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曼雪躺在柴子夜屋里那张足足可以容纳四个人的仿古大木床,念着杂志上的专栏,文中绝妙之处,令她莞尔一笑。
“……你什么时候见过女人拿着一个十年前的旧包包,脸上依然春风满面?”凌曼雪接着读。“将心比心,男人当然希望带在身边的女伴永远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漂亮美眉,所以喽,别傻了,控诉男友花心希望他回心转意,其实只是公告天下自己已成了过季滞销品。”
读完整篇“又酸又毒,左批右贬”的两性文章,凌曼雪哈哈大笑,拍案叫绝。
“我记得里头没写笑话。”该篇文章的专栏作家柴子夜瞄凌曼雪一眼,见好友笑到满床乱滚的反应,只觉额间顿时拉下“三条线”。
“小嬿,妳说妙不妙,子夜居然把女人爱买名牌包的行为跟男人花心拿来相提并论,还说得颇有道理,那以后全天下的老婆是不是都不能怪老公乱瞄年轻美眉?”凌曼雪拉着身边的好友简妤嬿问道。
“幸好我对名牌包没兴趣,所以还能理直气壮拷问我老公。”简妤嬿幽默说道。
“最好妳舍得‘拷问’妳老公。”柴子夜佯装要搔她痒,手才举到半空中,简妤嬿已经花容失色,吓得缩成一只小虾米。“这么怕痒,肯定让妳老公吃死死的。”
“我是以柔克刚,我老公都不知道有多疼我。”简妤嬿不服气地抗议。
三个女人自学生时代相识至今,一直是最亲密的知心好友,在凌曼雪、简妤嬿接连步入婚姻后,怀抱单身主义的柴子夜的家便成了已婚好友回味单身的最佳去处。
“这里还有一篇我也觉得很有意思。”凌曼雪抽出另一本杂志,找到柴子夜笔名为“干物女王”的专栏,念给简妤嬿听——
“女人喜欢买名牌、用名牌,随便一件当季单品花掉一个月薪水,眉头皱也不皱一下,彷佛身上少了名牌就完全没了自信;
“同样的,女人费尽千辛万苦收服了个钻石单身汉,当然要搞到众所周知以确保自己正宫娘娘的地位,不过小心哪,名牌服饰用过了可以用‘二手价’出售,但男人可不像女人那么有肚量,能够欣然接收别人的二手货,尽管他自己已经不知转过几手了。所以,女人吶,恋爱时,还是低调一点好!”
“这篇哪里有意思?”简妤嬿鼓颊嘟囔着。“什么‘一手’、‘二手’,把女人比喻作商品,我不喜欢。”
柴子夜淡淡一笑,不介意好友的评论,她的文章一向犀利毒辣,单纯善良的简妤嬿觉得口味太重也是正常的。
“小嬿,妳不看八卦杂志所以不懂,子夜这两篇文章其实都是为了修理一个男人。”凌曼雪早料到简妤嬿的反应,摸摸她的头,让她消消气。
“修理谁?”简妤嬿不解。
“前一阵子不是有一个叫田晶晶的女明星吞安眠药自杀未遂,闹得轰轰烈烈,天天报纸都是她的头条。”凌曼雪继续说明。
“嗯……好像有点印象……”
“那个田晶晶之前向媒体爆料,说‘帝京集团’的卢森对她展开热烈追求,媒体当然就去询问卢森,卢森没有否认也没承认,后来,田晶晶吞安眠药被救,暗指卢森对她始乱终弃,媒体就又去追问卢森,没想到卢森竟然不屑地说他对‘二手货’根本没兴趣,那个女人的自杀与他完全无关。”
“好过分喔……”简妤嬿听完气呼呼地说。
“所以这个‘二手货说’就是引用卢森的话,暗暗修理那个恶质的男人。”凌曼雪说完,脸上挂着大快人心的满意笑容。
“子夜,这样不够,妳应该要指名道姓写出那个卢森的恶形恶状。”连简妤嬿这么好脾气也忍不住动怒。
“其实,那个田晶晶也是一天到晚自爆绯闻,爆到我都怀疑她是不是花痴,我从一个认识她的客人那里听说,她吞安眠药吞过五、六次了,每一次都那么刚好被人发现,根本是作戏,才救回来就传简讯给记者,通知他们她在医院。”凌曼雪提出另一个角度的看法。
“怎么这么复杂……”简妤嬿这下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了。
“所以两个我都修理。”柴子夜翻着她的旅游杂志,轻描淡写地说。
“是说……子夜,他得罪过妳?”凌曼雪好奇地问。“我最近出席一些活动,发现现在无论是年轻女孩还是贵妇,最常讨论的话题都是那个卢森耶,为什么妳这么看他不顺眼?”
