,用尖锐的鸡嘴猛啄尸尸。

  尸尸不甘示弱的反击,用厚大的狗爪拨开它,跳来跳去对它大声吠叫。

  一狗一鸡大战起来,真是名副其实的鸡飞狗跳。

  桃夭想走过去带开尸尸,但瞧那只大公鸡凶恶的模样,她不禁怯步,唯恐惨遭池鱼之殃。

  她从没看过这么凶、这么大,又这么踹得二五八万的公鸡。

  “大毛狗,加油!”

  “大王,打得好啊!”

  寨子兄弟在旁呐喊助阵,有的当场开起赌局,赌哪只动物会赢。

  “我赌鸡会赢,一百两!”刁明加入赌局。

  这只大公鸡算是他养在寨子里的宠物,大家都叫它“大王”,大伙叫惯了,连身为老大的他见着了,也都不得不尊称它一声“大王”了。

  可恶,竟敢看不起她的狗!

  “我赌狗会赢,二百两!”桃夭也叫道。“小姐,你哪来二百两的赌资?”

  “从我的赎金里扣。”桃夭说得理直气壮,“尸尸,小心它的嘴!咬住它的翅膀!”

  刁明大笑,“大王,用爪子攻击它的右边!趁现在快啄它的鼻子!”

  吆喝声热烘烘的此起彼落,寨子里顿时人声、狗声、鸡声交杂鼎沸。

  一阵鸡飞狗跳,尸尸和大王斗得惊心动魄、不分轩轾,久久未分出胜负,只见鸡毛狗毛满天飞舞。

  “不好了!老大!不好了!”

  正热闹的当口,霍地传来同花的粗嗓门,打断战局。

  同花晃着肥滋滋的肚皮飞奔而来,大叫道:“老大,王霸那伙人又到城里捣乱啦!”

  刁明神色一凛,“兄弟们,马上出发到城里去!”

  所有的兄弟听到老大的震声大喝,立时丢下锄头、抄起家伙,跟着他火速直奔秀琅城。

  王霸是谁?为何让他一听到就变了脸色?

  桃夭为突来的变化惊异着,忍不住好奇,遂把一个兄弟从马上拽下来,跳上马背悄悄跟在他们后面,想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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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甫入城,城中的官兵与城民见到刁明一伙人,没惊慌四散也就罢了,还大声欢呼迎向他们。

  “大当家的,王霸往宁国侯府去了!”

  刁明一听,脸色迅即大变,火速率众往刁府的方向疾驰而去。

  来到刁府时,王霸等匪徒已破门闯入,与府内的护院武师打得如火如荼。

  刁明想也没想的就冲进去,身后的众兄弟亦是,和乔装成官兵混入城里的王霸等人打起来。

  强盗变官兵,官兵变强盗,这是什么情况呀?

  躲在墙角偷看的桃夭看得一团乱七八糟,搞不清楚到底谁才是官兵?谁才是强盗?

  “桃夭小姐。”

  “呃?”桃夭吓了一跳,旋身见刁华正微笑的看着她,“刁……刁公子。”

  “你从山寨逃出来了吗?”

  “哦,哦,是的。”才怪!

  他悠哉游哉的看着刁明和王霸刀来剑往,问道:“你想谁会赢?”

  “狗。”

  “什么?”

  “哦!我是说土匪头。”

  “现在这里有两个土匪头,一个是戴猴子面具的那个,一个是穿官服的那个,你说的是哪一个?”

  桃夭想也没想,“当然是戴猴子面具的那个。”

  他微笑点点头,“和我的想法一样。”

  她瞟了瞟他,总觉得他太镇定,目下有两帮土匪正在他家里作乱,可他却一点也不慌急,反而还杵在旁边看大戏。

  “那个王霸是谁?”桃夭顺口问道。

  “以前猪头山的山寨大王,三年前,被现在这个戴猴子面具的老大打跑。”刁华简单扼要的说明。

  王霸不甘心秀琅城这块肥肉被抢,因而时常结伙打劫,企图夺回地盘。

  不过这也不只是一、两次的事了,由于秀琅城民丰物足,是个十分富裕的地方,因此不只是王霸会带人来捣乱,还常有流匪盗贼觊觎,而刁明等人便会变成保护秀琅城的“正义使者”。

  不多时,王霸一伙人不是被擒就是落荒而逃,最后王霸抵不住刁明的猛烈攻击,连打连退,欲狼狈逃走。

  “王霸,这次看你往哪里逃!”刁明在后穷追猛打,这回他非把王霸解决掉不可,以免后患无穷。

  王霸被逼急了,瞥见站在墙角闲聊的桃夭与刁华,猛地挥刀冲过去。

  “小心!”刁华一把抱住桃夭向旁闪开。

  这一闪,他的脚好死不死的踏了个空,拉着桃夭跌到花园的地上。

  桃夭身下虽有个生肉垫,却也不免摔得措手不及,下一秒,她就落到王霸的手中了。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她!”王霸戾叫恐吓,锐利的刀锋压在她纤细的颈上。

  顿时,所有人的动作都冻住了。

  该死的她!跑来凑什么热闹?

