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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钱女丈夫 第一章

  搞不清楚!何欢低声诅咒。奶奶那食古不化的脑袋,怎会想出这么个歪点子?

  五百元的生活家!

  不花钱的天生玩家!

  创造财富的艺术家!

  谁办得到呀?如果真有轮回转世这码子事,她一定是走错人间、投错胎,才会误打瞎撞地闯进妈妈的子宫里,不幸成为何氏家族的一员。

  在印尼,华侨几乎掌握了百分之八十的经济命脉,而何氏家族更是富中之富,权力几可敌国。

  何氏子孙,是衔着金汤匙出生的,谁不羡慕?

  但那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由于祖先是白手起家,何氏家族规定所有子孙也都必须有白手起家的本领,不能坐享其成。一过完十七岁生日,就得到台湾受教育,同时接受家规考验,直到年满二十岁。

  没想到奶奶的出的点子,竟是这么大的难题:

  五百元生活费过一个月,而且食衣住行都必须是一流的水准。

  学会吃喝玩乐的本领,却不能花一毛钱。

  做个艺术家,却必须是会赚钱的艺术家,而不是苦哈哈的艺术家。

  以为她是神啊?

  即使是在物价低廉的印尼,要以五百元台币过一流的生活,都是天方夜谭了,更何况是在每样东西都贵得吓死人的台北?同样是麦当劳汉堡,台北卖的,就硬是比别的国家要贵的许多,各样民生用品,也都是如此。

  吃喝玩乐、食衣住行哪样不花钱啊?

  “家训”还规定,未能通过检测的子孙,若是男孩,一律送往国外严格训练,以便未来即使无法开创新格局,起码还能守成,维系家庭企业的命脉;若是女孩,就得接受家族安排嫁人,因为能力太差的女孩的出路,就是找张确保生活无虞、条件优厚的长期饭票,没必要和人闯啥天下了。

  这简直重男轻女到极点、野蛮到极点、专制到极点!

  每次想到这些,何欢就郁卒极了,觉得前途黯淡。

  同样是何氏家族一员,何欢的同父异母姊姊何茜,因为有大妈妈撑腰,即使没通过考验,相当拥有实权的大妈妈,还是会为她打点好很多事,包括为考验作弊,例如五百元一个月的生活费,对何茜而言,只是障眼法,随时偷偷汇进何茜秘密账户的钱,怕不有百倍之多;相反地,何欢的生母是处处受制于大妈妈的小姨太,身体孱弱,又胆小怕事,除了为何欢的处境担心外,也只能暗自垂泪,半点帮不上忙,反倒还得靠这个女儿保护呢!

  但何欢可不是那么轻易认输,也绝不会屈服的,怎能就让奶奶把她随便嫁掉?

  她的人生属于自己,她要自己创造美好的未来。

  五百元的生活费,打个喷嚏就没了,何况要过一个月?两年来,何欢不仅省吃俭用,还努力到处赚钱补贴,反倒能存下一点钱呢!

  而且,她一定要争口气,不要让奶奶看扁,不要成为家族笑柄。她发誓,有朝一日,她一定要成功,让母亲过好日子,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为了通过考验、达到目标,何欢不得不卯足劲,全力以赴。

  反正戏法人人会变,巧妙各有不同。

  何茜有大妈妈在暗中护航,何欢虽得单打独斗,却也不会坐以待毙的。

  “男人婆,坐好啦,你这样乱动,我怎么帮你?”奎子哇哇大叫,双手却也不停为何欢化妆。

  “一定要画眼睛吗?哎呀!好痒哦!”何欢努力端正坐姿。

  为了完成手中的一个企画案,她真是连“色相”都牺牲了,再不成功,老天爷可就太没良心了。

  奎子是个男同性恋者,外型清俊、性格细腻,最大的遗憾是,恨不生为女儿身,与恨不生男儿身的何欢恰恰相反。

  不过,何欢倒没有什么同性恋倾向,只是行事作风大而化之,讨厌拘束,甚至有点桀骜不驯,发飙起来,比男孩子更像男孩子,所以奎子总是叫她男人婆,何欢也不以为忤。

  她好动活泼,喜欢户外,喜欢阳光,夏天才到,就把自己晒得像个小黑人,古铜色的肌肤,健康而有弹性,微微发亮,而她细细的肤毛在古铜色的肌肤遮掩不下太明显,若仔细看,还比奎子的更长更多呢!

