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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女斗恶男 第一章

  夜阑人静,约莫十坪大小的书房透出灯光,名为Luna(月神)的歌曲前奏绕梁,音响持续放送明快且节奏强烈的旋律:本应由Safina清亮柔软的嗓音诠释的歌曲,在Safina的声音逸出前,杀入一道令人难以忍受的拔尖高音,越俎代庖抢走歌手的锋头。

  「Luna  tu  Quanti  sono  i  centi  cherisuo  nano」

  瞬间,乐音变魔音,只差没穿脑过,闹出人命。

  声音来源浑然不觉罪恶深重,陶醉在自己「优美」的歌声中,随着旋律与男歌手的腔调,唱出「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魔音。

  犹似杀猪叫的歌曲持续了近一分钟,窗外忽地飞进不明物体,神准砸中面对计算机的人肩侧,歌词立刻转成台版国骂--

  「天杀该死的哪只没良心没脑袋没天良没道德的死猪头三更半夜乱丢东西砸伤老娘我举世无双的脑袋天生丽质的娇容赶走我无人能及的灵感你赔得起吗?」整整六十五个字劈哩啪啦重炮轰出,中途没换气,可见此人肺活量之大。

  捡起砸中自己的橡皮球,叶秋气呼呼地踱到窗边,火辣辣的视线直射对面不到两公尺的人影。

  对方正气定神闲地倚在窗边,与她相视。

  调笑的眼下透出些许疲惫,近在两公尺处的「好邻居」没有发现。

  一口气梗在胸中过不去,叶秋火大地再度开炮:「我是招你惹你了吗?没事乱丢东西砸人,当心我告你伤害!」说完,她将橡皮球使劲丢回。

  偏对方早有准备,上身往左侧,橡皮球与他擦肩而过。

  没中!炮弹失了准头,叶秋咬牙暗恼。

  至今依然无语的邻居隔着近两公尺的楚河汉界,不怕死地朝她扬起一抹笑。

  合该迷倒诸多仕女芳心的魅笑,看在叶秋眼前,只有两个字:刺目!

  「姓孟的,别以为你笑得跟白痴一样,就可以拿心神丧失当理由主张减轻其刑或免刑。」这家伙如果变白痴,全世界就没天才了。「说!干嘛没事学起小人步数偷袭我?」

  「叶大人,妳肯让我说话了是吗?」那头,几个月前冒出来的新邻居终于发声,夜空中飘动微沉带笑的中低音。

  他是暗指她话多吗?恼火视线添增杀意,如果视线能杀人,这位新邻居怕已死上百八十次不止。

  等不到对方抗辩,叶秋催促道:「快说!不要到时说我没给你抗辩机会,拿这当理由提起上诉。」

  孟旸谷动了动,双手抵靠窗棂,上半身倾出窗户。「妳说话三句不离法律用语,为什么不参加国家考试当个律师或法官?」他很好奇。

  「现在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哼。

  「我只是好奇。」

  「没听过『好奇心杀死猫』吗?啧。」

  「我是人,不是猫。」

  「好冷的笑话。」从知道有这号邻居以来,没听他说过能让人捧腹大笑的笑话。「老听你说冷笑话,你干脆入籍爱斯基摩算了。」

  「爱斯基摩是民族,不是国家。」他觉得自己应该要纠正她。

  又一个冷笑话。「老兄啊,如果不会说笑话就不要说,没有人勉强你。打从和你在社区第一次见面起,我就不时遭受你冷笑话奇袭,很可怜的耶。」

  孟旸谷表情突然透出一丝古怪,低喃自语:「第一次见面么……」

  两公尺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恰好让叶秋无法听见他的喃语,也看不见他丝微变动的异状。「喂,你到底说不说?!」

  「说,怎么能不说,难得叶大人肯给在下说话的机会,怎么可以不捧场?」

  哇咧!言下之意还不是暗讽她话多,让他插下上口。杏眸圆瞪向那厢恶邻,又是剌她双目的奸笑样。

  所以她最不欣赏律师了嘛!

