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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八章

  “叫陶陶。”我答。  

  那太太问:“英陶?”  

  “不,杨陶。”  

  “之俊,我已知道是个女孩子,我能否见一见她?”  

  “不。”  

  英念智很激动,“她也是我的孩子。”  

  我冷静地看着他,“五年前当你知道你不能生育的时候,她才开始是你的孩子。”  

  “胡说,之俊,在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怀有孩子。”  

  “以前的事,多讲无谓,”我斩钉截铁般说,“陶陶是我的,事情就这么简单,等我死了,陶陶才可见你。”  

  “之俊,你何必这样说话,何苦这样诅咒自己。  

  我受不了他的婆妈,打断他,“我已经把话说完,你把官司打到枢密院去我也是这么说。”  

  “我到底是孩子的父亲!”  

  “孩子的父亲可以是任何人。”我毫不动容。  

  “或者她愿意见我。”  

  “你凭什么认为她愿意见你?”  

  “我是她父亲。”他说来说去只此一句。  

  “但是她从来没见过父亲,也绝无此需要。”  

  “你大概已经告诉她我已得病身亡了吧?”  

  “我没有那么戏剧化。”  

  英妻连忙打圆场,“我们不要吵。”  

  我对她之大方颇具好感,但必须申明,“我不过是有话直说,要我把陶陶交出来,绝无可能。”  

  三个人沉默许久。  

  咖啡座阳光很好,玻璃窗外海景迷人,但我们都没有心情去欣赏。  

  过一会儿,英太太缓缓说:“我与念智都是四十余岁的人了,不能生育,叫我们放弃这孩子,是很残忍的事。”  

  我冷冷地说:“这地球上有多少没有人要的孩子,心境宽广的人可以人弃我取。”  

  “但谁不偏爱自己的骨肉?”  

  “说得好,陶陶由我一手带大抚养,有我十八年的心血辛劳,我并不打算向任何人诉苦,但你们可以想象一个十八岁的未婚母亲要经历些什么才可以养育她的孩子成人。”  

  他们两夫妻并不是坏人,脸上露出侧然之色。  

  英念智更用双手蒙着脸。  

  我轻声说:“你们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你现在是堂堂的英教授,在学术界也很有点名气,闹上公堂,大家不便,你也看得出我是不会放弃陶陶的,她是我唯一的乐趣,她是我的一切,我并没有结婚,我一直与她相依为命。”我越说越老土。  

  英太太说:“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  

  “孩子是孩子,他爸爸是另外一个人,他母亲也是另外一个人,请勿混为一谈。”  

  “之俊,没想到你这么新派,这么坚决,”英太太忍不住说,“我原以为,你同我们差不多年纪,思想也与我们差不多,这件事情,还有转弯的机会。”  

  早就没有了,早在我决定把陶陶生下来,一切苦果自身担当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余地。  

  我看住英太太,“你呢,你怎么会同他在这里,你担任一个什么角色?”  

  她容忍地微笑,“我爱我的丈夫。”  

  “呵,他真是个幸福的人。”我拿起手袋,“我有事,得先走一步。”  

  “之俊,”英太太像个老朋友似地叫住我,“之俊,你总得让我们见见她。”  

  我微微一笑,“不。”  

  “之俊。”  

  我向他们点点头,便离开他们的桌子。  

  我并没有立刻打道回府。  

  我在附近商场逛了很久,冷血地,平静地,缓缓挑选一条鳄鱼皮带来配衬冬天的呢裙子。  

  刚才我做得很好。扪心自问,我一点不气,一点不恨,一点不怒。叫我交出陶陶,那是没有可能的事。  

  自五年前他就走错第一步,他不该来封信要求索回陶陶,我聘请大律师复得一清二楚,他毫无机会获得领养权。  

  于是他又自作多情,以为我恨他,伺机报复,十八年后,那怨妇,那得不到爱情的女人终于有机会跟那负心汉讨价还价了。  

  不不不,事情不是这样的,母亲与叶伯伯最明白不过,从头到尾,我没有爱过英念智,亦没有恨过他。  

  人最大的毛病是以为爱的反面即是恨,恨的世界,人人恨得脸色灰败,五脏流血,继而联想到,我之不婚,也是为着他,五年来他渐渐自我膨胀,认为远处有一个怨女直为他糟蹋了一生。  