  但何欢虽是标准的男人婆,但她中性的气质,以及相当有个性的脸蛋,反倒流露出一股特殊的帅气,在许多男性同胞的眼里,仍深富魅力。

  很难说奎子和何欢之间的关系,究竟该算哥儿们,还是姊妹们?一个是由于长得期文俊帅,像个小白脸,受尽女性追逐之苦,避之犹恐不及的奎子;一个是一心一意只想达到目标,自觉任务沉重、太有男人缘,反倒是一种障碍,而极欲排除各方追逐者的何欢。

  于是这哼哈二将,就结盟成最佳拍档,必要时,甚至假装是一对男女朋友,挡掉一些没有必要的追求和麻烦。

  但这回,奎子却是在发挥他的天赋专才帮助何欢,不仅要把男人婆变得美美的,还要让她看起来楚楚可怜、温柔娇媚。

  这可是个扭转乾坤的浩大工程。

  何欢的脸蛋其实也够美了,但太有个性,线条不够柔和,她又身高一七二,动作大剌剌的,要将她变个样子,的确是个考验。

  幸好,这还难不倒奎子。

  最难的是,如何找到一套款式秀气的服装给手长脚长的何欢穿。

  “真受不了你,竟连条裙子都没有?”奎子翻遍何欢的衣柜,除了几条长裤、几件T恤、衬衫外,连一件女性化的衣服都没有。

  何欢那么高,一般女孩的衣服根本不合身,奎子只好出借自己平常在家里偷偷穿着玩的女性衣服。

  “你,你穿这个啊?”何欢瞪大眼睛。

  “不行啊?讨厌!”奎子凶霸霸地,脸红了。

  何欢忍着笑,什么都可以嘲弄,但绝不能嘲弄别人的伤痛,对于一个同性恋者,无论那癖好有多怪,更是绝对不能拿来开玩笑。

  奎子在男性中,属于中等身材;身量恰与何欢差不多,他的衣服穿在何欢身上,还挺合身好看的。

  “你眼光不错哟,这衣服真漂亮!”

  何欢用力夸赞,奎子露出得意的笑,讪讪的脸色才略有改善。

  奎子的功力果真不是尽的,半个小时后,男人婆已经变成个漂漂亮亮的淑女,他又把一顶长可及腰的假发,帮何欢戴上,才算大功靠成。

  畦,发型对人的外表影响真大!长发及腰的何欢,显得风姿绰约,浪漫妩媚。

  “糟糕,来不及了。”何欢一看表,急得赶快要出门去。

  “记得说话要慢一点、秀气一点、撒娇一点……”奎子殷殷交代。

  “知道啦!”何欢头也不回地冲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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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欢十万火急地赶计程车到那家大饭店,抱着必死的决心,一定要把他逮个正着,否则费尽辛苦的企划案就泡汤了。

  偏偏台北市的交通,烂到不能再烂,才五点多,就已经大塞车,眼看里程计费表不一会儿就往前多跳五块钱,何欢的心脏也跟着怦地跳一下,车子却还是老神在在地塞在十字路口,动弹不得。

  何欢急得跳脚,早知道她就骑脚踏车出来算了,原是怕赶不上时间,才咬着牙奢侈一回,没料到反而更慢,白白浪费金钱。

  大饭店就在下几个路口转角,干脆下车用跑的,恐怕还快一点。

  心念一起,何欢马上行动,掏出一百五十元。

  “我就在这里下吧!”何欢说着已经打开车门,一脚跨出车外。

  “小姐,你这样太过分了吧?早就告诉你这一带会塞车,是你千拜托万拜托,我才勉强载你,平常我是不跑这一带的,”司机老大不高兴的。“如果你要在这里下车,你多少补贴一下我的损失啦!我不知道还得塞在这里多久呐!”

  “啊?”何欢瞪大眼睛。

  开什么玩笑!计费表上明明是跳着一百二十五元,她还打算要司机找回她二十五元呢!

  要叫她平白损失银子?免谈!

  何欢庆幸钱还拧在自己手上,还好她聪明,先打开车门,长手长脚的她,半个身子已歪出车外,否则司机老大毛起来,搞不好锁上车门呢。

  没时间和对方争执了!她把五十元纸钞塞回皮包,埋头从小口袋里,掏出两个十元和一个五元的铜板。

  “好啦,好啦,就这样啦,谢谢你啦!”

  何欢不由分说地将钱塞进司机手里,在他来不及反应前,早已侧身下车,砰一声关上车门,让对方不接受也不行。

  啧,钱那么好赚啊?喜欢钞票,不会自己印!没坐霸王车,已经够给面子了!何欢啧声暗骂,拉起裙角,扶着头发,拔腿飞快向前跑。

  终于赶到那家大饭店门口。

  何欢气喘吁吁,浑身热汗。

  据可靠消息说,正确地点就在二楼。

  但这副尊容可怎么见人?搞不好妆都掉光了,不成不成,绝不能功亏一篑。

  何欢闪进大饭店香喷喷的清洗间。

  大片镜子里,映现她的模样,长及腰间的秀丽黑

  发,粉红色的连身水洗丝长裙,看来颇有女人味呢!

