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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心 番外篇

  番外之一 <皮夹>

  “宁夜,要记得帮我买皮夹。”

  基本上,临江的物质需求很低,通常都是她观察到他需要什么,自行替他添购,只要是她买给他的,他就会很高兴,倒是极少主动要求什么。

  月初时,他突然提及想买皮夹,也难怪她意外了。

  过没几天,又提醒她第二次,可见他真的强烈希望拥有一个皮夹。

  不过——他要皮夹做什么?

  他平日出去工作都是钥匙拎了就走,了不起她会固定在他裤子后口袋塞张纸钞,不过通常都没有机会使用,证件什么的也都是她在收放,那……他要皮夹究竟有什么实质用处?

  既然被要求了两次,向来该是很急着要,于是她利用一天进市区去时,到百货公司选购,并且认真地过滤品牌,挑选质感和款式。

  这是他第一次强烈渴求的东西,她不希望轻率地选择。

  晚餐时间,皮夹交到他手中时,他显得很开心,嘴角整晚都挂着笑。

  这件事情过后的几天,她送午餐过去给他,因为住处离他工作的地方近,有时他会回来吃午餐,有时则是她煮好送过去陪他一起吃。

  问了他几个同事,对方指了指坐在栈板旁的身影。“赢又在看你的照片了吧,他只要一有空,就会拿皮夹出来看。”

  “皮夹?”好像抓到什么关键字了。

  “喔,就上个月底吧,我们几个人中午吃饭打屁,聊到彼此的另一半,就顺手拿皮夹出来照片交流一下,他那时候表情好像有点闷,都不说话,于是我们就安慰他:‘大家对你家宁夜都很熟,知道她漂亮又体贴,这个话题你不必参与。’然后过几天,他就有随身携带皮卡的习惯了,当然,我们都知道他没有炫耀的意思,不过异空间就偷偷躲起来看照片的举动,还是闪得我们眼睛好痛。”

  终于领悟前因后果的朱宁夜讶然失笑。

  大家都了解临江那种朴实的性子,哪会懂得与谁比较或炫耀,只是单纯觉得很郁闷,发现原来可以把女朋友的照片带在身边,大家都知道,只有他没想到,他也想要随时都可以看到她。

  她悄悄走到他身后,探头瞧见他带在身边的,是她大学社团的照片,都快有十年历史了。

  她很少拍照,家里有的照片不多,大部分都是团体照,独照几乎是没有。

  那天晚上入睡前,她顺口说:“你下次排休时,一起出去走走吧!”

  “好啊。”宁夜开完刀后,调养的状况不错,每天气色都很红润,可是刚开始的半年,他还是不敢让她太劳累,太远的地方不敢去,电影院也不敢去,怕空气品质不好,影响她的健康。

  虽然旎旎说,她这一世的寿命会到七十九岁,但还是要好好爱护身体,说不定可以活更久。

  算一算,他们好像真的有一段时间没有一起出去玩了,每天待在家里,她应该会觉得闷。

  休假那天,他们先去吃了意大利面当午餐,价位不会太高,而且还有宁夜搜集到的折价券,打折下来更省。

  下午,他们手牵手逛商圈,沿路上也有买一些小吃两个人分着吃,没有花很多钱,但是买到了很多快乐,有约会的感觉。

  然后宁夜拉着他走进一家拍大头贴的店,投了五十元的硬币。

  大头贴他知道,可是从来没有拍过,而且那个好像是年轻的小男生和小女生比较常做,他们不算年轻人了吧?

  “宁夜,这——”

  她凑过来,吻住他的嘴。

  耳边听见喀嚓声和闪光灯,他一开始就没心理准备地愣住,后面整个也只是呆呆地被她摆布,一定会拍得很糟糕……他悲惨地响。

  宁夜很忙碌地在照片上加一堆装饰,他全程呆呆地站在旁边。

  “喏——放进皮卡吧。”

  宁夜递给他时,他眼睛整个都亮了。

  宁夜好漂亮,怎么拍都好看,他觉得自己看起来有点呆,但是宁夜依偎在他身边让他觉得自己变好看了,每一张都让他爱不释手,有些事仰头亲他、有些事从后面搂住他、有些事靠在他肩膀上,边边还有好多闪亮的泡泡小花星星,就跟他的心情一样。

  于是他觉得——他要喜欢上大头贴这个发明!

