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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绳纪事四簿 第三簿 当爱已成过去 1

  惊蛰过后,雨水一直就没停过,下得四处都长霉,骨头也几乎生锈。那是连著几日那种阴险温吞的天气后难得的大晴天,阳光白得人发晕,各种虫鱼鸟兽外加魑魅魍魉都出来活动。

  因为天气太好了,徐爱潘忍不住出去晒骨头,一不小心,竟耗到了下班的时候。人潮像水一样涌出来,多得不像话,东南西北四面受夹攻,她不合时宜地想起那种压得扁扁的夹心饼干,站在马路边,忍不住就莫名地笑出来。

  因为笑得没有正经的名目,旁人看来莫名其妙。大概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露出那种恍惚,形同傻笑的笑。她警醒地收住笑,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正经平常。

  人多,车子也多,乱哄哄也闹哄哄,没有一处的空气是平静的,都好像滚沸的水不断骚动地冒著水泡。而且,交通号志显然是故障了,红黄灯一齐的闪,大小汽车占住斑马线,机车左右内外线盲窜,人声引擎声喇叭声交响乐团似独奏又齐响。

  她打消穿越马路的念头,才转身,不防便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

  “阿潘!”叫得比喇叭还响。

  徐爱潘回头。马路对面有人使劲在对她招手。三月天,那人穿著一件无袖吊带露肩条纹的贴身洋装。红橙黄绿蓝靛紫,什么颜色都有,杂乱得很精采。见她回头,更加使劲挥动她肥猪肉白的手臂。

  “阿潘!”这一回,那音量足以媲美戏院里的立体音响。

  徐爱潘站定,用力看仔细……啊!是英英!

  胡英英。她穿开裆裤一起长大并且有照片为证的烂朋友。

  “阿潘!”胡英英演电影似的又大幅度挥动她白白的臂膀。

  实在太惊天动地了,连喇叭声都盖过,骑楼内外外加马路上的人少有不好奇地对徐爱潘投上一眼。

  因为太突如惊讶,嘴巳仍然半张的徐爱潘猛然被震醒。她没想太多,完全是条件反射的,大步穿过炮弹轰炸也似嚣乱,汽机车四处窜动的马路,一直走到胡英英面前。

  “我就说嘛!果然是你。幸好我眼尖。”胡英英当街给了她一个不折不扣的拥抱。好像昨天才刚见过面,今天又好姐妹地相遇。拉丁式的热情。

  “你怎么会在这里?”没经过斟酌,话就出口了。徐爱潘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那么多年没见,开口却全不是问候,好像她真的昨天才与胡英英见过,那么些年的空白完全没有过。

  “天气好,出来逛逛。闷在屋子里好多天,骨头都生水了。”胡英英也回得家常。她斜眼打量徐爱潘,看著哈哈大笑,说:“你怎么穿得像外太空回来的?”

  “我怕冷。”她都没说她穿得像沙漠里逃难回来的。

  “没有人温暖你吗?”语调流气,笑得也流气。

  厚脸皮的胡英英,没讲两句话就有本事扯到这种话题。徐爱潘当作没听到,反正车声轰隆隆。

  “走。”胡英英忽然上前拉她。

  “干嘛?”有点不习惯,但她并没有挣开。

  “这里太吵了,找个地方坐坐。反正都这时间了,一起吃饭好了。”

  “你不问问我还有没有事?”

  “怎么?你有事?”

  “你请客我就没事。”

  “小器鬼!”胡英英啐她一声。“死性子不改。打以前就只会也只敢占我的便宜。”

  “也只有你我能占便宜,不敲你敲谁?”

  “男人呢?!”胡英英歪倾脖子。“那种便宜最好占你不占。”

  又来了。真的好像今天以前她们都持续在见面,口气、内容的侵略度都家常得孰~稔。

  “要你请吃个晚饭,这么啰啰嗦嗦。你再啰嗦,我肚子就不饿了。”

  这等程度的埋怨算不上威胁。不过,胡英英翻个白眼,算妥协,说:

  “我就住这附近。我看还是到我那里好了。”便举手招计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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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附近,徐爱潘的定义是步行五分钟以内的距离,但胡英英的“附近”,计程车在大小巷子里起码穿梭了十分钟。

  车子在一条僻静的巷子内停下。离繁华大街有些距离,但交通其实不算不便,所以有便利的好处,却没有闹市的嘈杂。

  电梯直上第十五层楼。双并的十五层大厦公寓,两户共同一个电梯,安静得好似没有人烟。

  “随便坐。”胡英英进门就踢掉高跟鞋,将手袋丢在沙发上,往厨房走去。“你要喝什么?”

