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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真女 第1章(1)

  黄沙卷起百里烟,烟尘飞上云霄,晌午的北方天际竟闪烁着一颗星,光芒精锐且透着吊诡红光。

  “异象呢。”清朗温嗓穿过吵杂声响,像是一道沁凉弯泉。

  “那又如何?”回应那声调的是沉冷无波的男声。

  太原府北方的马市,春秋两季是热络交易的时节,尽管黄沙随着冷风不断地从北方边城刮进,却压根无碍进场买卖的人潮。

  马市周围,多的是茶馆客栈,不管是哪家歇店,里头早已人满为患。

  对话的两个男人落坐在二楼的雅座,两人临窗而坐。

  陆一色从窗外调回视线,瞅着对面的男人,压低嗓音说:“彻,今年太阴主权,说不准真要出个女皇了。”清俊的五官满是兴味。

  轩辕彻似笑非笑地扬眉,清俊的脸上慵邪却又透着峻厉,剑眉入鬓,眸深如墨,鼻若悬胆,唇型薄美却浅抹戏谑笑意,出色得教男人也会多看一眼。

  束起的发全都藏在毡帽底下,玄色金边的长袍外搭月牙白对襟半臂,腰束锦带,质地精美,绣工秀丽。

  他横看竖看都像个富商鉅贾,就连坐在一旁的义子轩辕子矜也和他同一个模子的装扮,相对的,对面的陆一色可显得寒伧多了。

  “这话,在我跟前说说即罢。”两人低调的对话淡淡地隐没在周围的吵杂声中。

  女皇?笑话一桩。

  “彻,你得要防范。”陆一色脸色再正经不过。

  浅啜着不算上等的凉茶,轩辕彻隐在长睫底下的狭长黑眸透着耐人寻味的笑意。

  轩辕庄乃北方霸主,太原郡发迹,在几代之前便以牲口买卖起家,就连本朝开国君主起义之前也受其鼎力相助过,且在开朝创代后,轩辕庄义捐大笔银两充实国库,自此更成了无官职却依旧能左右朝廷的一方富贾,在北方形成一派势力。

  其不仅握有先皇御赐通令,与西域通商贸易,举凡牲口、茶叶、绢帛等等,也皆毋需受检,通行无阻。

  但若有一日,本朝不再是李氏天下,那么轩辕庄势必受到冲击。

  “一色,你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轩辕彻哼笑着,冷峻的线条满是哂意。

  陆一色的师傅乃是皇朝钦天监,他跟随在师傅身边多年学习天纲寰宇之术,天象的变化躲不过他那双精锐的黑眸。

  “也许吧。”陆一色熟悉好友的性子,也不多啰唆,原本欲闭嘴,但想了想,忍不住勾起唇角又说:“好兄弟,若是无误,我想你府上也快要出现一位女皇了。”

  轩辕彻瞅着他的眼神,俨然像是看个神志不清且出言荒唐的三岁娃。“你是说如凤吗?”他那个连话都还说得不清、生性怯懦,且连爹都不敢叫的女儿?

  “别当我是在说笑。”啧了声,陆一色不满地浅啜着茶。

  “还不是说笑?”

  翻了翻眼皮,陆一色把茶杯往桌面一搁。“好,我走了。”他不想再留下来被人羞辱,否则早晚有天被气到吐血。

  “这一趟,你打算何时回来?”轩辕彻跟着起身,一旁始终不发一语的轩辕子矜也立即站起。

  陆一色原是庄里厨娘之子,与他一块长大。从小,他便觉得陆一色与寻常人不大相同,那双眼好似能穿阴探阳、观古知今,所以他靠庄里势力,把陆一色送进大内学习阴阳道术,这些年总是聚少离多。

  “一年半载的吧。”缓步下楼,陆一色走出歇店外头,被阵阵冷风刮得缩紧脖子,清俊的娃娃脸皱成一团。“才入秋,这天候可真冷得紧。”

  “不是天候冷得紧,是你穿得太单薄。”摘下顶上的毡帽,轩辕彻往他头上一戴。“戴着吧,咱们一年难得见上几次面,我可不想下回瞧见的是你的遗物。”

  陆一色继承师志,决定周游列国,增广见闻,因此总是在西域诸国游走。

  “……关心的话一定得要用这种方式说吗?”就不能直接说是担心他吗?“我要走了,你不用再送。”

  “送你是自然,毕竟咱们这些年来难得聚首,这回不送,谁知还有没有下回?”毕竟是一块长大的好友,交情自然比商场惺惺作态的酒肉之友深厚许多。

  “够了。”陆一色抬手遏阻,他不想在远行之前就先吐血吐到虚。什么叫做还有没有下回?“你不是要顺道到马市走走?去去去,不送。”

