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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舞 第六章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

  “什么样灰色的论调!”

  “世界根本是灰色的。”

  “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

  “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

  “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

  “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

  “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

  “你们……有无说起我?”

  “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

  “他有没有说要结婚?”

  “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

  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

  “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

  我点点头。

  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

  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

  “……这是什么”?

  “录音机。”

  “干什么?”

  “录你的声音。”

  “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

  “随便说几句话。”

  “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

  “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

  “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

  “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

  “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

  “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是吗……”

  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

  “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

  “当然是约翰。”

  “我也看得出来。”

  “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

  “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

  “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

  “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

  “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

  “太无稽了。”

  “男孩子都不来找我。”

  “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

  “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

  “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

  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

  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

  “揭晓谜底吧。”

  他才说一个字“惠——”

  “慢着!”

  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你,是你!”

  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

  “是你呀。”

  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

  “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我站起来。

  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大家都长大了——”

  “没有,我没有长大。”

  “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

  “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

  “周承钰——”

  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

  “承钰,你怎么在这里?”约翰追了出来,“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

  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这人给你麻烦?”

  我冷冷说:“现在还没有。”

  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

  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

  约翰悻悻同我说:“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

  我怪叫起来,“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

  掩起耳拔脚就逃。

  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

  《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

  多么诡秘。

  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

  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

  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

  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

  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

  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

  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

  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

  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

  永不,我发誓。

  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

  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

  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

  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

  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喂?”

  我发呆。

  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

  “喂。”她追问:“哪一位?”

  我轻轻放下电话。

  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

  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

  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

  他是童马可。

  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

  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

  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

  “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

  “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

  “我们可以谈谈吗?”

  “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

  “今早我心情不好。”

  “看得出来。”

  “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

  “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

  “他已结婚,你知道吗?”

  “谁?”

  “惠保罗。”

  “真的,这么快?”

  “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

  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

  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

  “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

  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

  “是。”

  “我还没有看它呢。”

  “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

  “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

  “好好好,稍安毋躁。”

  “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

  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

  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

  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

  “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

  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

  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

  “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

  “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

  “改天吧。”

  “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

  “那么就随我去好了。”

  “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

  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

  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

  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

  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

  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过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

  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

  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

  “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

  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

  “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

  “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

  “才不,我心里有数。”

  “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

  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

  “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

  “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

  “我去做咖啡。”

  过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

  “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

  一整个学期,都没有与傅于琛联络上。

  他仿佛忘记了我。

  仿佛。

  傅于琛做得那么成功,连我都疑惑他也许是真的忘了我。

  即使收到电报,他的措辞也轻描淡写,而且还不是直接寄给我的,一贯先经过曾约翰。

  谁能怪我叫约翰“经理人。”

  经理人一日不等到下课,便来接我放学。

  同学照例起哄,“他来接她了,他来接她了,宝贝,我来带你回家,哈哈哈。”夹杂着口哨声。二十岁出头的洋小子依然十分幼稚,不过肯花时间来嘲弄同学,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示。

  我佯装听不见。

  应付任何事的最佳办法,便是装作听不见,对不起,我时运高,不听鬼叫。

  “什么事,约翰?”

  “傅先生下午来接你。”

  “下午,今天?”

  “飞机就到。”

  “接我回家,”我惊喜,“不用读书了?”

  约翰啼笑皆非,“你看你,一听到有机会躲懒,乐得飞飞的,心花怒放,不是,甭想了,是接你往意大利。”

  我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去欧洲又何用他带领。”

  “是一位卡斯蒂尼尼先生要见你。”

  “是他,那个银色头发的可爱小老头,说得简单点,是我的第二任继父。他要见我,干么?”

  “我想傅先生会告诉你。”约翰说。

  “他几点钟到?”