  “开水。要热的。”时节实在不宜喝冰冷的东西,温吞的又令人不耐烦。

  胡英英出来。跟著一杯开水,还在冒气;还有一碟看起来小巧精致的蛋糕。她自己喝咖啡。

  “你就给我吃这个?”不知道那是出身什么“身系”的蛋糕,看起来倒是挺吃钱。只是从以前她就不爱吃甜的东西。“你明知道我不喜欢吃甜的东西。”

  “谁记得那么多!这很贵的你知不知道?”

  当然不知道。

  “有没有饭?你随便炒个饭和青菜好了。肚子真有点饿了。”徐爱潘把蛋糕推回到胡英英面前。

  “你喔!”不迁就,不知把握到嘴的好东西,这种个性多半要吃亏。“只有鸡蛋和白菜哦!”顶多加一道豆腐。

  嘴巴边说,人已经又到厨房。徐爱潘跟过去,打开冰箱瞧了瞧,空洞得像南极的冰原。

  “你自己一个人住?”屋子不小,少说有三十坪,可从冰箱的内容看不出有太多的人烟。

  “嗯。我才刚搬来不久,还不到三个月。”

  白菜、豆腐、两粒鸡蛋,外加奄奄一息的一枝葱。冰箱里的东西全摆在桌子上头,就那些。

  胡英英小心除下手上的戒指。徐爱潘这才注意到,望一眼,看是镶钻的。说:“你结婚了?”

  “离了,这房子我用赡养费买的。幸好没有小孩,重新当胡小姐比当某个人的妈妈要轻松多了。你呢?结婚没?”

  徐爱潘摇头,然后想起胡英英背对著她在忙无法看见,张嘴呼了一声。

  “干么像猫叫。是有还是没有?”

  “没。”结了婚的女人谁有空这时候在别人家吃另一个女人煮的饭?胡英英就是不爱用脑袋,奇怪它没生锈。

  “自己一个人住?”

  “不。跟朋友。”

  “男朋友?”

  “没。”

  好像禅宗在对禅。说什么,只有说的人自己知道。

  徐爱潘坐在那里看胡英英一个人在忙,也没想过帮忙,只是等著吃饭。胡英英把所有的东西都炒了了事,白饭用微波炉热过,一股脑儿堆在徐爱潘面前。

  “哪。你的饭。”继续喝她的咖啡。

  徐爱潘老大不客气吃起来。扒了四五口饭才想起,说:“你不吃一点?”

  “都归你的。”胡英英摇头。

  青菜豆腐蛋,淡得不出屎。徐爱潘扫了近半盘的白菜,才吃两口豆腐和夹一些  炒蛋。实在,她并不十分喜欢吃青菜,但身体需要且吃了好消化,不喜欢也吃不  少。

  胡英英支头看著,笑说:“你还是没变,老是从不喜欢的东西吃起,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

  徐爱潘瞄她一眼,闷不吭声,把剩下半盘的白菜清光。

  青梅竹马就是有这点坏处,什么底细对方都知道。她家以前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这种青菜豆腐,餐餐吃,她常常觉得自己像草食动物。以后吃饭,总是尽义务似的早早把青菜解决掉。

  “我说阿潘,”胡英英喷出一口浓气,全是咖啡的臭味。“你这样,要是万一临时有什么火灾地震,好吃的就享受不到了。而且,光塞那些你不喜欢吃的东西就把胃塞饱了,喜欢的就吃不下了。这多亏!要及时行乐啊,阿潘。做自己喜欢的事,吃自己喜欢的东西。”

  “吃成一个大胖子,再去瘦身中心减肥,不更累。”

  胡英英咯咯笑起来。“这是时尚,是流行。”

  “流行跟时尚多半吃钱。”徐爱潘边吃边说,喷了一丝饭渣出来。她拿出面纸将它抹掉。

  “嘿嘿,我吃的可都是自己的钱哦。”

  “那不是很亏?”嘴巴反射的动,但她简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你想变丑八怪肥婆就不吃钱了。”胡英英扫她一眼。走出去,又走回来。手上多了一本相簿。

  “看!”她抽出一张泛黄的照片。“你小时候多不吃钱!”

  照片里两个对著镜头傻笑的小女孩,左边那个脸上沾了一沱像大便的泥巳,正伸手去抓,小手和小脸肥嘟嘟的。右边那个一张瓜子脸,就像胡英英现在这样尖下巴的瓜子脸。两个人都穿了一件亵渎性别差异、丝毫没有设计感只图清理方便的开裆裤。

  “不会吧?!”徐爱潘大吃一惊,猛地站起来,一把抓过照片,简直不敢相信。“你居然还留著这个!”

  “当然。”胡英英笑盈盈。“我可是个很念旧的人。”

  徐爱潘颓然坐下。“你该不会见到每个人都跟对方秀这张宝贝吧?”