  话落,他便抓着包袱,飞也似地消失在人潮里。

  轩辕彻目送好友远去,半晌,才移开步伐,朝拥挤的人潮而去。

  *

  太原马市,数市连集,牲口贩子南北集合而至,无论买方卖方都不会放过这一年两次的盛会。

  轩辕庄在几代前便是牲口贩子起家,每年总是会到马市挑选上等牲口,尤其以马匹为最大宗,用在改良马种上头,不为其他,就为了应付每年来自大内的订单。

  若是马不良驹不壮,轩辕庄当家主子轩辕彻还不肯出单呢。

  “轩辕庄主,请往这儿来。”

  才刚踏进马市,随即有人招呼了过来,轩辕彻摆了摆手,看也不看一眼地迳自往旁走去。

  他没兴致坐楼台挑马,要亲眼瞧,亲手碰触才行。

  不染半丝情绪的黑眸打量着牲口的瞬间,变得冷锐慑人,打小在牲口堆里混着玩,他的一双眼可以轻易地分辨出牲口的好坏良莠。

  就当他一圈一圈地看着时,突地瞥见转至眼前的竟是曾威震八方的汗血马,方要抬手轻触马颈上火红的毛,一旁却响起极细微的声响——

  “别瞧这儿的马。”

  声音细小,刻意压哑,但不难分辨出是女子的嗓音。

  他朝栅门边探去,瞥见一名女子正用力地对他眨着眼。那女子身穿简陋胡服,满脸脏污,一头稻草似的发只用绳圈简单束起,几束垂放颊边,一阵风刮来,吹得她满头满脸的发,跟个小疯子没两样。

  不多细想,他欲探手,却觉一阵风刮来,不及反应,那小疯子已经拽下他的手,怒眼瞪着他低声咆哮。“你是听不懂人话啊?就跟你说别瞧了,你还想摸?不怕被毒死吗?”

  轩辕彻眯眼瞪视着无礼的人,却突地发现这小疯子有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水波潋滟得像是一湖涟漪,美得近乎慑魂。

  “放肆!”身后几步远的轩辕子矜一个箭步向前,毫不留情地隔开她。“谁允你放肆靠近轩辕庄主  ”

  被这一推摔得四脚朝天的花弄月痛得龇牙咧嘴。

  就知道这年头想当好人就得要有心理准备,可……犯不着推得这么大力吧?

  “我是在救他!”真的是气死人!“马颈上的红毛是假的,用砒霜染的!那不是汗血马,只是一般马儿,你买回去,不出几天就得替它收尸。”

  闻言,轩辕彻浓眉微扬,眸底有抹淡淡惊异。

  这小丫头竟也懂汗血马呢。

  “你这个丫头!”一声暴雷似的声响窜起。

  花弄月闻声就想要快快起身走人,却已来不及,被身后的人轻易拽住一头蓬乱的发。

  “痛痛痛——”她痛到快要飙泪。

  “当初要不是老子看你对牲口有点研究,赏你一口饭吃,让你跟在马队里,你现在可还在街头行乞呢,结果你居然敢出口造谣说老子的马是假货,有毒!”男子恼声暴咆,双眼瞪若铜铃,恨不得将她拆卸入腹。

  “我我……”又没说错……

  “你瞧我怎么整治你!”男人暴吼着,一手拽着她的发,硬要将她往后拖行。

  完了、完了,这下子死定了!

  “慢。”淡淡的嗓音逸出。

  欲将花弄月拽走的男子立即松手,满脸卑微地走到轩辕彻面前。“这位爷儿,想看牲口?咱们这儿有漠北最神勇的飞马、大宛马、擎天驹……”

  “还有造假的汗血马。”轩辕彻淡道,黑眸落在跌坐在地、一脸不解看着他的疯女人身上。

  “爷儿,你别听那丫头胡扯,这汗血马岂会是造假?”

  “造不造假我没兴趣知道,但是你的丫头弄脏了我的靴子,这该怎么赔?”他轻指着自己沾上黄沙的靴。

  花弄月一双大眼险些跳出眼眶。

  不是吧~~他不是想帮她吗?原来只是为了她弄脏他的靴?

  这是什么世道、什么世界

  “轩辕庄主,发生什么事了?”马市的主事闻讯跑来了解状况。

  “那丫头弄脏了我的靴,我要她的主子同我赔礼。”轩辕彻目光慵懒地看着脚下靴。“这可是皇上赐给我的靴子,弄脏了……”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主事抓着那一头雾水的男人好心讲解训说了一番,那男子立即黑脸刷白,看向状似悠闲的轩辕彻。

  他脸色平和,不愠不火,但却教人望而生畏,举手投足之间是与生俱来的傲气。

  轩辕庄,犹若当今圣上背后最大的国库,试问在皇上面前有多红?

  比头顶上的艳阳还红!

  “说,这事,该怎么了?”轩辕彻黑眸淡扬。

  怎么了?这……那男子哭丧着脸,看向准备当和事佬的主事。

  主事转而看向轩辕彻,谦卑的问:“依庄主看,该怎么处置?”