  嘿,但她可不太习惯这副德性,只是为了达到目的,不得不暂时委屈一下罢了。

  看看四下无人,她首先就将头上的长发给掀了下

  来,拿在手上扇风。

  “哇,凉快多了!”

  何欢满足地叹口气,头发早已汗湿,黏在脖颈上,她随意用手抓了抓痒处,将发根和颈后的的汗水擦干。

  真搞不懂那个家伙干么偏偏喜欢看来楚楚可怜、娇柔妩媚的女孩子,害她得受这番苦,可也得感谢奎子透露口风给她,还奉送这么重要的情报,让这整个案子有机会绝处逢生。

  一个中年妇女推门而人。猛然看见身高一百七十二公分的她,拿着头长长的假发在扇凉,惊吓得目瞪口呆,以为是白天撞到鬼。

  “我得了癌症,刚照过钴六十,头发都快掉光了,哎,也是没办法!”何欢随时不忘恶作剧,装出一副病弱的惨笑。

  “呃呃,好可怜,呃——保重。”那妇女疑惑地盯了何欢一眼,听说是癌症,像是见着了瘟疫,保持距离为妙,连忙转身进入厕所。

  何欢偷笑,把假发暂置一边,用水拍拍脸,让自己有精神一些,脸上的妆被汁水浸得脱落大半,哎,刚才慌慌张张出来,竟忘了带点化妆品,现在可补不了妆了,幸好她五官鲜明,浓眉大眼,鼻梁修挺,一张挺有个性的脸,即使不化也够抢眼,只是眉宇间多了股一般女孩少见的英气,可就与楚楚可怜、娇柔妩媚大大扯不上关系了。

  她叹口气,把假发再度戴上,用发夹固定妥当。妩媚之姿,这才又略略回到她的脸上。

  不管了,就这样。她对镜摆了个pose,娇娆一笑!

  幸亏她天生有表演细胞,曾经在学校演过几曲舞台剧,大概还颇能假仙得像样吧!

  没时间穷蘑菇了。她看看表,又整整衣冠,闪出冲洗室。

  二楼的欧式自助餐厅高朋满座。

  她整场绕了几圈,硬是没看到她殷殷盼望的人。

  只看到一个也像她一样伸长着脖子到处张望、像在找什么人的大男孩,每次在过道上与何欢不期而、遇,总是冲她一笑,露出白白的像狼一般的牙齿。

  何欢有突然被阳光照耀的错觉。大男孩爽朗的笑容,像阳光一般耀眼。

  大男孩叫李靖华,他到这大饭店的附设餐厅里来,也是有着目的的。

  神经病!何欢瞪了他一眼。这大男孩穿着一身蓝色衬衫、白色牛仔裤,凭良心说,是挺好看的,很少有男人能把白色牛仔裤穿得这么出色。

  但何欢正晦气着,满心不高兴,当然看谁都不顺眼。

  她已经为了这个案子东奔西跑,打了无数电话,不断打听、联络、沟通,说破嘴皮,都不得要领。

  奈何新闻局就是迷信大牌、迷信偶像,指定这支宣导短片,非得找当红的四大天王,或职棒、职篮明星来拍不可,若不能找到这些人拍,预算就要取消。

  几天来,四大天王的线是肯定接不上了,人家的行事历早就满档排到明年去,苦苦哀求,经纪人是说什么也不肯帮忙,当红的职棒明星出国度假去,只剩职篮的邓元和在新闻局开出的合格名单中。

  她好说歹说,威胁利诱、声泪俱下的,竟还是无法打动球队经纪人的心,不肯在这么赶的时间里,替她安排,于是乎,接触上邓元和,请他拍公益广告的机会似乎没望了。

  但无巧不巧地,她的损友奎子,最近交了个爱人同志,那男的是职篮球队里后备中锋的亲戚,于是一表三千里,关系牵来拖去,奎子就帮她打探到了职篮今天将到这家大饭店举办庆功宴的消息。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能不能好好把握住,就凭功夫了,既然常轨走不通,就动点歪脑筋吧,男人婆。”奎子说。

  这话正确。

  她脑筋一转。嘿,可不是?经理人不帮她引介、安排机会,她不会自己去见邓元和吗?中国人最最讲究见面三分情,伸手不打笑脸人,只要拿出磨功,不怕磨得他不答应。

  何欢虽个子高挑,但实在不太楚楚可怜,不过,打篮球的,个个人高马大,而她才一百七十二公分,稍加打扮,在邓元和面前,即使无法显得小鸟依人,起码也不会造成压迫感才对。

  于是何欢逼着休学后从事美容造型工作的奎子拿出他的看家本领,为她造型,但可就不知道企划案会不会因此成功了?