  “你放心,我是很注重形象的。”胡英英笑得更愉快。才让徐爱潘松口气,却又画蛇添足说:“再说,真看了,他们也不认识你。”

  不理徐爱潘瞪凸的眼,挟走照片,小心放回去,合起相簿,啜了一口咖啡说:“对了,你爸妈还好吧?”算是问候。

  徐爱潘摇头,继续扒她的饭。

  “生病了?我记得你爸妈好像从以前身体就不怎么好!”

  “都走了。”她打断她的话。

  胡英英先是迷糊,然后就明白了。

  “多久了?”又喝一口咖啡,双手捧著杯子。

  “有一阵了。”徐爱潘小弧度挥个手,含糊带过去。“你爸妈呢?”

  “跟我大哥一起住。不时跟人家参加一些进香团,这边拜那边烧香,所以大概神明也不好意思不保佑,健康得很。”

  口气半嘲谑,但不好笑,徐爱潘什么也没说。

  “嘿,”胡英英倒开口。“那时我爸有没有倒了你爸他们的会钱?”

  “不知道。我没听我爸他们说过。应该是没有吧,有的话他们多少会叨叨念念的。”

  胡英英点点头。

  “对了,”摸出一张名片给她。“我开了一间小店,你有空就来坐坐。”

  “什么店?”名片上只印了店名地址电话。“英英小筑”。俗气得要命。完全是二十年代那种过气的文艺腔。

  “卖些咖啡简餐,很简单的东西。”

  “咖啡,简餐?你?”徐爱潘不小心呛到,连喝几口水才止住。

  “你少那么夸张行不行?”胡英英瞪她一眼。

  “你没事干么开店?嫌钱多?”

  “就你会把我看扁。告诉你,我可是拜过师学过艺煮了一手好咖啡的。哪天你来,我煮壶咖啡让你尝尝。”

  “你这个不是现成包装的?我没眼花才对吧?”徐爱潘指指流理台。包装袋还乖乖躺在上头。

  胡英英面不改色。“在家我很随意。我煮咖啡是用来卖的。”

  “这不是违反你的原则?要是临时有个天灾人祸,你岂不就享受不到?”

  “死性子,老挑我鸡蛋里的骨头。”胡英英伸手拍她一下。肉跟肉乍然撞击接触,发出“啪”地爆裂似的声音。

  “小姐,你打人肉都不痛吗?”徐爱潘皱眉。

  犯罪的人从来不认为自己犯的罪行有多了不起。所以,胡英英耸耸肩,又“啪”地打了她一下。

  “不痛。”说得若无其事。

  这似乎说明一个物理现象,当粒子高速相撞会释出高度的能量,多半因为里头隐藏了恶性的轰轰烈烈。

  “嘿,阿潘。”不管徐爱潘眉头皱得打结,胡英英忽然凑过去,挤到她身旁。

  “干么?”徐爱潘反射地挪开身子。“你别靠这么近行不行?我都看到你的鼻毛了。”一张大脸忽然迫近,局部器官皆放大,像用放大镜特别去强调凸显,那效果相当惊心动魄。

  “有什么关系?我们以前还不是天天这样亲热挤在一块!”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还有,我们以前并没有‘天天’挤在一块。”

  “你怎么变得这么龟毛?”胡英英埋怨一声。随即又兴趣盎然说:“欸,阿潘,我跟你说,我隔壁那房子好像有意思要出租,好不好我去问问,你搬来跟我当邻居?”

  “我哪有那种美国钱!”徐爱潘想都不想便摇头。

  美金对台币一比三十三四五,跳来跳去的;可不管怎么跳,一差总是三十多倍。就是算时间,海岛台湾对美军,冬令一差十三个小时,她那大字都不识一个的父母,不知这个道理,人云亦云,只晓得美国的钱总是比较大,就连美国的时间似乎也比较多。耳濡目染,她也学会了这种夸张性的形容法。

  “我帮你讲讲,请他们房租算你便宜一点。”

  “怎么便宜我也付不起;除非我自己印钞票。”

  这倒提醒胡英英,她问:“你不提我都忘了问,你现在在做些什么?”

  “没什么,就一般公司行政工作。”徐爱潘低头一口气把饭菜扫光,企图就这么把话题带过。

  “哪家公司?”偏偏胡英英穷追不舍。

  好吧!

  她吸口气,喝一大口水。说:“我写爱情小说。”

  “真的?!”胡英英挑动两边眉毛,挑得好高。当初她偷窥她日记。知道她喜欢沈冬青时,眉毛也没挑得那么高。“你用笔名吗?搞不好我还看过你的书!”

