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进蔬果区,青菜色泽鲜翠,各种水果堆积如山,光是看就让她心情愉快。她喜欢买蔬果多过买衣服,出生在农家,她从小喜欢土里长出来的东西,让她感觉亲切。
她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喜欢煮饭给那个馋鬼吃,他光是听她描述要煮的菜色就眼睛发亮,每每令她发噱,看他每回都捧场地吃光,露出满足的表情,她超有成就感,在那种氛围里有种满溢的幸福感。
听他说话,看他微笑,为他煮饭,打理他的生活起居,小事缀起日子,串连琐碎的甜蜜……感觉就像照顾男朋友,但他只是她的雇主,他决定雇用她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保证不会爱上他,他不要复杂的男女关系,她对他的感觉注定说不出口。
所以她在心底划了线,要自己不可逾越分际。她是动了感情,但她克制着,默默地喜欢他,是可以的吧?
回到夏家,陶青岑提着大包小包进屋,大狗冲上来在她脚边又吠又跑,差点绊倒她。「丁丁,你今天很兴奋喔。」
冷冷的嗓音从厨房传来。「因为它陪我玩了一下午的侦探游戏,不兴奋也难。」
夏景泫杵在厨房门边瞪她,脸色很臭,一副等着兴师问罪的模样。
陶青岑一愣,立刻将今天的工作流程在脑中跑一遍。她没有漏掉什么啊?她小心道:「是不是饿了?我马上煮晚餐。」
「在煮晚餐之前,」他扬了扬手里纸条,是她出门前给的。「你解释一下,这是耍我吗?我在庭院里找了几个小时,什么都没有。」
他没等到三点,早早就推算阳光方位,兴致勃勃地在庭院里找点心,几乎把有阴影没阴影的角落都翻遍了,还带着狗到处嗅,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天气很热,他一肚子火,狗倒是玩得很高兴。
「咦?你怎么会在庭院里找?我有注解『最阴凉的地方』,这种天气有哪里比冰箱更凉?」陶青岑拉开冰箱门,一大碗爱玉冰就安稳地坐在里头。
「你的纸条写要面向窗子,窗外就是庭院啊!」夏景泫瞪着那碗爱玉。
「窗子旁边就是冰箱啊!」
她以为聪明的他马上就能解开谜题,没想到他会冒着烈日找几个小时。她赶紧装一碗爱玉给他。「我马上煮晚餐,你先吃,垫一下胃。今晚煮你喜欢吃的乌龙面喔。」
「有加卤蛋?」他脸色稍缓。
「有,我早上卤了一锅肉,加很多蛋,每天一颗,够你吃一个礼拜。」
他脸色又软化了些,她道:「对不起,我下次会直接告诉你点心在冰箱。」
「嗯。」夏景泫拉了把椅子坐下,舀着爱玉吃,不再说话。
陶青岑动手整理买回来的菜,几秒后,他又开口了。
「你出门后,我接到消息,以前的朋友想邀我上电视节目。」
「听起来不错啊,你不想去吗?」他的表情显得很不乐意。
「我和她有点过节,就拒绝了。」
「咦?可是上电视的机会很难得耶。」
「那你去吧。」
「我?我一没名气,二没才华,哪能上节目啊?」
「你可以上爆料节目,畅谈安——我这大作家的私生活秘辛。」
「那也要这个作家有名气,爆料才有人想听——」啊,失言,她嘿嘿笑。
夏景泫轻哼。「你认为我没名气?」
「我连你的笔名都不知道,哪知道你的名气有多大?不过……」当红作家免不了媒体曝光、主持节目,他整天窝在家盯她煮好吃的菜,似乎太游手好闲。她是猜想过,他可能是籍籍无名的小作者,反正家里有钱,够养他一辈子。
「告诉你,我名气大得很——」
「喔,那你肯定是美食作家喽?」
夏景泫看着她,嘴角挑起兴味。「你的反应变快了。」拐弯抹角笑他贪吃,不留痕迹。
「这是近墨者黑,是老板你教导有方。」陶青岑忍住笑。
「这样就一脸得意,你还差得远了。」看她送上第二碗爱玉冰,他盯着她手,道:「有没有天天搽护手霜?」
「有啦。」她垂眸微笑。「我先煮晚餐,今晚煮芋圆给你当宵夜。」
「嗯。」听见他最爱的芋圆,他眼睛大亮。「煮多点。」
