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夸张了!”眺望着远处的东山,冉樱喃喃嘀咕着。
“什么事?”
“什么事?”冉樱重复了一次,继而转过身来不可思议地瞪住那个正在打电话点餐的男人。“我们为什么要住这里?”
“为什么不能住这里?”
“可是……”冉樱不禁叹气。“先生,他们就在楼下举行婚礼耶!”
对话筒又吩咐了几句后,邹文乔才放下电话。“这样才方便啊!我只要下去一下再上来,事情就解决了。”
“可是这样很尴尬的嘛!我不……以……”冉樱停住,已经忘了她要说什么了,她惊讶地望着敲了两下门便自行开门进来的雷峰。“解决了?这么快?”
雷峰不以为然地瞟她一眼。“小姐,赔给他们十几倍的钱,这样哪里不好解决了?”
冉樱想了一下。“倒也是。”
“当然是!”雷峰大声道。“对了,你刚刚在说什么很尴尬?”
冉樱马上又想起来了。“住在这里呀!这样很尴尬耶!要是不小心碰上他们……”
“又如何?”雷峰把自己扔在沙发上。“是他们逼你结婚的不是吗?”
“可是管原先生人真的很不错耶!”
“如何不错法?他帮了你什么忙吗?”
“这……”冉樱抓抓脖子。“是没有啦!但是,他看起来就是个好好先生,我觉得他被管原老夫人压得很惨……”
“一个要靠母亲帮他作决定的男人根本不能算是男人,只能算是男孩子,一个将近四十岁的男孩子!”雷峰苛刻的评论道,然后转向已经打开平板电脑工作的老板大人。“老大,什么时候要出发到英国?”
“明天到东京,她的签证一办好就去。”
“那刚好,我们可以顺便帮她添置一些衣物,”雷峰很不客气地用挑剔的眼光打量冉樱。“我觉得她不太会打扮自己,而且,我相信英国也买不到适合她的衣服。”
“你帮她挑选。”
“没问题。”
冉樱闻言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穿着,虽然样式简单又陈旧,但是干干净净的很清爽啊!“我这样又有什么不对了?”她抗议。“而且,我为什么不能自己挑选衣服?”两个男人不约而同地看她一眼,随即轻蔑地转开。“喂喂喂!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两个男人都装作没听到。
“这回你要在英国待多久?”
“不一定,看我多久能掌握整个财团。”
“那台湾那边的公司呢?”
“我已经把副总经理擢升为总经理了,以后那边就由他负责。”
“那你是什么?”
“董事长。”
冉樱还在那边大叫,“喂~~你们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呀?”两个男人依然没听见。
“没打算要让英亚成为泛世财团的分公司之一吗?”
“那是我父亲的公司,我不可能让它变成泛世的子公司之一。”
“那你是要常住英国啰?”
“不,我已经嘱咐英亚总经理帮我物色地点,我要把泛世总公司迁移到台湾。”
“你那些继兄弟姊妹们呢?”
“除了那对兄妹之外,其他都不足为惧,所以,我打算让那对兄妹自行选择。”
冉樱已经跑到他们身边绕着跳脚了,“喂!我可以扔掉一些补过的衣服,但是……”那两个男人仍旧不为所动。
“没错,所以你母亲的遗嘱里只挑选出他们兄妹和你竞争,而不是大家一起来打一场大混战,否则仗还没打完,泛世就垮了。”
“我母亲也不是笨蛋。”
“那你打算给他们什么选择?”
“跟着总公司调动,我要就近监视他们,否则就离开泛世另立门户,我会给他们一笔足够的资金。”
“可是……他们持有泛世的股份吗?”
“不,之前所有的股份都在我母亲身上,现在则是我一个人持有百分之六十八的股份,其他百分之三十二是散股。”
“……还有,我要自己挑选衣服,”看两个男人始终自顾自说他们男人的话,冉樱也愤慨地越讲越大声·“你们别看我现在穿这样,其实……”
“那他们得到什么?房地产?珠宝?艺术收藏品?债券?股票?”
“什么也没有,母亲所有的财产只遗留给胜利者·”
“哇~~你母亲真狠。”
“一向如此。”
“至少他们还有泛世的职位。”
“嗯!这大概是母亲唯一留给他们的遗产吧!只要他们没有做错事,我就不能开除他们。”
“……所以说,我不需要特助的鸡婆,”冉樱继续叽哩呱啦的说个不停,两个男人连看她一眼也没有。“我自己就可以……”
“降职呢?”