  来了。徐爱潘只得硬著头皮,说:“其实我不是挺受欢迎的。也没什么名气。我的笔名是陈夏天,你大概没听过。”

  “陈夏天?就是你?!”不料,胡英英却脱声叫起来,像被鸭子咬了。歪脖子看著她,啧啧摇头说:“我知道这个陈夏天。没想到会是你,会是我认识的人。啧啧,阿潘,那种东西你竟然也写得出来!你还真是没节操。”

  虽然没期望狗嘴里可以吐出象牙来,但胡英英这么直接的奚落,徐爱潘多少觉得窘迫。不过,已经成为事实的,再不安,这个事实也不会消失掉。

  “谢谢你的赞美。你看了?”她厚著脸皮,居然笑了。

  胡英英又啧啧摇头,把那个声音发得“价价”响,说:“你是不是哪里不对了?还是忽然转性?那么大胆的东西光看就教人觉得燥热。你怎么写得下手?”

  有人看,自然就有人写。不是她,也会是别人,生活要继续啊。所以怎么写得下手?这种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著实没有意义。

  胡英英凑过去,眯著眼,嘴角弯起来,用手肘碰碰徐爱潘,声音发黏,充满暧昧。

  “欸,阿潘,你哪来写那种东西的灵感?你自己的经验,还是……”把尾音含住,气氛弄得更暧昧。

  徐爱潘瞪她一眼。胡英英收起不正经的嘻笑表情,坐正身体,说:“我想也不  是。你不是那种豪放型的。不过,你真的没有男朋友?都不小了──”

  “我才二十六。”徐爱潘打断她的话。

  “二十七了。”胡英英纠正。“别忘了,我们同年同月生日。你月初,我月  尾,上个月我才刚吃了蛋糕。照传统的算法应该是二十八了。想装小也可爱不起来  了。”

  所以,什么青梅竹马就是这点讨厌。彼此的底细全都一清二楚,即使想藏什么秘密也都被出卖光。

  “好吧,二十七就二十七!”承认得近乎自暴自弃。

  胡英英撩一下头发,支著下巴,然后脸庞半倾是三十度角,随即又换手支住下巴,倾脸的角度也变换,姿势煞多。

  “很快就三十喽,”咖啡冷了,难入喉,她还是装模作样啜了一口。“然后皱纹鱼尾纹就跟著来。趁现在外表还过得去,赶紧找个合适的入,替自己的将来好好打算。”

  “我看还找个户头呢!”

  “对,没错。”不理徐爱潘的讽刺,胡英英正经八百。

  “英英大小姐,你自己婚姻都保不住,都离了,还要替我瞎操心?!”这一点,徐爱潘是绝对粗俗讥刺。“再说,都什么时代了,一个丈夫跟婚姻早不是生活的充要条件。”

  “管它是太空时代也一样,那些最基本的东西都不会改变。改天我们约个时间,我帮你介绍个好对象。”

  “不了。你还是留给自己。”

  “我自己我当然留了备份。阿潘,人,尤其是我们女人,要聪明一点。恋爱什么的,跟生活一样,是要站起来行动,不是用嘴巴谈的。不能像以前在火车上偷偷看沈冬青那样,看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果。”

  忽然提到沈冬青这名字,徐爱潘动了一下。说胡英英神经粗,偏偏这种时候她特别敏感。

  “你怎么了?一提到沈冬青就怪怪的。”

  “没有。”徐爱潘否认。

  “别骗我。有什么我会不知道的!”胡英英端详她,近乎审视。“阿潘,你该不会还在痴心妄想吧?”徐爱潘从以前就比较纯情──纯情的人都比较蠢。难得她不会到现在还紧抱著沈冬青那幢海市蜃楼的残骸不放。

  这不是正常人的对话了。徐爱潘别开脸,起身想离开,胡英英按住她,说:

  “你别想逃。阿潘,别告诉我,你没结婚、没交男朋友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别跟我说你跟沈冬青牵扯不清──我知道他已经结婚了。”

  正确的说,是离婚了。而且两次。

  老实说,她多渴望能和他那般“牵扯不清”,但没有。她的恋爱方式是懦弱的,甚至不堪。即使是距离外的凝望,多年前还有一个具体的,血肉存在的凝望的对象。而今,这么些年,她都只是在跟脑海里的意象谈恋爱。她甚至不确定他的记忆里是否有她这个人存在;是否,曾经存在。

  怎么会离谱到这样的程度?她在害怕什么。她不是容易害羞的人──瞧,她去KK,跟在KK里头厮混的人应对得那么好。而且,沈冬青就在那里,恒星一样的固定在那里,她只要踏出一步就摸著了,但一年又一年,她就是踏不出那一步。

  是否心理深层的,有什么她解释不出的原因?

  “徐爱潘──”胡英英干脆对著她的耳朵吼。“你真的傻不溜丢跟那个沈冬青牵扯不清?我不是跟你说过,他根本不喜欢──”

  “别吼了。”徐爱潘忍不住捣住耳朵,捣断令她觉得更不堪的话。“我没有。”移开目光,不看胡英英。

  “没有?那你干么一听到沈冬青的名字就作贼一样心虚?你──”胡英英狐疑的眼光贼似的盯著她。忽然挨了一记似的“哎哟”起来,软垮下去。呻吟似说:“你不会还在写那本全是死结的‘结绳记事’吧?”