  “每个月都要来拍一次喔!”他向她要求。

  拍大头贴成了他们之间固定的甜蜜小约会,他的皮夹从此之后,每个月都有热呼呼的新货上架——




  番外之二 <婚礼>

  年关将至,通常每到这个时候,就会受到不少红色炸弹,多少年没联络或交情普普的,都会浮出水面。

  朱宁夜坐在床边,似乎很专注地在思考什么,临江没有吵她,刷完牙准备就寝,她突然抬起头,开口说:“衣服脱掉。”

  原本在打呵欠的人,瞬间眼睛一亮,中气十足地回答:“好!”

  接着,以完全符合当兵标准的速度脱光身上的衣物,上床扑向她。

  朱宁夜失笑,避开狼吻。“我不是那个意思。”

  “喔。”好可惜。某人明显感到失望,前后脸部表情落差之大,直可媲美川剧变脸。

  她假装没看到,推推他起身,抖开床头折放整齐的衣物,往他身上比了比。“试穿看看合不合身。”

  他乖乖爬起来穿衣服,再自动自发转一圈给她看。

  “嗯,我眼光不错。”朱宁夜满意地点头。她的男人真要打扮起来,也是会帅得让人移不开视线的。

  “为什么要买新衣服?”衣服还够穿啊,他并没有非常想打扮很帅给别人看,他只想要宁夜一个人喜欢就可以了。

  “下个礼拜我以前的同时结婚,你跟我一起去吃喜酒。”

  “是哪个后来对你不错的人吗?”

  “嗯。”

  “好,那我们去。”

  他要去跟对方说——谢谢你照顾我们家宁夜。

  朱宁夜帮忙他解开扣子,换下试穿的新衣服,笑中带些浅浅媚意——

  “好了,你现在可以扑上来了。”

  很久很久以前,凝月带着他去看新娘穿着凤冠霞帔,与夫婿拜堂成亲,很久很久以后,宁夜牵着他的手,看一千年后,穿着白纱、在教堂结婚的新人,婚嫁礼俗不尽相同,但新娘想牵着身边那个人的手共度一生的祈愿,再经历几千年都是一样的。

  新娘刻意将捧花抛给宁夜,笑着问她,几时轮到她当新娘?

  宁夜没有回答,只是笑笑地回头握住他的手。

  他从旎旎那里知道,宁夜是自愿选择孤独之命,每一世都父母早逝,不然就是被爹娘抛弃,每一世都没有姻缘,孤孤单单一个人来到世上,再孤孤单单回去,用每一世的福分,换取和他相遇。

  为了他,她情愿不做新娘,舍弃眼前这种属于新娘的美丽笑容——

  参加完同事的婚礼过后,临江突然变得很忙。

  以前,只要下班时间一到,他几乎会准时进家门,现在,却三天两头不见人影,问他也是说和同事有约。

  他愿意拓展人际关系倒也不错,她并没有非要二十四小时与他黏在一起不可,以前是一心只容得下她,现在他想开发自己的交友圈,让生活丰富些,朱宁夜倒也乐观其成,只是他说得支支吾吾,表情心虚,分明就是有鬼。

  他其实是个很不会说谎的人,尤其是对她说谎,会有罪恶感,言辞闪烁。

  那他究竟是去了哪里?一直以来,对她总是坦诚以对的人,突然之间有秘密了,学会隐瞒她,不得不承认,这让她有些小失落。

  “临江,你去哪里,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在他回答前,她抢先道:“别又推给同事,我知道你没和他们出去。”

  这种借口,一次两次还可以,怎么可能每晚都和同事出去,连假日也不放过?

  今天帮他送午餐过去,同事说,他哪肯单独跟我们出去啊,临江对她死忠的很,没带着她哪里都不会去。

  可是他近来时时不见人影是事实,他究竟在忙什么,神秘到不能让她知道?

  “唔,好累,我想睡觉了。”他直接翻过身,拉起棉被装死。他只要答不出话来,就会用这招逃避她的追问。

  有鬼,真的有鬼!

