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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是你 第二章

  “你有心事?”珍妮看著凯翔,他沉默不语,一定又想起他的老婆。

  和凯翔认识三年了,一直保持朋友的关系,外界都传闻她是史凯翔固定的女友,其实他们的关系比别人想的要单纯,会和他认识也纯属意外。

  三年前她还是默默无名的服装设计师,有一天在街上走著,想寻求灵感,因为她和诗织都是长鬈发,所以凯翔只看到她的背影就误认她是诗织,等看到正面才知道不是。后来一场服装发表会使她稍有名气,而凯翔再度出现,两人渐渐熟稔变成好朋友,也就知道了他和诗织的故事。

  她为自己和凯翔各倒一杯白兰地,看来她的朋友非常需要白兰地。

  凯翔瞪著珍妮,今天不知道是他不对劲,还是大家都智商一八O,每个人都看出他有心事,而且还知道他在想谁。

  他叹一口气,松开领带,横躺在沙发上,“有这么明显吗?”

  珍妮无奈的看著凯翔,每当他心情不好,总会解开扣子,他今天大概心情非常恶劣,否则也不会横躺在沙发上。

  一你一定不知道每当你想起她时表情总会不一样,带有一丝柔情,她若在你身边,一定会被你现在的样子所感动。想见她吗?”

  “我并非想见她,只是要把她带回美国,她是属于我的……”

  凯翔看著白兰地,想起他们第一次喝酒,不!应该说是诗织的第一次,他不知道她的酒品那么差,所以拿白兰地给她喝,喝了几杯之后,她开始唱歌,还直嚷著要把学校的玻璃全部打破。他又哄又骗才让她安静下来,从此之后他绝对禁止她喝酒。

  珍妮喝一口白兰地,“是吗?那你为何会常常想起她?如果我记得没错,她在结婚前夕逃跑,也就是说是她甩了你,不是你甩了她,你确定她肯和你回来吗?”

  她摇晃著手中的酒杯,凯翔需要一点刺激才能找回真爱。对于诗织会离开凯翔的事,一直让珍妮觉得有疑点,表面上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子,可是那时的凯翔早就飞黄腾达,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离开他的,只是凯翔气昏了头才没有想到这一点,有机会她倒想会会诗织,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圣,能让美国情圣——史凯翔这么痛苦地想念著她。

  凯翔忿忿的说:“我会想她是因为我想报仇,我要她偿还我失去的面子,哪个笨蛋会想念爱慕虚荣的女人?别以为我无法带她回美国,她若不肯跟我回来,我会揍到她肯回来为止。”

  珍妮失笑,看他这副模样就知道他一定不忍心揍她,他也真是可怜,等一个女人足足等了七年,可笑的是那个女人不知道,她记得的可能只是他的风流韵事吧!

  “你闹了那么多花边新闻,她一定不肯丢这个脸,我觉得你应该好好跟她说,也许她的心一软,愿意跟你回美国,这比你揍她好多了。你揍她她可能会恨你一辈子,说不定会再度逃离你身边,到时你的仇也报不了。再说你忍心揍她吗?”

  凯翔不理会珍妮的问题,他的确不忍心揍诗织,只要她一流眼泪,他的心都碎了,疼她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揍她。

  威威从卧室走出来,“妈咪,我睡不著。史叔叔好!”威威爬到母亲腿上坐著。

  珍妮轻轻搂著威威,口中唱著摇篮曲。威威是她的宝贝儿子,他们相依为命多年,而威威是个懂事的小孩,自从他知道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世,就再也没问过爹地上哪去了。威威是她的生命,她不允许别人来拆散他们母子,即使是“他”也一样。

  “沈正刚阻止不了我……”

  凯翔心情不好,只是看了威威一眼。威威是个讨人喜爱的小男孩,但他今天没有心情逗威威笑。想起沈正刚,他极有可能会阻止他带诗织回美国,如果必要的话,他会对外宣布他和诗织之间的关系,到时就没有人能阻止得了了。

  珍妮的心漏跳一拍,难道是……他?她用力搂紧威威,深怕威威就此消失不见。

  她用颤抖的声音问:“他是谁?”