  万一邓元和不吃这套,也是白搭。

  这支宣导短片若拍得成,她这个企编兼执行,就可进帐三万元。虽属兼差性质,她与传播公司的casebycase,这个案子,条件优厚,所以好才这般卯足了劲,以她向来的一毛不拔,这次甚至不怕血本,搭计程车赶来,若最后报销,岂不亏大了?

  她抬起头,又看到那大男孩冲她一笑。她皮笑肉不笑地回应一下,掉开头,四下张望,只见埋头苦吃、撑死不偿命的一般顾客,莫说邓元和,连个职篮小卒都没见到影子。

  她急得都快吐血。

  会不会是记错地点?她掏出纸条,没错嘛,她熟记得可以倒背如流的。

  难不成奎子故意耍她?这死奎子,如果真敢如此,她非剥下他的皮喂猪不可。

  她气急坏败地挤到楼梯间打电话给奎子。

  “喂,死奎子?你不是说六点整他们要在这里办庆

  功宴吗?怎么蚊子也没见到一只?”何欢找到人,冲着电话筒,劈头就骂。

  “急什么嘛?急(挤)奶呀?”奎子开口就是黄腔,嘻皮笑脸地说,完全没把何欢的凶霸霸当回事儿。“他们临时改七点啦,你耐心等嘛!”

  “没骗我?”

  “男人婆,我哪敢骗你呀?我还想舒舒服服多享几年福、多交几个帅哥爱人呢!”

  “哼,没事改什么时间,无聊!害我赶的这么急,还浪费一百多块钱计程车费!”想起钱,何欢就心疼。

  “男人婆,你记得哦,他最喜欢女人撒娇了,女人一撒娇、迷汤一灌,他骨头就酥了,说什么都肯点头。”

  “知道啦,罗嗦!”

  “事成后,你答应买一件亚曼尼衬衫给我,可别黄牛哦!”

  “事成再说。”何欢匆匆收了线,亚曼尼衬衫多贵啊!简直就像把钞票穿在身上,这般奢爹浪费的家伙,怎么不遭天谴?

  “小姐,一位吗?要不要我先帮你带个位子?”一个侍者向何欢微笑。

  何欢也勉强回个微笑给他。原想到一见邓元和,就马上冲到他面前,低声下气,款款劝说,得到他同意就走人,根本不必消费,但这下小,还得等上半个多小时,看来这一餐饭的钱是省不了了。

  佳肴的香味,逗得她口水直流、肚子咕咕叫,想想,心一横,就点头了。

  “唉——我就坐这儿好了。”餐厅里到处是人,唯独这一区,却空下一大片座位,何欢不想去跟别人挤,就选择坐在这里。

  “对不起,这区有人订位了。”侍者抱歉地说。

  但餐厅里除了此区外,几已座无虚席。

  只剩靠窗的角落边,还有个双人双人座位。

  侍者带她过去,可是李靖华正巧也同时被另外一名侍者带来,捷足先登了。

  座位摆不平,两个陌生人要不就坐在一起共餐,要不就有一个人还得等。

  结果,何欢就只好和李靖华同桌共餐了。

  才坐下,何欢已等不及到食物区去席卷一番。

  一盘吃完,又一盘。到这种随人吃到饱,吃到撑死才够本的欧式自助餐厅,几乎每个人都是埋头苦干,恨不得吃回本,最好还捞点油水,占点便宜才甘愿。但何欢也着实惊人,才几分钟,已经干掉十六只生虾、一盘生鲑鱼、两块奶油羊排。

  瞧得李靖华难叹为观止。他也是那种特能吃的人,但比起她来,可就逊色多了。

  “哇卡,我面前坐的,该不会是伊索匹亚难民吧?”李靖华不带恶意地开开玩笑搭讪。

  “没听过宰相肚里能撑船啊?我吃的东西,距离一条船的容量,还差得远呢!”何欢挤了点柠檬汁到生虾上,吞进嘴里,嚼也不嚼,直接就咽了下去,滑腻多汁的生虾溜过喉咙,滋味美极了。

  “嘿,你知不知道,你有些角度和我认识的一个女孩挺像的。”李靖华突然盯着何欢说,他方才就差点认错人。

  老桥段!许多男孩在和女生搭讪时,最常用的就是这一招,无聊!何欢不理他,塞进一大口烤鲑鱼。

  “我是说真的,她叫何茜!”