  真的,青梅竹马就是这点讨厌。什么往事对方都知道,什么事都瞒不过。

  徐爱潘闷不吭声。胡英英看她从背袋里取出一瓶富维克矿泉水,旋开瓶盖,就著瓶口喝了一大口水,喉咙咽动。涌到喉咙口的什么,都随那一大口矿泉水吞回肚子里去。

  荒谬的人,荒谬的事一大堆。但胡英英觉得,全天下她遇到最荒谬的,就这个徐爱潘。

  那不是纯情了。

  是病。跟感情不再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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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本情色小说完成不到一个月,徐爱潘就又缴上一本稿,很快就编排印刷出版。老编从来没有收她的稿子收得那么干脆,出书出得那么快速。收到读者的信也多了,都是骂她的。不过,也不会少一块肉。她的房租与饭钱有著落,那就够了。

  至于什么圣人之道,纲常道德,她只能很抱歉很谦卑地陪一个不是的微笑,她扛不了。

  可是游利华说:“阿潘,你实在危害不浅,戕害国家未来主人翁后面那个伟大的女人的身心。”

  她边看边摇头边数落。因为是情色爱情小说,不是性教科书,性爱的细节描绘得生动壮观,又有文字的美感,却不负教育责任,似是而非,像埋了一颗炸弹。

  “别把我说得那般伟大。”吃饭时间说这个实在有碍消化。徐爱潘使劲再嚼两下,把嚼得发硬的猪肉吞下去。

  有些话不能太老实讲,会受鞭笞。但依她谦卑的看法,她觉得那些教女人梦想白马王子的童话其实才更加荼毒人心。

  童话小说的意识型态全是毒,但再怎么毒,也没有她们写的这些情色小说细节的脏。想想,她觉得有点亏。亏就亏在不够冠冕堂皇。

  “你这样搞,当心哪,哪天周处除三害,就要来除你这种祸害。”游利华丢下书,爬上饭桌,一屁股坐在桌子边缘。

  有人在媒体高调发难,严厉鞭笞情色爱情小说,满城风风雨雨兼加轰轰烈烈,要查禁,要围剿她们的巢。游利华帮她杞人忧天,担心她饭碗就这么不保。

  “小姐,我在吃饭耶。卫生一点,把你的大屁股挪开。”筷子正要夹起一撮菠菜,在半空停顿一下,转而侵向旁边的蕃茄炒蛋。

  习惯难改,但也不是完全不能改,撑一撑就那么改了。满城再风雨雷电,撑一撑就过去了。

  “你当真不担心啊?也不上网看看,网路上那些,十个有十个半都是在骂你们这些‘少女A书’作家。”游利华挪开她的大屁股,老实安放在椅子上。“说不准明天他们真的查禁你们那些‘猥亵刊物’。”

  “我还担心文字狱呢!”真要担心,也是出版社该烦恼。天要塌了还轮不到她去顶去扛的。

  “瞧你这样,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不动如山’。”

  “我只是座小山坡,大雨一下,就崩成一堆土石了。”

  吃完蕃茄炒蛋,又把肉丝炒豆干吃了一半,徐爱潘才呼口气,放心去夹菠菜。难得做一顿饭,吃得这么波澜。

  游利华瞪住她看两眼,十几二十多秒钟没说话,像是在研究她的吃相。看她扒两口饭夹一口菜,嘴巴里的东西还没有吃完便忙不迭又吞下一口,相当不雅观,不是太有气质的吃法。

  “昨天我在KK碰到李云许。”转了个话题。

  怎么突然提起李云许?徐爱潘正扒著饭,反射地停住,抬起眼,嘴已鼓鼓,忘了咀嚼。

  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若无其事地垂下眼,继续扒她的饭。

  “他打过电话给你对不对?”游利华问。

  “对。”

  “他约你吗?”

  “没有。”

  终于吞下嘴里最后一口饭,徐爱潘餍足地拍拍肚子,用空碗倒了一杯开水,咕噜连喝两口,把在食道缓慢移落的饭菜一口气咽下肚子去。

  吃饭吃得像仪式,好好吃完一顿,实在也挺费力气挺辛苦的。

  “阿潘,”游利华微向前倾,胸部几乎抵住桌缘,表情变得严肃正经,像涂了一层咄。“李云许已经结婚了你知不知道?他太太是一家外商公司的高级主管。”

  “听说了。”游利华一本正经警告的模样,徐爱潘不禁觉得好笑。

  “都算在同一个圈子,所以这件事许多人都知道。李云许那个人,条件是很好没错,但他在那方面──你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在女人那方面评价不太好。他结婚之前听说感情方面就牵扯不清,结婚以后,他曾和一家女性杂志记者以及一个从法国回来,帮他杂志写美食专栏的女人来往过。现在也和一名小模特儿有著关系。那名模特儿听说替他的杂志拍过泳装专辑。”