  他中了文艺小说的毒。  

  十八年来我很少想到他,只怕失去陶陶,同时为他不停的骚扰而烦恼,我庆幸今日终于摊了牌。  

  这件事,有机会,我会同陶陶说。  

  我致电华之杰,私人秘书告诉我,叶成秋隔几天才回来。  

  我去探望母亲。  

  母女俩情绪同样的坏。  

  都是为着男人,过去的男人,此刻的男人,你若不控制他们,就会被他们控制。  

  她说:“看你这种神色,就知你见过英念智。”  

  “是的。”  

  “他仍然企图说服你?”  

  “还带着妻子来,老太多了,我没把他认出来。”  

  母亲忽然说:“你有否发觉,除去香港,其他地方都催人老,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外国不到三年,便变得又老又胖又土,怎么回事?”  

  确有这个现象。  

  即使去升学也不能免俗,生活其实很苦,吃得极坏,但是一个个都肥肿着回来,村里村气,有些连脸颊都红扑扑,更像乡下人。  

  我说:“健康呀。”  

  “可是也不必壮健到那种地步,他们到底在外国干什么,砸铁还是担泥?”  

  大概要请教英念智。  

  “香港人脑细胞的死亡率大概占全球之冠,”我说,“特多苍白厌世的面孔,很少有人胖得起来。”  

  母亲端详我,“你也是其中一分子。”  

  “习惯。虽非工作狂,出力办事时也有份满足感,蹲在厨房洗盘碗也容易过一日,不如外出拼劲。”  

  “在我那时候,年轻女人并没有什么事可做,”母亲叹息说,“幼稚园教师或许,但非常腌臜。”  

  她与爹都不肯自底层开始。也难怪,那样的出身,目前已经是最大委屈,低无可低。  

  母亲说:“如果十八年前一个电报把英念智叫回来,你的一生便得重写。”  

  “你以为一个电报他会回来?”我淡然说,“他若这么简单,也不会在白人社会中爬到今日的地位。”  

  “你一直没有后悔?”  

  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若无其事地说:“没有空,即使往回想,顶多想至上两个月已经睡着。”  

  母亲静默一会儿:“我却能够一追推想到四十年前,”她叹息一声,“幼时陪你外公观京剧,什么武的杨小楼、老旦袭云甫、青衣王瑶卿梅兰芳、小生德琚如、刀马旦九阵风、丑生王长林……之俊,我这生还没有开始就完结了。”  

  我拍一拍沙发垫子,无奈地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名留青史的。”  

  “至少你投入过社会,即使做螺丝钉也出过力。”我微笑,“女人在社会上也不止是螺丝钉了。”  

  她看着窗外发呆。  

  我说:“在家呆着,比较经老。”  

  “才怪,有事业的男女才具风华。”  

  “陶陶呢?”  

  “忙彩排。”  

  “有无内定?”  

  “她的分数很高,其他女孩说内定是她,可是她却说机会均等。”  

  “那些女孩子好不好看?”  

  “真人一个个粉妆玉琢,即使五官不突出,身材也高大硕健,都有资格选美腿皇后。”  

  我笑,“给你你选谁?”  

  答案自然是:“陶陶。”  

  有位专栏作者说陶陶特别亲善大方,说话极有纹路。  

  她?  

  我茫然,难道陶陶遇风而长,一接触社会就成熟?  

