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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魅狂男 第一章

  偌大的丝缎床褥上,一副男人的精壮裸体正扭动着。

  他虬结遒劲的硕实肌肉看得出经过锻练,长期规律户外运动才晒得出来的性感麦色肌肤,与窗帘外透进来的金色阳光相互辉映。

  只是这样的高大挺拔的年轻英俊男人竟难以入眠,原因非关女人,而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可怕噪音。

  「啊!我的头……啊!头好痛!唉……好痛!该死的!是谁在拿电钻猛钻墙壁啊?谁那么没公德心啊?!」

  他痛苦地揉着仿如被榔头狠狠敲击的太阳穴低嚷呻吟。

  剧烈的疼痛让他一边狠狠诅咒,一边握起拳头,用力敲击床面。

  「该死!外面的——不、要、再、钻、了!啊!不要吵……大半夜的想吵死人吗?不要再钻了!」

  半梦半醒之间,男人带着浓厚睡意咒骂叫嚷不停,可是,耳边逼人欲狂的噪音并未停止。

  他气怒地翻转身子,深深地把头埋进枕下,再覆上厚厚的棉被,宿醉的难受让他只想安静放松地睡上一个好觉,他不断地往被里钻,企图阻挡刺耳的电钻噪音再度灌入濒临爆裂的脑部。

  吱……吱……吱……

  噪音仍然持续着,厚棉被显然不敌地动天摇的「电钻」威力!

  「可恶!下次要是再这么不要命的喝酒,我就他X的不姓常!哎哟……我的头怎么会痛成这样?」

  他痛苦的表情让出色有型的五官全拧成一团。

  「该死的!外面的不要再钻啦!」他又狠狠捶了一下墙壁。

  「噢,昨晚到底是哪个白目属下,居然不懂得帮老板挡酒?」

  哪个在威华金控上班的员工不知道总裁大人——常若舆不比其它商场强人,他最痛恨的就是应酬喝酒。

  台湾商界一直对常若舆不爱喝酒、不恋美色的「怪癖」津津乐道,然而,了解他的人大都明白,与其说他厌恶酒色,不如说他根本就恨透了任何会让脑子不清楚的东西。

  酒与色,恰巧是最具代表性的两样东西。

  常若舆的犀利精明、冷静又嚣狂的性格是他从事金融业时最自傲的长处。

  别说在本土台湾,他纵横世界,经营购并银行的超强能力,在国际金融圈中亦不容小觑,也因为身处竞争激烈、锱铢必较的金融业,每一场争战都是生死关键,不能有任何闪失。

  所以,常若舆严格要求自己远离任何可能的诱惑——

  昨天晚上,几个金控内部的高层干部莫名起哄,说要为他成功并购香港某家中型银行举办庆功宴,看平日一起打拼的好伙伴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常若舆实在不好意思拂逆他们的一番好意,才破例参加了饭局。

  所谓庆功宴,哪有不喝酒、怎可能没「粉味儿」?

  于是,顺了同事的心意,狂欢畅饮一夜,却换来头痛欲裂的苦果,他全身骨头仿佛重击过后的酸痛着,吃力地折起被子,他咬了咬唇,心底重重发誓。

  这种花钱还要虐待自己的事,绝对下不为例!

  此时,隔着主卧房的另一端,一抹优美窈窕的身影正辛苦地操作着老旧的吸尘器。

  她显然很努力,柔白的颈项满是汗水、气喘吁吁地在大得像个篮球场似的客厅里执行清扫工作。

  「厚!这玩意儿怎么这么难用啊?一插上电源就砰砰大响,吸地板活像地牛翻身,好在这座豪宅钢骨结构外加强化防震,要不然不早给它震垮了?!」

  穿著整套印有「好清洁」字样的女清洁工皱着眉,使尽全身气力推动手中的庞然大物,抹着不断飙出来的香汗,骂道:「有没有搞错?这玩意儿简直难用到爆!」

  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暂停手边的工作,快步走向客厅的小茶几,抓起她特别自制的茉莉冰茶咕嘟咕嘟猛灌——啊!实在太畅快了!

  她戴回白口罩,一身全副武装,只露出两个水晶般剔亮的眼珠四处打量,仔细地观察这间把她累到虚脱的超贵、超豪华大房子。

  「唉,枉费哪!住这么好的房子,买这么贵的古董摆饰,据说主人还是台湾前五十名大富豪,真怪咧!怎么连个象样的吸尘器也没有?还真佩服他上哪找来的这款老阿嬷级吸尘器,该不会是从怀旧民俗博物馆里偷来的吧?」

  唉,难用归难用,但是「扫除尚未成功,美女仍需继续努力」!