  “何茜?”何欢一惊,受到太严重的震吓了,满口烤鲑鱼哇地吐出来,喷了李靖华满脸。

  太夸张了吧?李靖华哭笑不得,这模样优雅的女孩,运动之粗鲁,还真是世间少见。

  “你,你还好吗?”何欢心里偷笑,暗骂对方活该,同时对自己闯祸的功力大为自豪,嘴里却假惺惺地。

  “不骗你,你真的和何茜很像!”李靖华说,边用湿巾擦去脸上被何欢咬得烂烂的恶心的鲑鱼泥。

  是噢,她会像何茜?放屁!但想想,似乎也不无可能,毕竟她与何茜是同父异母,有着一半上同的遗传因子。

  “当然不是说和双胞胎那么像,只是脸型、五官配上这头美丽的长发,就有五、六分像了,只要是认识她的,无论谁看,都会觉得你们像姊妹。”

  原来是这头假发惹的祸!何茜正是留着类似的一头长发。但怎会这么巧,他正好就认识何茜。世界还真小,不是吗?

  发型对人的影响有这么大吗?她一披上长发,就会与何茜相像?那她发誓这辈子不留长发了,何欢长发的模样仅此一回,绝无例外。

  李靖华探究似地看着何欢。

  何欢也忍不住多瞧了这个竟然认识何茜的大男孩一眼。

  老天,怎会有男孩的眼睛这么幽邃,像一潭不可见底的深渊。何欢感觉心脏猛然跳了一下,脸马上微微发烧,连忙把眼睛转离。

  “我猜,你该不会那么巧也姓何吧?”

  “姓何不姓何,关你何事?”

  何欢耍了个嘴皮子,一心记挂着别的事,根本懒得回答这类无聊问题,她要侍者收走空盘子,又想去拿另外一盘美食,瞧见那尚无人坐的保留区,忍不住抱怨。

  “真是差劲,订了位也不来,害得大家没地方坐!”

  “你知道那是谁订的位吗?”李靖华神秘兮兮地。

  “谁?”

  “职篮球队。”

  “原来哦——”

  何欢乐死了,幸好方才没有坚持要去等别的位置。

  “他们今天要在这里开庆功宴。”

  李靖华一副万事通的模样。

  “我早就知道了,还要你说!”何欢冲口而出。

  “你也是专程来等他们的?”李靖华表情疑惑。

  “没错——”何欢突然住了嘴,嘿,逢人只说三分话,天知道这家伙想干么?

  发现对方满脸疑惑,何欢又吞下另一个生虾,改口说:“也没干么啦,邓元和是我们班许多女孩子的偶像,听说他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我们班的邓元和迷就公推我来这里请他签名喽……”何欢掰得脸不红气不喘。

  “这样吗?我帮你。”李靖华自信地说。

  “你方才说‘也’,原来你‘也’是专程来等他的?”何欢突然想起来。

  李靖华笑而不语。

  “难不成你也认识他呀?”

  “我不认识他,不过——我就是有办法,信不信?”

  “什么办法?”何欢好奇极了。

  李靖华未及回话,职篮那票人已蜂拥而至,引起现场不少好奇争睹的眼光。

  邓元和更是一下子就被一些小男生小女生围住,找他要签名。

  何欢连忙站起来,却听见撕——裂——裂的一声,糟糕?她吃太多,竟然把裙腰给撑裂开来,而猛然站起来,脚不慎踩到长裙裙脚,裙摆拖拖拉拉的蕾丝,也给踩下了一块。

  何欢羞红了脸,不知该先到厕所整理一番,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挤过去,这一迟疑,李靖华早就先一步过去了。

  “阿和,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太好了!”李靖华很有技巧地挤开旁人,手极自然地搭上邓元和的肩。

  但邓元和一脸茫然,似乎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认识对方。

  “怎么?我是阿华呀,忘记我啦?我们小时候一起打过无数次的篮球,你真是贵人多忘事,这样太过分了啦,人不能出名,一出名就忘记老朋友。当年,你苦哈哈的,连买个篮球的钱都没有,还是我把自己的篮球送给你,你才能天天练习打篮球,而你——”李靖华一脸委屈,叹气地说:“算了,既然你已经忘记我了,我干么还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李靖华那种爽朗无邪的良好气质,原就容易使人产生好感,不易心生怀疑。而谁都知道邓元和是穷苦人家出身的孩子。邓元和伙伴们,都起哄说邓元和太烂了,绝不能成名就忘记过去的老朋友。

  连那一千围着请他签名的崇拜者,也开始对邓元和露出不屑的表情,同情地望着大男孩。

  李靖华好会假仙,装出一脸受伤的样子,转身要走。

  “哈!我想起来了,”群情难敌,邓元和慌忙地揣住那大男孩,露出恍然的笑容,拍着自己的脑袋说:“你不就是那个——那个——”

  “阿华!”李靖华替他接口说。

  “对对对,就是阿华,我想起来了。”邓元和果然是很识时务、重视形象的,马上装出热络的态度。

  就这么三两下子,那自阿华的李靖华已经加入这一群,与人家谈笑风生。

  席间,他趁着邓元和上洗手间接空档,悄悄附耳和他说了好些话。

  “阿和,就这么一言为定喽!”