  留意到他手掌上有伤口,她正欲细问,他已经呼呼大睡。

  她想了很久,怎么也想不出,他到底瞒着她在做什么,又为什么手上会有伤?

  那晚过后没几天,他一休假就兴冲冲地拉着她出门,问他要去哪里,他只是回她:“去了你就知道了!”

  他看起来心情很好,嘴上一直挂着笑容,她也就由着他,不再追问。

  转了一班公车,再走上十多分钟路程,答案揭晓——

  “你就是要带我来教堂?”这是上次她同事结婚的地方,带她来这里让他心情这么好?

  “嗯。”

  站在教堂中央,他拿出口袋里的银戒,直接往她无名指上套。

  她讶然。

  “刚刚好。”抓起纤细的五指审视了下,他很满意地点头,递出另一只男戒。“换你了。”

  没有求婚过程,没有一句牧师证词,更没有宾客祝福,但是他将戒指套进她无名指的动作,比什么都还要来得慎重。

  他是那种从来不会说好听话的人,所有做出来的,就是他心里想的。

  她动容微笑,将对戒的另一只套入他指间,然后听见他倾身在耳边轻轻喊了一声:“老婆。”

  他等着喊这一声老婆,等很久了。

  她眨眨眼,掩饰眼中的湿意,扬扬右手。“怎么会有这个?”

  别说有事去找孙旖旎借,他们目前已经债台高筑了。

  “我去打零工赚钱买的。”

  “你怎么有时间——你是说那些晚上、还有假日总是跑得不见人影,是去打工?”

  “对呀。像是清晨去渔港帮忙搬渔货、附近的餐厅有事需要帮忙我也会去,还有一些人要看时辰、半夜搬家的,那个很好赚,可惜没有人天天搬家……”说到最后,他声音愈来愈小。“还是没有办法买像你同事那么漂亮的钻戒。”目前这样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还是很委屈她。

  那天看到她同事站在这里,有名分,有神明的允许和祝福,那是每一个女人的愿望,他希望她也可以……

  “你从婚礼那天过后,就想着要这么做了?”

  他搔搔头,干笑。“我想说,既然月老不给我们姻缘,那中国神明不行,我们就试试看西方神明嘛!”

  “……”这个墙头草叛徒!

  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菜,葱买错了可以退回去换成蒜吗?

  朱宁夜闭了下眼。东方、西方、如来佛祖、耶稣基督、以及过往的各路神明,我家男人口没遮拦,如有得罪之处,请睁只眼闭只眼,原谅他小孩子不懂事,当然,之前向你们祈求的那个来世情缘还是要算数,千万别一气之下就不允我们在一起了……




  番外三 <开端>

  找不到!

  怎么也找不到!

  寻遍了高山林野、川流湖泊,就是找不到!

  曾经有一段时日,明明感应到它的存在了,寻至这座山时,又断了,完完全全地消失不见,一丁点都感应不到。

  怎么办?再这样下去,主子完蛋,而她会死得更难看!

  又过了两年,她又再一次感应到主子的气息,一路追踪而来,发现它竟是藏匿于一头狼的身躯里,难怪这两年她怎么也感应不到!

  这头笨狼!什么不好吞,去吞人家的元灵丹,啊你是有这么饿吗?!

  而现下,也是因为它胸口开了个大口子,透出元灵丹的仙气,才能让她追寻而来。

  这头狼完全没有修炼过,身上却有着人类的气息,还有人类的七情六欲,倒是挺稀奇的。

  它看起来好惨,胸口开了个大洞,空荡荡的,原本应该存在的心不翼而飞。遭人所害吗?那为何它身上读不出一丁点的怨气?

  她一时好奇,指尖轻触它眉心,读了它的意绪。

  凝月、凝月、凝月……

  它满脑子都是这个名字。

  片片断断,两年间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清楚记着,将她对它的每一分好,牢牢收在心间,连她替它缝了双鞋这种小事都让它雀跃好几天。

  凝月,不要死……

  凝月,你是第一个疼我的人……

  凝月,我可不可以不要走,我不需要别的人来对我好,那些都不是你……

  不然……换我死可不可以?你活过来……

  她读得心都酸了。

  笨狼,你又不是人类,跑来当什么人、学什么人类情感?!还学得有模有样,比人更多情!