  “久信企业集团的老板,也是诗织的堂兄。”他看著珍妮继续摇著威威,没有注意到珍妮奇怪的表情,心襄想的全都是诗织的倩影。

  珍妮起身抱威威回房,他已经睡著了,威威的眼睛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看著威威好像又见到他一样,他是来找她的吗?还是只是来谈生意的?她不得而知,也不敢问凯翔,凯翔烦恼的事已经够多了,而且他不知道她过去的事,她也不想对他提起,放下威威,她轻声的走回客厅,坐下来。

  “整整七年了,她一定忘了我,今天沈正刚告诉我他要把诗织嫁给一个痞子,我差点对他吼叫:‘诗织是我老婆,我不准她嫁给任何人,她要跟我一辈子!’可是我没有这么说……我计画和沈正刚一起回台湾,让诗织躲不了我……”凯翔摇晃双脚。

  珍妮深吸一口气,恢复镇定,“如果她是爱你的,她就不会嫁给别人……”

  凯翔不得不承认,“她不爱我,她只爱钱,对了!你要不要一起回台湾?你那么久没回去了,你的家人会担心的。”

  “我没有家人,我忘了告诉你,我是个孤儿,无牵无挂,威威是唯一和我最亲的家人,我们不打算回台湾,还是在这裹等你把老婆接回来吧。”

  凯翔沉默了一会儿,拿起话筒,“喂!之介,马上帮我订去台湾的机票,我要明天的班机!”

  挂上电话,凯翔心想,与其在这裹和沈正刚耗下去,还不如早点到台湾,而沈正刚留在纽约对他也没有任何的威胁。

  珍妮补充道:“有些话当面说比较好,你把心襄所有想对她说的话都告诉她,包括对她离开的不满、思念她的痛苦,别对她吼,也别命令她服从你,温柔点,就像你对威威那样,我保证她会深受感动的,别忘了,试著控制你的脾气。”

  凯翔本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他胡乱点头答应,便回家去了。

  珍妮看著他离去的背影,关上门。他也来美国了,一定不是来找她的,当初是他赶走了她!天知道,她是多么想再见到他,但她不能,她能保有的只有威威,为了威威,她吃了不少苦,终于靠自己的能力爬到顶端,没有他,他们母子一样能过得很好,她不会让一个无情无义的人破坏他们母子原本平静的生活,如果他执意要带走威威,她会不顾一切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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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刚洗好澡,打开电视,其实他并不想看电视,打开电视只不过是想用电视声音来掩饰他的寂寞罢了,没有人知道他为何寂寞,只有一个人能打开他的心结。

  每到夜晚,他总会以为她还躺在他身边,但醒来时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场梦,一场残忍的梦。

  现在,自己和她在同一个城市,而她是史凯翔的女友。刚才他恨不得痛揍史凯翔一顿,他知道史凯翔和诗织有关联,现在还和珍妮是男女关系,这次来美国最主要的原因是珍妮,他好后悔让珍妮离开他身边,害得她在美国受苦受难,现在得知珍妮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更不能坐视不管,他要把珍妮和威威带回云庄,好好的照顾他们母子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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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正刚到美国办事情,但是公司营运的步骤丝毫没有慢下来的迹象,正刚把公司交由她全权处理,使得她每天忙得焦头烂额。

  她拿下眼镜,叹口气,要她和职员沟通实在是件难事,大家看到她都敬而远之,而她从一开始上班就不与他们来往,总是独来独往,活像个独行侠。表面上大家都尊敬她,实际上他们都在背后取笑她,笑她是老女人,一个想嫁却嫁不出去的女人。她不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反正她早就不打算和别人太亲近。

  今天她要和“利泰”公司的董事长会谈。“利泰”刚换了一个新老板,听说这个老板的办事效率极高,能把一家快倒闭的公司给撑起来,而且规模、制度、工作效率都比以往还好,这是商场上的奇迹。因为这件事使她想见见那个能够起死回生的人。

  敲门声打断她的思绪,她重新戴上眼镜,把头发整理好,她要给人的感觉不是美丽大方,而是严肃能干的女强人。

  “进来!”

  “沈小姐,    ‘利泰’的董事长已经来了。”

  诗织放下手上的传真文件,他来得还真快。“快请他进来。”

  “是!”

