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缤葵滑下手中的报纸,整个人瘫坐在沙发上,愣得不知所以。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她无法置信地喃喃自语着。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明明是一场充满喜气热闹的婚礼,怎么会在一瞬间变了天地?
原本当伴娘的她,还在昨日特地请了假,专为参加他那手帕交李绫的婚礼。谁知,婚礼都还没开始,竟然就发生了新娘不见了的乌龙事件。接着,在一场混乱中,她又被那些个八卦杂志的记者误认成新娘子,镁光灯顿时闪得她睁不开眼睛,更离谱的是,竟然没个李家或严家的人来面替她澄清。因为,他们所有的人都去找那失了踪的新娘子,包括气急败坏的严棣心……
“李绫到底跑哪儿去?好端端的,她怎么就这样没半点儿消息?”
连缤葵打从婚礼回来后,就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更糟的是,连向来可以商量事情的老哥连缤洋都刚好到国外出差去,所以这会儿,她更是连个可以“调度”的人马都没了,只得在打破所有可能的电话、找遍所有李绫可能会去的地方,拖着一身疲惫,一脸沮丧地回到这个小窝暂作歇息。
谁知,一大早,就从报纸上得知了严棣心受伤的坏消息,不过,奇怪的是,报纸竟然对李绫失踪的事只字不提。连缤葵虽然是一头雾水,但早让严棣心的意外给分了心,根本没有心思去考虑其中的诡异。
一想到严棣心,一想到他可能会失明,连缤葵不禁掩着脸,心痛得几近窒息。
在以往,身为李绫挚友的她,连这样的悲伤情绪都有罪恶的感觉,因为,李绫与严棣心像是生来就要在一起的那般登对,而她不过是个局外人,却偷偷贪恋着好友身边的男人,想象着他的温柔与深情是因她而起……
不过,她一向掩饰得宜,因为,李绫与她有着比姐妹还浓的怀谊,浓到她从来不敢想到“背叛”这等的行径,再说,这几年来,她太了解严棣心对李绫的深情,她知道,这世上没有人能像严棣心那样死心塌地地爱着李绫。
所以,她一直站在远远的地方祝福着这对恋人的恩爱相许,而他们的快乐,就成了她连缤葵快乐的原因之一……
连缤葵坐在沙发里,怔忡地望着窗外的天际,桌上那杯咖啡早已冷却,而她的心,也失足掉进了有着严棣心的那一年冬季……
那一年,她和李绫正为着即将到来的毕业考忙得昏天暗地。
“李绫,你干吗?都要考试了,还一副魂不守舍的呆样,又在想你那个白马王子啦?”连缤葵到楼下买了泡面回来,发现李绫跟前的课本还是停在同一页上,不禁拍了一下李绫的脑袋瓜。
“唉——唉——”这是李绫有心事时惯用的回答法。
“拜托,你也为咱们女人争点气嘛!不过交了个男朋友,就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连缤葵老早就看不过去啦!
“那是你没见过严棣心,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李绫白了她一记。
其实,连缤葵也能稍稍体会李绫那患得患失的心情,因为,打从李绫还绑着两根小辫子,随着父母住在美国时,就已经爱上了住在她家隔壁的大哥哥严棣心,再加上李严两家的交情不错,虽然李家的社会地位不如严家在整个华人商圈的影响力,然而,基于同是中国人的同要心理,他们也很乐见李绫与严棣心的融洽相处。
只不过,李绫在十二岁的那一年,因父母的业务需要,举家迁回三海来,就这样,她跟严棣心就失去联系,直到去年暑假,她去了美国游了一趟学,而严棣心带着她玩遍了迪斯耐乐园,也重新燃起了他们久别重逢的惊喜,就此,一段分隔两地的恋情正式开演。
“怎么?长得帅、又有钱,就了不起啦?”对严棣心的描绘,连缤葵早在李绫的崇拜中,听得不下一百回,就差没让同寝室的她耳朵长茧。
“没错!这就是我最担心的事,棣心说他还要在美国公司呆个两、三年,恐怕一时间是回不来台湾了,而时间那么久,相隔那么远,他的条件又那么好,我怕——”说着说着,李绫不禁红了眼眶。
“你怕什么?你的条件也不差啊,喂!本校的校花耶!我看,该担心的人是他不是你——”连缤葵不明白,为何李绫对严棣心一直不放心?
其实,在连缤葵的眼中,李绫真的是世上难得有的美丽女子。别说是她那天生惹人羡慕的标准骨架子,就连她的皮肤都是粉嫩得让人眼红,再加上李绫的父母都是服装界的设计师,每日专为他们这位宝贝女儿搭配能衬托她气质的衣服;因此,当甩着一头长发、抱着几本书的李绫经过校园时,总是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所以,身为李绫死党的连缤葵也因此水涨船高,因为,她像极了慈禧太后身旁的李莲英,成天都有来自各处收不完的礼物,甚至不高兴时还可以狐假虎威,出出气,她连缤葵可也算是许多人急于巴结讨好的对象之一呢。
不过,这等“好康”,就在李绫宣布名花有主时给收了回去,从此没人理,还三不五时受其它人的指责埋怨,说她是“办事不力”。
所以,她不喜欢严棣心,除了她从没来向她拜过码头的原因外,他还让连缤葵落个“水竟落外人田”的罪名。
“要不,我也可以委屈点!”连缤葵晕后总会赌气地对那些心碎又气愤的男生们如此建议。
“你?那我们还不如直接去跳井——”失恋的男生是很毒辣、阴狠地说。
“喂——我有什么不好哇——”她频频抗议。
“是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不想跟个笑话谈恋爱,那是不道德的事情,哈哈哈!”
