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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芳心OL 第6章(1)

  星期六——

  同样的黑夜,同样的人声鼎沸。

  黎真希站在一盏路灯下,开口问辛维克:「你确定要这么做?」

  「嗯。」

  「真的要进去?」

  「当然,我都来了。」

  「好吧,反正准备的钱够多,加你一个也没差。」她从皮包里拿出红包,走向收礼金的红桌,签下自己的名字。

  今天下午,她带着辛维克一起搭火车到屏东参加朋友的喜宴。

  本来他并不在她的计划之内,但当他前一晚听到她隔天要去喝喜酒,不能陪他出游时,他立刻就发出不平之鸣,并且要求要跟她一起来,对于这种坐在路上吃饭的「流水席」表现出相当浓厚的兴趣。

  一开始,她还有些犹豫不决,但后来想想,其实有他陪着一起来也好,因为这场婚宴里她只认识新娘一个人,自己坐在这里吃饭也挺孤单的。

  「这里跟我之前看过的一模一样耶。」入席后,辛维克一边嗑着桌上的瓜子,一边跟她分享他曾在高雄市区见过的景象。

  红色棚子、红色桌巾、没有靠背的铁椅,几十张圆桌上都摆着零嘴、饮料和排成圈的杯碗筷,一群人挤在同一边忙碌烹煮……

  「流水席差不多都是这样吧。」她也吃起桌上的开心果,等待「开桌」。

  「待会儿还有表演看吗?」他见到宴席的另一头搭了一座金光闪闪的绚丽舞台。

  「呃,对,有时候主人家会请歌舞团来唱歌,跳舞,炒热气氛。」这种歌舞团在南部的喜宴上很常见,至于歌舞女郎们穿得是多是少,通常愈到乡下,尺度愈宽。

  一会儿后,外头传来噼哩啪啦的鞭炮声。侍者们开始上菜……

  「这是什么?」辛维克动筷子挟了一片黄澄澄的薄片,低声问她。

  「乌鱼子。你没吃过吗?」

  「我只吃过鱼子酱和鲑鱼卵。」

  哦!她忘了他是「美国人」。

  「那你尝尝看,可以配上蒜苗,或沾点酱油一起吃。乌鱼子可是流水席里的固定班底,通常第一道冷盘里都少不了它。」她吃了一口,顺便向他说明。

  他也尝上一口,味道的确不错。

  接下来,美味佳肴陆续端上桌,海鲜羹、红蟳米糕、焢肉……道道都是色香味俱全的宴客料理,每道菜他都吃得津津有味。

  同时间,远处的歌舞女郎也开始在台上载歌载舞,随着快节奏的电子音乐扭腰摆臀,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愈唱愈起劲,愈跳愈清凉,掀起台下一阵鼓噪,男性宾客纷纷拍手叫好,连老阿伯都吹起响亮的口哨。

  可恶的是,连辛维克也看得目不转睛,两只眼睛发出亮晶晶的光芒,直盯着台上仅套着薄纱的比基尼女郎……

  「呵,你们在喜宴上的表演都这么火辣吗?」这样意想不到的表演内容令他目瞪口呆,大感惊讶。

  在美国,这种喷火撩人的余兴节目通常是安排在结婚前夕的单身派对上,不会在婚宴里上演,考验新娘的肚量。

  「是啊,很好看吧。」她酸不溜丢地说,筷子大力「凸」起碗里的那块炸物,塞进嘴里,用力咀嚼。

  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原本还觉得他这个人虽然偶尔会耍耍嘴皮子,使点小无赖,但大致上还算是个嵚崎磊落、行为刚正的人,结果——

  哼,食色性也,这条定律大概没几个男人能例外,包括他在内。

  不知何故,他大大方方观赏清凉秀的举动就是令她莫名不爽,心头冒火。

  明明全场的男人都看,前几桌的男人还站起来和女郎共舞,伸出咸猪手直往她们身上塞钞票,可是她却只想动手遮住他的视线,挡住他看「热闹」,而且——

  「喂,你干么一直吃我剥好的虾子啊?」她小声质问,口气超差。

  刚端上桌的虾子她剥一只,他吃一只,比嗑瓜子还顺口。

  「虾子剥好就是要吃的,别那么小气嘛。」他笑嘻嘻地回嘴。

  「卑呷后醒,嘎里哈。」她送了一句台语俗谚给他。意思是「要吃苍蝇,自己捕」,别指望坐享其成,占人便宜。

  「你说什么?」又是他听不懂的话。

  她暗叹一声,又忘了他是「ABC」,只有中、英文灵光,还因为工作需要学了一点德、法语,但台语拢总听呒。

  「我是说,要吃虾子自己剥,不然就连壳都吞下去,顺便补充点甲壳素。」她「笑」着解释一遍。心想改天若面带微笑的用台语骂他,他可能还会跟她道谢呢!

