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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三章 金猴报恩(1)

  磨好豆子、熬成浆,点过卤水,做成豆腐。

  她把豆腐切成一块块正方形,铺排在干稻梗上等待发酵,依这样的天气,约莫七、八天就能发酵霉化完成,昨儿个她把菜叶洗过晾干,再将辣椒、八角、花椒、陈皮捣碎,加入盐、生姜拌匀。

  稻梗上的豆腐长出绵密的白色毛丝,美得像棉花似的,她先用白酒泡过,沾满拌好的调味料,用菜叶包成小方块。

  寻一只干净的瓮,先在里头摆入炒好的黄豆,将小方块铺摆好,洒入一层调料,再放上第二层小方块、再洒入调料,一层层堆叠好,最后摆入剩下的菜叶,倒入白酒后密封。

  一个月后就可以开封,到时红辣的菜叶豆腐乳完成,架上热锅涮点肉,拌上这一味,那是师父最爱的滋味。

  是啊,做着美食,她想念师父、想念哥哥,想念那些年冬天,一家人围在炉边吃涮涮锅的情景。

  嫁衣已经送过来,不太合身,但凑合着能用,听说这套嫁衣前面已经有七、八个人穿过。“好汉村”是个务实的村子,住着务实的村民,过着务实的生活,他们对于婚姻没有太多憧憬,只想踏踏实实把日子往好里过。

  瞳瞳并不介意嫁衫上过别人的身,她的第一身嫁衣还是礼部置办的,够尊贵、够让人羡慕了吧?可又如何,终究没落个好下场……

  所以穿什么出嫁她压根儿不在乎,更何况这场婚礼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意义。

  她喜欢这里,却也明白,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得太久。

  抱着晚儿在院子里来回缓步慢行,晚儿趴在她的肩膀上,她一面走一面轻拍他的背。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诗背过一首又一首,这几天,晚儿又学会好几个词汇,说话的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能引出她的兴高采烈。

  晚儿是个聪明的孩子,几次下来,他便也明白,想要让姨姨开心?很简单,开口说话就行,这招屡试屡成。

  这个时节的风,微暖微凉,日光洒在屋顶上,照亮四方,她爱上这里的宁静,爱上蓝得透澈的天。

  突地,马鸣声从远方传来,孟殊回来了。

  这几天,她从村人口中听到很多关于孟殊的事,传闻中,他有一身好武艺,刚搬到这里时,别人打鹿、打野猪,他一口气打下两只大老虎,换得的银子买回鸡鸭鱼猪,请兄弟们吃喝一顿,还买回村里唯一的一匹大黑马。

  传说他疼儿子,却不懂得方法,笨拙的表达常吓得儿子放声大哭——这点她亲眼见证过,无伪。

  马在屋前停下,门推开,两人目光对上,他要说话,她却以手指压唇,要他噤声。她指指晚儿,用口形对他说:晚儿睡了。

  她的表情很温柔,动作很温柔,整个人温柔得像湖水,一点一滴穿透人心,晚儿被她收服,而他也……也在沉沦当中,让他忍不住想要对她再好再好、再更好一点。

  走进屋里,这几天她和晚儿同床睡,床小,睡得不大好,但夜半醒来,看见晚儿舒展的眉心,让她回想起和慎儿的相处,心平了。

  好像发现自己被放下,晚儿轻哼两声,她拍拍他胸口,低声道:“不怕,姨在这里陪你哦,好好睡,睡醒姨给你讲故事。”

  和缓的声音、温婉的口气,晚儿松开眉心,呼吸渐渐变沉了。

  孟殊站在门口,双手横胸,看着她的细心,大胡子底下的嘴咧开。

  越来越满意她、越来越喜欢她,被这样的女子吸引,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瞳瞳轻吁气,她直起身,迎上他的视线。

  微哂,他有些迫不及待,走到屋里拉起她的手,在她耳边说:“到我房里。”