他们说他是个笑话,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生性迷糊的连缤葵几乎是每两天就要闹出一个笑话,不是考试时睡过头、跑错教室、写错考卷,就连她脚下的鞋子都经常左右脚颜色不对,让大家哭笑不得。
更好笑的一次,是全班相偕郊游的那一天,她连大小姐竟然胡里胡涂地就跳上了路边的游览车,结果,上车后才发现那是进香团的车子,而好不容易匆匆冲了下来,又发现自己竟然留了一只鞋子在车子上,于是,整条街就只听到她连大小姐歇斯底里的呼喊着:“不要走啊!还我鞋子——”
所以,同学们也给了她一个封号——“笑话”,跟李绫的“校花”齐名。
“缤葵,你说我该不该放弃?我觉得跟他谈恋爱总让我患得患失,备受压力。”李绫的表情都美得教人屏息。
“难怪有人说恋爱其实是一种病,总教人莫名其妙的软弱无力。”连缤葵抓一抓她那一头半长不短的直发,一副很不以为然的表情。
“哎呀!人家都那么烦了,你还落井下石,算什么死党。”其实,李绫早就心生一计,只不过这恋爱是自己的事,要别人帮忙总是有点说不过去。
“不错啦!能这么有耐心看你发牢骚,你要懂得感恩了。”
“如果——你还能帮我一件事,那我就真的感激不尽了。”李绫说得吞吞吐吐,表情略带心虚。
“什么事?”连缤葵顺口问着,反正她一向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能让人家开口要她帮忙的事,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帮我写情书给严棣心!”李绫一鼓作气说毕。
“喔——”缤葵回了一声,然后,再用差一点没被泡面噎死的表情瞪着李绫,“你再说一遍!”
“帮我写情书给严棣心!”李绫说得很慎重其事。
“你神经病。”连缤葵只给了这样一句。
“你听我说,我知道你有遗传自你爸爸的文学底子,不像我,作文永远只有狗屁不通四个字。”李绫的话虽然有点夸张,不过,也有几分真实性。
“你这话是没错啦!”连缤葵这么一听,还真有点沾沾自喜,要说她哪一点可以比得过李绫的,还就只有拿出文学这两个字眼。“你联考的国文好像不到五十分吧?”
“所以罗!这件事得全靠你这位才女了。”李绫一听到连缤葵“旧事重提”,虽然气得牙痒痒的,不过,为了她将来的幸福着想,她也只得硬是将这口气咽了下去。
“不行!你想要我写啊,谁不知道严棣心家有钱,就算每天讲个十小时的国际长途电话,人家也不眨一眼。”。连缤葵承认,自己迷糊,可还不笨。
“可是,棣心告诉我,他很喜欢写信,而且,还是要用笔写的哟!他说,这样表达情感的是最感情的呢。”
“拜托——他不是学信息的吗?哪来这么落伍的闲情?”说归说,连缤葵顿时也对严棣心升起一丝丝的赞许。毕竟,会用传统书信的人已不多了。
“他学信息是为了将来要继承他们家的事业,其实,我那棣心可是一个艺术家,有作曲的天份呢!”一谈起,李绫的神情瞬间泛着光芒。
就这样,连缤葵基于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开始了与严棣心一来一往的书信传递——
“李绫,你想跟他聊些什么东西?”开始时,信件内容常是他们俩课余的消遣。
“就说——我很想他,想得人都瘦了好几公斤……”
“拜托,这用电话说不就行了,一点美感都没有,难怪你国文老不及格。
这就是连缤葵,只要一加上“非你莫属”的荣誉,她可是很当回事的来劲儿,身为她好友的李绫自然是摸透了她的性子,只不过,唯一要忍受的,就是她那种好不容易“扬眉吐气”的嘴脸,倒教向来让人捧在掌心的李绫为之气结。
不过,李绫的“牺牲”还真有价值,因为,自从与严棣心通信以来,李绫总能在电话里听见严棣心愈来愈深浓的情感,而他总说:“绫,等我回来,只有你才是我一生的牵绊……”
“缤葵,这封信又麻烦你了。”其实,李绫不太喜欢这样子的笔谈,她的多此一举不过是为了留一条线,牵住严棣心。
不过,几次下来,她就不那么在意了。而连缤葵倒像成了她的秘书,对严棣心的来信总是特别真心,一来,或许是想炫耀一下自己的文学底子,二来,她发现严棣心的确是个好笔友,在他的信中,除了诚恳之外,还有只能意会的深沈情衷,无可否认的,连缤葵在几次的笔谈中,竟然谈出兴味了。
“小姐,你也稍微用点心,想想要写些什么东西!”连缤葵不明白,为何李绫愈来愈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喂,这写信不是你的事吗?我只负责讲电话就好了。”李绫总是这么回答。
“哼!真没品质的恋爱。”说归说,然而,连缤葵每次总能不负所托地将信写得洋洋洒洒,一点都不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