  我回华之杰办公。  

  宽大的绘图室只有我一个人,小厮替我做一大杯牛奶咖啡,我慢吞吞地琢磨酒店床单的质素。  

  室内光线很柔和,叶成秋说的,如今很多中年女人当权,务必使她们在办公室内觉得舒适,千万勿令她们担心光线使皱纹显露。  

  “之俊。”  

  我在旋转椅上回身。  

  是英念智的妻子,她居然摸上门来。  

  我忍不住露出戒备及厌恶的神色,这个女人对丈夫愚忠,很难应付。  

  “工作环境真好,之俊,你真能干。”  

  她一直捧我,不外是要争取我好感。  

  我不出声。  

  她耸耸肩,“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自己坐下来。  

  她忽然看到我放在案头的照片。  

  “是陶陶?”她取起看,“啊,这么大这么漂亮,是的,是该让念智痛苦后悔,他没有尽责任,他……”  

  “看,英太太,我正在忙。”我逐客。  

  她放下相架。  

  她握着双手,指节很大很粗,二十年家务下来,一双手就是这个样子。我发觉她脸上搽的粉比皮肤颜色浅一号,像浮在半空,没有接触,在超级市场架子上买化妆品往往有此弊端。  

  “有秋意了。”她尚无离去之意。  

  我放下铅笔,“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说:“这次念智回来,是应大学礼聘,当一年客座。”  

  “啊,大把时间与我争陶陶,可是这意思?”  

  “之俊,念智并不失礼陶陶呀,他有正当职业,拿美国护照,我们在彼邦有花园洋房,两部汽车,陶陶要是愿意,可以立刻由我们办理升学手续。”  

  我尽量冷静,“陶陶不需要这些。”  

  “你问过她吗?”  

  “她的大学学费,我早给她筹下,她不爱去西部小镇垦荒,要去,将来会到蒙古利亚去。”  

  “你真浅见,之俊,孩子总得趁现在送出去,否则她会怨你。”  

  我站起来,“英太太,我送你出去,我看你是忘记电梯在哪儿了。”  

  我自高凳上跳下,为她推开绘图室大门。  

  “之俊,把她交给念智,她便可以享现成的福,我们在美国什么都有。”  

  是,什么都有,去污粉、抽水马桶、阳光、新奇士、跳蚤、十三点。  

  “英太太,你有完没完?”我都几乎声泪俱下。  

  她惋惜地看着我,一副“朽木不可雕也”之表情,终于不得不离开。  

  她应该在花旗国旅游协会当主席。  

  我吁出一口气,点上一枝薄荷烟,喝口咖啡。  

  “妈妈。”  

  “咦,陶陶,你怎么来了。”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穿件利工民线衫,工人裤,长发挑出一角,用七彩橡筋扎着条辫子。  

  身后跟着个小姑娘,一看就知道是记者,打扮朴素,相机布袋。  

  我表情转得挺快,马上替她们叫饮料,一边问:“陶陶,不是不让你们接见记者吗?”  

  “没有关系,”陶陶机智地说,“这位钟姐姐会把访问写得似路边社消息一样。”  

  我张大嘴,啊,陶陶这么滑头。  

  钟小姐像是对我产生莫大兴趣,“杨太太,真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陶陶笑着更正,“我母亲是杨小姐。”  

  记者问:“可否让我拍张照片?”  

  “不不不,”我害怕,“我不惯。”  

  “妈妈。”陶陶恳求,“没关系,生活照。”  

  陶陶已经用手搭住我肩膀,把咖啡杯搁我手中,逗我说话,“看我这里,妈妈,别紧张。”  

  我把脸侧向她那边,说时迟那时快,钟小姐按下快门,拍了十余二十张照片。  

  陶陶完全是个机会主义者,精灵地卖乖,“谢谢钟姐姐,妈妈,钟姐姐对我最好最好。”  

  她比我还在行呢。  

  记者问:“你是杨陶的提名人?”  

  “不是。”  

  “你不赞成?”  