  不想吵醒晚儿,这样的靠近、这样的低吟是必要的,只是暖暖的气流从耳边吹过,勾出她一阵莫名心悸、莫名紧张,和莫名得……无法说出口的感受。

  她点头,假装镇定,跟在他身后,来到仅剩的一间房——他的房间。

  视线对上床边那袭全新的嫁裳时,她讶异又不解。“嫂子已经帮我备下嫁裳。”

  王氏连婚礼流程都对她讲过一遍。

  很简单的,辰时喜娘来屋里带她到村中广场前,那里立着一个刻着好汉村的石碑,新郎们会在那里迎接新娘,之后几对新人朝石碑行礼后,花轿会抬着她们游村一圈,最后各自回家。

  接下来的喜宴欢腾与她无关,她只要待在家里就行。

  比较有趣的是,花轿是用竹子做的,由两个人抬着,竹竿上、把手边绑满清晨采集而来的鲜花。王氏说:“还沾着露珠呢,那次我的嫁衣沾了水,害得我伤心好一阵子。”

  她理解,天底下的女子都盼着成亲,盼着那天的自己是最美丽的新娘。

  瞳瞳凑趣问:“花轿没顶盖,下大雨怎么办?那可比沾上露珠更狼狈。”

  她一说,哄得王氏呵呵大笑。“是啊,实实在在过日子比较重要,我本来以为嫁到这穷山恶水之地日子难熬,却发现,如今的日子过得比出嫁前更好,至少这里的男人有肩膀,不教女人为那一口粮操心。”

  这好像是好汉村里女人的共同心声,从起初的不甘愿到后来死心塌地,虽说不能以偏概全,但几日接触下来,这里的男人算是好的,至少乐意负起家庭责任。

  孟殊说:“那身嫁衣旁人穿过。”

  就十几套嫁衣轮来轮去,当初买的时候只考虑到结实,考虑至少得让村里兄弟全娶上媳妇,嫁衣才能作废,哪里会想到好不好看、美不美,但是她……她不同,他想为她尽心力,想让她……

  “我要你漂漂亮亮的嫁给我。”他接着道。

  为什么?这场婚礼只是个过场,只是权宜之计,不是吗?何必用心计较美丑?

  但他的目光很认真,态度很真诚,他真的想要她漂亮开心。

  垂眉,瞳瞳不知道该不该收下他的好意。

  “你晓得吗?心里装下很多苦的人,只要给她一丝丝的甜,就会获得重大满足,所以不要轻易对她好,因为她很傻,会当真的。”她不允许自己再织就一场名为爱情的梦。

  “那就当真吧,我对你好,并非随意随心,我会一路坚持下去。”

  猛地抬眉,她傻了,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一路坚持下去?

  不对呀,不会太久的,她很快就能挣足钱自赎,她和他的关系……

  “草药卖出去了吗?”她试着现实,试着不被他给的甜影响,也试着不让自己傻过一回再一回。

  卖掉了,卖八两银子,但他不想把钱给她。男人有钱会想作怪,女人有钱呢?旁人不知,她肯定急着要赎身,急着转身离开。

  他不想她走,因为……他允诺的糖还没给出去,因为自己最近瘦了一圈,他盼着食言而肥。

  “掌柜不在,伙计让把药材留下,还说以后采了好药,记得往他们那里送。”他满口胡言。

  “没谈价、没拿钱,你就把药材留下?”她瞪眼看他,口吻中带着责备。没有人这样做生意的,合着他只会当土匪,是吧?

  “放心,我把药材数量写下,让伙计押了印,过几天进城再和掌柜议价。”

  他自信而笃定,可她没有安全感,只当那些药白采了。摇头皱眉,算了,反正山在那里跑不掉,药再采就有。

  “你试试嫁衣吧。”他把衣服递到她手中。

  “不必。”反正就一个仪式。

  两个字,他被兜头泼了盆冷水,咬紧牙,把嫁衣再往她手里塞,他费了十足心血找来的,怎么可以被两个字打发?