  约翰看看手表,“这上下怕差不多了,来,同你去飞机场。”

  十分意外,难以置信,傅于琛终于肯来见我,还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仔细一想就释然,当然是为着别的男人,永远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不然他何必出现。

  他一个人来,马小姐没有随身跟着。

  尽量客观地看他,觉得他与我首次见到的傅于琛一点也没有不同,种种恩怨一幅一幅,在我脑海中闪过,不由得开口叫他:“付于心。”

  他抬起头来,眼光错综复杂,不知如何回答我。到底是个成年人,一下子恢复硬朗。

  当我不懂念付于心的时候,还叫过他博于琛。

  现在他栽培下,已是个大学生。

  约翰真是个好门生,伸手接过他手中的行李。

  傅于琛说:“约翰的功课名列前茅,承钰,你就不长进。”

  “我,”我指着自己鼻子,“我也已经是个优异生,约翰不同,他非要死读自虐不可,因为机会来得不易。”

  傅于琛不语,只是笑。

  但约翰却偏偏巴巴地提醒我,“你的机会也难得,承钰。”

  我一想,果然是,不由得说:“我恨你,关你什么事。”

  傅于琛摇头,“更放肆了,约翰,你自作自受,宠坏她。”

  “要他宠,他老几?是我自己宠坏自己。”

  约翰不再出声,知道讲错话,并且也已被伤害。

  “以后我同谁讲话,都不用你来加张嘴。”

  “好了,承钰,好了。”

  看着傅于琛的面子,才收了声。

  一直僵持到家。

  问傅于琛:“住我这里?我去准备。”

  他点点头,我刚有点高兴,他又说:“佩霞跟着就到,她会安排。”

  马佩霞,我低下头,不是她也是别人。

  “怎么,没人问我这次干什么来?”

  我已没有兴趣听。

  “那么我先上去休息一下,约翰,麻烦你七点半再跑一趟,去接马小姐。”

  傅于琛进卧室去,我收回目光,无意中瞥到约翰,他脸上充满嘲弄之意。

  我质问他,“你有什么资格这样看我?”

  他沉不住气,“你死了这条心吧。”

  这句话使我忍无可忍,那几个字如剜进我心里去,伸手给他一记耳光,“你才死了这条心!”

  他没料到我会出手打他,面孔斜偏到一旁,就此转不过来。

  “讨厌。”我转身离开屋子。

  在街上用电话把童马可叫出来。

  他见了我笑,“又看完哪一本书,找我讨论?”

  我用手掠头发,不语。

  马可吃一惊,“你的手,什么事?”

  我低头一看,呆住,右手当中三只手指并排肿起瘀青,方才打约翰时用力过度受伤,可见是真生气。

  “哦,在门上夹的。”

  “很痛吧。”

  “不痛”

  “十指连心,怎么不痛?”

  “我没有心。”

  马可一怔,继而摇头,像是说“小姐脾气,无常天气。”

  “马可,你家境如何?”

  “过得去。”

  “你几时毕业?”

  “明年。”

  “马可,你可愿意娶我?”

  他打量我,但笑不语,吃手中的冰淇淋。

  “快决定,迟了就来不及,先到先得,只给你考虑三分钟。”

  他再看我一眼,还是笑。

  看,有时候,要将自己送出去,也不是容易的事。

  他终于慢吞吞地吃完冰淇淋,“你想气谁?”

  “不是为谁,为我,我需要一个家,需要一点盼望,一些寄托,有人爱护我照顾我,不能够吗?不应该吗?”

  “结婚也不能保证可以得到这些呀。”

  我颓然,“总得试一试,不然怎么知道。”

  马可搂着我的肩,在我脸颊上响亮地吻一下,“你真可爱,承钰,我爱你。”

  “对不起,我实在是憋疯了,原意并不如此。”

  “什么,要收回?不可以,我会永远记得,某年某月某日,有位漂亮的少女,向我求婚。”

  “三分钟己过,不再生效。”

  “让我们去看幻想曲,来。”

  我跟随他而去。

  躲在黑暗的戏院中,空气有点浑浊,马可握住我的手,我像个正常的少女约会男朋友。

  童马可异常欣赏该套动画片,一时随着音乐摇头摆脑,一时笑得前仰后合。

  散场后还津津乐道。我却连一格底片都没有吸收。

  这套电影每隔一段时间便重映,到三十岁的时候,我才有机会好好的看。这已是许久许久以后的事了。

  散场出来,我们去吃比萨饼,我变得很沉默,右手手指已难以活动,隐隐作痛,最惨是无名指上还戴着两只当时流行的银戒指,勒住血脉,摘又摘不下来,十分吃苦,可见打人,手也会吃亏,当下十分无味。

  约翰只不过说了实话,我怎么可以动手殴打他,不禁为自己的粗暴叹息。

  “你总是心事重重,”马可说,“自十四五岁,开始就是这个样子。可是使人念念不忘的,也是这副神情,我好奇,承钰,能否把其中因由告诉我?”