  “一言为定,一言为定!”

  从洗手间出来,正好碰上也是刚从女厕出来、一直在等待适当机会接近邓元和的何欢。

  “阿和,我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妹子,她好崇拜你呢,想要你帮她签名,你就帮她吧,我还有事,先走了,晚上我再去接你。”临去前,李靖华悄悄地向何欢眨眨眼。

经过这一番折腾,从要邓元签名,到说动他也拍公益广告,何欢的心血终于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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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一般来说,若透过经纪人安排,邓元和接拍片子,通常有一定的价码,但何欢以“公益”为由,把演员车马费又压低了一半,于是转手又多赚不少。

  但约好第二天早上十点钟进摄影棚,全组人马左等右等,都中午了,却还未见邓元和的踪影。

  这样一次租棚出机,就要好几万元,如果拍成,费用当然由传播公司付,如果没拍成,费用可要何欢自己负责,那还得了?

  何欢死逼活逼,硬从奎子的同志爱人的一表三千里的亲戚处套问到邓元和的住址,急匆匆杀过去。

  那小子竟然还在作春秋大梦,睡得稀里糊涂,气得何欢七窍生烟,却也只能按捺住脾气,低声下气、好说歹说,拖他下床,等着他梳洗完毕后,押着他赶到摄影棚。

  一个下午拍下来,邓元和一直呵欠连连,眼睛都睁不开似的,不免NG。

  “不能全怪我哇!昨天庆功宴完后,我还被那个阿华硬架去拍了一支广告片,三十秒的广告片,一直拍到凌晨四点才结束,我困死了。”

  “啊?他是拍广告片的?”

  “童年玩伴的忙不帮,好像也不太说得过去,可是说实在话,我到现在都还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和他一起打过篮球,他又什么时候送过我一颗篮球?我的记忆力怎么变得这么差呢?”邓元和喃喃地说,搔着脑袋,他想了一天一夜,还是想不出丝毫头绪。

  嘿,这可不是扮猪吃老虎吗?

  何欢清楚记得那大男孩说过他根本不认识邓元和的。

  “你被骗了啦!”何欢忍着“呆瓜”二字没有说出口。“你太纯洁、太老实了,一点都不懂得怀疑别人。”何欢摇摇头,其实说对方纯洁老实,真正的意思不如说是蠢!

  这么呆,又长得一脸蠢相的家伙,只因为四肢发达、会打篮球,就可以成为女孩子的偶像,何欢真是搞不懂那些女性同胞们的爱情细胞是不是有点秀逗?

  不过,别人愈蠢,她愈多赚钱的机会。

  动机一动,趁着短片还在拍摄中,她溜出去,在市场里买了几件一百五十元的T恤,一遇到NG空档或休息时间,就磨着会画点漫画的邓元和一件一件在上面签名,以漫画画上自画像。

  “拜托啦,好不好嘛?人家好渴望拥有你的亲笔漫画T恤哦——”何欢嗲声嗲气的,还故意用手撩了撩长长的假发。

  这动作是向何茜学的。

  果然,邓元和乐呵呵的,更显得一副没啥大脑、只是四肢发达的蠢样。

  “你这么迷我啊?”邓元和踌躇满志的,拿起大笔就挥。

  迷你个头啦!何欢在心里暗笑,表情却装得一脸崇拜似的。

  管他呢,只要达到目的,叫你爷爷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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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假后,何欢把这些T恤带到学校去,顿时成抢手货。

  开玩笑!职篮明星邓元和的亲笔漫画T恤呢!

  一件三千元,不得讨价还价。

  那些女同学们争相认购,爽快地付了钱,把T恤当宝见似地捧回去。

  有些消息较不灵通的,来得晚,还买不到呢!

  何欢的同父异母姊姊——何茜听说有邓元和的亲笔漫画T恤,爱得不得了,却也拉不下脸来去向何欢买,美极生妒,妒极怒生,气得两天吃不下饭,遇到何欢就瞪白眼。

  何欢才懒得理她呢!