  他坚持,“试试。”

  有什么好试?过了明天,嫁衣就要轮到下一个人身上。

  但她没再反驳,因为他的表情摆明了他有多坚持,虽然无法理解,但,好吧,往后要仰仗他的地方还很多。

  “知道了。”她接过嫁衣,与他对视。

  他等着她动作,但她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孟殊不懂,不是说“知道了”,“怎么不试?”

  “你在这里,我怎么试?”

  “哦!”他恍然大悟,拔腿往外,可才走到院子,又匆忙跑回来,急吼吼地把所有窗户关上,出去时,再将门给带上。

  看着他笨拙的动作,她想笑,更想问,两只老虎真是他打的?还是老虎自己想不开,争先恐后撞石头自尽,然后被他捡回来?

  莞尔,她换上嫁衫,脑袋里全是他带着几分急促的笨拙举动。

  打开门。

  他就等在门边,转身看见她,下一瞬……笑容爆出来,是真的“爆”出来的,因为他的大胡子很明显地震动了。

  “为什么留胡子?”她忍不住问,却突地发现这个问题有点交浅言深,但很快就要成为“夫妻”的他们,交浅……很奇怪的感觉,她忍不住笑出声。

  “很好看。”他说。

  “嗄?”大胡子很好看?会吗?他的审美观有点与众不同。

  他回过神,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穿嫁裳很好看。”再好看不过!

  在她面前,他又笨拙了,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经验。

  因为面对漂亮女人而笨拙?不,他面对过许多漂亮女人,却没有人能教他手足无措,那么怎么会这样?因为她擅医、会使毒?

  下一瞬,他的笑容再度爆发,大胡子抖动得更厉害了——因为自己的推论。

  原来面对她,不只动作会变得笨拙,连脑袋也会变得迟钝。

  她被他笑得满头雾水,扬眉反问:“是很好看,还是很好笑?”

  “你穿嫁衣很好看,我留胡子很好笑。”他痞了。

  痞?他已经正经很久,痞……那是年少的、不知忧愁的、养尊处优的男子才有权利做的事,他又做了吗?他回到过去了?不知不觉,心口浸润上一层蜜。

  “既然留胡子好笑,为什么不剃掉?”她问。

  “为了遮挡。”

  “遮挡什么?”伤疤吧?她猜,一道或数道明显到会令官兵按图追拿的疤。

  “美貌。”

  呃,他的答案让人很难接话,是开玩笑吧?糊弄她,肯定很好玩。

  “再认真不过。”见她不信,他高举右手,只差没赌咒。

  “如果我的相公是潘安再世,我想我会很开心。”她没好气回答。

  他没有回应,从怀里拿出一柄玉簪,插在她发髻上。

  “你……”不是很穷吗?话在舌尖绕过又吞回去,这话很伤人,男人的自尊比想像中更脆弱,这话不说的好。

  像是知道她想问什么似的,他回答,“是我娘留下来的。”

  拿出来充门面吗?可她又不是正经新娘,他会不会把戏演得太认真?

  尽管如此,她并未反驳,因为他是主子、她是下人,卖身契这件事她牢记着。

  “中午吃过了吗?”

  “还没。”

  “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换下大红衣裳、走进厨房,她没想到的是,他会跟着进来。

  把蒸好的地瓜从屉里拿出来,原本要给晚儿做地瓜圆,睡醒后当点心的,她想了想把地瓜压成泥、和面,在等待面团发酵同时,她快手快脚炒了盘三杯鸡和青菜。

  “你先吃一点,抵抵饿,等面团发好,我再给你煮面。”

  “做多一些,我饿惨了。”

  她知道的,他的食量惊人,一顿饭能吃掉她加上晚儿的三倍多。“好。”

  他没把菜端到厅里,反而从外头搬来一把长凳,坐在灶旁开吃,她的厨艺很好,好到让人觉得吃饭是种莫大享受。

  又来了,在“吃”这件事上头享受,是他年代久远的记忆。

  她总是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刻意遗忘的感觉。

  一面吃,一面看着她俐落的动作,行云流水,不像做饭,更像作画。

  今天早上张寻见着他,偷声问:“老大,你觉得二十两花得冤不冤?”

