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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练习曲 第4章(1)

  “我去了……美国。”他的眼眸黯了下来,隐隐浮现不可言喻的痛楚。

  “真好,有钱人家的子弟想去哪就去哪,行李一提,天涯海角任你行。果然是云与泥的差别,真教人嫉妒呀。”原来他在地球国际日期变更线的那一边,时光和她至少差了十二小时呢。

  初日辉眠紧唇,黑眸深沉。“不要口出讥请之语,这不是你。”

  她呵呵低笑,笑意却没进眼底。“你又了解我多少?别忘了人是会变的,我们有十多年未见,你、我的心态也早因岁月的历练而有所不同了。”他眉头一肇,不再就她的话回应,突然丢出两个字,“打包。”

  “呃?”什么意思?她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你不能再吃了,剩下的打包回去当宵夜。”他一把夺下她拿近嘴边的蜂蜜蛋糕,手指不忘轻柔地拭去她纤细葱指沾上的奶油。

  看着他不同于青涩男孩的男人面孔,她将叹息锁在心底,强迫自己冷静保持距离。

  “初执行长年少有为,敝公司与你合作是无上的光荣,日后还请多多照顾。”

  “小夏,你一定要故意这么客套吗?我们之间没有那么生疏。”他咬着牙,手劲略重地捉痛了她的手。

  “凡事照规矩来比较不会惹人嫌,毕竟我对如今的你一、点、也、不、熟。”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时间是可怕的杀手,它足以毁灭记忆,令人忘了曾有过的美好。

  注视她那双充满斗志的眼神,本该生气的初日辉却莫名笑了,如刀凿出的冷硬面庞霎时变得无比性感。

  “小夏……不,语绫,我真想念你。”

  夏语绫蓦然一怔,心跳失控的加速。

  “你在说什么?莫名其妙。”

  “说真的,这些年来,你一直是我心里抹不掉的影子,我很想你,想得心都痛了。”没有对她的强烈思念支撑下去,他大概会疯了吧。

  有个别有所图、善用心机的继母,一个把他往国外一扔便不闻不间的父亲,一群凯献初家产业、野心勃勃的亲戚,这些人联合起来用残忍无情的方式孤立他,让年少的他得不到任何温情。

  被送到国外后,只身在异乡,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看不到、听不到熟识的面孔和语言,每天面对的是有种族歧视的民族,用着恶毒言语嘲笑和他们不同种族的东方人。

  一开始的冲突、打架是免不了的,他也一度想自我放逐算了,干脆彻头彻尾的沦为不思上进的浪荡子,走向堕落的道路。可每当这样想时,他脑中就会不断响起她的话——

  要努力呀,学弟,将来学姊的画若养不活自己,你得两肋插刀资助我,别让我死后才出名,死时两袖清风……

  为了她这些话,后来他忍下无数的羞辱和寂寞,一次又一次逼自己成长,他知道他若失败了,那他失去的将不只是自己的前途,还有那个在夏日微风中、毕业典礼上对他哭得渐沥哗啦的女孩。

  “胡说八道!不要在我吃东西的时候说笑话,不好笑。”几乎是赌气似的夏语缓,一口咬下半块还没被服务生收去打包的舒芙蕾蛋糕,不想听他令人心软的话。想她想得心痛?这种不要脸的谎话他居然也说得出口?!

  哼!明明在家门口和漂亮学妹吻得如痴如醉的人是他,明明是他忘了和她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与小女友亲密相偎的坐上车离去不复返,他心里想着、念着的,该是那位温婉可人的小学妹吧。

  一幕幕教人鼻酸的回忆如潮水般诵来,夏语接不想再去想,口中含着香浓甜腻的蛋糕,心中却觉得满是酸涩,以为已经忘怀的心伤,又隐隐发疼。

  “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我不得不离去的理由,但不是现在。”他保证,她会是第一个知道事实的人,在他整理好自己的心情之后。

  “我不想听。”她任性的说。

  初日辉用力握住她柔嫩的手心。“语绫,我不要再错过你了,我要找回你放肆的笑容,只成为我一人温柔的羁绊。”