  学得再像,你还是一头狼啊,在人类眼里,畜生就是畜生,性命永远不会比人更值钱,你懂吗?何苦把自己搞成这样啊……

  她知道自己应该取走元灵丹直接走人,这是它自己的选择,怨不得他人,可是……

  她没有那么铁石心肠!

  它会那么惨,她得负上一半的责任,要不是她闯了祸,它也没机会化身成人,继而爱上江凝月,活生生挖了自己的心。

  要不是有元灵丹护体,它哪还有命等到她来!

  听着它脑中一声声的凝月,连小命都玩掉了依然痴执不悔地想和那名女子在一起……

  “好啦、好啦,算我欠你的,不要再叫了啦!”叫得她心都软了。

  唉……为了这段脱轨的人狼恋,她有预感会被很多人追杀,包括迟迟等不到元灵丹的主子……



  番外之四 <偏食>

  朱宁夜很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

  近来,她开始正式这件事的严重性——临江挑食!

  “我不挑食。”每当她指正这个行为时,他会相当正经地陈述这句话。

  对,他不挑食,他只是不吃青菜而已。不是不喜欢,就是单纯不吃。他只吃肉类,有肉时他绝对不会碰蔬菜一下,出此之外,其实他也不太挑食物,这样应该也不算挑食吧?

  好吧,他不挑食,只是极度偏食而已。

  每次挟青菜到他碗里,他会不开心地皱眉。“我为什么要吃草?”

  “不是草,那是芥蓝菜。”

  “一样。”长得就像草啊,苦苦的、涩涩的,有草味。

  她要他吃,他还是会吃,只不过会瞪着碗里的青菜许久,直到最后一颗饭粒都吞进去了,才甘愿解决它。

  也是,毕竟她养的是肉食性的狼,可不是羊,不该指望他当草食性动物的。

  一开始她不甚在意,到后来开始忧心健康方面的问题,才会纠正他,不过饮食习惯这种事,她还是比较希望是个人自发性的行为,她实在不想每次餐桌上都要上演类似对话——

  “我是狼,不是兔子。”

  “我知道啊。”

  “那为什么要吃这个?”他瞪着碗里那坨切成丝也不会因此就不认得的东西。

  “没有人规定只有兔子才能吃红萝卜。”

  有时看他不太情愿的样子,她常常会心软,想了又想,她改换另一种方式,施行利诱手段。

  “临江,你吃一种青菜,我就答应你一件事。”

  “真的吗?”可是他有什么事情需要求她答应的?

  “像是……”她努力抑制脸红。“你上次拿回来,被我没收的那片光碟……”

  光碟?就是旎旎给他,说可以增进夫妻情趣,叫他好好学一下的那盒……啊,对了,片子一开头贱看到一男一女光着身子抱在一起滚来滚去又亲来亲去再摸来摸去……

  有些姿势他想都没想过,看起来似乎很有趣,问宁夜可不可以试试看,被她巴了一下后脑勺,并且没收一整盒的光碟。

  朱宁夜躲到厨房去切水果藏羞,待脸颊热度稍退、回到餐桌上,整个人傻眼了好几秒才回过神。

  盘中的豆芽菜、高丽菜、番茄炒蛋、还有他最讨厌的花椰菜都消失得干干净净,连根葱都没留!

  “你其实是偷偷端出去倒掉吧?”质疑的眼神瞄向他。

  “啊——”他张嘴,让她验收最后一口刚塞进嘴巴还没嚼的花椰菜。

  “……”这个人其实是小孩子吧?这跟你做一件好事,老师就给你一个红苹果贴纸,集满十个换奖品的幼稚班孩童有什么差别?

  再然后,她发现临江每餐只吃蔬菜了!

  她是希望修正他偏食的问题没错,但没要他吃素啊!

  一头吃素的狼?!传出去会笑死人的!

  接下来,她开始担心他营养不良。

  “临江,你可以吃点肉。”现在连煎他最爱的牛小排都诱惑不了他!

  到最后,她不得已只能说:“你肉和菜各吃一半,我什么都随便你啦!”

  饮食是均衡了,不过,他依然是偏食的。这一次,他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这个偏食的毛病是一辈子都改不了。

  因为,他真正偏食的那一道佳肴,名叫——

  朱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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