  他用冷眼回答。

  张寻挠挠头,满脸为难道:“如果老大觉得冤了,可不可以把她让给我,我还有十二两,剩下的,我每年分摊还。”

  过尽千帆皆不是,张寻没读过诗词,不知道自己正中这词意。

  那天李婆子找来的女子,漂亮的有好几个,但见过童氏之后,他便谁也看不上眼了。回到家,心心念念盼着新弟妹的张找,看见弟弟又没挑中媳妇,气得拿棒子追打他,骂他成心让二房断后。

  至于孟殊冤吗?当然不冤!

  他想过,如果当初牙婆开价百两,他会不会买下童氏?

  这个答案几乎不需要太多考虑,当然会!就算她不会医术、不懂厨艺、不认字、不会算帐……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买她?

  因为她的小梨涡,因为她漂亮眼睛,因为她好可怜、好委屈,因为……因为他和她是老天注定。

  什么?发展得太快?

  确实啊,开始只想给晚儿找个保母,接着她的乖巧吸引他的眼,然后食言而肥,再到上苍注定,速度都能赶上汗血宝马了,但他不介意快慢,他只在意她是否待在离自己很近的距离。

  好像她在,黑夜就有那么一盏灯,光线微弱,却暖人心窝。

  和着地瓜的面条,带着地瓜的甜香,没浇上肉燥,只用麻酱、辣椒、葱末和少许酱油提味,面端上桌,看着金黄色的面条,孟殊想起她给晚儿做的绿色面。

  晚儿牙齿早长齐了,只是挑嘴,只肯喝奶,自从她来了之后,胃口大开,现在已经能同他们一起上桌吃饭,这还急得王氏道:“姑娘这么能干,我还能领多久月银?”

  咬下面条,香甜自齿颊间溢出,确实,她不是普通能干,谁再说他冤,他非得拿根大棒槌,捶烂那个没脑袋的家伙。

  瞳瞳没陪他吃饭,继续和地瓜奋战,这两天在王氏的帮忙下,晒出不少地瓜粉。

  地瓜粉工序繁复,但闲着也是闲着,她们先将地瓜磨成泥,一遍两遍洗粉、沉淀、晒干……在过去,得年关将近,她才有空麻烦自己一回。

  将蒸好的地瓜加入地瓜粉和些许糖,在反覆搓揉后拉成长条、切小段,揉成一颗颗地瓜球,中火热油,将地瓜球下锅,反覆搅动、按压,直到地瓜炸出漂亮的黄色,球体膨大,起锅。

  闻闻香味,这是师父最爱的零嘴。

  每次做吃食,她都分外想念师父。他还好吗?他回京了吗?他找不着自己,会不会很担心?她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银子赎身,什么时候才能再度上路寻找哥哥,她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习惯事事计划的她,其实害怕走一步看一步的不确定感。

  缓缓吐气,瞳瞳抬头,望向窗外的蓝天。

  发现她突如其来的失落,孟殊吃掉最后一口面,走到她身后,从她捧的碗里拿起一颗地瓜球。

  瞳瞳回神,“小心烫。”

  来不及了!贪嘴的他一口咬下,嘶哈嘶哈,猛往嘴巴搧气。

  见状,失落丢掉,她失笑道:“刚炸好,得等会儿再吃。”

  事后解释没意思,她却觉得非得说上几句,才不至于对不起他。

  “没事。”说完,他又拿了一颗,不过这回学聪明,吹上几口气才往嘴里放。“你做菜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手艺拿到外头,想凑齐赎身银轻而易举,现在他明白,当初问那句话时她的底气从何而来。

  “师父训练的。”

  “师父?”

