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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之福星驾到 第2章(1)

  叶知耘虽然在自家公司挂了一个总经理特助的职衔,但那也不过是拿出来好看,又方便公司合法节税罢了,她一星期能去公司一回都嫌多。倒也不是说她就真的每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她的日子其实安排得很充实。

  每周六周日两天,她都会到乐器行附设的音乐教室去教钢琴以及小提琴;平常除了跑健身房跳有氧以及练瑜珈之外,还不时报名各式烹饪班以及才艺班来充实自己。当然,固定的身体美容保养以及参加由一些性情文静的名媛们所举办的读书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一个人再享受孤独,都不该自外于人群,将自己孤立。她向来希望自己可以像个富贵闲人那样活着,也一直朝那个方向努力;到目前为止,她觉得自己将生活安排得还不错,至少她个人还算满意,如果相亲结果顺利的话,那么未来十年的日子是值得期待的安逸太平。至于……当她慢慢年老色衰之后,再也绑不住丈夫置外室的心思之类的事,就先且让她躲闲个几年,再来细细思索该用什么态度面对吧!现在还不急,年华正好的现在,不愿想那么远的以后。她满意现在的生活,并希望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给两位小朋友上完了今日的钢琴课,送走了学生之后,她整理好教室下楼,原本打算去附近某间知名咖啡厅享用一份下午茶的,却被一楼的门市小姐拉着直聊,半点没有放人走的意思。只因门市小姐坚持要跟她分享这几天数次「巧遇」某名运动型健美帅哥从她面前路过的心得体验,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人可倾诉,怎么可以轻易放过。所以,就听她滔滔不绝道:

  「妳知道的,我一直只迷那种皮肤白皙、体格瘦高、永远西装革履打扮的花样美男子,对于那种穿运动服的、皮肤黑不溜丢的、像是永远都在流臭汗的高大健硕男人,我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毕竟,妳知道的,他们看起来真的跟那些在工地里一身灰扑扑干着粗活的工人没什么两样。」

  「嗯哼。」叶知耘礼貌的应和着门市小姐的闲谈,状似很认真在听取她的话,但其实已经悄悄看了好几次手表,心中默默将「享受一份悠开下午茶时光」的念头从今天的行程里划去。

  「可是!叶小姐妳相信我,那个人真的很特别、很不一样。他是第一个让我觉得他很帅的黑马王子!是生平唯一能让我不会嫌弃他皮肤黑的男人!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多么特别对吧?妳也知道,我是那种『皮肤不白的一律是丑八怪』的忠实信徒。像妳皮肤白得像日光灯,我第一次看到妳就惊为天人,觉得妳真是美若天仙!真是羡慕死我了!」身为一个资深门市小姐,不仅要怎么懂得去发现生活中种种值得八卦的事来打发无聊时光,更要精通随时随地恭维赞美别人的技能,才能让每一个被她抓住聊天的人不会无情的弃她而去,拒绝陪她打发时间。门市小姐觉得自己在这些方面做得挺不错的。

  她的皮肤白得像……日光灯?叶知耘默默看了下自己的手背颜色。如果这是诚心诚意的赞美,那么,用词还真是别出心裁……她很想知道门市小姐的国文课是不是水电师傅来安装日光灯时顺便兼职教授的。

  「谢谢。」既然是称赞,她也只能客气的道谢了。

  「哎!不用谢,我说的是事实嘛。妳皮肤真的很白很美。我想过,那个黑马王子要是跟妳站在一块儿,人家一定会说你们是黑白无常转世呢,真是黑白分明啊,哈哈哈!我就忍不住想了,如果你们结婚的话,那生出来的小宝宝的皮肤会不会是灰色的,哈哈哈!有没有很好笑?哈哈哈──」门市小姐愈说愈乐,自己笑得直拍桌子。

  对于这个冷笑话,叶知耘半点不想奉陪,也实在笑不出来,所以看她笑得差不多了,便道:

  「呃,时间不早了,我还有点事……」

  「哎哎,等一下啦!先别走,再等一下下就好!」门市小姐赶忙阻止她走人,说道:「每天这个时间,那个黑帅型男就会带一些少年经过这里去运动公园运动。他真的很帅很有型,妳留下来陪我看一下啦!有帅哥可以免费看,要是浪费这样难得的机会,老天爷也会生气的。」

