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皇宫后的朱允炆找到一些旧臣,在他们的安排下雇了两条大船,和他们伪装成商人的模样,带着谢萦柔给他的救命地图顺江入海,离开了大明的疆土。
萧离和谢萦柔本可以和他一起逃,不过却选择了暂时留下,隐居在距离应天不过几十里外的小山村中。
比起流亡天涯的日子,他们更希望能做一对普通的农家百姓,并相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萧离忙了半天,终于将热腾腾的早饭端到桌上。
谢萦柔早就忍不住了,闻着那扑鼻的香味,一个劲儿地赞赏。「萧离,你真是做饭的天才,看不出你一个大男人,这么会做饭啊。」
萧离一边帮她盛粥,一边说:「当年我随燕王打仗的时候,经常要和战士们一起煮饭。」
「其实我也不是笨手笨脚,一无是处的。」她的嘴里塞满食物,还不忘为自己辩解几句,「我会做披萨啊,拌色拉也非常棒,但是这里的锅不是平底的,又没有色拉酱,做起来总是麻烦一些。」
「披萨?」萧离偏头看她,「是妳家乡的东西?」
「也不算啦,是外来的食物。」吃完了一个烧饼,她又忍不住去拿了第二个,「我和你说这些事情,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吧?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佷多更奇怪的事情,比如那时候没有人骑马上街了,大家都是骑车或者开车,还有搭飞机,从应天到北平,一两个时辰就到了。」
她热热闹闹地说了半天,见他只是听,没有说,便无辜的眨了眨眼问:「你在想什么?一定在想:这丫头又胡说八道了,对不对?」
他却摇摇头,很认真的说:「妳说的,我信。」
谢萦柔一怔,又嫣然一笑。「我以为你不懂女孩子的心,原来你也这么会说话。」她探起身,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真是我的好萧离!」
萧离干咳了两下,脸又红了起来。「对了,我还没问妳,好好的给自己取什么『阿卡』这样的怪名字?」
「我有个英文名字,叫『洁西卡』,所以就暂时取名『阿卡』,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洁西卡?」萧离皱皱眉,「古里古怪的,像蒙古人的名字。」
谢萦柔噘起嘴,将咬了半口的烧饼丢向他,「什么蒙古人的名字!这名字最好听了!当初我在英文课上选了好久才选到的!」
他一反手,轻轻松松就将那个烧饼握在手中,咬了一口。
「喂,那是我的!」她赶忙又伸手去抢。
「妳吃大多会胖。」他伸手隔开她的狼爪。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谢萦柔莫名的红透了脸,「我都咬了一口了,你也不怕脏?」
「哪有那么多讲究,我又不是皇上。」说着又埋头喝粥。
见状,她笑着揽过他的脖子,「我知道你是想说你喜欢我,所以不在乎吃我剩下的东西。没关系,你不会说甜言蜜语,以后这事情都交给我来做,你只要把饭做好就行。对了,你今天一早就去砍柴,一定累了,一会儿我赶车去卖柴。」
「妳?妳会赶车?」瞥她一眼,他眼中分明写满质疑。
谢萦柔嘿嘿干笑,「是隔壁的王大叔,他说他一会儿要去卖柴,我跟他说好坐他的车一起去。你虽然换了便装,但是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你每次进城我就好担心。换我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人认得我。」
「不行。」他断然拒绝。如果他被人认出来,大不了仗着自己一身功夫,可以立刻跑掉,这丫头却是半点功夫也不会,只要被人发现,一定会被抓住。
谢萦柔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绕到他背后,轻轻在指尖呵了口气,伸到他腋下。
萧离警觉地问道:「干什么?」
「你要是不答应,我只有使出『非常手段』了。」她诡笑着,然后十指尖尖,扣到他的腋下。自从有一次无意间发现这个大男人特别怕痒之后,她就把这个当作自己对他的必杀技了。
萧离已经吃了无数次暗亏,这一次岂能让她故技重施,便反手一抓,就将她的手臂按在那里,容不得她动弹。
「哎哟,手腕好疼!你要把我的手骨捏断吗?」谢萦柔哎哟哎哟地叫,好像真的很痛的样子,吓得萧离赶紧松开手回头检视她的手腕。
趁此机会,谢萦柔一下子将双手探到他的腋下,拚命呵起痒来,萧离抵挡不住,只好也耍了一招无赖,将她重重压倒在身下。
「谢萦柔!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了!」他咬牙切齿的低吼。
