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真的住在墓仔埔附近耶!”纪可法住的地方离坟墓不算太远,这附近只有他住的这栋破旧的两层独栋屋子。“这是你老家吗?”
刚刚坐他的车经过车子抛锚的地方时,她的车子已经不在,应该是修车厂拖走了,但经过那个地方还是让她心慌,心里直发毛。
是不是那附近的“住户”对她不满?她不由得纳闷地想着,要不然为什么专拿她的车开刀?
如果这次车子再检查不出问题,她只好去庙里烧香求个平安符挂着了,人绝对不能太铁齿啊!
“算是吧。”将车子停在屋前的空地。“这是我爷爷奶奶很久以前住的地方。”
“很久以前?那现在呢?”
“他们现在住在前面那片墓仔埔里面。”拉开“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破木门,打开电灯开关,陈旧简陋的装潢跟她的光鲜亮丽,成了强烈的对比。
“你是说……”尾随在他身后进屋,愣了几秒才领悟到他话里的意思。“对不起、对不起……”
“没事,他们已经过世十几年了。”招呼她坐在伤痕累累的硬木椅上。“对了,他们就葬在你车子抛锚那附近。”
“不会这么巧吧?”丁茤萸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苦笑。
难道说,是他的爷爷、奶奶还在找她麻烦,警告她不准接近他们的乖孙?
“巧?”打开冰箱,拿出两瓶矿泉水,走回她身旁坐下,打开瓶盖再交给她。“哪里巧?”
“连续两次在同一个地方抛锚,你不认为巧得离谱?”她几乎可以肯定是他的爷爷、奶奶在给她下马威。
“嗯……是满巧的,也许是我爷爷、奶奶想认识你。”他一脸平静地说出让人咋舌的话。“这样好了,等一下我们一起去跟他们上个香,打声招呼。”
“……也好。”就去求他的祖先别再找她麻烦了。
坐在比石头还硬的木椅上几分钟后,她不舒服地挪动臀部,调整坐姿,乔了好几次,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角度。
这里的摆设老旧简陋,不到五坪的客厅,比她的浴室还小,长手长脚的她一进屋,只能局促地蹑手蹑脚,就怕撞坏这些“古董”级家具。
他静静地看了她五分钟后,终于开口问——
“你有痔疮吗?”
“……我看起来像是有痔疮的人吗?”好久不见的咬牙声再度出现。
竟然将“痔疮”冠在她身上?这个人还是不要说话的好!
“有痔疮的人,光看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他笑笑地纠正她的错误观念。“不过你的动作很像,坐不住,屁股一直动来动去地乔角度。”
“我会动来动去是因为这个椅子很硬,坐起来很不舒服!”她深呼吸一大口气后才开口,免得脑袋缺氧,做出不该做的事。
“嗯……”他认真地来回看着她和屋里的老旧家具,作出结论。“你跟这间房子很不搭。”
她的外貌和打扮都非常的现代、时髦,而且很美丽,跟房子里过时又老旧,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装潢形成强烈的对比。
就如同他们两人的外表和个性,也是南辕北辙,另一个强烈对比。
“你跟这里也不是很搭。”他的气质斯文,举止优雅,充满自信,尤其是换上金属细框的眼镜后,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很够格吃模特儿这行饭。
“会吗?”他自嘲地说。“我还以为你会说我食古不化,跟这里的环境很搭呢!”
为了当法医,他搬离家里,住到这间偏远的老房子,过着俭朴无华的生活,离他以前奢华的生活越来越远。
他还挺喜欢现在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无须在意别人的眼光。
“我是说你身上的气质。”他身上有富贵子弟的气息,就算是低价品牌的服饰穿在他身上也会自动升级,这种气质不是一般人家养得出来的。
“还好吧。”他耸耸肩,没有下面作答。
“法医的薪水应该不差,你为什么不搬到生活机能方便一点的地点呢?这里出入、买东西都很不方便耶!”更别说还得跟一群怪怪的“住户”当邻居。
她不否认自己习惯、也喜欢舒适的生活,但不会因此而瞧不起贫穷的人,只是纳闷他明明可以拥有好一点的生活质量,为什么要窝在这里?
“这里坟墓是多了一点,但是地广人稀,没有吵翻天的左邻,也没有乱丢垃圾的右舍。况且,坟墓就是最好的保全,没人会大胆地闯进来。”
他这么说是没错啦,只是这里的居住水平,让人不敢恭维。
她宁可付高额保全费,住在舒适便利的地方,也好过让坟墓当保全。
“你在这里住多久了?”
“考上法医研究所后就住在这里,四年多了。”
“你现在几岁?”都已经算是男女朋友了,她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个人资料呢!