  我恍惚地笑,“婚后自然告诉你。”

  回到家,只见一式的路易维当行李排在走廊间,马佩霞小姐已经大驾光临。

  她迎出来,“承钰,我们找你呢,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指指马可:“赴约。”

  马可有礼地招呼她。

  马小姐一身打扮像嘉莉斯姬莉,凯斯咪羊毛衫,窄脚管裤子,一条大大的喧默斯丝巾搭在肩膀上。一两年不见,她气色更好,神态更雍容,在傅于琛悉心栽培下,什么都能开花。

  当下她在灯光下细细看我,赞叹,“这些日子来,承钰,你出落得益发好了,活脱是个小美人。”一边向马可眨眨眼。

  马可知道我们有一箩筐的话要说,识趣地告辞。

  “那是你的男友?”马小姐笑问,“怪不得约翰垂头丧气。”

  “傅于琛呢?”我问。

  “还没醒,他一直不能在飞机睡。”

  “待会儿醒了,半夜谁服待他。”我坐下来。

  马小姐苦笑,“还有谁?”

  “你们路远迢迢地赶来,到底是为什么?”

  “他没说?”

  “还没有。”

  “卡斯蒂尼尼先生想见你,他重病垂危。”

  啊。我失声呼叫。

  “他亲自打电话给傅先生,他答应了他。”

  “我母亲是否仍与卡斯蒂尼尼在一起?”

  “是,她在他身旁。”

  “可怜的老头,临终还要对牢一只大喇叭。”

  马佩霞本来想笑,又忍住。

  隔一会儿我问:“你不觉得奇怪,为什么基度卡斯蒂尼尼要见我?”

  “我也这么问他。”房门口传来傅于琛的声音,他起来了,披着睡袍。

  “他怎么回答?”

  “他说,承钰的面孔,像他们的画家鲍蒂昔里笔下的天使,他愿意在死前再看见你。”

  我叹道:“奇怪的小老头。”

  傅于琛凝视我,“奇怪?并不,我觉得他眼光奇准。”

  马佩霞轻轻说:“承鲸有一张不易忘怀的面孔。”

  我不爱听这些,别转头,“我们几时出发往米兰?”

  “明天就去,约翰会替你告假。”

  “其实不必你们双双抽空来一趟。”

  马佩霞笑,“承鲸像是不想见到我们似的,但是我们却想见你,尤其是他,”她眼睛瞄一瞄傅于琛,“每次吃到桃子便说:承钰最喜这个。看到我穿件白衣裳,又说:承钰最喜欢素色。但实在忙,走不开……”

  我看住傅于琛,他也看住我。

  渐渐听不到马佩霞说些什么,走不开,可是一有借口,飞蛾扑火似的来了。

  我们融在对方的目光中。

  那是一个非常长的夜晚,他们俩没睡好,不停地起床踱步走来走去。

  我把储藏着的邮票盒子取出,将邮票一张一张铺床上细看,这是最佳催眠法,一下子就会累。

  然后在邮票堆中睡熟。

  第二天一早,马佩霞进来叫醒我,自我长发中将邮票一枚一枚取下。

  “要出发了?”

  她点点头。没有睡稳,一有了年纪,看得出来,眼圈黑黑的,又得比傅于琛更早起服侍他。

  一直到抵达米兰的第二天,她睡足以后,才恢复笑脸。卡斯蒂尼尼令管家来接我们,抱歉他有病在身,不能亲自出来。

  傅于琛看着我说:“他知道你与令堂不和,没令她来,多么体贴。”

  我说:“可惜最后还是不得不看到她。”