“顶多降两级。”
“这么说起来,以后你就要常常在台湾,英国之间来回啰?”
“泛世总公司迁移到台湾之后就不必了。”
“唔……这种时候,你的英国国籍就很有用了。”
“太过分了,你们居然连听都不听我说,太不尊重我了!好,你把钱还给我,我不跟你结……”冉樱蓦然顿住,继而惊讶地瞪着邹文乔。“你有英国籍?为什么?”
这时候,雷峰的手机响了,他忙掏出手机来听。
“我没告诉过你吗?我母亲是英国人。”邹文乔淡漠地说。
“英国人?”冉樱两眼睁得大大的。“你是说那种真正的英国人?高鼻子深眼睛的纯正英国人?”
“还有血统证明书呢!”邹文乔讥嘲地冷笑道。
冉樱瞪着他愣了一会儿。“难怪你的五官那么像西方人。”
“我讨厌我的脸。”邹文乔以厌恶的口气说。
因为他讨厌他母亲。“哦……”冉樱用了解的眼神瞅着他。“可是你的黑眼黑发是遗传自你父亲的啊!”
“我也讨厌我父亲。”邹文乔的语谓更愤然。
“欸?那……”冉樱有点不知所措,“你的个性总是你自己的吧?”
“……对,我的个性是最好的。”
还真敢说!他的个性是最好的?
那天底下就没有个性不好的人了!
冉樱嗤之以鼻地翻了翻白眼,“不说这个了,现在我的问题是……”
“老大,懒虫死了。”雷峰收起手机,并向邹文乔转达噩耗。
被打断话头的冉樱很不高兴的正打算大声抗议,不料却听见这件不幸的消息,她赶紧闭上嘴巴,希望邹文乔听了不要太难过。
邹文乔眉峰一皱。“怎么死的?”
“你不是替懒虫找了一条母蟒要让它生蛋吗?可是懒虫好像不太乐意,一直躲着那条母蟒,结果小周一时没看好,就让它给溜出去了。没多久就在马路上找到它,它的脑袋被车子压得扁扁的。”
“呕!”冉樱一听差点吐出来。
“这样……嗯……好吧!那……”邹文乔忽地转向冉樱。“你喜欢吃蛇肉吗?”
“欸?”冉樱吓了一跳。“蛇肉?拜托,我才不敢吃呢!”说着,她还打了个寒颤。
“哦!那就把它给埋了吧!”
“那条母蟒呢?”
“卖掉。”
雷峰面不改色,冉樱却无法理解,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等等,等等,你……你养了那条什么虫的几年了?”
“十年。”
冉樱更惊讶了。“天哪!你养了它十年,可是如果我喜欢吃蛇肉的话,你就要把它煮了给我吃?”
“它死了。”邹文乔点出事实。
“可是它是你喜欢的宠物啊!”
“不对,它不是我的宠物,我是对它为什么那么懒,还有它能懒到什么程度很感兴趣,我并没有说我喜欢它。”
“可是你养了它十年了呀!至少也要难过一下嘛!怎么可以说……啊!干什么?”
雷峰突然把她拉到一边去。
“小姐啊!你还不明白他是哪种人吗?”他哀声叹气的说。“他的个性很像他爸爸,是个没有所谓感情的人,什么亲情、友情、爱情在他身上统统找不到。不同的是,他爸爸只对工作有兴趣,而他除了工作之外,还会对其他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产生兴趣。所以说,他只是对某些事感兴趣,而不是喜欢上某件事,懂吗?”
“那他爸爸又和他妈妈结婚!”冉樱反驳。
雷峰更是大叹一声。“小姐,他爸爸是为了他妈妈所拥有的财产才和他妈妈结婚,而他妈妈则是爱上了他爸爸的床上功夫,一旦她厌倦了,就毫不恋栈的离开,连儿子都不要了,这跟感情根本毫无关系啊!”
冉樱错愕地张着嘴,“怎么……怎么会有这种人?”
“所以说,我到现在还在怀疑,劝他和你结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雷峰喟叹道。“我只能说,虽然他没有感情,但他对感兴趣的事物倒是照顾得很周到。譬如那条大笨蛇,他为它盖了一座大暖房,里面的环境控制得和它原来的生存环境一模一样,又找了两位专门人员来照顾它。虽然不常去看它,因为每次去看它,它都是一动不动,可是只要照顾它的人说需要什么,他就毫不犹豫地照办。”
说着说着,雷峰突然笑了。“不过,他倒是有特别嘱咐照顾那条大笨蛇的专门人员,在那条大笨蛇有任何动作的时候务必要摄影下来并记下日期。然后他就会告诉我:雷峰啊!那条懒虫真的是越来越懒了,不知道哪一天它才会懒得连吃东西都懒得吃了呢?”