  「我不会剥虾子,」而且不喜欢沾手。「不像你剥得那么漂亮。」他还想用赞美来笼络人心,配上朗朗笑容。

  「少来,难道你平常只吃龙虾吗?」最好有这么富贵命啦!一下子鱼子酱、一下子又龙虾,一边看着前方的养眼书面,一边吃她剥好的虾子……

  哪有这么「好康」的事!

  「那倒不至于,不过我通常只吃剥好壳的虾类。」他实话实说,真的不擅长剥虾壳,也很少吃带壳的海鲜。「而且你剥的特别好吃。」他眨了下限,又奉承一句。

  她轻哼了声,正想再回话,却被邻座的欧巴桑抢先一步——

  「素啦,小姐,帮男朋友啵几猪虾住没关系啦!」

  「嘿咩,唛为这弯啦!肖年仔,啊不然你嘛帮女朋友装一碗汤,互相一下啊。」

  两位带着孙子的欧巴桑说着不太标准的台式国语,跳出来帮眼前这对斗嘴的小情侣打圆场,还要辛维克哄哄女朋友,帮她盛一碗刚端上桌的热汤。

  「不……你们误会了,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她尴尬地澄清,睇了他一眼。

  「好,我马上舀。」辛维克很上道的拿起汤勺,立刻动手帮她舀起一碗热腾腾的鲜汤,还不忘带点香菇、鸡肉……

  黎真希呆若木鸡,没想到他居然完全不否认,还乖乖地帮她舀汤?

  「这只鸡怎么是黑色的?」他不解地看着碗里的鸡肉。

  「那素乌骨鸡啦,初了以后,皮呼会变得白白嫩嫩,水当当,比白色的鸡还要补溜。」欧巴桑热心地提供答案。因为刚刚看到他的女朋友一直交头接耳的跟他解释菜色,听起来他好像是从国外回来的,所以对台湾的东西都不太了解。

  「嘿啦,偶你儿说后,那个欧固鸡里有荀么……胶沿蛋白,又可以皇紫外线,对女人浑好,口以养颜美龙啦。」另一位欧巴桑也把她之前从女儿口中听到的「科学证明」搬出来分享。

  「哦,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谢谢你们。」他悟性很高的听懂了欧巴桑们的国语,并且很有礼貌地向两位欧巴桑道谢。

  「真希,那你多喝一点,小心烫。」他把汤端给她,还不忘贴心提醒。

  辛维克脸上堆满笑容,一点都不在乎被人误会,心里反而有股说不出的欣喜。他想,如果能跟这么有趣的女人谈恋爱,或许这场恋情会跟她一样充满乐趣。

  她有时很女人,有时又带点孩子气,在生人面前脸皮薄,一混熟了却可以不计形象搞笑,偶尔还会闹点小迷糊。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她身上都具有一种奇妙的吸引力,总令他感到兴致盎然。

  难得遇上一个这么合得来的女人,说不定,他们俩还真具备了当恋人的资质呢!

  这个突然跃进他脑袋里的想法,莫名地停留了好一会儿都不曾消失,更柔化了他看她的眼神……

  而辛维克这一谢、一叮咛,立刻获得欧巴桑们的一致好评,连同桌的其他长辈见了也频频对这个有教养的年轻人点头赞许。

  「小姐,你男朋友浑体贴溜。」欧巴桑又帮腔。

  咦?!怎么忽然间,他又跟同桌的宾客打成一片了?