  “温柔的羁绊……”那是她吗?她不认为她拥有他口中的温柔。

  望着他深浓的黑瞳,夏语绫迷惑了,一瞬间仿佛回到那个神采飞扬的年纪,在那段无优无虑又充满欢笑的日子里,他们追逐着夕阳余晖,取笑彩虹的短暂……

  不,不该再留恋这褪色的回忆,她必须清醒,属于两人的夏天季节早过了,他们不再拥有色彩缤纷的青春。

  美丽学妹的容颜又跃入脑海中,夏语绫倏地抽回手,目光低垂,用着坚定的语气说道:“你怎么晓得现在我身边没有羁绊?我快三十了,有个知心人为件并不意外,我的他呀,你也认识,还记得当年替我们偷顶楼钥匙的同学吗?”

  “你和他在一起?!”他骤地一震,绷紧的身驱僵硬如石。

  “他一直都在呀,从你离开的第一天起,他便以守护者姿态陪着我,始终不变,他做到了你做不到的事。”那个人确实也在她的心里占了极重要的位置。

  “小夏”他低唤,暗眉的声调中布满稚心的侮悟和痛苦。

  “回不去了,小初,就像艳红一夏的凤凰花,在高唱骊歌后,在夏天的尾声谢了。我们的季节已被秋天取代,慢慢进入严冬……”

  回不去了吗?

  就因为那个他没有犯错却必须接受惩罚的夜晚,他的人生不再完整,整个重新洗牌,犹如陷入没有光明的黑暗期。

  他为此愤怒过、抗议过,嘶吼着大声咆哮,用种种方式宣泄不满,痛恨老天对他的冷酷,一夜之间剥夺了他骄傲的自尊。

  只因为继母满脸泪水的低泣,蜷缩着身子,模样像只受伤的小鹿般惊恐,当她谴责着他的罪行,一个他莫须有的罪名便被定下。

  那时他父亲站在房门口,眼神却是那么的冷漠,既无怒,也不恼,脸上只有一片教人喘不过气的漠然,仿佛眼前看到的并非疼了十六年的亲生儿,而是一个陌生人。

  那是他的错吗?不是,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肯相信他?众人看他的神情仿佛他是一头末驯化的野兽,纷纷闪避,谁也不敢靠近他半分。幸好他知道,还有个人不会轻易听信流言,即使众人言之凿凿,她都会留到最后陪他厘清真相,再告诉他人生难免有风雨,度过去就一帆风顺了。

  可是,他却见不到她,无法见到她,昏昏沉沉地被带离旧光灿烂的岛圈,飞向地球另一端遥远的国度……

  “一手烟、一手酒……不是早就戒了,怎么又犯瘾?想在这当中麻醉自己?”霍子旗走进执行长办公室,看着好友道。

  夜幕低垂,满室清冷,初日辉站在玻璃帷幕前俯视着底下的繁华夜景,车水马龙和亮如白昼的城市灯光相映照,他却只觉满身寒意,只得吸饮手中的酒,企图由入喉的温辣极取一丝暖意。

  “是不是一旦错过了,就永远回不到最初的原点?人的一生中,是否总有几个不可避免的遗憾?”他觉得心中的那抹艳旧高他越来越远了,看似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

  “什么时候你也会伤春悲秋了?那个处事冷静、不可一世的男人哪去了?从我认识你到现在,有何事的自难倒过你?”霍子旗看不下去的问。好友是无坚不摧的捍将,总能将摆在眼前的障碍——清除,他从没见他如此颓丧过。

  冷酷、强捍、坚决,好友有着别人所不能、万夫莫敌的王者气势,纵使眼神不屑、嘴角冷诵,脾脱着不入眼的一切,都不能否认他生来便是站在高处的强者。

  望着底下来往的车潮,初日辉吐出一口白烟,一脸抑郁。“人不可能一辈子顺遂,从生到死何其漫长,也有过不了的难关。”

  “希望你指的不是小夏学姊。”不然这可就是最大的关卡,且路上满是荆棘。

  他顿了一下,苦笑。“霍子,你认为她会成为我的遗憾吗?”

  霍子旗莞尔一笑。“她结婚了吗?”