“拜托,不要告诉我他等了十年就是在等那一天吧?”冉樱不可思议地问。
“说不定喔!”
冉樱摇摇头,“这未免太夸张了吧!”说着,她还往后偷瞄了一眼,见邹文乔正忙着在电脑键盘上打字。“看不出来呀!”她喃喃道。
“我想,他骨子里的确是有点不太正常吧!”雷峰耸耸肩。“我也是跟他相处很久之后才了解他的个性,又过了一段时间才习惯。总之,我是要告诉你,你不要对他期望太多,但至少他会把你照顾得很好,你需要什么就尽管跟他开口,他都会毫不迟疑地照办,所以,你的生活一定可以过得很好、很舒适。”
“什么叫很好?”冉樱咕哝。“这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想法的呀!”
“我了解,所以……”雷峰看往邹文乔那边,并压低了声音。“如果你后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你可以……”
“请暂停!”冉樱蓦地举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我想先请问一下,你究竟跟他说我是什么品种的稀有动物?他怎么会突然对我产生兴趣呢?”
“啊!那个啊……”雷峰难掩笑意地嘴角微微抽搐着。“就跟那条天底下最懒的软体动物一样,我说你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
冉樱愣了愣,继而哭笑不得地说:“所以,他就是要看看我什么时候会有跟猪八戒一样的死法,对吧?”
雷峰因为强忍住笑意而从喉咙里发出怪声。“咳咳,你……你要这么说也可以。总之,如果你后悔的话,也可以现在立刻离开,否则后果自理喔!”
冉樱眯眼盯着他半天后,“后悔?不,我不会后悔,”她坚决地摇摇头。“可是……”突然,她转身大步走到邹文乔身边。“邹先生。”
“嗯?”邹文乔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双眼依然盯在萤幕上。
“我曾经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对。”
“现在我要再多加一件。”
“哦?哪一件?”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讨厌和我在一起了,或者你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你一定要老实告诉我,我会立刻和你离婚,绝不会让你为难。”
邹文乔终于抬起头来看着她了。“这是原来那一件。”
冉樱点点头,脸色更严肃。
“可是,如果哪一天我真的笨死了,请你千万要遵守稀有动物保育法的规定,绝对绝对不能吃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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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是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首都伦敦,今日仍是欧洲最大的都会,而它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它处处都流露出一股高雅的贵族气质,庄严宏伟、美轮美奂得令人难以想像,虽然没有纽约的豪迈奔放,较之巴黎也少了些浪漫随兴,但伦敦就是有其独特的温文尔雅气息。
然而有时候,它却又是那么冷酷、灰涩,甚至脏乱得令人不敢置信;英国上流阶层特有的绅士作风,绝不轻易让情绪显露于外的扑克脸,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何尝不是冷漠无情的表现。
这里倒满适合邹文乔的。
这是冉樱到达伦敦之后的第一个感觉,随后他们就直接到宁静安详的肯辛顿区,那是属于半乡村地带上流社会的郊外社区,人文荟萃、气质淳厚,特别是肯辛顿宫以南更是充满了多国贵族风情。
在这个贵族区里,邹文乔拥有一座帕拉底欧式豪宅,内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厅、交谊厅、音乐厅、大理石舞厅,还有大大小小四十几间房,以及一个管家、一位大厨和十六个仆人,听说是邹文乔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留给她的庞大遗产其中之一。
这儿是他们预定停留在伦敦期间的住所。
可是,冉樱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厢房的空房里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厨房女仆在右翼厨房的地下室酒窖里捡到她;第三天她还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谊厅楼上的小休息室里看到她沮丧地跪坐在地上。
这回,她一见到邹文乔,就很认真地警告他,“我们如果继续在这儿住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邹文乔也很严肃地听进去,并思考。
冉樱可以想像得出来他在思考些什么,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条被压扁脑袋的大懒蛇,从而联想到将来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会跑去对他说:那个笨女人已经饿死在某某房间的更衣室里了!
搞不好几百年后才会有人在某个秘密夹层里挖到她的骷髅也说不定!
“我们搬到圣詹姆斯公园那儿去住好了,”邹文乔终于决定。“那儿比较小。”
小?哪里小啊?