  赫!努力给它推推推——

  她振作精神,又灌下几口冰茶,开始使劲地与怪物吸尘器搏斗。

  咦?房间里是什么声音啊?现在不是应该没人在家吗?怪了……她把手中的吸尘器推到卧房边,隐约似乎听到主卧房传来闷闷的声响——

  砰!砰!砰!

  一次又一次,像是有人规律地把床撞向墙壁的声音,而且还间杂遮着男性低哑的嘶吼……

  「这……天啊,该不会是……噢!杀了我吧!怪物机器吵成这样,还有人做得下去喔?」不明声响所引发的桃色遐想,令她忍不住羞红了双颊——

  真是够了!

  大白天的,正事不干,竟「炒起饭」来了,是怎样?有那么「饥渴」吗?

  「怪了……都几点了?主人怎么还没去上班?她狐疑地望了望玄关旁的大型古董座钟。

  「拜托,都快十点半了耶!哪有日理万机的金控总裁这么混的?哼,真不公平!在温柔乡里睡到爬不起来的男人,居然能搞出一个全国最赚钱的公司。老天真没眼睛!」

  她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被大口罩覆盖的娇巧脸蛋满是不屑,红润小嘴自言自语地嘟哝。

  「平平投胎做人,为什么有人荣华富贵手到擒来,偏偏有人呢,为了赚几毛钱便当费,却要忍耐着做粗活,做到手断脚抽筋。唉……真佩服李大婶,她怎么每天都做这么无聊又粗重的工作呢?要是我——今天被硬操这么一回,差不多就挂了吧。」

  碎碎念地又再推了一阵子,她突然听见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作响,可见干这要命的活儿有多伤,没几下就饥肠辘辘了。

  纤瘦的她,知道自己可禁不起肚子饿,在出门前非常有先见之明地准备了点心。

  「肚子好饿喔……真是的,房子这么大,我才整理不到一半就快饿瘫了。」她抚着凹陷的小腹,无力叹道:「天啊,光客厅大概就有一般家庭的五倍大!唉,我怎么这么猪头啊?!怎么会迷迷糊糊就答应白翎那死没良心的家伙来代班呀?」

  她想到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手帕交竟然昧着良心陷自己于不义,心里呕极了!

  「好清洁」家务公司的负责人恰好是她一起长大的姐妹淘,昨天突然通知她来代理资深清洁工——李婶的工作。唉,就是心软拗不过好友的苦苦哀求,今天才落得又饿又累又苦的可怜境地。

  「噢!好饿……不行不行!我得先填填肚子,万一血糖过低,在这里昏死过去那可不是好玩的。」

  关掉机器,她取下口罩、手套,拿起摆在茶几上印有粉红凯蒂猫的便当盒,满心欢喜地打开它。

  「哇!好香喔……我最爱的海鲜煎饼。嗯,味道跟妈妈做的愈来愈接近了,手艺有进步!」

  她开心地大口吃起煎饼,不过惦着眼前工作没做完,速速吃了两片赶忙又把便当盖上,满足地拍拍肚子。

  「嗯,这几片留着等下饿了再吃。」

  接着,她手脚俐落地继续工作

  吱……吱……吱……恐怖的噪音又充斥空阔且华丽的屋内。

  就在她全神贯注地致力于消灭豪宅里的灰尘时,陡然间传来一声巨响——

  砰!

  主卧室的门开了,闪出一道硕壮伟岸、雄霸魁梧的男性身影。

  赫!眼前那么大一丛的男人是屋主吗?

  她呆住了——这男人,爆帅的咧!

  「该死的!快把你手上的怪东西给我关掉!这玩意儿吵得我整颗头快爆了!」

  男人喷火的眼眸写满愤怒,他几乎是失去理智地朝她咆哮,那惊人的吼声把她吓得动也不敢动——

  然而,除了被他的咆哮吓到,她也被他过度出众的外表给骇傻了……

  不会吧?传说中的「威华金控」大总裁就是这个男人?他会不会太年轻?会不会长得太帅了啊?

  真要命!他居然还上半身全裸!

  练得硕实坚挺的肌肉,足以媲美驰骋运动场的田径选手,女人看了大概没有不流口水的。

  哇哇哇!那双仅穿著棉质休闲短裤的腿,会不会太长了?

  还有还有,他煚煚生辉的灿眸,散发出足以吸人神魂的魔魅神力,不怒而威,气势慑人;尤其他现在双手插腰,一对烧灼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她,仿佛君临天下的王者,所有人都该臣服于他膝下……

  我的老天!

  他根本是入错了时空,以他那样的容貌气势,根本不该出现在公元二千零五年,简直就像中古欧洲那些在海上乘风破浪,抢夺女人和财宝的维京海盗嘛!