  “不,我当然赞成,但我没有提名陶陶。”  

  “谁是她的提名人?”  

  这不是访问吗,将来都会黑字白纸地出现在刊物上,供全市市民传阅,我犹疑起来。  

  “听说是叶成秋是不是?”  

  这是事实,我只得说:“是。”  

  钟小姐追问下去:“府上同叶先生有什么关系?”  

  陶陶抢着说:“我们两家一直是朋友。”  

  “华之杰公司是叶氏的产业?”钟小姐又问。  

  我连忙说:“不如谈谈陶陶本人,好不好?”  

  “身为杨陶的母亲,你认为她是不是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禁不住看着陶陶笑,“漂亮倒说不上,但很少有人穿几块钱一件的T恤在清晨七时看上去如她那么精神。”  

  钟小姐也笑,“这句话可圈可点。”  

  陶陶拖着我的手,“妈妈,我们先走一步。”  

  钟小姐说:“再让我拍几张独家照片。”  

  陶陶做出为难的样子来,“拍多了要起疑心的。”  

  那个钟小姐也很明白,笑笑地收好相机。  

  陶陶与她似一阵风似地卷走。  

  没想到陶陶这么会应对,这么会讨人欢喜,这么人小鬼大。  

  我可以放心了。  

  坐在高凳上,我惊喜交集。  

  我脱身了,我终于自由,陶陶已能够单独生存,不再需要我一寸一寸地呵护,做母亲的职责暂告一段落,十多年来的担子卸下,现在我有大把时间,我连忙找来面镜子,照住面孔:还不太老,还没有双下巴,眼袋尚不太显,头发也乌亮。  

  这可以是一个新的开始,我要趁此良机做回我自己,让我想,我是在什么地方放下我自己的?现在可以拾回来,接驳住,做下去。  

  我还在盛年,著名的花花公子也被我吸引,事情还不太坏,每朵乌云都镶有银边,陶陶长大后固然要离我而去,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让我想,我至大的愿望是什么?  

  我兴奋地取出胭脂盒子,打开来,用手指抹上颜色,往颊上敷,橘黄色已经过时,听说现在流行玫瑰紫,要记得去买。  

  十六七岁的时候,我最大的梦想是随国家地理杂志协会私奔,去到无边无涯的天之尖,海之角,追求浪漫的科学家,与他们潜至海洋至深处与水母共舞,或是去到戈壁,黄沙遍野,找寻失落的文明,还有在北冰洋依偎观察幻彩之极光……  

  我也曾是个富幻想的孩子,然而刹那芳华,红颜转眼老,壮志被生活消耗殆尽,如今我“成熟”了,做着一切合规格的事,不再叫父母担心,旁人点头称善,认为我终于修成正果,但我心寂寞啊!  

  现在我已经没有身份,我又不是人妻,母亲与陶陶几次三番嘱我少管闲事,我爱做什么就可以再做什么,大把自由。  

  可怜已受束缚太久,一时不知如何利用机会。慢慢来,我放下镜子,之俊,我同我自己说:慢慢来,莫心焦。  

  我伸个大大的懒腰,深呼吸,坐下来,拾回铅笔。  

  我的顿悟在这一刹那。  

  我与陶陶的照片及访问不久就出现在杂志上。  

  母亲最兴奋,全剪下来,贴在纸簿上。  

  她已经为陶陶储满两大本。  

  陶陶最近一到家就争取睡眠,像只粉红色小猪,缠着毛巾被,打雷都不醒,睡姿可爱,令我忍不住尚要紧紧搂住她深吻。  

  母亲说:“你表现大佳,与陶陶很合作。”  

  “我看开了,我总得支持她,”我放下剪贴簿,“条条大路通罗马,不一定要读大学,文凭也不一定万岁,最要紧是她开心。”  

  “哟,怎么忽然这么通情达理?”  