  凯翔旁若无人的走进来,他只是想看诗织惊讶的表情,他没有失望,她的确是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凯翔嘲讽的一笑,她大概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他,只是没想到事隔七年会再见面。她把原有的美丽隐藏起来,现在的她看起来完全不像二十五岁的人,反而像三、四十岁的女人。他露齿一笑,很满意诗织现在的打扮,他可不想和别人分享她的美。

  “好久不见了,诗诗。”

  诗织的心漏跳一拍,居然是他!她听说“利泰”换老板了,没想到新老板会是他。七年不见,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甚至比以前更有魅力。她恢复镇定,想到陈秘书还在这里,她不能让陈秘书看出她和凯翔的关系。

  “陈小姐,麻烦你泡两杯咖啡,谢谢!”

  她等陈秘书出去才回神看凯翔,一个令她心醉、心碎的男人,讽刺的是在她弃他而去之后,他还记得她的小名,在纽约时他总是温柔的叫她,为什么他还要再出现在她面前?如果他不出现,她可以让自己淡忘他;而今他又出现,原本冰冷的心再度被唤醒,已结痂的伤口再度淌血,她好想依偎在他的怀里诉说一切,但她不能,现在是考验她演技的时候了,如果这次成功了,他虽会受到伤害,但她不想让他伤得更重,只好祈求这次能成功,那么他将会离开台湾,而她则继续留在这儿舔诋伤口。

  凯翔看著她,多想走过去把她搂在怀里吻个够,天啊!曾经抛弃他的女人对他的影响还是那么大。

  他嘲讽的看著诗织,“怎么不说话?看到暌违多时的老公至少应该表示欢迎之意吧!”

  诗织张大眼睛看著他,彷佛他是个外星人一样的难以置信,“我们没有结婚!”

  凯翔耸耸肩,陈小姐刚好端咖啡进来,诗织连忙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看起来快要哭了,凯翔拒绝表现同情,现在的他是最无情的,绝不能再被她的眼泪打动。看著陈小姐走出去,他走向诗织,把手搭在她肩上说:“亲爱的,我们只是没有对外公布,其实我们早已是夫妻了。”

  诗织拍掉他的手,以冷漠的眼神看他,“你别自欺欺人了,我们两人都知道当初并没有举行婚礼,别自作多情的说我是你的老婆,若想娶老婆去找别人,我沈诗织没这个兴致,也没这个时间。别浪费时间,开始谈生意吧。”

  诗织确信现在的她比冰块还要冷,她面无表情看著凯翔,她的心襄有一个疑问:他为什么会说他们是夫妻?她不想问,也不敢问,如果他想说,不用等她问他就会说了。

  凯翔研究诗织的表情,她虽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他知道她现在内心激荡不已,只是不想表现出来,在这世上最了解她的人就是他。

  他把手插进口袋,身体靠著桌子,像对小孩做解释般轻声说:“我想我忘了告诉你,我们早就注册结婚了,老婆,要怪只能怪你当初走得太匆忙,否则我会有机会告诉你的。而你那可敬的堂哥还留在美国编织他的情人梦,我来台湾是想看看你有没有红杏出墙。看来你满安分的,懂得把美丽隐藏起来,虽然你的心并不美。”

  他注视诗织的脸色由原本的红润转变为惨白,看来她是相信他的话了。凯翔露出笑容看著手足无措的诗织,他伸出手指玩弄她的发髻,她原本整齐的头发都快被他弄散了。

  “我不要再看见你,别忘了,是我甩了你,你的脸皮还真厚,竟敢跑到台湾找我!”

  诗织瞪著凯翔,作梦也没想到他们早已是法定夫妻,现在事情愈来愈棘手,难道她注定离不开他?她深吸一口气,只有说出狠话才能令他死心回美国。

  她对凯翔嫣然一笑,“你真以为我会安分守己?你错了,表面上我是没有情人,实际上……如果你不介意,你还可以当后补,当我寂寞时可以陪陪我……还有,亲爱的老公,我在离开前忘了告诉你,你是我遇过最无趣的人了。”说完,把他的手拍掉,发型可是她的护身符,没了这张护身符,她会显得很脆弱,可能马上跟凯翔投降。