  「……」老天爷会生气是什么意思?叶知耘无言以对。

  「叶小姐,我觉得那个型男大概对我有意思耶,等一下妳帮我看看确认一下好不好?」一张圆圆脸蛋浮上梦幻的红晕,门市小姐紧抓叶知耘不放,坚决不肯放她走人。为防她不信,立即说着她这几日来的猜测:「他一定对我有一点点意思,不然干嘛每天非要经过我们门市啊,为什么不走别条路去运动公园啊?他们从『明伦高工』出发,还有另外两条路可以走,却非要绕过来走这一条,一定是别有所图。真的!」说到最后,语气娇羞又带点自得,显然已经将猜测当成是铁定的事实看待了。

  「呃……是这样吗,那也挺好的。」叶知耘无言半晌,不知道该回应些什么,最后只好含糊说了点客套话。

  「妳一定也很好奇对吧?所以妳一定要留下来看一下,不会太久。」低头看了下手表,说道:「就快来了,三分钟之内一定会经过!来,让我们将目光转向橱窗的方向──啊!」话说到一半,门市小姐发出了一小声低呼。

  叶知耘被她奇怪的声调给吸引过去,不由自主的转头看往橱窗的方向,只来得及看到一名穿着运动服的年轻男子领着一群高中生走过店门前。他们的步伐很大,几个大步就不见了踪影,像是一道光影晃过。就算叶知耘眼力再好,也没看到那名黑马王子的长相,甚至连侧脸的轮廓都没扫到,所以,当门市小姐激动的抓着她手直摇、并叫着好帅好帅来寻求她的认同时,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响应才好,最后只能草草点头,说着仅有的看法:

  「看起来满高的。」

  「而且身材也很棒对吧?妳看他宽肩窄臀比例完美成那样,我敢打赌他肯定有练出人鱼线,妳信不信?」

  就算那名运动型男真的练出了人鱼线,又关她俩什么事?再说了,在两人并不熟的情况下,议论著这种话题真的好吗?

  「呃,我想这种事,大概只有他的另一半才有机会验证吧。」

  「所以啊……」门市小姐突然色兮兮的掩口,以手肘轻轻撞了她手臂一下,道:「等哪天我跟他有进展了,一定会告诉妳的,这样妳也省得猜来猜去了。要知道,有些人就算热爱运动,也不见得能练出人鱼线的说。」

  发现门市小姐完全没有放人的打算,叶知耘又虚应了她几句之后,坚决的道了再见,走人。虽然直到她走出店门两三步时,仍然可以听到门市小姐扬声跟她说着对那个型男的种种幻想与垂涎,而她唯一的动作是加快脚步离开,并暗暗发誓,下次再也不要基于客气以及不好意思,留下来跟门市小姐聊天了。

  她连目前唯一该感兴趣的对象高元都还没开始对他的身材有过幻想臆测──毕竟两人才正式见过一次面,虽然看起来彼此观感还不错,但有没有下文却未可知。所以她目前对他的关注只在他的身家品性外表,至于身材还是等有机会更进一步的话再来想象吧。

  她一向务实,不喜欢空想不切实际的事。

  ※※※

  ──妳还要让我等多久?!需要我告诉妳,妳的时间不多了吗?──不耐烦的女声质问着。

  「我当然知道时间不多了。」不用女鬼威胁,钱芷韵也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就算女鬼同意与她暂时相安无事,但一具身体里承载着两抹灵魂,本来就会造成身体的负担过重,早晚会将身体给拖垮,所以势必得将其中一抹灵魂给排挤出去,不然两人都会有大麻烦。而身为弱势的一方,钱芷韵自知不可能在女鬼的侵占下有任何侥幸的机会。

  身体驱使起来的凝滞感日重,早已让钱芷韵充满危机,时刻感到焦虑,不用女鬼催,她当然想早日摆脱这糟糕的处境。但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人,社会关系清白,没有通天本事,更不认识那些游走灰色地带的能人,就算花钱找征信社去查叶知耘,也没办法立即就探查出叶知耘的一切事迹与作息。想调查个人都如此困难了,还以为随时带着女鬼去侵占人家身体是件很容易的事吗?

  连人家每天在哪里出没都很难掌握好不好!

  好不容易在五天之后拿到征信社给的叶知耘平日生活作息表,看完之后,钱芷韵只想叹气。这样一个年轻漂亮有钱有闲的女人,不是应该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逛街购物美容以及参加派对去夜店玩耍什么的吗?竟是活得像个宅女!每天出门不是上班就是上课,待最久的地方是家里,玩乐的部分几乎找不到记载,入了夜基本上不出门……现在有哪个年轻女孩是这样过日子的?!