  口袋赚得麦克麦克,比什么都实在。

  就这么东攒西赚的,加上吝性坚强,才只是个专四学生的何欢早已是小富婆一个。

  利用春假接了一支宣导短片的小案子,铿不啷当地就进帐几万元,辛苦是辛苦点,却还是挺值得的。

  钱才收到,奎子就要来追讨他的亚曼尼衬衫,何欢躲着他,想把他给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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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课,何欢赶紧脚底抹油先溜,省得奎子到学校来找她,被逮到。

  她从车棚里牵出脚踏车。

  明丽的阳光晒在她纯白的T恤、短裤上,衬得那一身健美的肤色,更显耀眼。

  她红扑扑的脸蛋上,微微冒汗。

  在繁花馥郁的校园里骑车,是愉悦的,迎面凉风袭袭,草花香扑鼻而来。

  快出校门口时,突然,迎面一团火红的影子,挡在她的面前。

  又是何茜!她与她的几个死党一起,抱着原文书,似笑非笑地。

  “长不长眼睛?这样骑车?哼!”何茜挑起修长的眉,冷冷地盯着何欢。

  何茜原美艳逼人,长发披在脑后,添了浪漫风情,剪裁合宜的大学服和紧身的军训窄裙,更将她细致的肌肤衬得白里透红,高挑而丰满的身段显露无遗。

  同样是专四学生,同样是中印混血儿,何茜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美丽而成熟,在学校出尽锋头,何欢却像个男人婆,动作大喇喇地,说话行事作风没半点女人味。

  “真难想像你们有血源关系呢!”辛瑜芬啧啧摇头。

  “哼,我们只是碰巧不幸有同样一个不负责的老爸。”何茜没好气地白了辛瑜芬一眼。

  何茜摆明是要挑寡。

  忍忍忍,何欢在心底默念,淡淡地看了她们一眼,掉转车头,不想理会。

  “怎么,见到你姊姊,不打声招呼啊?连叫都不懂得叫一声。何茜,你妹妹怎么这么没礼貌呀?你也不教训教训她?”何茜的死党之一辛瑜芬尖着嗓子挑拨。

  何欢面无表情地望着,心想:奇怪,她怎么不去念戏剧?否则正是演刻薄女人不必化妆的最佳典型。

  何茜不说话,像在等着她的反应。

  忍忍忍忍忍。何欢想起母亲哀伤的脸,咬着牙,闷闷地叫了一句:“姊姊好。”何欢勉强一笑。

  “别叫得那么好听,我可从来没把你当姊妹。”

  “随便你啦,我要走了。”

  “不——行!何茜冷冷地说。“整个春假你疯到哪里去了,奶奶打越洋电话来问,你为什么没有写家书回去?”

  糟糕,她都忙忘了!当初要来台湾念书时,奶奶规定她们每个月都至少得以毛笔写一封家书回去,一方面磨练文笔,一方面不要荒废了从小学习的书法底子。

  她这个月忙东忙西,钞票是赚了不少,却把这件事全给忘了。

  “该做的事不做,害我得替你听奶奶罗嗦半天,连带地还被训斥一顿。”何茜抱怨。

  “我相信你二姨如果知道这件事,一定会要求何欢向你道歉!”又是辛瑜芬这个多嘴多舌的婆娘,她似乎是不扇起战火绝不甘休。

  何茜盯着何欢。

  忍忍忍忍忍忍忍……不!不!不!姑娘不忍啦!何欢的眼里渐渐燃起怒意,可是脸上却不由衷的挂出笑意,从背袋里掏出一张废纸,没人知道她究竟要干么。

  “道歉?好啊,那是应该的,”只见何欢夸张地鞠躬哈腰,嬉皮笑脸地说:“对不起,行个礼——”

  “哈哈,她可真没骨气呢!不是吗?”

  辛瑜芬高声嘲笑着,但笑语未歇,原来何欢的道歉还有下文,她眼尖,早已看到地面上有着一团狗屎,就在弯腰时,随手用废纸将狗屎捡起来,就往辛瑜芬脸上丢去,紧接着掉转车头,屁股朝向那群三姑六婆,放出几个大响屁,扭脖子转过脸抛下一句:“丢团臭狗屎,臭死你们这些大母猪!”然后跨上脚踏车,打算扬长而去。

  辛瑜芬尖叫,扯住脚踏车的后座,不肯放行。

  “脏死了,可恶,你——你——”

  “真是贱毙了,你!好没水准哦!”辛瑜芬破口大骂。“何茜,你就这样让她欺负我吗?”