  凯翔像在看戏般看著诗织,“我历任的女友们可不这么认为,她们认为我是个多情公子,很可惜你不这么认为,或许我该打电话问问我历任的女友们,看看她们赞不赞同你的话;也或许我该多和你单独相处,你再来判定我是否真的无趣。”他朝诗织邪恶一笑,“我的能力可不比以前差……”

  诗织看著他,他比以前更坚强,只有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才会对她所说的话不在乎,“我想你是因为常常练习,所以认为你的能力不比以前差,而我……也有很多练习的对象,我想我们的能力不相上下。”

  凯翔铁青著脸看著诗织,她游戏愈玩愈过火,明知道她没有情人,他还是为她所说的话生气。凯翔强迫自己恢复冷静,反正她现在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你有没有情人,我想你应该很清楚,而我也不想提醒你,反正你已经是我的老婆了,如果你红杏出墙,我也不会怪你,反正我们还是可以拥有独自的生活。只要你记得,别怀了私生子就好,我可不想帮你养孩子。”

  诗织惨白著脸,他居然说出这么残忍的话!她不禁苦笑一声,原本是要伤害他,却反被他伤害。

  “你无法命令我做任何事,我要是有了私生子我会坚持生下来,你无法阻止我。”明知这一生不可能再有孩子,她还是不甘示弱的反驳。

  “哦!我能。我要你今晚陪我参加舞会。”凯翔用命令的口气告诉她。

  “不!你不能强迫我做任何事!”

  “是吗?如果你不肯自己走,我会用扛的把你扛出公司,然后带你去参加舞会。”

  “你不会这么做,你是个名人……你……”诗织慌张的看著四周,研究逃跑的路,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如果他把自己扛出去,她以后也不用再见人了。

  凯翔看穿她的企图,“诗诗,唯一的出口在我身后,你如果要跑,我是不会介意的,只怕你的同事会介意,因为我会把你扛出去,你知道,我一向说到做到,而且我要你现在就跟我走。”

  “不!我……我……我没有礼服可以穿。”诗织慌乱的用这个可笑的理由企图打消凯翔的念头。

  凯翔冲著她一笑,她的反应全在他的掌握之中,“亲爱的,你放心好了,在我们那么……亲密之后,我对你的身材早已一清二楚,礼服的事我早就替你想好了,我是个很体贴的丈夫,不是吗?我特地从美国带来很多衣服,其中有好几套礼服,所以你放心好了。”他看到诗织还想反驳,举手示意她闭嘴,“如果你担心公司没有人坐阵,我可以告诉你,公司一天没有你也不会马上倒闭,别高估自己的能力,好吗?你还要花时间打扮,我可不想迟到,走吧。”

  诗织没办法,她可不想被凯翔扛著走出办公室,希望公司的同事以为她和凯翔出去谈生意,不然她还真不知道如何面对同事。

  凯翔拉著她的手走出办公室。

  凯翔注意到大家都没有在工作,一直注意著他和诗织的动静,他用大家可以听到的音量告诉陈秘书:“陈小姐,如果你有急事找沈小姐,麻烦你打这通电话给我。”他把名片递给陈秘书,“这是我公寓的电话,我和沈小姐有些事要办,不希望有人打扰,记住!有急事才打。”说完,露出他足以迷死天下所有女人的笑容扬长而去。

  “你……怎么可以……”诗织气得说不出话,他居然告诉大家她要待在他的公寓,还让大家误以为他们要做什么事,这下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她也不想解释,多做解释只会愈描愈黑,她只是忿忿的瞪著他。

  “亲爱的,做人最要不得的就是说谎,我们走吧。”凯翔满意的看著诗织,带著她走向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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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们看著诗织和凯翔走出办公室之后,开始窃窃私语。

  “我的天啊!老女人居然和美国情圣搞上了。”一名男同事发表他的感想,“真不知道他看上老女人哪一点,世上有那么多女人,偏偏看上冷感、孤傲的老女人,真是不幸!我看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分手。”

  “喂!你别这么缺德好不好,人家才刚开始交往,你就说他们会分手。而且沈小姐一点也不老,她才二十五岁而已,你这么叫她,被董事长听见了,你也不用来上班了。”

  “我又不是在说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平时看老女人一副保守的模样,原来她也是这么容易上钩的女人,才刚认识就回人家的公寓,真要不得!这种女人送我我都不要,她又长得那么丑,真是太悲哀了!我看人家也只是和她玩一玩,大情圣有那么多女人,怎么可能会看上她?!”