  “你干么跟我说这个?”李云许结了婚没有,对婚姻忠不忠诚,干她底事?她还没想到,一时不明白游利华做什么告诉她这些八卦。

  “告诉你,让你心里有个底。李云许有钱有魅力,他若主动刻意,大概很难令人不心动。不过,你最好聪明一点,他已经有家有室了,没必要跟他牵扯不清。”

  都说得这么白了,再不懂,也实在过不去。但游利华善意的提醒警告,徐爱潘只觉得好笑。

  她咽口水,咕噜咽了下去。说:“你是怕我抢人家的丈夫,破坏人家的家庭,还是担心我胡里胡涂被甜言蜜语给骗了?”

  “都有。”游利华老实招认。她苦口婆心兼加未雨绸缪就是不希望这两种情形发生,这都不是她所乐意见的。

  徐爱潘轻声笑出来。杞人忧天就是像游利华这样。不管是“被骗”或“被抢”都轮不到她操心,她却担心得这么起劲。

  “你放心,小游。我对李云许没兴趣。”

  话才说完,呼应她似的,门铃就响了。

  花就来了。

  一大簇的红玫瑰,系一条黄金色缎带。

  游利华应的门。把大簇的玫瑰和一张烫了金边的卡片一股脑堆塞在徐爱潘面前。

  “哪,给你的。”口气有点不好,像在跟谁生气。

  玫瑰有刺,一大簇的,游利华动作又粗鲁,不小心徐爱潘的手便给刺到。她瞄了卡片一眼。实在,演电视也没有那么巧,她们才在背后谈他,他的花就到了。

  红配金。亏他那么配色,俗气得要命。

  浪漫的背后这么俗不可耐。

  幸亏她跟他没关系。要不然,这关系也跟成千上万肥皂剧似的“关系”一样地陈腔滥调,一开头、本质上就这么俗不可耐。

  然后电话就响了。

  “找你的。”游利华把电话丢给她,声音和动作都带点火气。

  李云许一定算好了时间,不早不迟刚好打来得恰到好处。戏剧式的巧合性。像小说电影里的偶然,经过算计的。

  “收到了吗?”李云许开口就问。

  “什么?”徐爱潘佯装不懂。

  “花。玫瑰。我请花店准备两点送到。现在已经两点过五分。”

  果然。他都算得好好的。

  “收到了。一大簇的。”

  “你不喜欢?”她的口气一点都不兴奋。他忍不住问上一问。

  “还好。”

  “那就是不好。”她应该喜欢玫瑰的才对。他应该不会估计错的。“你不喜欢玫瑰?还是不喜欢红色的?”

  “我不怎么喜欢花。”徐爱潘对空气欠欠身,说得几分客气抱歉。

  女人都爱钻石和鲜花。所以他听得出推辞。笑说:“有一种你一定会喜欢。”

  她小说里写来写去全都是玫瑰。圣修伯里B612行星上的那朵玫瑰;传说中存在过的蓝色玫瑰;甚至虚幻的漫画主角彼此心灵联系的紫玫瑰。

  骗不过他的。

  “我真的不是那么喜欢花的。”她没说谎。只除了一种。

  就像天涯处处是芳草,她只看进去了一个沈冬青。

  但她不会承认,不会对人说去。

  沈冬青曾说过一句抽象的话。说她像玫瑰。蓝色的玫瑰。

  那是无解的公案。她记忆中跟沈冬青有关的,都是无解的公案。

  “不喜欢就丢掉没关系。”李云许笑得十分轻松。红橙黄绿蓝靛紫,他一层层的来,总有她喜欢的。

  好好的鲜怒的大把花簇要她丢掉,她还怕天谴。她把电话丢回给游利华,指指花簇说:“怎么办?”

  她指要拿这花怎么办。游利华自行解释说:“现在送花,再来就是请你喝咖啡吃饭了。我不知道他怎么会对你有兴趣,不过,你自己要聪明一点,他已经结婚了,千万别跟他牵扯不清,划不来。”

  “是,小姐。”徐爱潘勾勾嘴角,并没有放在心上。不经心不会在意,她觉得游利华杞人忧天,自己找事情替她烦恼。“这个怎么办?”她再次指指花簇。

  那么一大把,都数不清有多少朵,金色缎带层层缠绕,叶子又繁密,枝茎与枝茎间的空隙塞得满满,完全不留白,想透口气都觉得困难。

  “花是送你的,你自己看著办。”

