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似乎在这一刻静止了下来,她细细的品味这样奇特的滋味,有点孤独但也带着自在的畅然。
刚来伦敦时,入眼的每栋建筑物在她眼里看来都是无与伦比的艺术品,但是随着在这里的岁月流逝,她跟任何人都一样,天下美景一看惊艳,二看平淡,三不再看,久了……只剩下麻木。
若问她,她会说她怀念南台湾迷人的热带风情。毕竟对她这个每天只要看到太阳就会觉得人生美好的人来说,英国总是阴沉的天气似乎不太适合她。
不过这种日子将要结束了!方幸时的嘴角微扬,回过神,低下头用力的擦着桌子。再过六个星期,只要六个星期,像是誓言似的,她在心中不断的重复——若是她成绩理想,就可以拿到硕士学位,然后回家。
回家……这两个字就像一道灵光闪进她的心头,但是喜悦的背后,还是带着一抹难解的愁绪。
将近六年没回家,她想回台湾,但却不是很想回家……叹了口气。她不是不想回去,只是在别人眼中视为避风港的家,从来都没有她容身的地方,六年前离开时是如此,六年后——好像也别指望会有什么改变。
“你在发什么呆?”突然一只大手轻拍了下她的肩膀。
“没什么。”微吃了一惊,但还是转身微笑的看着这间中国餐馆的领班——张斯。
张斯与她年纪相当,来自山东,有着特有中国北方人的高大身躯,不过却配上一张跟他粗犷外观不太相符的可爱娃娃脸。她很喜欢跟他谈话,因为他的爽朗,更因为在这异乡,只要看到跟她同样是黑发、黄皮肤的人,总是特别感到亲切。
“我今天才听老板说,你打算要辞职?”剩下几分钟就要下班,该忙的也都忙得差不多,张斯索性站在一旁跟她聊几句。
“对啊!”方幸时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如果顺利的话,再几个星期我就拿到学位了!”
“佩服你!”听到她的话,张斯立即对她竖起大拇指,“我比你早来了两年,但是可能还得等上一年才能拿到学位。”
“没办法。”她俏皮的微侧了下头,“我跟你不同,我可没那么多闲钱可以让我慢慢念。”
他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别想诓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背景吗?你们学校上次选的那个什么玫瑰皇后,最后得到第二名的那个,叫什么Anna的,我听说她的中文名字叫方幸安,她不是你姊姊吗?你们家在台湾做电脑,听说挺赚钱的,不是吗?”
说到这个,方幸时的嘴角勉强扯了一下,没有否认,但是也不想多谈论这个话题。
张斯轻抚着下巴,自顾自的说:“你姊姊在我们学校挺出风头的!每次看到她都忍不住多看她几眼。”方幸时微笑不语,从小一起长大,对于自己姊姊的貌美如花、艳冠群芳,她一点都不怀疑。
“不过她虽然漂亮,总觉得有点距离。”他轻叹了一口气,“跟你真的很不一样。”
“是吗?”她表现出对这个话题兴趣缺缺的样子,但是张斯白目得全然无所觉。
“当然,”他答道,“她浑身上下都是名牌,整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参加各式各样的派对,男朋友一个换过一个,而且个个还都是口袋有钱的公子哥。像我这个样子的,”他不由得搔了搔头,“她肯定看不上眼,不然若有机会的话,还真想叫你引见一下。”这世上的男人皆然,目光总是追随有美貌外表的女人,更何况跟方幸安这种有外貌、个性又活跃的女人扯上关系,似乎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就莫名的好像也提升了自己的身价,受人注意。
“别傻了!”方幸时低喃。也不是她对自己的姊姊有偏见,而是她实在太了解自己的手足。
方幸安一向眼高过顶,根本看不起像张斯这种穷留学生。
“奇怪,”他侧着头,好奇的打量她,“明明就是打从一个家庭出来的,你跟Anna怎么差那么多?姊姊是天天混Party,妹妹则平平凡凡的窝在这么一家小餐馆打工?”
“我跟她的个性打小就不一样。”她的手忙碌的将椅子抬放在桌上,好方便让打扫的人清理地板,语气轻淡的说:
“Anna从小就是众星拱月的那一个,她长那么漂亮,我比不上的。”对她来说,参加派对,打扮得花枝招展都远不及早日拿到学位,自食其力来得重要。
“漂亮?见仁见智吧!”张斯以男人看女人的目光表示,“我肯定你打扮起来不会比她差!”方幸时抬头,好笑的看了他一眼,“谢谢你的夸奖。”
“大姑娘,我可不是说着玩的。”张斯的手一挥,走进厨房,“你该对自己有点信心!”