  “你真是愈说愈过分,每个人都有交朋友的自由,你凭什么批评她?我看你是嫉妒史先生,他年纪和你一样大,却比你有成就;论相貌,你比不上人家;论才能,你输他一大截。你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曾经追求过沈小姐,结果被她拒绝了,所以你是酸葡萄心理,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一位女同事为诗织打抱不平。

  “你这个臭三八,没有人跟你说话!谁说我追求过那老女人了?我会看上她才怪。我看你也好不到哪裹,难怪你男朋友会甩了你,我上次还看见他跟别的女人上旅馆,你会被甩是罪有应得!”他恼羞成怒的叫骂,被沈诗织拒绝的事从来没有人提起,她今天居然敢当著大家的面提起这件事。

  一你……太可恶了,我男朋友不要我是我的事,关你屁事!”女同事气哭了,其他女同事连忙安慰她,男同事则阻止他再说出伤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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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织看著凯翔的布置,看起来舒适优雅。

  凯翔领著她走进房间,打开衣橱,拿出一件宝蓝色的长礼服,“你今天就穿这件,还有,别忘了把头发放下来,拿下你的眼镜,我知道你没有近视。我要去洗澡了,你要一起洗吗?”他再度露出笑容看著诗织。

  “不!你先洗好了,我可以等……”诗织的脸涨红,故意不看他,只是瞪著礼服看,也忘了凯翔是用命令的语气对她说话。

  “好吧!如果你改变心意可以直接进来,你应该还记得我洗澡向来是不锁门的。”凯翔边说边走向浴室。

  诗织看到凯翔的书桌上放著有关股市的分析图,顺手拿起来看。公寓里充满了凯翔的气味,她注意到卧室的布置和他在美国的公寓一模一样,连摆设的物品都丝毫没变,她毫无困难的知道他把书放在枕头边,这是他的习惯,他每晚会先看一会儿书才入睡。打开床边的抽屉,里面果然放了一包香烟,每当他心情烦躁时,总会抽烟,藉以消愁。

  她叹口气关上抽屉,她不喜欢他抽烟,只是一直没有对他说过。

  “诗诗,该你了。”凯翔靠在门边,看著诗织,身上只围了条浴巾。

  诗织看得脸都红了,他一切的习惯都没改变,他洗完澡总是习惯在身上围绦浴巾。他身上的水珠没有完全擦干,他一定不知道现在的他比平时更有魅力。她低著头说谢谢,便走向浴室。

  “老婆,你该不会想把礼服弄湿吧!”凯翔故意在诗织耳边私语,他知道自己对她仍有影响力。果然,诗织满面红潮看著他。

  “我忘了。”放下礼服,诗织赶紧走进浴室,如果她再不进去,可能会马上投入凯翔的怀抱。

  诗织洗好澡走出浴室,凯翔早就准备好,坐在床上等她。她拉紧身上的浴袍,拿起放在凯翔身旁的礼服走向浴室。

  “怎么?看到我在这裹就不敢换衣服了,老婆。”凯翔揶揄的看著诗织,她已经把长发放下,眼镜也拿下来,她还是那么漂亮,他不禁有点后悔今晚带她参加舞会的主意。

  诗织听了凯翔的话,赌气的说:“谁说我不敢,我现在不就在你面前换衣服。”

  明知自己浴袍里面什么也没穿,还是硬著头皮脱下浴袍,她可不想让凯翔认为她很胆小。感觉到凯翔的目光一直停驻在她身上,她赶紧换上礼服,等穿上礼服才发觉根本拉不到拉链,她挫败的放下手。

  “我来帮你。”凯翔马上走过来帮她拉上拉链。        

  他的手才刚轻轻碰触她的背,诗织就感到一股电流流窜全身,她连忙深呼吸保持冷静,好不容易等他把手离开她的背,她用颤抖的声音说:“谢谢!”