  “对,教我医术的师父,他嘴巴很刁,外头大餐馆卖的菜看不上眼,挑剔又叨念,宁可饿肚子也不纡尊降贵,身为弟子只好勤练厨艺来满足师父的胃。”

  许多菜色都是师父张口说,她想尽办法琢磨出师父要的味道,这是他们师徒间最大的休闲娱乐。

  为着哄她练习做菜,师父老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学会抓住他的胃,将来你男人没在外头搞女人时,你就知道感激师父了。”

  现在想想,真是胡扯!她会做菜、懂得持家、她独立自主,她努力成为师父口中的完美女人,可是再完美……她也拴不住裴哥哥。

  所以男人变不变,与胃袋、理智没关系,喜欢便是喜欢、讨厌便讨厌,半点无法讨价还价。想起袁裴,一抹苦涩在不经意间涌上她的眉头。

  孟殊道:“放心,我的嘴巴不刁,很好养。”

  他只是心疼她眉眼间的苦涩,鬼使神差说出这么一句,没想到却让她红了脸,瞅他一眼,捧着地瓜球就要往外走。

  他堵在门口,不让她出去。

  “怎么?”她不解,抬眼问。

  “别生气。”

  “我没生气。”

  “你气到脸红了。”

  头顶乌鸦群飞,瞳瞳咬唇。那不叫生气,是害羞好吗!再说,他好不好养关她什么事?婚礼不过是权宜之计,他这样说,还不许人家脸红?什么道理!

  他表错情、会错意,不能怪他迟钝,实在是他对女人缺乏经验。

  她没好气回答,“晚儿醒了,我要去陪他。”

  “不生气,就放你过去。”

  还幼稚上了?瞳瞳本来没生气的,被他一缠,还真有几分气恼。“我、没、生、气。”

  还说还说,分明在生气,瞧她,脸红成这样。“说谎。”

  她很不淑女地大翻白眼。“不然你要怎样?”

  他软下声调,无辜地看着她。“你别生气,我做得不好,你教教我怎么做。”

  留着大胡子的壮硕男,用无辜的小狗眼看着她,看得好像她才是大坏蛋,多欺负人啊!她吐气,抬高下巴说:“好吧,我给你机会,把我的怒气抚平。”

  抚平?眼珠子一溜烟转过三圈,他只知道一种摆平女人怒气的方法,只不过现在光天白日的,会不会太过了?

  但,是她让他抚平的,不是他僭越,何况为“食言而肥”铺路,这种功夫确实得提早让她尝尝,不比较,她怎么知道自己多合用?

  孟殊把她手上的碗拿走,放在一旁。

  看他这么郑重其事,她又想笑了,他是第一个能够招惹出她好心情的男人。

  他在她面前定身,然后在她没反应过来时,勾起她的下巴,一把大胡子就这么铺天盖地覆上她的脸!

  他很轻易地找到她的唇,幸好是他主动,若是她来找,肯定没本事在密林中寻到甘泉。

  他吻了她!本来只是想小小安抚一下的,没想到他天性慷慨,一安抚就……停不下来。

  他在她唇间辗转来回,从浅啄到深吻,他情不自禁、控不住自己,两人之间的热度节节攀升,像一把火,融了心……

  瞳瞳傻得厉害,她没被人这样安抚过,成过亲的她,实际上对男女之事仍然一知半解。

  傻得厉害、昏得厉害,她全身发软、双脚无力,只能攀附着他强壮的身子,免得瘫倒在地。

  这个亲吻持续多久?

  他不知道,她更不可能知道,是晚儿的哭声唤醒两人。

  但他没松开她,反而把她抱得更紧,他把小小的她收在自己大大的怀抱里,软软的她,接收到暖暖的诚意。

  她在他怀间喘息不定,而他拥她在怀间,安定自己的心。

  直到晚儿的哭声从小变大,几乎要到不可收拾之后,他问:“你被安抚了吗?”

  她是要这种安抚吗?气了,这会儿是明明白白的生气了!

  一跺脚,她推开他,带着地瓜球去安抚另一个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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