她晶亮的星眸闪烁着动人的光彩,凝眸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俊脸,还可以自由活动的右手悄悄抽出来,抚摸着他如刀刻般俊朗的下巴,低声说:「石头,我不想只做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笨女人,你明白吗?我是要和你过一辈子,不是要靠你养一辈子,信我一次吧,我能完成任务的。」
感觉下巴痒痒的,她指尖的热度彷佛一把火,可以烧到他整个脸上。
「你这样就脸红了?」她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别胡说八道!」萧离急忙别过脸去,想站起来,又被她一把拉住肩膀。
「脸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还怕我看到吗?我觉得很可爱啊。」她咬着指尖吃吃笑。「好,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三秒钟里你若是不反对,就算你答应我了。」
「什么三秒钟?」他这个大明朝的人对二十一世纪的计时方法根本不懂。
就在这时,她已经快速地倒数计时,「三、二、一!时间到!你答应了啊!」
她欢呼一声跳起来,萧离急忙拉了她的手臂一下,将她的手一把抓在手中。
「萧离,不许你反悔。」她又开始「耍赖」。
沉吟半晌,他终究拗不过那双恳求的大眼。「注意安全。」
谢萦柔再度欢呼一声,搂住他的脖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最好了!」
轻轻环住她软玉温香的身子,萧离无声地叹口气。
他曾经是杀人如麻,号称铁血冷面的锦衣卫,却栽在这个小妮子手里。
今生,他只知道一件事,她快乐了,他就幸福了。
*
热闹繁华的应天府市集上,王大叔乐呵呵地看着在一旁津津有味数着铜钱的谢萦柔,笑道:「阿卡啊,总共就这么二十几个铜子儿,妳数好几遍了,还没有数够吗?」
她兴奋的回话,「王大叔,你有所不知,这是我难得一次自己出来做买卖,赚到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多数几遍,这样回去之后,我也好和我家石头好好炫耀炫耀啊。」
王大叔却说:「我看妳的样子,大概家里生活不错,怎么会落得跑到我们小山沟里买房过日子?妳家男人妳老叫他石头,他到底叫啥啊?」
听到王大叔说萧离是她家男人,谢萦柔心里开心得很,更卖力的信口编起故事。「您有所不知,我爹啊,想让我嫁给一个有权有钱的大官,可我心里早就喜欢我家石头了,所以就和他一起逃婚出来。多亏您收留我们,还找了间空房子给我们住,否则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哦,对了,您就当他姓石好了。」
「石兄弟很厉害,那么粗的树干,他两刀下去就砍断了,我们村里最有力气的小伙子都没有这个本事呢。」王大叔啧啧赞叹,「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有情人就该成眷属,逃婚逃得好,反正我家空闲房子多,你们好好住着吧,外人也想不到到咱们村子里来找你们。」
「多谢大叔,这几个月多亏您和大婶照顾我们呢。」谢萦柔笑咪咪地将二十几个铜板装在自己的随身荷包里。「我要去帮我家男人买双新鞋,他这两天上山砍树,鞋子都磨破了。」
「去吧去吧,拐角就有一家鞋帽店,我在这里等妳,天还早,等妳回来咱们再走。」
谢萦柔于是蹦蹦跳跳地跑到拐角那家鞋帽店,「老板,你这里的鞋子哪一种最耐穿?」
掌柜的笑脸相迎。「姑娘是要男鞋还是女鞋?我们这里有手工做的千层底,卖得最好了。不知道姑娘要多大尺码?」
「尺码?」谢萦柔一下子被问住,她从来都没有问过萧离是穿什么尺码的啊。她绞尽脑汁地想,又用手比划,「大概是这么大的。」
掌柜的立刻领悟,取来一双鞋,「那大概就是十寸的,姑娘可以先买去试穿,倘若尺寸不合,可以回来更换。」
「好,多谢掌柜的。」拿出荷包,她问清价钱之后,掏出铜板一个个数给掌柜的。
正在此时,那掌柜的脸色一变,盯着她手指上的戒指,小心地问:「姑娘,您这……这戒指挺别致,不知道是从何处买的?」
她一惊,不动声色地扯出笑,「这不过是路边小摊随便买的,不值几个钱。掌柜的,鞋子我拿走了,多谢哦!」
她付了钱,拿起鞋赶快出了店,跑回王大叔的马车前,跳上车,连声催促。「王大叔,我们快走吧。」
坐在车尾,右手紧紧盖在左手手背上,手指下的那块凸起就是刚才掌柜问起的那枚戒指。
都怪她粗心大意,把戒指一直戴在手上没有摘下来,竟然忘了应天府到处都有那个人的买卖,倘若被人因为戒指而发现了她的行踪,那可是要招来天大的祸事了。
如果说她和萧离藏起来一是为了害怕朱棣灭口,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为了躲避那个人——金城绝。
他那双伤透了心,又极为不甘的深邃黑眸,但愿她和萧离的离开,可以让他渐渐忘记被她拒绝的耻辱和不甘;但愿在这个辉煌的大明王朝中,她能和她喜欢的人安安静静度过一生一世的岁月。
但愿……但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