信心?方幸时弯下腰,卖力的擦着桌子。她有信心啊,只是她的信心只想用在她在乎的东西上!
她是女人,当然也会希望自己能成为别人注目的焦点。只不过,从小在方家,她总被当成一个隐形人,没有人在乎她的想法,她说的话也不会有人想听,久了之后,她也放弃在家中寻求被认同的可能。
懂事之后,她已经很清楚明白自己的定位,总是要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不能因被人漠视而灰心,因为她还有机会。
只要她比别人更努力,愿意花更多的心思,终究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可,成就自己,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能否被家里人重视没关系。
她用力的擦着桌子,坚定的对自己说,她终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只要她肯用心,这世上没有任何事可以难得了她。
如方幸时所料,才走出餐馆没几步,细雨就缓缓飘下。
她低下头拿出包包里的雨伞,在这个城市里,雨伞是必备用品之一。
撑起伞后,她缓步走在雨中。
跟许多留学生比较起来,她算是幸运的。
许多在英国的留学生都省吃俭用,在政府同意的打工时数下努力赚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是方家却替她和姊姊在离学校搭地铁约十到十五分钟的地方租了间小公寓,虽然不大,但是已让她们两姊妹有自由的生活空间,而且这公寓离她打工的餐馆也不过两个街口,她上下班都十分方便。
只不过她的房间和姊姊的虽然就在隔壁,但她跟一向晚出晚归的姊姊一个星期都难得碰上一面。
她不由得轻叹了口气。听说这个学期,方幸安又被当了!看来她真的打算把大学四年拿来当研究所念,比她大一岁,今年她都要拿到硕士学位了,她却还在念大学三年级。
但有这样的结果实在也不该让人意外,毕竟方幸安爱玩,把帝国学院当成OpenUniversity,一个星期难得出现在校区里一次。
不过就算她再看不惯姊姊的处世模式,也不敢管太多,若她插手,最后也只会落到被奚落的下场,所以她索性当局外人。
虽然是姊妹,但,这是属于方幸安的人生,她管不着。方幸时在心中安慰着自己。
细雨慢慢增大,她的心思不禁飘远,脑海中不期然的闯进一个身影。
那个人不知道还有没有来?
想起那个总是简单的穿着黑T恤配上牛仔裤的东方男孩,方幸时微微一笑,步伐不由得加快。
她已经注意他好多天了,他总是默默站在公寓前等待,从姊姊的口中得知,这个男人是她的爱慕者之一,但是一向眼高过顶的姊姊怎么会把这个其貌不扬的穷留学生给放在眼里?
方幸时原本不打算搭理他,毕竟喜欢姊姊的人太多,她可没有空一一理会,只不过几天前,这个男孩带了一些水果,似乎是打算拿来送给姊姊,但是却在路口被人撞了下,水果洒了一地。那一天,天空同样阴雨绵绵,他狼狈的蹲在地上捡拾,没有人愿意帮忙,她经过时看到,一时悲天悯人的对他伸出援手。
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看他,才注意到,这男人实在也不能说是其貌不扬,只是带着厚重黑色粗框眼镜和一身肃穆的黑,使他乍看之下很容易不受人注目。
但是接近他之后,会觉得他身上有股难以形容的忧郁气质,她自认不是浪漫、多情的人,但是他身上的气息却令当时她的心震了一下。
这样的一个男人……她的眼神一黯。跟一向热情好玩的方幸安实在一点都不相配,不过他似乎不自觉。
但就算是他不知道自己的份量也不关她的事,就算他身上有令她心动的多愁善感气质又怎么样?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属于她,所以她最后只是耸了耸肩,替动作优雅的他将水果给捡好。
这样的好心也不算没有回报,因为最后那些洒了一地的水果有了损伤,那男人怕方幸安嫌弃,所以索性转送给她。
有免钱的水果可以吃,她当然没有道理拒绝,从此每天她都可以看到他,他还是默默的站在公寓前,看到她时,还会露出腼觍的笑容,就像个大男孩一样。
奇怪的是,阴沉的天气一对上他的温柔笑容,她的心情就会不自觉的愉悦了起来,久了之后,内心竟然也期望可以天天看到他,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奇妙感觉。
才转进巷子里,果然看到熟悉的身影,她不由得小跑步朝他而去。
“下雨了!”她的手举高,将伞拿高,替他挡去落在身上的雨滴,打趣的说:“你妈妈难道没有教过你,淋雨会感冒吗?”