陶青岑好笑,打开购物袋,取出食物。
夏景泫看着她忙碌,迅速地将食物放入冰箱和橱柜,还抽空倒了狗食。
和她聊的东西其实很家常,没什么了不起的话题,没有刻意的安慰,三言两语就打散了他一下午的烦闷,他感觉温馨平静。
从以前到现在,他总在奋斗,在文坛力争上游,计算出书如何畅销,他老是仰头往更高处看,但真正令他的心感到踏实的,只是一朵真挚温柔的笑颜。
看她微笑,他感觉满足又空虚,他的手还记着她手上温暖,她鼻尖曾擦过他胸膛,就那么一次,麻麻痒痒的感觉却持续至今,她引起一种噬人的渴望,在他心底蔓延。
陶青岑伸手到购物袋底端拿出最后一包面条,突然一顿,摸出几张纸。「啊,差点忘了这个。」
「那是什么?」
「白爷爷给我的,安客又把『夜声』改写了,他印出来看,看完就给我了。我还没时间看。」
他立刻道:「现在就看。」
「可是我要煮晚餐——」
「我不饿,你可以先看。」见她诧异的目光投来,他缓下语气。「安客这次改写的版本很不错,篇幅也不长,我不是很饿,你先看没关系。」
既然老板允许,陶青岑也对新内容很好奇,于是摊开纸来读,手里一面还在排罐头。
一分钟后,她手里拿着罐头,不动了。她眼光随着纸上文句移动,表情专注,锅里的水沸了,噗噗冒泡,她浑然不觉。
夏景泫关掉炉火,继续默默吃爱玉。他脸上镇定,心里七上八下。
他仍保留基本架构,但原本要杀害男女主角的作家鬼魂改为爱上女主角。三角恋情让他琢磨许久,一开始写就停不下来,一气呵成,今早写完就贴上部落格,他没留意有多少书迷留下欢呼爱戴的感言,只在乎她的评语。
他吃完爱玉,陶青岑还在看,还是那副严肃表情。
他越来越紧张,拿出手机假装察看来电,又和大狗玩……终于,她看到最后一个字,却轻轻「咦」一声。
「没了?故事还没完啊!」陶青岑连忙检查是不是缺了哪张纸。
「嗯,安客没写完,停在很吊胃口的地方。」夏景泫用一副闲谈似的口吻问:「感想如何?」
她抬头看他,双颊泛着激动的红。「很好看!」她声音铿锵,眼眸莹亮。「我喜欢那个作家鬼魂!他真的发疯了,杀了好多人,他第一次饶过女主角的时候,还不懂自己已经爱上女主角,后来有好几次机会杀她还是手下留情,他还是不懂为什么,越来越疯狂,他实在好可怜,他只是想被了解,可是……」她感动得语无伦次,她紧揪着那几张纸,珍宝似地护在胸前。
耶,她喜欢!夏景泫内心爽得要命,脸上却很冷淡,故意唱反调。「我倒觉得很俗烂,写些爱来爱去的东西,和安客之前的水准差太多了。」
不出所料,她抗议道:「为什么写爱情就是俗烂?我觉得安客这次写得很好、很精彩,感情很真实,」
「唉,反正就是些老套,爱来爱去的最无聊,他之前写的还有点意思。」
「不然依你的看法,要写什么才『有聊』?」
「既然写鬼,可以探讨鬼魂的存在、人类的宗教信仰,至少也写个因果报应、劝人为善,这种小说才有建设性。」
她瞠目。「你是慈济的师兄还是基督教传教士?为什么要写这些?我不是说这些不好,我看小说要的是故事,而且要精彩,要看大道理我可以去翻佛经、圣经、论语。这就像煮菜,我不能掐着你脖子,逼你吃你不喜欢但有营养的食物,我会把它混在你喜欢的食物里哄你吃。」
她顿了下。「同样的,你不能把大道理直接抄在书里面叫我看,那太生硬了,安客从来不会这样做,他会用故事和情节包装它,让它能感动人,让读者顺着故事接受他想说的道理,这才是高竿的做法,不是吗?」
他眼色一凛,忽然俯身,吻上她的唇。
这一瞬间,他彷佛听见从前的自己在说话,年轻的他声嘶力竭地阐述理念,想做的仅仅是这么简单的事,却被尊贵的前辈们批评为媚俗而驱逐。他孤独耕耘,茫茫人海里终于长出她这棵嫩芽,她不曾和安客有过交流,却从安客作品里读懂了他,她认同他,真正懂得他,教他怎么不感动于奇妙的灵犀?
这一吻充满激情,但没有邪念,他只在她唇上停留几秒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