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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虎记(下) 第1章(1)

  人们说,曾经,他不是一个性格如此古怪别扭的人。

  对于这种说法,其实问守阳心里抱持着保留的态度,但他没打算否认,至少,他在人们眼里曾经有过谦和恭顺的时候。

  从他刚出生,就几乎已经注定了要继承问家的命运,从小就被要求学习具备继承人的条件与态度。

  对于一出生就被赋予的命运与生活,他从来不知道要抗拒,又或者该说,他让自己乖巧懂事地符合众人的期待,因为唯有如此做法,才是让他最省心、最不费力气的。

  只要他能够做好分内的事,他就可以不被担心,尽情地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在没有人知情的情况之下,拥有一方属于他的天地。

  直到那一年,他爹撒手人寰,事情发生得突然,谁也措手不及,他理所当然地接下东家之位,一切的改变,就从那个时候开始。

  云南大理。

  在这个地方,每年的三月,都有大批的商人云集在此,不只是本地的商人,就连外地的商人都蜂涌而至,因为大理位居要冲,丽汀、鹤庆的高山药材,维西、西藏的牲畜与皮革,腾冲、保山的热带物产、宝石、玉器,滇中的粮食与手工制品,都必须集中到大理来交换,而三月春暖花开,更是交易的旺季,尤以三月十五达到最高潮,又被称为“三月节”。

  各地的商人云集,除了叫得出名号的大商号,一些龙游商人当然也会想要来这里分一杯羹,买货卖货,生意无分大小,能赚钱就是好主意。

  人说“遍地龙游”,指的就是龙游商人的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他们只消一个人,手里持一点货,就能够大江南北做生意。

  而在龙游商人之中,韦昊的名气不小,他性喜独来独往,专门贩卖高价的珠宝首饰,没有人知道在他背后出资的金主,他在江湖上结交了不少朋友,不过,有时候过分的死皮赖脸,教人难以消受。

  在人来人往的酒楼之中,来了大批一看就知道是来做生意的商人,而韦昊却是其中最突出的存在。

  他一身青布衣衫已经洗到泛白,边边角角都已经有了破洞,脸上与身上都长了大小不一的痔疮,而坐在他面前的问守阳,虽然是一身出门在外的劲装,没有半点纹饰,可是光只是坐在韦昊面前,已经显得十分奢贵。

  问守阳的神色一贯的沉静,捻杯饮酒,丝毫不因为韦昊的模样露出一丝毫的嫌恶,因为他很清楚,在韦昊身上的那些烂疮突疣,里头可能都是一个个价值连城的宝石珍珠,只有肯出价的人,才能一窥究竟。

  “看韦兄弟面上又干净了些许,想必昨日有不小的进账才对。”问守阳唇畔勾勒浅笑,低沉的嗓音不冷不热。

  韦昊的死皮赖脸绝对不会白白出名,这天底下,敢一声不问就过来给问守阳白吃白喝,除了他之外,大概也找不到几个人了!

  他一边喝着酒,一边拣了大块牛肉干撕啃入口,装傻地哈哈大笑道:“好说好说,我不过是个贩夫走卒,不比你问守阳这个大商贾,啥能卖钱我就卖啥,我手上这批货跟卖王说好了,他占七,我占三,反正对我而言是无本生意,无论如何我是只赚不赔。”

  “以你做生意的手腕,其实不必这样辛苦。”

  “我不过到处吃吃喝喝,走走看看,哪里辛苦了?”说完,他大笑了起来,活似个逍遥神仙,“在问大当家的眼里看起来辛苦,可是问大当家的生活,在我眼里看来,才是真正的辛苦,我是一人饱全家饱,而你呢?把整个『云扬号』都给扛在肩上,不觉得沉吗?”

  闻言,问守阳琥珀色的眼眸之中闪过一抹深沉,随即泛上轻笑,“我明白了,先前的话算我失言,就当我没说过。”

  “好,我就当你问大当家放了个屁,我啥也没听到。”韦昊耸了耸肩,继续吃着眼前这顿霸王餐。

  听见他粗鲁的说法,问守阳没动声色,倒是一旁的归安气呼呼地想要冲上来骂人,明明就是来白吃白喝的无赖,说话竟然还这般不客气!

  问守阳晾了晾手,示意归安不要冲动,不过是连日来几顿霸王饭,可能最后还要再替韦昊付几天房钱,但是,跟他带来的情报想比,这些花出去的银两都是区区小钱了!