  明明什么都不行,就那张嘴厉害,用口舌致人于死生为自己赚进大把钞票,啧,不屑!叶秋内心暗忖,完全没反省自己口舌之利并不逊于对方的事实。

  「秋……」

  彷佛手上沾了什么脏东西似地甩手,叶秋把两人关系撇得大老远。「抱歉,我跟你的交情没那么好,孟先生。」

  「那么,叶小姐。」孟旸谷双肩一耸,顺她意开口:「夜深人静,请妳不

要三更半夜效法孝女白琴--不,前话收回,阁下的唱功已臻鬼哭神号的境界,不是区区孝女可以比拟的……」

  「孟旸谷!」

  「还有,如果再犯,别怪我找警察处理,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妳的行为可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到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锾。」语毕,关窗退场,留下一脸错愕的叶秋。

  这、这家伙……

  「大、混、蛋!」

  声波穿透玻璃窗,传来邻居火气腾腾的怒吼。孟旸谷背对窗户,唇角勾起弯曲的弧度,眼下的疲惫教轻松取代。

  晚安,祝一觉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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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心理学者对于现代人相处模式的分析,步入二十一世纪的当下,由于电子媒体及因特网的蓬勃发展,加上生活压力的沉重,导致人与人之间日渐疏离,以往敦亲睦邻的传统温情早被不致意、不交谈、不相闻问--三「不」原则取代;隔了一道墙或一扇门,就是另一个不干己事的异世界,虽然住得近能鸡犬交相闻,却生疏得有如天涯陌路人。

  尤其住在独门独户独立停车位规划建成的别墅社区,更不像一般公寓大厦,还有在电梯间相遇的机会,一幢幢透天厝,隔出住户的隐私,也隔开彼此交流的机会。

  遵行三不原则,外加奉老子小国寡民独善其身之理念为圭臬的叶秋,对于隔壁悬空不知几年的屋子搬进什么人并不感兴趣,甚至问她隔壁有无住人,她大小姐还得想个半天才能回答。

  如果那天早上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她想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隔壁住了什么阿猫阿狗吧……

  跶跶跶跶……节奏快速的打字声终止在肚子叽哩咕噜的哀号中,提醒熬夜的主人肚皮弹尽粮绝大闹空城的事实。

  叶秋走出书房,下楼往厨房的步伐被洒进二楼阳台的日光吸引,转步向阳台。

  仲春的早晨、七点多的空气夹带夜露的冷冽与一丝阳光晒出的青草味,沁人心肺的芬多精极具提神效果。

  深呼吸,双手向上伸个大大的懒腰,叶秋像个小老头子,满足地发出「哈……」的一声长叹,精神全写在脸上。

  随着她这声证叹而来的,是一记巴掌声,在周末鲜少人早起的晨间格外清脆响亮,让她想装作没听见都难,霎时间,惊讶得忘了收回举在半空中伸懒腰的手。

  精采好戏绝无冷场。紧接着,娇滴滴得几乎要出水的女声夹怨带怒地嗔道:

  「你竟敢这样对我!我好心要来为你作早餐,你竟然拒绝我!」

  用不着探头探脑,案发现场就在她右下方。

  「隔壁有人搬进来啦。」她嘟囔,终于发现自己多了个新邻居。

  居高临下的视角,让她只能望见底下男女的头顶和身形,看不见脸孔,但无论是男是女,都有一副符合现代标准的好身材。

  在女方幽恨的抱怨声后,男方低调的响应,声音之低,模糊难辨。

  人,难免都有好奇心,尤其那个人的名字正好叫叶秋。

  看不见就罢,恰巧遇上了,没有喂饱腹中的好奇虫实在难过;是故,连道德的天人交战也没有,叶秋蹲在阳台最靠近隔壁的角落,竖耳细听。

  好不容易才抓到一丝声音--

  「……虽然张小姐有兴趣从事台佣一行,可惜我并没有打算请佣人,也付不起费用。」男方的声音微沉偏低。

  「你太过分了,」女方语调怨怼:「你明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从你接下我的案子开始,我就对你--」

  「张小姐,」女方的话被飞快地打断,叶秋看不见男方的表情,但从他挥手的肢体语言来看,想必是不耐的。「我跟妳仅止于委托人与律师的关系,没有其它。」

  啊,原来她家隔壁住了个律师啊。叶秋暗忖,注意力即刻又被下头交谈的声音吸引过去--

  「你这么努力帮我在法庭上辩护,难道不是因为对我有意思?」

  哇,好大胆的发言!叶秋听出兴味,挺期待地凝神细听男方的响应。

  「那是我的工作。难道妳希望自己委托的律师让妳败诉?」男方反问。「请不要会错意,张小姐。」

  「只是因为工作吗?我不信!你为了我的案子这么尽心尽力,甚至保护我,让我远离对方威胁,所以你对我应该--」

  「妳希望我叫保全过来请妳离开吗?如果这样能让妳彻底死心的话,我会毫不客气。」男方双手环胸,采取防卫姿态,撂下最后通牒:「但我相信妳不会乐见自己陷入那么难看的场面吧?」