  「我们真的不是……」看他不帮腔,她只好自立自强的跟大家解释。

  「小姐,你免歹势啦,年轻轮谈恋爱混正常,你们一个帅哥,一个美女,两个轮配在一起刚刚好ㄋㄟ。」欧巴桑认定他们是一对了。

  「系啦系啦,有速配啦。啊你们将来卢苟孙了小孩,一定也会跟偶们家这个囝仔一样古锥,偶看轮混准,不会错的啦。」另一位欧巴桑还摸着孙子的头跟她挂保证。

  哇哩咧?!现在是怎样!

  她红着脸,盯着他看……

  他应该有听懂她们说的话吧,可是为何他一点也不反驳,就像默认似的?

  「快喝啊。」他温柔地微笑,自己也盛了碗汤,挟了块鸡肉,尝尝这「黑色的鸡」是何滋味。

  黎真希低头喝汤,温热的鸡汤顺着食道流进胃里,暖的却是她的心。瞧着他看似倜傥不群的外貌,却有着恭谦有礼的内在和温柔的眼神……

  他们在别人眼里,真的很「速配」吗?

  她不自觉地弯起唇,突然觉得,被人误当成他女朋友也不坏。毕竟他的外表称头,说起话来也言之有物,还有让人羡慕的正当职业,这种男人在女人眼里应该算是「上上签」吧!

  不过,她可不敢期望自己有这种签运,只希望找到一个像他这样好「逗阵」的男人,随便什么话题都可以跟她聊上几句,有时候谈谈现实,有时候天马行空。有时候到郊外走走,有时候在附近逛逛。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只因为想到他就觉得快乐……

  她不黏人,也不需要一个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的贴身情人。她只想在心里放入一个名字,一个在她偶尔强烈意识到寂寞时,可以思念、在乎的对象。

  何时,她的寻觅才会看到终点,让她遇见那个……

  「这鸡汤里还放了干贝耶!」他喜出望外地对她说。

  她看着他开心的表情,笑着想——

  那个,跟他很像的男人。

  *

  忙里偷闲的午餐时间,黎真希和阿芳坐在员工休息室里吃便当,边吃边报告她在过去这一个星期里和辛维克相处的情形。

  「平常下班我们会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我再带他去一些像文化中心、城市光廊、星光公园、真爱码头等地方走走。」晚上能参观的风景名胜真的不多,去了美术馆也看不到大片绿地,又不能放风筝。

  「上周六我们去看了场电影,顺便在百货公司里吃点东西、逛了一会儿,然后下午就去屏东暍喜酒。星期天我们搭渡轮去旗津那一带吃海鲜、骑自行车,最后再回到英国领事馆喝下午茶、看夕阳。」结果星期一上班时,她的大腿酸痛不已,还贴了好几块运动贴布才去上班。

  阿芳边听边笑,最后问了她一句——

  「所以,你们是热恋中喽?」

  黎真希放下正要咬下的鸡腿,很明确地说:「你想太多了,我们只是一起打发时间的普通朋友。」

  「吃饭、逛街、看电影,这不就是谈恋爱做的事?!更何况你还带他去吃喜酒,不就代表你们的关系非比寻常。」一般会带着出席婚宴的异性不是恋人、配偶、就是小孩,少有例外。

  「不,我们的关系很『寻常』,就跟我和你的关系差不多。」她肯定的声明两人间的纯友谊。

  「哇!那已经很好了耶。不然你干脆跟他交往好了,我看你们俩挺登对的,正好你也喜欢他。」阿芳顺水推舟的建议。这些年里,她还没看过黎真希和哪个男人走得那么近过,说不定他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喽。

  「他长那么帅,谁不喜欢他。」她一笑带过,不去设想自己会有发生异国恋情的可能性,更何况还是跟辛维克那种「极品」……

  怎么可能?!就算她真的愈来愈喜欢他这个人,常常觉得他器宇深,谈吐不凡,举手投足都充满男性魅力,伹对于两人间的关系,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她的桃花运连在国内都岌岌可危了,哪还有余力去开拓海外市场?这种不切实际的痴心妄想只会让自己徒增失望而已,别傻了。

  「你管谁喜欢他,重点是让他喜欢你就好了。换作是我,才不会白白放他逃出我的手掌心呢。」阿芳握起拳头,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黎真希笑而不答,把握时间吃便当。

  她的掌心,好像只能握住手中的鸡腿,还没办法握住一个男人。

  感情的事,再说吧。她对辛维克的好感,依旧收入最心底……

  喜欢归喜欢,不可能的还是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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