“他不是得罪我,是得罪我妈。”柴子夜笑说。
“得罪伯母?”凌曼雪思忖着这相差少说三十岁的两人是如何结下梁子的。
“上个月卢森出席香奈儿的早春系列发表会,他跟媒体说,他心目中最能穿出香奈儿优雅知性的味道的东方女人,只有香妃女士。”
“香妃,谁啊?”简妤嬿对这些名人、明星认识有限,满头雾水。
“我瞭了……”凌曼雪睁大聪慧的美眸,忍着笑。“是伯母那个时期的电影明星……大概比伯母晚个几年出道。”
“没错,”柴子夜点点头。“谁教那个卢森眼拙、脑容量又小,居然没想到我妈的名字,就得罪她喽!”
柴子夜的母亲年轻时是家喻户晓、响当当的电影明星,在那种化妆技术不佳,整型技术尚未风行的年代,她已美得惊为天人、教人屏息,更是当时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柴子夜遗传了母亲的古典秀丽,但却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叛逆个性。
“噗——”凌曼雪愈想愈有趣,愈笑愈大声。“那个卢森肯定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哈哈!”
“人家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柴子夜扮了个无可奈何的鬼脸,事实上对那个风流花心、恶名昭彰的卢森完全没有任何愧疚之意。
午夜,卢森独自走进一间藏身于商业大楼里的会员制私人俱乐部。
甫进大厅,俱乐部经理罗杰像早已收到通报似的,急急走向前来迎接。
“哎唷,‘二手男’!今天怎么有空莅临我们这间小小酒吧啊?”罗杰穿着一身银色金葱大喇叭裤西装,摆出媒人婆般的三八手势,闪烁着指间骇人的大戒指。“咦咦咦?你自己一个人,没带漂亮美眉?”
“你跑这么急就为了想挖苦我几句?”卢森听到罗杰那句“二手男”,面无表情地瞥他一眼。“帮我弄个安静一点的位置。”
“人家我们今晚是六○年代之夜,很热闹,没有安静的位置,而且你的服装也不及格,得先换上我们准备的礼服才能进去。”罗杰故意用嗲到很欠扁的声音说话。
“今天没心情玩,带路吧!”卢森意兴阑珊地说。
“为什么没心情啊?是杂志销量不好,还是让你动心的美女愈来愈少?”罗杰跟他熟,明知他哪里痛,还故意往下挖。
卢森的爷爷是“帝京集团”的创办人之一,而“帝京集团”旗下的事业体涉及电影、电视、唱片、经纪等凡是跟娱乐有关的行业,人脉三教九流,财力更是雄厚。
多少人羡慕他含金汤匙出生,要什么有什么的大少爷生活,就连他玩票性质创办的杂志社,杂志销量也跌跛所有人的眼镜,屡创纪录;这么好命的人还心情不好,这不是教其它人都去撞墙算了。
“你会不知道我为什么心情不好?”卢森瞇起眼看他。“我看你是嫌最近生意太好做,客人太多是不是?”
卢森最近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不认识的花痴女缠上就算了,还莫名其妙跑来一个叫“干物女王”的专栏作家,别人吃包子她喊烫,没她的事她也硬要跳出来插花。
从她文章见报的那一天,风流倜傥、潇洒不羁的他,在朋友间就多了个绰号——“二手男”。
怎么听怎么不帅的绰号。
“开玩笑的啦!”罗杰听到这儿,立刻换上正经表情,语气也恢复正常,拍拍他的肩,谄媚道:“你不是会为那种文章动气的人吧!”
“那种靠八卦新闻、捕风捉影吃饭的不入流专栏作家,我生气?”卢森哼笑一声,松了松栗色条纹领带,吐出胸口的郁闷之气。
“没错,不值得生气。”罗杰点头附和。“搞不好其实她暗恋你很久了,得不到才想毁了你。”
卢森的风度翩翩是众所皆知的,罗杰就是知道他脾气好,才敢跟他开玩笑,不过,听他说话的口气,这次的专栏风波,似乎真的惹恼他了。
“你晓得,有些人自卑到了极致,会发展出攻击别人来得到快感的变态心理,我们应该同情她一辈子只能躲在山洞里,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罗杰为了迎合他,拚命编派那个作家的不是。“你光看‘干物女王’这个笔名,就知道那家伙九成九长得像恐龙,因为她从不在媒体前曝光。”
“怎么感觉你火气比我还大?”卢森笑了。“算了,别这么缺德,我既不想被恐龙攻击,更不想被恐龙暗恋。”
“嗯,别气了,待会儿我找几个漂亮美眉过来陪你喝酒解闷。”罗杰笑脸盈盈地陪他进场,带到一个清静不被打扰的角落。
不过,卢森的人缘太好,玩咖朋友也很多,根本不需要罗杰安排,他人都还没坐下,眼尖的人已经发现他,一个传一个,纷纷朝他那桌靠拢。
每个男人都晓得,卢森的身边永远有美女环绕,而女人也了解卢森对美女格外呵护备至,风流却不下流,十分有绅士风度,所以很安全。
罗杰话都没能多说几句便被挤出人群外,他双手一摊,早料到了,有卢森在的地方,怎么可能“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