  徐爱潘伸手碰碰花簇。数大就是美。诗人说的。那样一大簇花,要双手去抱,实在是惊心动魄。

  “唉!麻烦。”她忍不住摇头。

  好像怎么做都不是,不知拿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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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胡英英自己说她开一家店卖咖啡简餐,直到上了门,徐爱潘还是半信半疑,很不容易把在柜台后煮制咖啡的胡英英与她记忆印象中鲜丽野气的少女胡英英连在一块。胡英英的长相没变,气质也没改变多少,一切印象早在她脑海里定了型,这突然冒出的新形象委实教她不习惯。

  “哪,你的咖啡。”胡英英笑盈盈地把冒著热气的咖啡端到她面前。

  黑压压的一潭。像她妈以前熬的中药。

  徐爱潘呷一口。

  “好苦!”咖啡香,咖啡醇,咖啡可口,偏偏她只喝到苦涩,而且还烫口。

  她不喝咖啡,不懂品茗,再香也只觉得苦。

  “加点奶精和糖好了。”

  徐爱潘摇手,推开咖啡。说:“给我一瓶气泡矿泉水。”

  “矿泉水?”胡英英叉腰瞪眼。“我特地为你煮咖啡,你不捧场,居然要什么矿泉水,我这里没那种东西!”

  “不要像泼妇一样,会破坏你的形象。哪,这里坐。”徐爱潘拍拍身旁椅子,拉拉胡英英叉在腰上的手。

  “少来这手怀柔把戏。”胡英英气鼓鼓,还是坐下来。

  “你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我干么招安收编你?”不管胡英英真生气假生气,徐爱潘没理会,从自己的背包里捞出一瓶富维克矿泉水,就著瓶口喝起来。

  “你干么嫌我咖啡难喝?”

  “我没说它难喝。我平常根本不喝咖啡。”

  “不会吧?你不喝咖啡?!”现在哪个住在都市的女人不喝咖啡?就算不喝它的情调,也喝它的象征,喝它代表的都会感。

  “喝了晚上会睡不著。”睡不著,看床边大江东去就会胡思乱想。

  “就因为这样?”

  “这样就够严重了。”

  对胡英英来说,这不是好理由。扳著手指数说:“你不喝咖啡,不喝茶,不喝汽水可乐,不喝酒──那你喝什么?就喝这个?”她轻佻地用手指弹弹那瓶富维克。

  徐爱潘耸个肩,不置一词。

  “我不管。我辛辛苦苦为你煮了一杯咖啡,这是艺术杰作,艺术结晶,你好歹要把它喝了。”

  从以前胡英英就是这么赖皮。自己没事把收到的情书拿到她面前招摇,然后也  要她把收到的情书拿出来“公诸天下”。

  “跟你说了,喝了我晚上会睡不著。”徐爱潘讨价还价。“我再喝一口就好。”

  “不行,全喝了。”胡英英十分坚持。“你不喝就是亵渎我的手艺。”

  “拜托你好不好?大小姐。”真让入受不了。

  “你把咖啡喝了,我请你吃牛腩钣。不把它喝了,今天你就别想离开这里。”威胁利诱的手段全都出笼。

  “请我吃牛腩饭?你自己说的哦,别赖皮。”没办法,在胡英英虎视耽耽的监视下,徐爱潘只好捏住鼻子,一口气把咖啡灌下去。

  “当”一声,有人推门进来。

  工读的服务生迎了上去。

  似乎是常客,还没坐定,看见胡英英,便摆手打个招呼,胡英英也点头微笑回对方的招呼。

  “你的‘存货’?”徐爱潘揩揩嘴边的咖啡渍,连喝了两口富维克。

  胡英英回头白她一眼。“你别说得这么粗俗行不行?”

  一连又进来两桌客人。看看时间,正是下班的时候。胡英英的店在巷子口,附近有许多办公大厦,撒鱼网似多少能捞到几个顾客,有些久了就变常客。

  工读生忙不过来,胡英英丢下徐爱潘,起身过去招呼客人。店不大,几张桌台,坐满了也就饱和。客人来,忙碌一阵,但不会忙太久。

  简单材料都是早就做好的,只有煮咖啡比较费事,顶多三四十分钟,胡英英端了一盘牛腩饭回到徐爱潘坐的角落。

  徐爱潘老实不客气大口吃起来,边吃,下巴朝前抬了抬,口齿不清说:“嘿,你的‘备份’还真不少。”

  来的有男有女,但男客的比例上较多。她看了半天,似乎有两三个和胡英英特别熟。

  胡英英没理她,也似乎没听清楚她的话。噙著笑说:“我跟大家说你是我青梅竹马的朋友,大家都在看你,所以你最好别狼吞虎咽,文雅一点。”

  张大口把牛腩塞进嘴巴的徐爱潘,不小心就呛到,立即咳起来,连饭粒都喷出来。

  胡英英连忙抽出几张手纸递给她,一边把落在桌上的残渣拧掉。说:“形象是很重要的,阿潘。看你,全毁了。”

  “给我一杯水。”徐爱潘好不容易发出声。

  “你自己不是有了。”放在桌上的富维克还剩大半瓶。

  “反正你快给我一杯水就是了。”胡英英伸手要拿富维克,她抢著将它藏到背包。

  实在莫名其妙。不过,胡英英还是倒了一杯水给她。

  “看看你这模样!这要是在约会,跟你心仪的男人一起吃饭,看你怎么办!”