  「……咳咳!不好意思,我好象太大声了。」他察觉自己的失态,收敛了语气,指着她手边的吸尘器。「我一直以为有人拿电钻凿墙壁,没想到是这玩意儿。」

  「唔。」她连正眼也不敢再多瞧他一次,只敢点点头,什么声音都不敢出——

  因为,此刻她的身分应该是五十五岁的李婶,怕一开口就穿梆了。

  「阿桑,金歹势啊,我人很不舒服,晚上没睡好……那个鬼东西实在太吵了,我看你是不是先不要用吸尘器,先打扫别的地方好不好?歹势啊……」

  啥?要死了!他竟然喊自己「阿桑」?有没有搞错啊?!

  她心底冒起火球,忍不住翻了翻白眼——

  什么嘛!好歹我翁蝶语也是美容时尚圈里叱咤风云的大美人,还是大型美容机构「魅丽佳人」的总裁耶!

  就算她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他眼睛也不该那么拙啊,竟然看不出来白色制服底下是身材窈窕的佳人吗?

  不过,他叫她「阿桑」的语气好温柔喔!

  她心底暗暗思忖,没想到像他这样傲视群伦,呼风唤雨,手操千百亿资金的银行家,而且还长着一张「海盗脸」的男人,也会有这么温驯的一面?

  「嗯。」不能说话,她仍以点头表示了解他的意思。

  依照吩咐收起吸尘器,她很不熟练地去找了一块抹布,看着大得不可思议的客厅,竟不知从何擦拭起?

  唉,这个男人也真是的,钱多就钱多嘛,没事把房子搞这么大做啥啊?

  「变装」的她戴着大口罩,纵然不能出声,心底却不断嘀咕。

  「对了,欧巴桑——不好意思,想麻烦你一件事。」常若舆双手揉着抽痛的太阳穴,攒紧的浓眉、微皱的鼻尖皆掩不住他五官的轩昂英挺。

  「啊?」连着被叫两声「欧巴桑」,翁蝶语简直呕到快内伤了!

  「欧巴桑,金歹势啊——我昨晚喝醉酒,现在头好痛,麻烦你帮我泡个茶好吗?」

  「喔。」翁蝶语还是只能点头,但此刻她的心中已不如刚刚的镇定了。

  他一直跟她讲话,讲愈多她愈紧张……唉,他怎么会在家呢?

  茶?天知道他家哪里有放茶啊?

  翁蝶语正伤脑筋,眼睛突然扫到茶几上方才自己喝剩的半壶茉莉冰茶,赶忙拿过来,递到他面前。「冰的,很解渴喔。」

  「嗯,谢谢。」常若舆欣然接下,随手拿了个杯子倒了就喝。「哇!好冰,真的好喝!」

  他一面喝茶,一面在客厅里晃来晃去,翁蝶语努力想闪过他的视线,偏偏他故意作对似的,老是在她活动范围内出声——

  「咦?欧巴桑,你好可爱耶——这个便当盒,有卡通图案喔,是你的吗?」

  「嗯。」

  翁蝶语差点要叫救命了!他是酒还没醒吗?怎么话那么多?

  「味道好香喔……」常若舆饥肠难耐,顺手把它打开。

  「请你吃。」翁蝶语快挡不住了,再被他多问几句,恐怕非穿梆不可。

  「真的吗?那多不好意思,这不是你的午饭吧?」常若舆醉了一个晚上的确很饿,道了谢之后也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嗯,真的不错。好特别的作法……我从来都没吃过耶。谢谢你啊,欧巴桑。」

  「你慢吃。」

  仿佛逃难似的,她索性将整个便当盒推给他,然后急忙起身,把随身东西收一收,简单交代道:「先生,不好意诉啊,你身体不舒服,阿我先走好了,让你安静休息,改天我再来。」

  「也好,妳慢走。谢谢你的饼喔!」

  常若舆可能太饿了,光顾着吃,没注意到她手脚实在太伶俐了,根本不似五十几岁妇人的身手。

  另一方面,几乎可以说是落荒而逃的翁蝶语,到了自己车子上还惊喘不已……

  天啊,这怎么会是人做的差事啊?

  不行不行!这差事太恐怖了,回去一定要叫白翎另请高明,不然,以她胆小又单纯的个性,迟早要吓出心脏病来。

  翁蝶语惊魂未定地开车回家,那时她是打定主意要推掉这差事的,然而,世事总是令人意想不到,翁蝶语怎么也没料到——

  当她踏进常若舆家里的第一刻开始,这一段故事就已经揭开了序幕,该她的缘份,怎么也躲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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