  女方闻言,又是耳光一记。

  不同的是,这回男方中途出手扣住,没让她得逞。

  「我不认为自己欠妳什么,以致让妳有权利到我家来撒野,甚至送我两记耳光。张小姐,请妳自重。」

  「我、我恨你!」

  「请尽量。」男人摊手表示欢迎。「那绝对比爱上我更让我觉得庆幸。」

  「你--」女方莲足倒退数步,之后转身朝社区大门出入口奔去。

  跶跶的高跟鞋踩地声,只是一个不怎么美丽却很狼狈的错误。

  「啧啧啧……自动送上门的,下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总是不被珍惜。」叶秋边摇头,边道出观察心得。「愈不容易得手的反而愈显出其珍贵之处。」

  「楼上的小姐,妳看过瘾了吗?」底下的男人倏地抬头,一双眸子直射邻家二楼阳台。在扫进铁铸栏杆的阳台时,平淡的瞳眸愣了下,随即亮出一口白牙。

  呃,被发现了?蹲在角落,一张脸只差没从栏杆缝隙挤出去的叶秋吐吐舌,缩回看戏的眼,被逮到地站起身。

  底下,又传来新邻居的声音。

  不知怎地,叶秋总觉得这里头带着笑意。

  「我是应该跟妳收看戏的费用?还是告妳无故窥视?」

  「骗人没读过六法全书啊!」小手一挥无大事,完全没把对方的要挟放在眼里。「我可没拿什么工具设备窥视你的动静,再说,你站的地方是公开场所,不是你家,想吓唬我,哼!」

  「哦?妳是法律人?」

  「我是地球人。」白痴!

  「我说……」男人移步到叶秋家门口,看了眼门牌,上头写着「叶宅」。

  「叶小姐,基于同是地球人的份上,我想我有义务提醒妳一件事。」

  「啥?」听不大清楚,叶秋双手撑在栏杆上,倾斜上半身。「你说什么?」

  「我说,」底下男人很配合地放大音量,在早晨宁静的社区里显得有点分贝过大。「不是每个男人都有兴趣欣赏妳裙下风光。至少我不是。」

  什么裙下风--

  「啊?!」像是想到什么,叶秋蓦然低头,连身睡衣裙襬随着微风吹拂,飘啊飘的,时不时缠上铁栏杆。

  由下往上看,的确是一片旖旎春光。

  只是,站在地上的男人不赏脸,也很好心(?)地开口提醒。

  哇你咧!叶秋急忙压住睡衣裙襬蹲下,怒目穿过栏杆缝隙,直射地上那个得了便宜还卖乖、不知死活、没有节操、毫无绅士风度的臭男人!

  腾出一手,纤细青葱指笔直指向对方。「你!给老娘报上名来!」

  「小生姓孟,名旸谷。姑娘贵姓?」男人继续之前的配合,对唱起古装戏对白,只是语调里的笑意分明,让人听得肝火上升。

  听出笑意,叶秋更是气得咬牙切齿,独门暗器不加思索射出,旋即悻然进屋。

  男人大脚往左移,躲开朝自己飞射而来的「暗器」,在瞧见叶秋愤而离去后,才转眸回顾落空的凶器。

  那是叶秋姑娘脚下的室内拖鞋,绒毛鞋面上,垂着眼皮、一脸怨慰的酷企鹅正定定地瞪着自己。

  好个暗器!男人忍俊不住,薄唇逸出呵呵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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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暗器发出之后不到三分钟,自家门铃便咆哮出声。