  “凉拌。”喝了水,顺过气,徐爱潘神经地笑起来。

  “正经一点。”胡英英白她。“我劝你最好好好认识个对象,认真交往,替自己将来打算一下,不要再去想沈冬青。”

  “你干么没事突然又提这个。”

  “为你好啊。聪明一点,不要把心思搁在一个根本不喜欢你的人身上。你已经二十七喽,不是十六七,还想学纯情少女奉献执著那一套吗?就算你想奉献,沈冬青也不会要。”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要?”这句话太令人受伤,她忍不住反驳。

  “我十年前就知道。你根本不是他喜欢的型,他要了只嫌麻烦。”

  徐爱潘默不作声。那时候她看过沈冬青的女朋友,甚至后来听说的结婚又离婚的太太,再交往的女友,都是文静温柔婉约型的。

  她跟她们相差有十万八千里。

  “所以你最好清醒一点,不要学什么夸父追日,不渴死也累死。找个好对象,用力去爱。听!你身体也在呼唤,在渴望……”说到最后,胡英英刻意压低声音,凑向徐爱潘。

  徐爱潘用手抵开她的脸,不说话,先瞪著她。

  胡英英捉开她的手,凑得更近,说:“不必不好意思。还是,你该不会还没有那个吧……”眯起一双狐狸眼睛。

  徐爱潘嫌恶地拉开身子。“少露出那种表情。又不是动物,定时得发情。”

  “天啊!阿潘,你──”胡英英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说,脸色一变,逼住她,正色说:“你最好不是因为沈冬青!”

  “我只是不习惯。”

  “这种事有什么好习惯不习惯。欲望就是欲望,原始又简单。”

  “你讲得好像是猫狗在交配。”

  “本来就是。”胡英英挑衅地。“再包装一百层也是。形容得再美,再文学性,本质还是一样。我本来是觉得你蠢,现在我发现你根本是有病,迂腐、不正常!”

  “别靠这么近,口水都喷到我脸上了。”

  “最好淹死你!你真的是我见过最离谱的人!”现在口水不只喷到她脸上,更进一步,喷入她正在吃的牛膈饭。

  “你能不能卫生一点?”徐爱潘不禁抱怨。所以她最讨厌什么青梅竹马了。没事来挖你的底,戳破你一直抓在手上舍不得放掉的七彩泡泡,然后说你不正常,还把口水喷到你的牛腩饭上。

  一点都不讲求卫生,而且啰哩叭嗦。

  但这样的抱怨只会换来一双卫生眼。徐爱潘只好把牛腩饭抱走,坐得远远的。她实在也怕,会被胡英英的口水淹死。

  胡英英跟过去。“我真的搞不懂,沈冬青到底对你下了什么蛊,你居然这么死脑筋。人家保守是因为有信仰,你啊,纯粹迂腐不正常。”

  古诗里这叫“曾经沧海难为水”;旧词中这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新文艺的腔调这称做“纯情执著”。但胡英英的现代口语则是“中蛊不正常”。

  “脏死了。”胡英英口水愈喷愈多,搞到徐爱潘用手遮住她的牛腩饭。

  古诗旧词背再多,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喜欢上一个人。会喜欢上一个人,会惦记著一个人,暗底里都有那显微镜也放大不了的原因,不动声色的,耸动你的心,只是你不明白。不让你明白。因为一明白,你就觉悟了,也许就不肯去爱了。

  瞧,情情爱爱这种东西多么奸诈,擅长与人恶作剧──严重些,张设陷阱来陷害,让人用一辈子去辗转。所以,如果她分析得出为什么,也许一开始她就不会喜欢上沈冬青了。

  不过,情情爱爱这种东西,充斥最多的就是“如果”“也许”这一堆“后设的心绪”,纯粹是一种发泄性的干扰,完全没有建设性。最简单也是最复杂,所以愈理也就愈纷乱。所以从来没有人分析得出为什么。

  所以背背诗念念词吃吃牛腩饭,船到桥头自然直。

  “你还真有心情吃饭!”胡英英搞不懂。同穿开裆裤一起长大,想法逻辑观差那么多。

  “肚子饿当然就有心情吃了。”徐爱潘埋头扒一口牛腩饭,不防打了一个嗝,差点又呛到。

  只是船到桥头不会自然直。十次有九次,它会撞到桥头,然后一股脑儿沉了。

  机率上是这样的。准不准确则没人求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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