“没有更小的吗?”在这栋光是玄关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华宅里,冉樱和两旁一个管家、六个仆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两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那一种的?”
邹文乔皱眉了,“你在这儿也会迷路吗?”
怎么可能!
冉樱正待摇头否认,转眼一想,旋即又改为点头。“搞不好喔!”
这样也会迷路?
果真是个笨女人!
邹文乔不禁叹气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应了一声。“老大?”
“到圣詹姆斯广场那儿找栋房子,她不会迷路那种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声爆出来,“皮卡地里那里可以吗?”
“随便,只要她不会迷路就行了。”
于是,一个星期后,他们又搬家了。
再过一个星期,就在圣诞节前不久,他们结婚了,而且是最简单潦草的那种结婚方式,没有礼服、没有花、没有摄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证婚、一人一句“我愿意”和交换结婚戒指,然后两个人分别在教堂婚姻记录簿上签上名字,冉樱就成为邹夫人了。
然而,最夸张的还是新婚夜--
虽然邹文乔一直忙着处理公事,也很明白的告诉冉樱,他是不做任何家事的人,所以,自从搬到这栋两层楼的透天住宅里之后,一切家务都是冉樱一个人在打理的,而邹文乔则忙着早出晚归。
但至少新婚第一天他应该会暂时撇开公事吧?
没有!刚结完婚,他就把她扔回公寓里,自己又回到公司里去了。
至少他会早点回来吧?
没有!她一直等到半夜将近三点才听到他开门的声音。
最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一进卧室看到她还没睡,竟然问:“咦?你怎 还没睡?要我跟你做爱吗?”
天哪!这是什么话?
冉樱霎时涨红了脸。
虽然她对结婚这种事不甚了解,但她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新婚之夜新郎该说的话。如果不够了解他的话,她必定会认为他是在暗示不想和她上床,但她知道他不是这种意思,他是真的在问“这种问题”,因为他不是那种会绕着弯儿说话的人,不管多狠多毒,他都不吝于直接说出口,让人家尝尝灰头上脸的滋味。
“你……讨厌跟我……那个吗?”冉樱忐忑地问。
“那个?哪个?”邹文乔边脱衣服边问。
脸更红了,“就是……做爱啦!”冉樱嗫嚅道。
“哦!做爱喔!”邹文乔耸耸肩。“无所谓。”
“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想有个孩子。”想想,这好像也不是新婚之夜新娘该说的话吧?
“孩子?”邹文乔陡然挑高了双眉。“你想要孩子?”
“你……”冉樱小心翼翼地观着站在浴室门口的丈夫,悄悄咽了口唾沫。“不想要吗?”
邹文乔皱眉,旋即放开。
好吧!既然那条大笨蛇不愿意生蛋--他总是忘了它是公的,就让她生颗“蛋”好了。“我对孩子没兴趣,不过,既然你想要,就生吧!但是后果你要自行负责。”
后果?
是说他不管孩子吧?“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照顾孩子了。”
“那就先等我冲完浴吧!”
天蒙蒙亮,几许晨光透过窗玻璃上的浓浓雾气照射进来,投在邹文乔强健有力的体魄上,清楚地显现出肌肤上每一道肌理的波动。
打量着睡在身旁的丈夫,这种亲匿的情景令冉樱全身感到一阵狂喜和战栗。
他是她的丈夫了!
她不是个贪心的女人,她并不在意他不爱她,也不在意他和她结婚的理由有多可笑,更不在意他是个个性多么恶劣的男人,他不讨厌她,而且愿意让她成为他的妻子陪伴在他身边,这就已经足够让她心满意足了。
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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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丈夫有许多类型,邹文乔是那种完全没有丈夫自觉的典型,婚后,他依然我行我素地按照他自己的生活习性与节奏度过每一天,除了供应妻子一切物质所需,以及两、三天和她行房一次,以提供制造孩子必要的“原料”之外,从不曾为妻子多设想过一分一毫,说得更正确一点,他好似有意冷落她,甚至漠视她的存在。
但冉樱也从不曾期待他会突变为模范丈夫典型,甚至很自然的配合他成为一个很能够自得其乐的妻子,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从不曾埋怨过半句。
她认真地学习英文,因为她的英文是日本式的美语发音,跟英国的传统英文差别很大,不但发音不同,很多说词也不同;同时,除了整理家务之外,她也开始学习开车、学习出外购物、学习英国人的生活方式。
老实说,英国的房子实在不好整理,光是吸地毯就耗去不少时间了(注),还要清理一大堆典雅精致的家具。起初,她一天都整理不完,后来她学乖了,今天整理楼上,明天整理楼下,后天整理厨房和后院,浴室则天天清理。
之后,她就有时间去学开车、出外购物,以及了解英国人的生活方式了。也许是因为长久以来都是独自生活的关系,她并不因此而感到寂寞,至少每天晚上邹文乔都会回来,周末他也会留在家里,因为他不是一个喜欢玩乐应酬的男人。
这样到了翌年三月里的某一天,邹文乔难得的和一般人一样在下班时间回到家里,习惯性地先冲个澡后就要到书房里去,冉樱连忙从厨房里追出来。
“文乔,请等一下,我有事要告诉你,”
邹文乔站住脚,并回过头来。“什么事?”