  不用猜,绝对是刚才对招的混帐男人。叶秋悻悻然想道。

  犹记之前出糗的画面,叶秋一点也没有应门的念头。

  叮咚、叮咚叮咚……

  「你还要按多久!」不堪其扰,叶秋抓起接在二楼的对讲机,朝话筒大吼。

  「没想到仙度瑞拉的脾气这么大。」话筒传来调侃的声音,和三分钟前一样,是含笑的男中低音。「万一用鞋子砸死了王子,妳这个灰姑娘就得当一辈子,不能翻身了。」

  咯咯咯……好个冷笑话!冷得叶秋牙齿直打颤。

  搓搓双臂,当真起了鸡皮疙瘩。

  「王子?你哪根葱哪根蒜啊?王子?哈!先生,你知不知道自己讲的笑话很冷?都几岁的老头子了,还讲什么灰姑娘的冷笑话,有病!」

  那厢对她的冷言似乎不以为意,呵呵的笑声从话筒传来:

  「总比只长个儿不长脑,年纪一大把还穿小叮当睡衣加一双酷企鹅拖鞋的老女人好太多了。」长串调侃反击,流利得让叶秋一口气梗在胸口。

  老女人?!「谁老啊,我才二十五!」

  那厢飘来「哦」的淡淡了悟声,「真看不出来。」

  「孟旸谷!」

  「有何贵干?」语调之悠闲着实气人。

  「你、你把鞋还我!」

  「开门来取。」站在门外的孟旸谷挥挥手上的酷企鹅。

  躲在屋里的叶秋透过对讲机的屏幕,气呼呼地看进这一幕,对方的气定神闲让她更为光火。

  屏幕上,那张脸像是经由巨匠雕刻出的轮廓,净是刚硬笔直的线条,充满阳刚的雄性脸孔因唇侧勾弯起的笑意,添抹嘲弄调侃的况味。

  肝火直窜的叶秋压根无心打量对方的容貌,就算再怎么貌似潘安,在她眼里也会变成马文才之流的长相,不值得她浪费眼力。

  「你把它丢进我家院子就行了!」她连出门看他一眼都嫌刺目。

  之前春光外泄的糗事是起因,之后他气死人不偿命的油条样是酵素,化学反应过后,产生名为「厌恶」的化合物。

  「我却想亲手还给妳,方才在阳台展现裙下春光的叶小姐。」

  「叶小姐就叶小姐,有必要加那么长的形容词吗?!」叶秋气得朝话筒直吼,声波威力之强,逼孟旸谷小退一步,以免耳膜破裂。

  这个女人非常有趣,他暗忖。

  伶牙俐齿的人他过多了,其中不少人还是法庭上的对手,但像这样荒腔走板的对话却屈指可数。

  他身边有太多谈法且理性的人,法学逻辑的对辩阵仗或思维经历太多,已不觉有什么稀奇,像此刻这样无厘头的对谈反而是难得的经验,值得好好玩味。

  方才没有看清她的长相,这点让他觉得可惜。

  所以,只好挟「酷企鹅」以令诸候。「妳可以选择开门来取,或者让我带回家等妳亲自登门拜访。」二选一,他自认很有民主风范。

  叫作「厌恶」的化合物再注入一记称为「败阵」的化学元素,催生出名曰「梁子」的结晶。

  孟旸谷是吗?

  给她记住,她跟他的梁子结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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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字打累的手不知何时起便无意识地停下,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叶秋发现自己一双眼胶着在脚上的酷企鹅。想一想,才知刚刚不自觉发起呆来。

  这双酷企鹅造型的绒毛拖鞋是她的最爱,但也记录了她的首次败阵,甚至开启日后连续败北的大门,满江红的战绩全拜隔壁恶邻所赐。

  一想到此,凶光狠瞪向对面紧闭的窗户。真倒霉,为什么书房的窗户好死不死对上的刚好是他卧房的窗!

  不到两公尺的距离,根本不能成为固守她写作领域的楚河汉界;对面三不五时会冒出个死人头,无所不用其极地气她,气得她肝火直冒,烧光满脑袋本想key进计算机的字句。

  「要死了,A健壮的手臂搂住B不堪盈握的纤腰,在C的面前,A阳刚的男性面容写着……写着什么鬼东西?真要命,刚才想到的是什么鬼?」叶秋对着计算机念念有词。

  几分钟前被恶邻一闹,忘了接下来的字句,她苦恼到效法杜甫猛抓头发,只为挤出几个关键词,好让她回到原先写作的入定状态。

  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除了抓断几根头发和满手头皮屑的战利品外,再也没有其它。

  「可恶!」低咒一声,叶秋索性存档关机,离开书房,打算睡个消气觉,明日再战。

  在她熄灯离开书房后没一会,隔壁恶邻的灯也跟着关上。

  十二点多的深夜,本就该是休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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