“三十。”他小学念时连跳了两级,所以比其它人早了两年执业。
她惊讶地看着他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的脸,他根本比大学生还要像学生耶!
“……我还以为你顶多比我大一、两岁耶!”他完全看不出来有三十岁。
三十岁的大男人,怎么还能保有这份纯净的气质?更别提他那烂到最高点的“笔直”说话技巧了。
“你几岁?”
“你不知道女人的年龄是秘密吗?”她顿了一下,好奇地反问:“你猜我几岁?”
“听你刚才的话,你应该比我小很多。”
“不要管我刚刚说什么,光看我的外表,你会猜我几岁?”她媚眼灿灿,期待地等待答案。
“跟我差不多大吧。”她的气质成熟,有熟女的韵味和妩媚。
“三十?!”她不顾形象地跳起来大吼。“你竟然说我像三十岁的人?你的眼镜是不是没调好?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
女人最忌讳被说老了,现在却无端被加了五、六岁,气得她理智全失,想扛木椅砸人。
他不但呆,而且连眼睛都有问题!
“可是——”
“我的皮肤比高中生还光滑柔嫩,全身的肌肉弹性十足耶!你摸摸看,是不是很好摸?”她火大地打断他的话,拉低衣领,揪住他的手猛往自己的脸和身上摸。
她全身上下都是“商品”耶!
脸蛋就不用说了,头发、美腿、手……没有一样不是最佳代言。
“……”手被迫触碰她白嫩的丰腴,柔软富有弹性的触感仿佛有吸力般,他的手自有主张地紧紧黏住不放,爱不释手。
他曾有几次肌肤之亲,但销魂的程度远不及触碰到她雪肤的快感,那柔嫩滑溜的触感不但让他爱不释手,更让他忘了东西南北。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弹性?没摸过这么好摸的皮肤吧?”她得意地扬着俏脸,对自己的身材和皮肤非常有自信,完全不怕比。
“……嗯。”两眼发直,眼睛和双手都无法自拔地黏在她的胸口,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白皙的俊脸也染上薄薄的红晕。
好白、好软、好好摸,不像尸体那样冰冷僵硬。
“你在看什——”他的视线好热,让她的脸微微跟着有些温,循着他的视线往下看,一大片凝脂上覆盖着修长、浅糖色的男性手指,看起来好……
淫荡。
虽然是自己强拉他的手来摸的,但他也摸得太顺了吧?
这可是没有男人登陆过的处女地耶!
“我还以为你是正经八百的老学究呢!”她有些羞又有些恼地抓住捞过界的浅糖色手指,含羞带怯地瞅着他。
看他老是正经八百地说教,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老学究或是出家人呢,没想到他也挺色的呢!
“你的皮肤滑嫩温暖,弹性很好,不像尸体,硬硬冷冷的。”让他爱不释手。
“不准再拿我跟尸体比!”她再度失控地发出怒吼。
她不怕比,但比较的对象一定要是活生生的人类,不能是冷冰冰的尸体!
“可是我对尸体比较熟——”他有些困扰。
“尸体会这样做吗?”她不悦地打断他的话,双手搭着他的肩,微踮着脚,凑上红唇,霸道地吻上他的薄唇。
使出浑身解数,舌尖挑逗地舔他的上唇,进而卷勾他的舌,追着他……啊!竟然反被他追着跑!
体温随着他的深吻而越来越高,心跳也越来越急促,整颗心仿佛要跳出来了,双腿虚软得几乎撑不住,只能牢牢地攀着他。
……怎么会?
他的吻技该死的好,甚至比她还厉害!
他到底怎么练的?跟谁练的?
“……你经常接吻?”人还攀在他身上,气都还没喘过来,充满酸味的话就出了口,在意得要命。
“没有很常。”一脸意犹未尽地继续啃咬她白嫩又敏感的颈部。
“……那是多常?跟谁?”娇喘吁吁地瘫靠在他身上,仍不忘问个清楚明白。
“跟……”才要老实回答,突然警觉地煞车,向来不懂得转弯的脑袋突然开窍。“……我不记得了,她们一点儿都不重要。”
她“们”?复数的字眼让她胸口酸气猛窜,但是最后“一点儿都不重要”的几个字眼,顿时让她酸气全消。
“那我呢?我重要吗?”
“重要,非常重要!”用力猛点头。
“那……我跟尸体,哪个重要?”明明不想跟没生命的“东西”相比,但更在意自己在他心中的排名。
“嗯……”这个问题就比较为难了,不知该说实话,还是好听话?
被她吼久了,多多少少学到了一些说话的技巧,但要他说谎,仍然有违本性,他说不出口。
目前在他心中,仍是尸体暂居上位,但她的分量正急起直追,而且速度惊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后来居上的。
看见他一脸迟疑,河东狮吼再度出笼——
“纪、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