双颊蓦然飞起两朵红晕,“我、我……呃……”冉樱嗫嚅地舔了一下唇瓣,然后才下定决心似的说:“我怀孕了。”
一听,邹文乔先是怀疑的瞥了她的肚子一眼,仿佛不太相信她那又干又瘦的身躯真的容纳得下一个孩子似的,然后才说:“怀孕就怀孕,你干嘛告诉我?那是你要的,又不是我要的。”
说的也是。“我只是告诉你一下而已咩!”冉樱打着哈哈,见邹文乔迳自进书房里去了,她也耸耸肩回到厨房里了。
翌日开始,她就更加勤于往外跑,因为她必须自己去做检查,自己去买一切的婴儿用品,自己去学习如何照顾婴儿,甚至半年后还要自己去医院生产。
他愿意让她生他的孩子,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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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气候一年有百分之七十看不到太阳,绵绵细雨也很正常,倾盆大雨反而不多见,虽然冬天不算天寒地冻,可是夏天却跟台湾的四、五月春天相当,连夏季服装都可以省了。
六月里的某个周末,雷峰一大早就来了,邹文乔正在吃早餐,雷峰的一份也早已准备好了,他立刻愉快的坐下去,满足的端起稀饭。
“太好了,还是稀饭面筋好吃,你在哪里买面筋的?”
“我到Gerrard街买的,”冉樱朝邹文乔瞄去一眼。“文乔也说他比较习惯吃中国人吃的东西。”
“所以,你就特地到中国城去买这些东西?”
“顺便嘛!”
“真好命!”瞅着邹文乔,雷峰羡慕地咕哝。“你什么时候生?”
“预产期是十月。”
雷峰马上转向邹文乔。“老大,那时候我们应该不会这么忙了,你会陪老婆去医院吧?”
暍下最后一口稀饭,邹文乔才说:“不会。”
“欸?不会?”雷峰怪叫。“拜托,你老婆要替你生孩子耶!”
“那是她要的,又不是我要的。”
竟然说这种话!
白眼一翻,雷蜂还想替继续樱打抱不平,邹文乔却已经起身往书房走去了。
“快点,我们今天要把澳洲分公司传真过来的资料全看完。”
雷峰立刻忘了冉樱的肚子,只顾着自己的肚子。“咦?可是我还没吃饱耶!”
“我吃饱了。”
“欸?怎么可以这样?我要告你虐待员工!”
不理会那个正在拚命喝稀饭的人的哀嚎,邹文乔头也不回地走进书房里。
“樱,茶。”
“哦,来了!”
挺着肚子,冉樱赶紧去泡一杯浓浓的茶,以及雷峰的淡茶到书房里。跟着,她动作迅速地把餐桌厨房整理好之后,就拿了一本看一半的书也跑到书房里去了。在书柜前的老位子,她满足地斜倚在长沙发上看书,不时扬起睫毛偷觑一眼邹文乔。
这是最令她感到幸福满足的时刻。
虽然邹文乔每天都加班到很晚,但周末他都会把雷峰叫到家里来办公,而且,他并不介意让冉樱待在他们旁边看书。通常这种时候,虽然他都会专心办公,雷峰却总是一边工作,一边跟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我说嫂子。”
“干嘛?”
“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
“女的?”雷峰惊呼,“难道会是未来的天底下第二笨的女人?”
冉樱噗哧失笑。“你少胡扯!”
雷峰笑着朝她挤挤眼。“嫂子,生产那天还是叫老大去陪你吧!你开口的话,他一定会陪你去的。”
冉樱摇摇头。“不用了啦!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所有该准备的我都准备好了,该怎么做我也反覆预习过很多次了,没问题的啦!”