  刁明面具下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心跳突地乱了规律,眼中燃烧着地狱般的烈焰。

  眼下的刀光闪闪骇人,桃夭禁不住花容失色。这下可好,好奇的结果是连小命都要丢啦!

  “放开她。”刁明由齿缝挤出声音,嗓音寒冽得连地狱都会为之结冰。

  王霸打了个冷颤,但为了保命,他更用力钳住桃夭后退,“你要是敢再靠近一步,我就立刻杀了她!”

  “如果你敢伤她一根汗毛,我会让你生不如死。”刁明用剑尖指向他,缓缓逼进一步,气势威厉迫人。

  王霸慌了,刀锋在桃夭柔致的肌肤上压出一道血痕,叫嚣道:“姓刁的,别以为我不敢杀她!”

  桃夭的脖子吃痛,感觉血自脖子上淌了下来。

  妈呀!她上官桃夭今年是走了什么霉运?连续遇上土匪强盗不说,还老是被挟持,难道她注定命丧于此?

  赤红的血在桃夭雪肤上显得刺目,凝聚在刁明眼中的杀气更浓,如千百万支箭射到王霸身上。

  “现在就算你求老天爷,老天爷也救不了你了。”刁明再缓缓走近一步。

  刁明杀气腾腾的气势,教王霸不住发起抖来,“你……你别过来!我真的会杀了她!”

  “有种你就动手试试看。”

  刁明的眼神更形危险,浓烈的杀意令桃夭都忍不住想打颤,她毫不怀疑他会实现他的威胁。

  桃夭忽见他的眼对她一闪,似乎在暗示和嘲讽她什么。

  对了,王霸并不知晓她懂武,所以才挟持她做人质,方才一惊,连她自个儿都忘了这点,真笨!

  她心神微微镇定下来,回丢一记卫生眼给刁明。本小姐还没软弱到会连续被两个土匪押做人质。

  刁明挑了挑眉。哦,那就证明给我看啊!

  桃夭红唇一撇。哼!别小看女人。

  她倏地纤荑轻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姿,擒拿住王霸的手腕,一拉一扭,人便如一阵烟般的溜开他的挟持范围。

  王霸吃惊一怔,待他反应过来之际,刁明的剑已如电光窜来,刺入他的咽喉一点点,只要再稍加用力一滴滴,保证他就要重新投胎去了。

  “我说过,如果你伤她一根汗毛,我会让你生不如死。”刁明的目光可说是冷残至极,绝不留情。

  王霸面色如土,手中的刀“匡啷!”落地,身子抖得像风中落叶,哀声求饶,“别……杀我……”

  “哗!”众人一同爆出欢呼声。

  后来赶到的官兵立即将王霸等恶贼一举成擒,并连声向刁明等猪头山寨的兄弟们道谢。

  强盗捉强盗,官兵又向强盗道谢,这又是什么情况啊?

  桃夭简直被搞得满头雾水。

  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官兵?谁又是真正的强盗?

  不管谁是官兵强盗,稍后,当刁明一行人准备撤回山寨时,理当留在刁府的桃夭竟“自投罗网”的跳上刁明的马,让他再次将她给“掳”走了。

  “呵!没想到你这么舍不得离开我。”刁明俯头在她耳旁轻喃,“爱上我了吗?”

  桃夭面红耳赤,“少臭美了,笨蛋才会爱上你!我只不过是遵守和你的三日之约。”

  她真是怕呀!怕她就是个莫名奇妙爱上他的笨蛋

  “哈哈哈——”刁明放声大笑,策马“掳”她离去。

  倒在地上装死的刁华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目送他们离开刁府,嘴边噙着饶富兴味的微笑。

  “看来,掳人的人的心,已被被掳的人给掳走了,而被掳的人的心,也让掳人的人一并掳走了。”他自语。

  “堂哥,你绕什么口令,卤来卤去的,卤蛋呀?”不明底蕴的刁静来到他身边问道。

  刁华闻言,不禁哑然失笑。

  爱情这玩意儿啊!的确像是一锅卤蛋,你卤我、我卤你,大家卤来卤去,愈卤愈香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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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猪头山寨里火光映天,兄弟和秀琅城民齐围在火堆前喝酒谈笑,欢声喧闹。

  他们不分土匪或平民,皆勾肩搭背的喝酒大笑,感情好得像拜把兄弟。

  桃夭看傻了眼,自从来到秀琅城后,她就觉得自己好像闯入了一个异世界,分不清黑白差别,仿佛正作着一场怪异的梦。

  “上官大姑娘,你也来一杯吧!”同花将一个斟满酒的大碗塞到她手里,径自就着酒坛大口喝。

  她眼角瞥见刁明正在火堆另一头注视她,深邃的瞳眸映照着烈烈火光,如两把黑色火炬。

  身子被火烘炽,体内奔驰着一道道热流,她感到口干舌燥,身体热得要命,于是举碗把酒当水一口气灌下。

  ‘呼——”桃夭用手背抹抹嘴,伸碗出去,“再来一碗!”