  我指指脑袋,“想破头才得道的。反正读书是唯一在年老时做更能获得赞赏的事,与其临老出风头、谈恋爱,不如趁年轻做妥,老了可以大大方方,舒舒服服进学堂。”  

  “现在流行什么都倒过来做。”母亲说,“先结婚生子,再专心事业,最后才进修,有什么不好?没有法律限死事事要顺序。”  

  陶陶忽儿自沙发跃起,哈哈大笑,一边拍手,“好了好了,妈妈终于站到我这边来了。”  

  我啼笑皆非。  

  陶陶进行决赛那夜,我那张票子作废,我没有出席。  

  父亲进医院再度接受检查,发觉癌细胞扩散到肝部。医生说:他尚有六个月。  

  我受过度震荡,双手抓紧病床的铁柱,眼看指节用力过度而发白,魂魄悠悠离身躯而去,默然飞返苍白的童年。  

  阿一催我:“叫爸爸。”  

  我总不肯叫。那个发蜡惊人的香的男人,并不与我们同住,他是我父亲?  

  小学二年级作文,在日记一则中我这样写:“每星期天,我由一姐带着去看父亲,父亲住在北角,需要乘车二十分钟。”被作文老师讥为无稽。  

  也难怪,那时不作兴离婚。  

  当全班得悉我不与父亲同住的时候,年幼的我颇受歧视,同学都不肯与那身世奇突的上海妹玩耍,我被处于孤立状态,恨父亲,也恨母亲。  

  在病床上,父亲接受注射后昏睡,表情有点痛苦,枕头上仍然散发那股熟悉的香味,十多岁时我一闻到便会缩鼻子皱眉头。  

  他仍是我父亲,无论怎么样,他还是我父亲。  

  继母痛哭,眼泪鼻涕齐下,她的恐惧是真实的,如一般倚赖男人为生的妇女,丈夫便是主宰,她的时间卖于家庭,福利要靠双手把握机会去捞,并没有劳工保障。  

  我很同情她。她把身子紧紧靠着我,像在大海中遇溺,抓住浮泡一般。  

  我去银行取出存款,这原是陶陶的大学学费,没奈何,也得暂且挪动。  

  忽儿想起从前有一位同事,向往赴欧旅行,多年辛劳储蓄,结果长辈逝世,一笔勾销,她曾苦笑对我说:这是什么时势,死人都死不起。  

  款子交到继母手中,她泪眼昏花地感激,并说:“你父一定还有若干金子,你去问他要,他不会不说,他应该交给你的。”心乱话也乱。  

  陶陶荣获亚军,在我心中也就没有引起太大的波动。  

  她一夜成名。  

  母亲名正言顺成为她的顾问,她似获得重生,活力充沛。  

  我与叶成秋一起观赏决赛夜的录映节目。  

  “唉,”叶成秋一边笑一边叹息,“这便是我的小陶陶?穿起旗袍来堪称风华绝代,唉呀唉呀。”  

  他并不介意陶陶对外表扬叶杨两家的深切交情。  

  陶陶太知道什么可加利用,使她更加突出。  

  叶成秋并不是首席富豪,但到底开着宝号做着生意,是个殷实商人,有这样的后台,会增加陶陶的社会地位。  

  浓妆下的陶陶明艳照人,有一场歌舞,由她担任主角,穿着如泳装般暴露的亮片舞衣,跳出热舞,动作不是不猥亵的,但不知恁地,由她来做,只觉三分性感,七分天真,一点也不肉麻。  

  她并不懂唱歌,五音不全,不过是哼哼,但谁在乎?那么修长圆润的大腿,那么可爱的面孔,粉妆玉琢的一个青春玉女,向你呈现她最好的天赋,观众还能怎么样?  

  我看得很是激动,这一刹那,连我都被她迷倒了。  

  叶成秋告诉我:“那夜世球去负责接送。”  

  我不出声。  

  “之俊,冠盖满京华,”叶成秋笑,“你何故独憔悴?”  