  她转头看凯翔,他则是—脸高深莫测的回看她,她连忙把眼光移开。

  “这条项链和礼服是一组的,我帮你戴上。”

  凯翔熟练的帮她戴上项链,到现在他还直瞪著她身上的澧服瞧,他很后悔替她买这套礼服,这套礼服的领子太低了,回想刚才替她拉拉链,他几乎要低头吻她了,串好克制住欲望,他可不想让她看出她对自己仍有影响力。

  他尽量不碰到她的身体帮她把项链戴好,到了会场可得好好看住她,免得她身后跟一大堆好色之徒。

  “好了!我们走吧。”他看也不看诗织,转身离开房间。

  诗织瞪大眼睛看著凯翔的背影,他居然不等她就走了,也不看她是否有跟上,她可不能忍受走在他身后,忿忿走到凯翔前面,对他回眸一笑,诗织率先走向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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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场的绅士、淑女一直盯著史凯翔和沈诗织瞧,他们的出现造成不小的震撼,他们两人站在一起不仅是郎才女貌,十分相配,且两人身上都散发出一股气质,教人欣羡又嫉妒。        

  “他身旁的女伴是谁?怎么从来没见过?”一名小姐赶紧问旁边的人,本来她还妄想成为“史氏王国”的女王,谁知他身边出现一名美女,她用妒嫉、欣赏的眼神看著史凯翔身旁的美女,泄气的想,这下她是全无希望了,只好再找别人。

  “我也不知道,他实在不愧为美国情圣,一来到台湾马上就有美女投怀送抱。”

  凯翔搂著诗织的腰,走向舞会主人,“王老板,好久不见了。”

  王老板用审视的眼神看著史凯翔身边的女伴,打从他们一进来就引起骚动,他原奉想把女儿介绍给史凯翔的,原以为史凯翔娶了他的女儿,“史氏王国”就有如囊中之物,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他没有把失望表现出来,皮笑肉不笑的说:“史先生,你能出席真是太好了,跟我介绍你身边的绝世美女吧。”

  诗织不等凯翔介绍,迳自说道:“王老板,你好,我是‘久信’的沈诗织,我们上礼拜才在陈先生举办的酒会见过面。”

  王老板不敢相信的看著沈诗织,“你……你就是沈正刚的堂妹——沈诗织!怎么可能?”虽然他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还是不敢相信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会变成绝世美女。

  诗织看出他的想法,不以为忤的笑笑,“如假包换,我就是沈诗织。”

  王老板摇头大笑,“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沈小姐,你真不该隐藏你的美貌,你该不会是等著史先生来发现你吧!今晚既然来了就别客气,我那边还有点事,你们请随竟。史老弟,恭喜你找到一块瑰宝,你可得好好珍惜,否则会被别人抢走。”王老板笑呵呵的走去招呼另一位刚进门的客人。

  凯翔依旧搂著诗织的腰,“我想在场的人你大都认识吧!他们要是知道你是沈诗织的话,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诗织一直想打掉他的手,他的手令她紧张,但他搂得太紧了,她只好忽视他的手。

  “管他们有什么反应,反正都不关我的事,你想明天报纸会登出我们一起出席舞会的消息吗?”

  凯翔嘲讽的看著她,弯下腰在她耳边轻声说:“你怕吗,老婆?”

  诗织马上退后一步,“我才不怕!还有,我警告你,以后不准再靠近我耳边讲话。”        

  “为什么?”凯翔像个无赖看著满脸通红的诗织。

  诗织忿忿的指责他:“现在的你和无赖没什么两样。”

  凯翔耸耸肩,睨著眼看她,“你就喜欢这样的我,不是吗?”

  诗织怒瞪著他,口是心非的说:“别马不知脸长,猴子不知屁股红了,谁喜欢你?”

  凯翔眼睛闪烁看著诗织,“我的屁股红不红,你不是比别人更清楚吗?”

  “你……哼!”诗织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会他,反正他说累了自然会停下来。

  凯翔忙著和与会人士打招呼,同时介绍诗织,果然大家均是一副惊讶的模样,难以置信的看著诗纤。        

  凯翔继续带著诗织在会场走来走去,“或许我们该告诉他们你是我老婆,免得他们误会你是我新上任的情妇,这些谣言可能会让你身败名裂!”