  “姑娘好酒量。”同花再度将她的碗斟满。

  她又咕噜噜的一口干完,“再来!”

  怎么搞的,渴死了!

  “再来!再来!”不知几个再来之后,她的头昏了、眼花了,眼前的刁明变成好几个。

  她眨眨眼、晃晃头。三个?再揉了揉眼睛。不,是四个,不不不,是五个才对。

  想确定到底有几个他,桃夭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走向他,不顾众人的目光扑到他身上,在他脸上、身上摸来摸去。

  几碗黄汤下肚,所有的矜持礼教全都飞到九重天外了。

  “奇怪,呃……怎么又变成只有一个了,呃……其他到哪里去了?”她打着酒嗝醉醺醺的找着,索性还拉开他的衣襟,小手一把往里头摸去。

  刁明瞬间如遭电殛,赶忙把她的手给拉出来。

  她柔软的手带给他极震撼的快感,如果她再继续乱摸下去,他恐怕会把她拖进树林撕破衣服,像野兽般的与她野合。

  “喂!你的分身藏到哪里去了?快叫他们出来,呃……本小姐要跟他们说话。”她软趴趴的赖在他怀里,发出一声慵懒而满足的叹喟,“嗳!靠在你身上的感觉真舒服,呃……你的味道也好好闻喔!原来男人闻起来也可以是香香的呢!呃……”

  他的心湖漾动,宛如投入一颗石子,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你要跟他们说什么话?”他的声音好轻好柔。

  “嗯……我要说……要说……”桃夭蹙眉想着要说什么,可是脑袋瓜子却醉成一片空白。

  她抬头瞅着他,在宛若两潭黑泉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他的眼睛真好看,可是这张花花绿绿的猴子面具好丑喔!

  她伸手想揭开他的面具。

  刁明捉住她的手,没让她拆穿了他的真面目。

  她醉眼溜烟波,噘唇嗔道:“你一定是个丑八怪,所以才用面具遮着脸不敢见人,还有啊……”她停住话,拧眉沉思。

  “还有什么?”他不以为忤的再问。

  “还有……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好像……”她的眉心蹙得更紧。

  “谁?”

  桃夭深吸一口气,用尽所有的力气大吼,“臭、刁、明——”最后的“明”拖了很久,直到她挤光肺里的空气才停住。

  顿时,寨子里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各个睁大眼睛瞪着她和刁明。

  “你喝醉了。”他淡淡的道。

  “我没醉,我才没醉,我还要喝!”她发酒疯的抢过他手中的酒喝掉,用鼻子对他哼气,“哼哼,我的酒量一定比你好……呃呃……”

  刁明剑眉一扬,抢过身旁人抱着的酒坛,仰头牛饮,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的酒量绝不输她。

  “我也要喝!”

  她把酒坛抢过来,跟他争着喝,结果变成两人捧着酒坛一起喝,喝完一坛再换一坛。

  大家这才又热闹饮酒,畅谈欢笑。

  同花见刁明和桃夭共捧着一坛酒喝,大笑道:“老大,你们这样子好像在喝交杯酒。”

  刁明把酒坛放下,醉意朦胧的咧嘴一笑,“喝完交杯酒之后要做什么?”

  “当然是进洞房!”同花再喊。

  大部分的人也都醉得差不多了,听到同花这么乱叫,便铿铿锵锵的敲着酒坛,跟着起哄哗闹,“进洞房!进洞房!进洞房!进洞房!”

  喧嚣响彻猪头山的夜空,近满的月娘显得格外明亮,似也笑瞰人间,与凡人同欢。

  此时桃夭已不支醉倒,周遭的吵嚷如同她小时候曾听过的海浪声,催她沉入甜甜的梦乡。

  在众人的鼓噪下,刁明应观众要求,弯腰横抱起她,脚步似稳非稳的走向寝房,笑弯了的眼就像个喜气洋洋的新郎。

  “老大加油!”

  “老大,拿出你的看家本领!”

  “老大是天下第一勇猛!”

  身后的人们欢声雷动,摇旗呐喊,好像他要去做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

  他没要做什么了不起的事,只不过是要进洞房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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