  辛瑜芬气急败坏、张牙舞爪的衰相,让大伙儿都忍不住掩鼻偷笑,何茜也忍不住要笑出来,但对方是她的死党呢,又是为她出头,才遭受“狗屎祸”,不替她出面未免有点那个。

  于是何茜凶霸霸地冲过去,挡在何欢面前。

  “真不知道二姨是怎么教你的?把你教成这副德性?”何茜冷笑,用手一摆长发,显得风情万种。

  那姿态连何欢都不得不承认十分撩人!何欢想起那个大男孩说她们相像的话,心里怪不舒服的,哼!才没那么倒楣跟何茜像呢,从小何欢就刻意不要与总是欺负她的何茜相像,何欢不屑地暗骂那个大男孩眼睛一定是糊到蛤仔肉。

  “大妈妈没有教过你,好狗不挡路?”何欢豁出去了,故意笑咪咪地说。

  她竟敢这样顶她?何茜的眼睛几乎喷出火来,她这辈子肯定和这个小贱人势不两立了。

  她们之间的战争,将在二十岁那年立见分晓,她会叫何欢败得尸骨无存,连活下去的勇气和尊严都没有,她不仅要自己复仇,更要为母亲讨回公道。

  “你给我记住,总有一天,我要你在我面前跪下,求我赏你一口饭吃。”何茜盛气凌人地。

  “祝福你早日活埋在金山银山里,被永远也吃不完的饭撑死!”何欢也不甘示弱,何茜愈气,她笑得愈愉快。

  “你再说一遍!”保茜脸色铁青。

  “嗨!何茜——”

  一个大帅哥坐在红色敞篷跑车里,按了按喇叭,朝着何茜一行人猛招手。后面还跟着几部不同款的国产轿车。

  他们是附近法学院的大学生,约好了何茜一群死党,在这个周末一起开车到海边兜风。

  啊?为首的那个家伙,可不就是何欢在大饭店里巧遇的那个“阿华”吗?难不成他又来这招扮猪吃老虎了?何欢暗叫糟糕,怕被认出来,赶紧转过头去。

  她私下接案子赚钱的事,可不想请何茜这个大嘴巴知道。

  看见那个“阿华”,何茜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转移。她原本气得横眉竖目的脸,马上变了神色,露出娇媚的笑容,也朝对方摆了摆手。辛瑜芬尤其笑得妖娆。

  不知为何,何欢看她们那副妖娆的媚态就有气,一方面趁乱想溜,却又不甘心就这么走,掏出另一张纸,捡起地上的另一团狗屎,就往她们丢去,未料,却丢歪了——

  “嗨!你——你不是那个——那个——”李靖华冲着何欢而来,又露出烂若阳光的笑,才发现自己根本没问过何欢名字。

  好死不死地,那团狗屎竟就投向李靖华的方向,丢了他一脸狗大便!幸好狗大便干干硬硬的,马上整团掉落地面,否则那张脸必定十分恶臭难看。

  李靖华皱眉苦笑,掏出手帕擦脸。每碰到她,就活该倒楣吗?

  “对不起噢,对不起啦!”何欢好笑极了,但闯祸的是自己,又不好意思真笑出来,憋得好辛苦。

  哼,谁叫他一笑,就像阳光一样耀眼,照得我眼花,才会丢错方向嘛,怪他自己好了。何欢强辞夺理地自我安慰。

  “但我认识你吗?”

  何欢装得好像——仿佛看到的是陌生人,还故意用假音说话。

  李靖华愣了愣。认错人了吗?

  “呃,对不起,我以为你是——”

  凭良心说,李靖华也不太敢肯定。那天在大饭店里巧遇的女孩留着一头美丽长发,即使动作粗鲁,但不说话时,气质还算优雅,又化着妆,整体的感觉,的确和眼前这位头发半长不短、甚至相当男性化的女孩很不一样。

  后面的喇叭声又响。

  “他们在催了,走吧,别理这个烂货了!”辛瑜芬小声地说,拖着何茜离去。

  “今天暂且放你一马,但是你给我小心了!最好叫二姨也当心点。”何茜也压低声音抛下一句话。

  她们一走,何欢脸上硬撑出来的笑容也垮下来了。

  她闷着头,牵着脚踏车慢慢走在红砖道上。

  那个“阿华”是何茜的新任男朋友吧?何欢莫名地觉得不太是滋味,追何茜的男孩子一狗票,那家伙搞不清楚,干么凑这种无聊的热闹?哎,管他呢,反正不关她的事。

  她真正担心的事,还在后头呢!

  哎!何必逞一时之快?

  她一点都不怕何茜,但是,得罪何茜,何茜是绝不会善罢苦休的,而修理不了何欢,倒楣的,将是何欢那惯于委屈求全的柔弱母亲。

  这下,只要大妈妈知道了,不晓得又要怎样报复在母亲身上,况且她顶何茜的话里,还带着大妈妈不逊的字眼,何欢叹口气,懊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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