雷峰蹙眉注视她片刻。“我真是搞不懂,你这样是何苦呢?”
冉樱耸耸肩,没说话,但一直低头工作的邹文乔却也突然抬头间她同样的问题了。
“对,你这是何苦?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冉樱笑了。
这是他唯一“关心”她的时候,大概也是他会对她产生兴趣的理由,他想要知道她为什么那么“笨”?也想要知道她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来?更想要知道这个天底下最笨的女人到底在想些什么?说不定他最想要知道的是她最后究竟会如何笨死?
所以,他常常会问她类似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样做你能得到什么好处?”、“既然没好处,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不觉得这么做很愚蠢吗?”……
当然,他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或者该说是他得不到他能理解的答案,因为他无法想像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也无法想像爱一个人能够做到什么地步,这种事除非亲身体验,否则是无法用言语来让他明白的。
“我只是想要你的孩子呀!”
“为什么?”
“因为我……”她羞赧地垂下双眸。“我爱你。”
邹文乔白眼一翻。“给我一个具体一点的答案。”
冉樱轻叹。“我没有办法,这种事除非你自己能亲身体验,否则无论我怎么说,你都不会明白的。所以,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文乔,爱上我吧!如果你爱上我的话,你就能了解我所做的一切了。”
每当听到这种答案时,邹文乔便会不以为然地哼一声,然后低头继续工作,而冉樱则和雷峰悄然相视而笑。
雷峰曾经告诉她,在邹文乔所知道的女人里,虽然真正爱上他的也不在少数,但她们都是千篇一律的要尽各种奸诈的手段试图拥有他,没有一个是像她这么“笨”的,不但不求回报的付出一切,而且根本就不敢奢想能拥有他。
“女人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背景雄不雄厚对他而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够‘奇怪’,而且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样才能让他产生兴趣。”
“我很奇怪吗?”
“哈哈!对他来讲,够奇怪的了。”
所以,拥有一个如此出色的丈夫,她却从来不曾担心他会外遇之类的,因为没有一个女人比她更“奇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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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上天也同情她吧!冉樱的第一胎生产倒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快又顺利,那一天,伦敦难得的下着倾盆大雨,所以,冉樱的女儿就叫做“雨侬”。
她很满足。
虽然邹文乔连看都不看女儿一眼,但至少他不会抱怨女儿很吵。不过,他会问:“她到底在哭什么?”
“她想要人家抱她,你要抱她一下吗?”
邹文乔马上退开三尺远。“不要!”
冉樱不在意地把女儿抱回房里哺乳。
当她宣布怀孕之后,邹文乔就与她分房睡了,既然她已经生了女儿,她猜想,他大概不会再与她同床了。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的,在她生产后三个月的某一个晚上,他又回到她的床上来了。
“我要做爱。”他说。
不是“我要你”,而是“我要做爱”,意思是他想要做爱,任何女人都可以,可是她是他老婆,所以他才来找她。
不过不要紧,他主动来找她就好了。
她没有其他想法,只认为这是因为生产过后的她丰盈许多,以往的瘦骨嶙峋不再,她的胸脯更因为哺乳而呈现圆润丰美的弧形,腹部也没有妊娠纹出现,臀部不大,却结实有力,抱着她已经不会像抱着一块硬邦邦的洗衣板那样乏味了。
自那天之后,他就搬回她的房里去,而且依然两、三天就和她亲热一次,但是,他仍然不愿意和女儿亲近……不,应该说是他始终对女儿产生不出兴趣。
“不是说顶多一年就要回台湾的吗?”
刚走出浴室的邹文乔懒洋洋地掀开被子爬上床。“现在还有人在觊觎泛世的总裁宝座,我不能离开。”
“那对兄妹?”
“对。”
“哦!那什么时候……”
“闭嘴!”
在低叱的同时,邹文乔硕长的身躯已然覆盖上她苗条的娇躯了,冉樱微笑着将双臂绕到他颈后,迎向他急切的需索……
这样就够了!
注:英国虽多雨,但气候干燥,因此屋内每个地方都铺满了地毯,包括一进门的玄关、楼梯、厨房、客厅及卧室,甚至连厕所卫浴闪的马桶旁、浴缸边都铺了地毯,所以,使用卫浴时就得非常小心,淋浴时千万要把浴帘拉好,而且浴帘布底要放在浴缸内,以免水颐着浴帘滴到地毯上。最重要的是,上小号时,千万要瞄准目标,否则就会弄脏地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