  淡淡扬眼,他不带笑意的无波俊脸有着令人感到沉重的压迫感。半晌,才听他懒道:“就把那丫头给我吧。”

  *

  花弄月睁大眼。皇上御赐的靴子还真是好大的面子啊,居然弄了点沙尘,便可要一个人……

  她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的阵仗,却突地对上那近乎冷漠的眼,发现其中透出些许复杂情绪……等等!难道说,其实他是个好人,是想帮她,所以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若真是如此,他会不会太用心良苦了一点?

  “那有什么问题?大爷可以立即将她带走。”男子双手一摆,神色真诚,恨不得快快将烫手山芋送走。“她不过是个街头乞儿,是我好心收留她,若是爷看得上她,就带她走吧。”

  “子矜。”轩辕彻轻唤。

  “庄主。”轩辕子矜方从一阵混乱回神,立即迎向前。

  “叫爹。”他淡淡地纠正。

  花弄月再度瞪大眼。虽说他的声音不大,但她听得可清楚了。

  “……爹。”轩辕子矜垂首轻唤着。

  哇~~好大的儿子啊,这少年郎横看竖看都约莫十三、四岁了,那这位救命恩人……再次打量他俊朗如华的面貌,霸气冷潜的气态,绝对不到三字头啊!她只能说,这里的人都好早结婚喔。

  “带她下去。”

  轩辕子矜不解地瞅着义父,年少而世故的脸随即将情绪掩没。“是。”

  “等等,我还有东西没拿。”见他走来,花弄月忙喊着。

  她的包袱,她的家当,她的一切……

  回头,见义父一个眼神,轩辕子矜立即明白。“我同你去拿。”

  花弄月赶紧起身,拍了拍沾满身上的沙土,临走前,不忘回头再瞅那救命恩人一眼。

  他立在沙浪卷烟之中,身姿昂藏迥拔,俊颜出众却淡漠无人味,但无论如何,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她记住了。

  *

  秋来、冬临、春再来。

  轩辕马圈就位在轩辕庄后方的大片山林地中,入冬时,一片雪白冷银世界,冻得直教人受不了,然春来雪融,一片嫩绿娇红缤纷整座山林,湖面山水倒影,烟岚缥缈,美得犹如人间仙境。

  “花丫头,都什么时候了还睡!”

  “哇——”花弄月被吓得从木板床上滚落冷硬地面,痛得哀哀叫。

  “还睡  ”外头管马圈的翁老更加卖力的吼。

  “醒了!”磨了磨牙,她没好气地朝外吼回去。

  “昨儿个就同你说了,今儿个这百匹马全都要押到京城的,你偏是起了个晚,存心找乱子!”

  “知道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这不就来了?”她很气虚地叹了口气,爬了爬一头乱发,拉拢中衣,再披上一件外袍,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才开门。“翁老,我马上就好。”

  翁老精烁的眸朝她头上那窝乱发打量。“你那个头发能不能想个法子?好歹是个姑娘家,别这样邋遢得伤眼。”

  “邋遢得伤眼?这可是……”算了,不说了,反正说了也是白搭。“我尽量。”

  在翁老不怎么认同的视线下,她阖上勉强可以挡风遮雪的门板,很下意识地打理着自己。

  但,真不是她要说,这衣服还真是该死的难穿!

  瞪着每回都与她交战数回的绳结,她就忍不住又叹起气。

  来到这个世界多久了?扳着指头算着,从她无缘无故摔马摔到这个世界,也已经有八个多月了。

  这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饶是她想破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她只是个狂热恋马的大二金融系女学生,爱马成痴,常常流连在父亲友人的马场里。生日当天她骑着父亲送的马在后院里驰骋,然后马失蹄,她摔下马,醒来竟然出现在巨木古林里。

  她饥肠辘辘地下了山,才惊觉自己竟出现在不属于她的时空。二十一世纪的金融系才女兼校花,竟在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唐朝沦落为乞丐,妈要是知道她的处境,一定会替她哭上三天三夜。

  而后,她遇上了南下的马队,尽管摔马让她对马造成心里阴影,不敢太接近马群,但为求温饱,凭着她对马的知识,她很厚脸皮地求马队头子留下她。

  要走去哪?她不知道,未来是一片无尽的茫然,但她不想坐以待毙,只希望尽量往南走,往繁华点的地方走,而后来到太原马市,再然后,就被她的救命恩人带回太原的轩辕庄,把她丢在马圈里不管。

  她的救命恩人哪,打从她来到马圈,就再也没看见他了。

  肯定是把她忘了……很快的,再不回二十一世纪,每个人都会把她给遗忘吧。

  二十一世纪的爸妈,肯定因为她的失踪而吓坏了吧?

  她也想回去,却不知道该怎么回去,每每阖上眼,她就不知有多希望当再张开眼时,这一切不过是大梦一场。

  但这奢望,一晃眼已过了八个多月,想到她必须在这古老年代里待到老到死,她就好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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