他低头看着她,久久才缓缓摇头。“没有,因为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
她一听,心不由得一突,“对不起,我——”
“没关系。”他淡淡的打断她的话。
方幸时忍不住对他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
或许她会挂念他不是没有原因,他的母亲过世,而她——生母在生下她之后便把她丢给爸爸,敲了一笔遮羞费后便一走了之。看似不同的两个人,似乎有着相同的命运,或许在他阴郁的眼中,她也看到了自己……“你没有带伞,对不对?”她柔声问。
他没有开口,只是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口气带着一丝无奈,她拉起他的手,不顾他反对的把雨伞塞进他的手掌里,“给你。”握着伞,他听话的接过手,没有打算跟她争辩,只是平静的说:“伞给了我,你怎么办?”
“我?”方幸时不由得轻笑,指了指他身后紧闭的门,“我已经到家了,不需要雨伞,倒是你——别太晚回去。”她忍不住多叮咛了几句。
“还有回去的时候记得小心点,这几天听说这附近发生了几件抢案,被抢的都是东方面孔。至于我姊姊,她今天应该又会很晚回来,他们好像说要搞什么毕业舞会之类的,我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如果她弄得太晚的话,十之八九又会窝在同学或朋友那里。”讲到这个,方幸时忍不住皱了皱鼻子,“反正大概是那么一回事,所以你别等了,快回家去吧!”他没有多大的反应,只是轻喔了一声。
“快回去,知道吗?”或许是同情,也或许可怜他的单恋,所以她贴心的再次交代,才转身爬上通往公寓的楼梯,将门打开之后,微侧过身,对他挥手道再见。
他的姿势跟方才一样,没多大的改变,拿着伞依然直挺挺的站在雨中。
突然,在他的身上,方幸时隐约看到了自己与他重叠在一起——明明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但却总是被人遗忘,不被在乎。
在方家,大妈所生的方幸安是“正统”,不论走到哪里都发着光亮,而她,就连想当片绿叶都会被嫌弃肮脏。
手还没碰到门把,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的咳嗽声,她不由得停下脚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挑了挑眉,“是你在咳嗽吗?
”在她锐利的目光底下,男孩的脸不自觉的染上红晕,缓缓点头。
方幸时的视线紧盯着他,注意到他脸上浮现红云。竟然还是个会脸红的男人,这个家伙真是可以列为稀有动物了!
她忍不住嘴角微扬,但是口气还是正经八百,“你感冒了!”
“我没有。”他轻声辩解,“只是喉咙突然有点痒。”
这个白痴!方幸时翻了翻白眼。照他这样天天站岗下去,早晚会生病!
她实在不懂他的想法,毕竟就算再爱一个人,也不用这么虐待自己,在雨中站大半天,只为求见佳人一面,这种把愚蠢当浪漫的事,没想到现在还真的有人做得出来。
现在,她除了“白痴”两个字之外,一时之间还真的想不出别的形容词可以套在他的身上。
在她锐利的目光盯视之下,男孩心虚的低下头。
“笨蛋!”虽然嘴巴是这么骂,但她还是心软的对他挥了挥手,要他过来。
他虽然困惑,但还是听话的爬上阶梯,站到她身旁。
她拿出钥匙打开了大门,“进来吧。”
“可以吗?”他似乎对她的举动有些意外。
“可以。”她对他一笑,“不过你别抱太大的希望,因为Anna不在家,正如我说的,她今天会很晚回来,甚至会不回来。但是你可以上来喝点热的东西,不然若是真的感冒,你就惨了!”在伦敦,物价水准超高,穷留学生可没什么生病的权利。
“谢谢你!”他真挚的说。
“不用了。”带着他爬上三楼,方幸时请他进入小小的公寓里,“你对我最好的谢意就是早点恢复理智。”
“什么?”他不解。
“没有啦!”匆匆一笑,她再度提醒自己不要笨到去介入方幸安的事,“坐一下。”这间公寓很小,勉强用木板隔成了两个小房间,因为方幸安坚持要有私人的空间,所以最后她只能被迫住在其中一个空间只够放一张小单人床和书桌的房间。
空间虽小,但是这对她来说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困扰,毕竟与绝大部份在英国留学只有挤一个小套房的留学生来说,她知道自己很幸运。
“坐着。”她指着一张木椅交代。
他没有异议乖乖的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