  “……有男朋友一名。”对方在当年就是他眼中最刺目的一根钉。

  “那会造成影晌吗?”

  “什么意思?”他昧起眼。

  “没有结婚前,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她踏入礼堂的另一半,“男朋友”三个字不过是名词,不代表是定数。”

  “你是说……”初日辉原本晦黯的黑眸忽地一亮,一扫适才的阴霆。

  “你是足智多谋、狂妄蛮横的风华太子爷,难道还会怕抢输一个不是对手的对手?你以往的自信都埋在酒瓶了吧?”

  不去做,怎知会不会是遗憾?霍子旗一言惊醒梦中人。

  “霍子,交到你这朋友,我觉得当年那场架打得很值得。”初日辉轻勾唇角,举杯一敬,目光清朗,倏地回想起多年前的暗巷情景——

  高二被送出国的他,正值叛逆期,不驯、骄傲、孤僻,不与人往来也不接受别人的靠近,独来独往的宛如一匹孤狼,蛰伏暗夜里。

  陶四非是他南陵高中同学,晚他一年出国也来到美国的同所学校,虽然在台湾同窗两年,但是两人真的不熟,除了同班之谊,再来便无其他交集。

  谁知到了美国遇见他后,陶四非就以“人不亲土亲”的理由缠住他,不管他摆出多少懒得理会的臭脸,仍当他是好朋友般的称兄道弟,渐渐打开他的心防。

  不过,这也许要归功夏语绫从前死缠烂打的训练,将他个性原本的锐角磨去不少,他才懂得珍惜朋友的可贵,进而允许“非我族类”进入他的私人领域。

  而霍子旗同样也是来自南陵高中的留学生,是隔壁班的,可这一位别说认识,他连是哪号人物都不知情,只知道是拿个奖学金的资优生,华人学生中的高材生,只是,头脑一流不表示就人缘好,在排华情况严重的校园里,霍子旗的好成绩对他自己反而是一大阻碍,一群眼红他的欧美学生总会有意无意地找他麻烦,甚至众人围殴他一人,动手抢他赖以维生的奖学金。

  某日又碰见这情况,原本他不打算出手帮助,因为他本身的问题已经够多了,偏偏陶四非看不下去,硬是将他扯入这场混战,三人六手力敌十来个粗壮的外国男孩。

  最后虽然三人各个一身青紫,伤痕累累,可他们不怕死的打法居然打赢了,从此也结为莫逆之交,奠定深厚的友谊。

  想起过往,霍子旗不禁摇头失笑。

  “是很值得,不过我是误交损友,放弃了高薪工作和到手的绿卡回到风华集团帮你开疆辟土,损失难以计算。”他故作不甘的埋怨,重重叹息自己识人不清。

  “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假以时日,总经理的位置会是你跟四非的。”那是他们应得的报酬。

  “这话可别是画大饼。你继母那女人的心机十分深沉,要扳倒她和她娘家那票人并不容易,他们个个是对狼虎豹。”要对付他们得慢慢来,从长计议,不能急于一时。

  “你怕了吗?霍子。”初日辉眉毛一挑,似在嘲讽他不够有种。

  霍子旗笑着也替自己倒了一杯酒,与好友并肩而立。“怕呀,我怕自己出手太狠,对方尸横遍野。”

  他是美国一间金融没资公司的操盘手,在华尔街市场的名气不亚于一代股神,下手快、狠、准出名的他,以能为没资者日赚斗金成为传奇人物之一。

  不过,初日辉亦非池中物,且更胜一筹,他直接没身股票市场,利用精准眼光买低卖高,不到二十岁个人已有上亿美金身价,并和陶四非合作在美国成立艺廊中心,以每年数亿美金买卖当代画作。

  没人知道满身铜臭的他为何要经营与他本身气质不符的文艺事业,他对外一律宣称是画作具有升值空间,能为他带来大笔财富,但事实上,他所做的一切只为一个人。

  对任何人都不上心的初日辉等的正是夏语绫,他生命中的阳光。

  要不是父亲突然病倒,用严厉的语气命令他尽速回国,本来他至少要两年后才把国外的事业移回台湾,让自己的根基更为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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