  叶知耘这样近乎养老的生活模式,给钱芷韵造成了莫大的麻烦。她可不是闲着没事做的千金大小姐,她有工作的,得每天上班,事情一大堆需要她处理。而且家族里盯着她职位、想取而代之的人也有好几个,她怎么可能没事就在外面晃,堵在叶知耘会出没的地方,把工作荒废、把自己前途断送?

  但即使她无比焦虑,迫不及待想要将女鬼给赶走,然事实上设计一个人并没有那么容易。不是良心安不安的问题,而是想当个计划周全的坏人并不容易,她还得考虑在成功将女鬼转移到叶知耘身上之后,不会给自己惹祸上身,不能被人查到与她有一丁点干系。

  甩开女鬼,保全自己,这两点,是她同时都要做到的。所以才难。

  当然,女鬼不会体恤她日后是不是会麻烦缠身,她只要达成自己「嫁帅哥,当个富太太,过着四处耀武扬威为人称羡的日子」的目的就好,别人死活她是压根不在意的。所以她会日日逼迫钱芷韵尽快行动,恨不得早一秒取代叶知耘,然后天天追着高元,与他出双入对,享尽众人羡慕的眼光。

  ──我不管!限妳三天之内一定要给我接近叶知耘,让我夺取她的身体!妳也看到征信社给妳的资料了,三天后是她与高元的第二次约会,到时跟高元约会的人一定要是我!妳听到没有……我不许那个女人再接近高元!高元是我的!──尖叫声在脑子里轰轰作响,让钱芷韵头痛欲裂,却是半点办法也没有。女鬼就是知道她会难受,才会更故意用这样的声波攻击她,压迫她不得不顺从女鬼的指令。

  「妳别叫了,我的头很痛。我一定会在三天之内有所行动的,我保证。」以张惶害怕的语调示弱,紧闭的双眼遮住她眼中浓重的恨意,小心翼翼的不让女鬼察觉。

  ──记住!我就只给妳三天的时间!如果妳不能接近叶知耘,让我上她的身的话,妳也不必存在了,我会将就着用妳的身体,不换人了!就用妳的身体去勾引高元。至于你,哼!妳就去死吧!──女鬼嚣张的恐吓着。

  是的,钱芷韵知道这只是恐吓,女鬼并不会真的「将就」她这具条件不理想的身体。有了更好的选择,女鬼对钱芷韵的身家根本看不上眼──尤其钱芷韵甚至没有资格跟高元相亲。

  女鬼对高元简直着了魔,似乎认定高元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所以一定要得到;而眼下看来,只有变成叶知耘,她才有机会美梦成真。于是成为叶知耘已经是她疯狂的执念,再也看不到其它,也厌倦了继续待在钱芷韵这具身体里。

  就算是具被嫌弃的身体,就算这具身体在女鬼眼中一无是处,但这是属于她钱芷韵的,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会珍惜,就算在别人眼中有那么多的不完美,她也不愿意被别人侵占得到。

  所以必须将女鬼赶走;所以,必须为虎作伥。

  「我一定会让妳所愿得偿。」

  而且,我也一定会报仇的──钱芷韵在心底默默对自己发誓。

  ※※※

  看着手中这学期新排出来的课表,刘文旺「噗」一声笑出来。

  「喂,老沈,你真的接啦?我没看错吧?」

  「是的,接啦,你没看错。」被称作老沈的年轻男子一脸淡定的点头。

  「这样真的好吗?你不会觉得很尴尬吗?」

  「我为什么要觉得尴尬?」老沈随意将课表丢回桌上,两只修长有力的胳膊往上抬起,大大伸了个懒腰,也没怎么使劲,手臂上的肌理便绷出一束束紧实的肌肉,看起来鲜活而充满力量。

  刘文旺看了看老沈的手臂,再暗自瞄了下自己打从三十岁之后便疏于锻炼的双臂──白了,也松垮了,虽然努力挤一下还是可以挤出两只小老鼠来证明自己曾经也是练过的,但跟人家一比就实在没得比了??算了,不比了,愈比愈心酸,反正已经不再是运动员了,身材逐渐走样是常态,像老沈这样还保持在巅峰状态才是不正常。还是继续话题哈啦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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