  不知她有没有继续胖下去。

  不知我到了四十多岁,会不会也胖得似一只蘑菇。

  卡斯蒂尼尼的大屋比照片中的还要漂亮,米兰脏而多雾,但他的庭院如凡尔赛宫。

  我转头回傅于琛一句,“也许三年前应该到这里来往,到今日意文已朗朗上口。”他与马佩霞都没有回答。

  我有点感激卡斯蒂尼尼,他提供一个机会给我,使我不致给傅于琛看死一辈子。虽然他与我亦无血缘关系,虽然我亦不过是从一个男人的家走到另一个男人的家,但到底是个选择。

  有了选择,别人便不敢欺侮你。

  管家叫我们随他走。

  经过大理石的走廊,我们到了玫瑰园,从长窗进入图书室,看到老人斜卧一张榻上。

  他似盹着,又似魂游,我心一热,趋向前去。

  他并没有睁开眼睛来,我在他身边蹲下。

  他瘦多了,整个人似一只风干水果,皱皮包着一颗核,肉都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

  我转头看傅于琛,他们没有进来,只向我递一个眼色,然后跟管家离开。

  图书室中一点死亡的气息都没有,花香袭人,浓浓的甜味无处不在,有一只蜜蜂无意中闯入室来,阳光丝丝自木百叶窗缝透入,但基度躺在贵妃榻上,失去生命力。

  我在老基度耳畔轻轻叫他,“基度,基度。”

  他自喉头发出唔的一声。

  他们替他穿上白色的衬衣,还在他脖子上缚一方丝巾。

  “你叫我来,我来了,你要喝一口水?”

  “你来了。”他终于微微睁大眼,“安琪儿你来了。”

  他示意我握他的手。

  我照他意思做,那只不过是一些小小的骨头,每个关节都可以摸得出来。

  “你没有忘记老基度?”

  “没有。”

  “谢谢你来。”

  “你如何,你好吗。”我轻轻问他。

  “我快要死了。”

  我不知说什么好,因贴得近,长发垂下,扫到他衣裳。

  他伸出手来抚摸我的头发,“我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她也有一头这样长的鬈发,只不过是金色的。”

  “金发美丽得多。”

  “黑发也美。”基度的嘴角似透出一丝笑意。

  “她怎么了?”

  “她跟别人结了婚。”他苦笑。

  “啊。”

  “我是一个裁缝店学徒,她父亲拥有葡萄园,不能匹配。”

  “你们是否在一道桥畔相遇,如但丁与比亚翠斯?”

  基度吻我的手,“可爱的安琪,不不不,不是这样,但多么希望可以这样。”

  “我希望你会恢复健康,基度。”

  “你有没有想念我?”

  “有。”

  “你母亲?”

  “没有。”

  他又笑,“看到你真开心。”

  “我还没有谢你,多得你,我不用离开傅于琛。”

  “傅于琛有没有来?”基度说。

  “有。但他送我到美国留学,这两年一直没看到他。”我说。

  基度凝视我,隔一会儿,他问:“你仍然爱他?”

  我点点头,“很爱很爱。”

  “比从前还多?”

  “是,多很多。”

  “他可知道?”

  “我相信知道。”

  基度点点头,“你知道我为何叫你来见我?”

  “我不知道,或者因为我们是朋友。”

  “那是一个理由,另有一件重要的事。”

  也许是说话太多,他颊上升起两朵红云。

  他说:“那边有一杯葡萄酒,请给我喝一口。”

  我取过水晶杯子,给他喝酒。

  纱帘轻轻抖动,风吹上来柔软动人,之后我再也没有遇上更动人以及更凄凉的下午。

  基度顺过气来,“安琪儿,我将使你成为一个很富有的女孩子。”

  “我不明白。”

  “我会把半数财产给你。”

  “我不需要你的钱,我们是朋友。”

  “真是小孩子,”他又笑,“你使我无上快乐,这是你应得的报酬。”

  “但我们只见过两次。”

  “那不重要,那一点也不重要,”

  “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换取自由,你可以追求一切,包括你爱的人。”基度双眼中像闪出光辉。

  我猛然抬起头,“是,”我说,“是是是是是。基度,多谢你。”

  他宽慰地闭上眼睛,说了那么多,有点力竭。

  “我母亲呢?”

  “我叫她暂时到别处去住一两日。”

  “你会不会给她什么?”

  “放心,她下半生会过得很好。”

  “基度,为什么对我们那么好?”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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