  “不必了,我不介意。”她看见陈家兴走向她,不禁深深叹口气,又来了一个麻烦,真不知她是招谁惹谁了,今天怎么这么倒楣,才刚出现一个丈夫,现在又出现一个自认为是她的情人的家伙。

  “沈小姐,真没想到你也来了,这么久没见到你,只会令我更加想你,我明天可以邀请你去看电影吗?请不要拒绝我,每当我被你拒绝,我的心都碎了,别让我再心碎一次好吗?”陈家兴用赞赏的眼神看著沈诗织,早知道她是这么的美,他就多加把劲把她追上手,哪会只为了钱才追求她,如果能得到她,简直是人财两得。他看向搂著诗织的凯翔,他得先打败这个家伙才行。

  凯翔气得想揍他,他居然当他的面约他的老婆!“诗诗明天有事,恐怕不能和你去看电影。”

  陈家兴看著史凯翔,这个“美国情圣”存心破坏他的好事,他还叫沈小姐为诗诗!

  “史先生,我是在问沈小姐,不是问你。”

  “我知道,只不过我和诗诗的关系非比寻常,所以我帮她回答。”

  凯翔看著诗织。她已经受不了陈家兴,一副无奈的样子,她根本就没在听他们的谈话,正把玩手上的戒指。凯翔失笑,那是他们的订婚戒指,她还把订婚戒指戴在手上,令他很开心,而他们的结婚戒指则还留在纽约的家中。

  “什么?沈小姐,我不知道你是这么开放的女性;:”陈家兴不知不觉的提高音量。

  诗织回过神,他怎么还待在这裹,且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话!看了就讨厌,巴不得他赶快离开,他只不过是个贪财的小人。她瞪著他,虽不知凯翔对他说了些什么,但只要能赶走他,她才不在乎呢!

  “陈先生,我和你一直是生意上的朋友,我想我的私生活不用向你报告,我怎么过是我的自由,不是吗?”

  陈家兴垂头丧气的离开,他失败了,早知道她是这样的女人,他就不会邀请她听音乐会、看电影了,他会用更直接的方法,史凯翔二疋是很直接提出要求才会钓上她的。刚看到她就觉得她很美,又听别人说她是沈诗织,他还以为求婚有希望了,在她很丑的时候只有他追求她,没想到她还是拒绝他了。        

  “TONNY,刚才陈家兴说了什么?”诗织在不知不觉中叫了凯翔的英文名字,以前只有在两人独处时她才会这么叫他。

  凯翔满意的笑笑,她终于这么叫他了。“没什么,他太无聊了,我们去跳舞吧!”他拉著诗织走向舞池。

  诗织把头依偎在凯翔的怀襄,不知道是今晚的气氛特别好,还是什么,她整个人沉醉在他黑色的瞳眸里,“TONNY,你有没有听过张学友的‘吻别’?”

  “那你有没有听过伍思凯的‘最爱是你’?”凯翔不回答,反问她。

  诗织咬著下唇,一副惹人怜的样子。“当然有。我在问你有没有听过‘吻别’    ,不是要你问我有没有听过‘最爱是你’    。”        

  凯翔不说话,只是唱著「最爱是你”给诗织听。

  诗织听得想掉泪,把头埋在凯翔的肩窝,两人就这么舞著,忘了四周的人,也忘了身在何方。凯翔唱完“最爱是你”后,诗织抬头看著他,他真不该唱这首歌,害得她舍不得离开他,如果凯翔离开她回美国,那她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宝宝葬在美国,她有勇气到美国去见宝宝吗?

  “我比较喜欢‘吻别’!”

  “可是我不会唱,也不喜欢。”凯翔摸著诗织的头发,她一直要他唱“吻别”,他始终推托著,他还不想离开她,如果要走也要带她走,将来他们会有很多孩子,然后住在种满铃兰的兰庄。她最喜欢的花就是铃兰,她还喜欢房子的客厅有一座壁炉,只要是她所喜欢的,兰庄都有,在傍晚时分,他们会带著孩子在花园散步……

  凯翔送诗织回到云庄后便回公寓去了,诗织目送他离开才进门,刚才凯翔要她明天穿粉红色的洋装,把头发放下来,也不准她戴眼镜,他比以前还要霸道,诗织摇头笑著走进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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