  就好比韦昊刚才语带所指的那些话,旁人听了可能觉得无关痛痒,但是听到他这个当事人耳里,却只觉一针见血,正中了软肋。

  韦昊吃饱喝足,打了个饱嗝,才笑道:“我听说你去年才刚收了房小妾,怎么?不给家里的美娇娘挑件首饰当赠礼吗?别说我这个人夜郎自大,我手里的这批货色样样是珍品,不少件出自名师之手,就算是皇宫里流出来的东西,都没我的好,如何?给你的小妾挑个几样,就算是讨美人芳心也值啊!”

  问守阳微愣了下,失笑道:“没想到你生意做到我头上了!”

  “等了这么些年,终于等到你这笔生意,不趁这个机会捞你一笔,更待何时?来来来,我这个人做生意靠信用,不是上好的货色绝对不卖给客人,跟我买东西,保证绝对让你放心!”

  “我只要上等货,最上等的货色。”他的嗓音轻沉而笃定。

  如果没有够好的眼色,韦昊也不可能在江湖上畅行无阻,他当然能够听得出问守阳的话里另有所指。

  “当然,一定是最上等的货色,要给天下鼎鼎大名的沈小总管,问家芽夫人的东西,不是最好的,我哪敢开口呢?”

  说完,韦昊一手勾上了椅背,懒懒地靠躺着,还是一副不改的嬉皮笑脸,“放心,我不会跟问大当家客气,一定要卖你最好、最贵的,反正,再过不久,等到你完成这些年想达成的目标,『云扬号』至少能有很长一段时间在生意场上安枕无忧了,问大当家,你说我这话,还有几分道理吧?”

  闻言,问守阳不置可否地抿唇微笑,“不是在说要买给女人家的首饰吗?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一会儿过来让我挑货吧!不过丑话先说在前头,没见到满意的货色,我是一文钱也不会付的。”

  入夜,大理城没了白天时的喧嚣热闹,寂静得宛如平静无波的洱海之水,较之于京城的宁静之夜,多了一份甘醇与澄澈。

  在这间驿栈里,大多都是商人投宿,商队动辄十数人,甚至于近百人,自然不可能找一般客栈投宿,尤其在这三月的旺季,一队商旅很可能还要分栈而宿,总是连大通铺都满了,甚至于一大伙人还要在大厅堂铺被席地而睡。

  对于他们这些早就已经习惯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粗汉子而言,头上能顶着一片屋顶遮身,不必担心风雨飘摇,就已经是极享受了!

  就在这万籁俱寂的深夜里,驿栈二楼的上房还亮着一盏灯,问守阳站在窗畔,看着黑夜当空的那轮已经逐渐亏损的银月,而说什么也不肯跟大伙儿一起挤通铺的归安则是捉着一床被褥,窝在房里最角落的位置,睡得已经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听着那小子冷不防发出一声鼾呼,问守阳没好气地转眸睨了他一眼,心想他对这小子真是太好了,应该说什么都把他踢去跟大伙儿一起睡通铺才对。

  蓦地,问守阳勾起一抹不太好心的浅笑,取了一只枕头覆在归安的脸上,以鞋履踩住枕面,轻轻转动了两下,只见归安像是发了恶梦似的呻  -  吟,高举双手在半空中胡乱地捉着,却不知道罪魁祸首就压在他脸上。

  “你这小子,睡得那么沉,当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问守阳冷笑哼了声,收回长腿,转身从归安身边走开,只是被他这么一戏弄,归安就像是恶梦连连似的,辗转动了好几下,才又恢复安静。

  如果要说谁觉得他没有改变,大概就只有归安吧!

  对于人们说他变得十分坏心眼,归安颇不以为然,总说他的主子一直就很会整治人,只是总一脸笑笑的,教人被整得不知不觉而已啊!

  再者,因为那张好看的面皮,只要露出那勾魂似的笑容,只怕让他把人给卖了,人家都还要欢喜感激呢!

  因为从小就跟在问守阳身边,他早就受过不少毒害,次数多到就算他再憨直,也会觉得不对劲的地步,当时,年少的问守阳要偷溜出去干坏事,甚至于是整夜外宿不归,他都是最理所当然的垫背受害人,不过因为他一脸憨憨的,所以只要他说主子在房里睡觉,也不会有人怀疑,而他的主子就是吃定这一点,从来没有想过要收敛。

  直到他的主子成为“云扬号”的当家,情况才有了一些转变,从不知不觉地整治了,到让对方很明显地知道自己被欺负,程度上远远是以前的数倍,所以若要说有改变的话,大概就是他的主子不好亲近了。

  至于他主子为什么喜欢欺负小总管,甚至于当她还是个小丫头时,就处处刁难她不饶,这一点他就想不明白了!

  因为他归安呢,不只是一脸憨憨,就连心也是憨憨的,这大概也就是他能够在主子身边长久伺候的原因。

  空气再度恢复了沉静,月亮的光晕宛如一圈圈涟漪般,将问守阳的心思荡回了过去,那一日,东福将沈晚芽带到他面前求情,请他格外破例,让她可以进来“宸虎园”安身,说身为她的义父,可以替她做担保,要是出了事,自己愿意一并请罚,绝不包庇护私。

  听说,她为了向同伴取回东福被偷走的钱囊,被打得半死,休养了半个月之后,脸上还可以明显地看见未愈的瘀痕,瘦弱的身子骨,可以看得出来没吃过几顿饱饭,但对她的初见印象,也就仅只于此了。

  东福身为大总管,他既然愿意做担保,以他在问家的资历,还有做事的品性,没有道理不答应他的请求。

  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丫头,对那个时候的自己而言,并没有太多时间把心思搁在她身上。

  那是一段对他而言,再难捱不过的岁月。

  他绝对不能有一丝心软,也绝对没有不成功的余地。

  然而,就在那段时间里,她与“宸虎园”上上下下所有人都混得很熟,人们都说她很聪明伶俐,也总是很热心帮忙每个人的困难,总是笑脸迎人的,好像这天底下对她而言没有不快乐的事。

  每个人都喜欢她,所以,她就偏偏讨不到他的欢心。

  当他再发现她时,她瘦弱的身子骨已经养了些肉回来,肌肤的颜色也明显的白净,梳着小丫头的双垂髻,咧着笑时,已经能教人眼前为之一亮。

  那日,他在北院里,见到她帮着东福捧着几匹缎子经过北院,却突然在老梅树前头停了下来,那小脸蛋充满了疑惑与不解。

  怎么了?丫头,在看什么?

  东福虽然口口声声应允不会徇私护短,可是,在他的眼里却看得很清楚,对于自己在老年时所收的这名义女,他很显然比较偏护。

  这株老梅树一直都是这样吗?病恹恹的,好像随时会死掉一样。

  她转头看着义父,其实在那个时候,只要她的视线再往上挪抬几分,就会看见正站在二楼廊门内的他,因为是正对着,所以他可以清清楚楚看见她的表情,在日光的照射之下,像是会发亮的上等珍珠。

  虽然,她一直口口声声说自己从小就住在胡同里的大杂院,被同伴使役着做辛苦的活儿,但是,一个从小就过着苦日子,受尽风霜的人,即便是再天生丽质,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养得像是自幼娇惯的千金。

  除非,那段苦日子的时间,没有长到足以毁掉她原本养就的质地。

  所以,沈晚芽这个女孩在他的眼里看来,总有一种不太寻常的冲突感,总教他质疑着,在她的身上藏在什么从未被人知道的秘密。

  不,这老梅树是现今东家出生的时候,老爷让人从外苑移栽到北院来,来年就顺利开了花,每年冬天都会开满红梅,不过这两年也不知怎么回事,既不开花,叶子也发得零零落落,好像真的就只剩一口气在了!

  听完东福的转述,他在心里冷笑,想这位老总管说话真的很含蓄,没有顺道转告她,说他叔爷在听说北院的梅树不开花之后,曾经讽刺地说道,说这万物有灵,老梅树大概是知道自个儿的主子变得冷血缺德,所以羞耻得不敢再开花,怕会丢人现眼。

  没有人知道原因吗?

  芽儿,要是有人知道原因的话,岂会任它在这里自生自灭?

  那让我试试看吧!义父,让我去找原因,看看这树为什么不开花了。

  你懂得如何让老树起死回生吗?

  不懂。她笑得摇摇头,现在还不懂,但是我可以想办法,反正不试的话,这树一定会死的,就算救不活它,至少可以试着找出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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