  “我父亲的病……”  

  “不独是因为你父亲,这些年来,你一直没有原谅你自己。”  

  我怔怔地笑,“这话越说越玄,我干嘛不原谅自己?天下人都会来不及的为自身开脱,我还没见过不急急原谅自己的人。”  

  叶成秋凝视我,“自从英念智离开,陶陶出生之后,你就巴不得往头上套只面粉袋做人,哪个男人肯多看你一眼,你就双眼放出毒箭,谁要是胆敢碰你一下,你就得取出小刀子捅人,人约会你,你当是侮辱,跟你说笑,你就要痛哭,为什么,之俊,你要完全孤立自己,钻在牛角尖内?”  

  过很久很久,我说:“我怕。”  

  “不必怕成那样。”  

  我怕一放肆就成为老来骚,老得起了茧了还到处惹笑。  

  我用双手掩着面孔。  

  “这也是你的惯性动作。”叶成秋拉开我的手。  

  他说得对,无论是兴奋、悲伤、疲倦、紧张,我都会用手去遮住面孔,像一些人啃指头,是个没有自信的动作。  

  因此我不能化妆,用手一擦,就糊掉,怎么上粉呢?  

  我强笑,“叶伯伯现在才要改造我?”  

  他看着我,良久不作声,眼神中有许多怜爱的神色。他说:“不,你这样很好,难得看到一个虚心的女子,此刻本市充塞着有野心无才能的女人,我情愿你像你这样。”  

  我苦笑。  

  “你不能再瘦了。”他起来关掉电视机。  

  我说:“撇开我体重不说,你有什么计划没有?”  

  “我老了,之俊。”  

  “没有,你没有。”  

  他仰起头笑,“我又何尝肯认老,岁月不饶我有什么办法,晚上睡憩了,脸上被枕头压到的凹纹至中午尚不褪,皮肤已失却弹性,我嘴里不认老有什么用?我体内器官可不与我合作。”  

  我失笑,没想到他会形容得这么细致及真实。  

  他说:“我已在温哥华买好地皮,要告老退休,这里,这里留给世球。”  

  “你会习惯?”我诧异地问:“你在这数十年来一直带动近千人劳动,你预备退休?”  

  他缓缓地说:“我有我的打算。”  

  “可以告诉我吗?”  

  “我想再婚。”  

  我的眼睛亮起来,一切愁苦不驱自走,我兴奋地说:“真的?你打算婚后到外国去开始新生活?”  

  呵,我怪错他,他是有诚意的,母亲终于苦尽甘来。  

  叶成秋没有回答我,他斟了杯白兰地喝一口。  

  琥珀色的酒在水晶杯子里闪闪发亮,煞是好看。  

  “地皮有多大?世球替你设计屋子?”十万个问题,“不要盖那种传统式平房,款色要别致:长而高的落地窗,不用窗帘,房间要很大很大,所有家具都抛在中央,每人都可以有一间睡房一间书房以及浴室……”  

  “之俊,你会为我作室内设计吗?”  

  “当然,叶伯伯,当然,”我跳起来,“我等这一日已经等了良久,你告诉我母亲没有?”  

  他看着我。  

  “这一刻终于来临,”我笑,“你反而不知道怎么开口?”  

  “之俊。”  

  “什么?”  

  “我再婚的对象,并不是葛芬。”  

  他的声音很镇静,像是操练过多次,专等此刻公布出来。  

  我一听之下,无限欢喜变成灰,犹如一盆冷水当头倾下来,整个人呆住。  

  是什么人?不是母亲是什么人?是哪个电视台的小明星,抑或是新进的女强人?听叶成秋的口气,似乎在这位新夫人进门之后,一切还可以维持不变,但我深切的知道,他再婚之后,我们姓杨的女人,再也难上他叶家的门。  

  我忽然间觉得索然无味,低着双眼不出声。  

  “之俊,”他像是有心叫我知道,好让我把话传给母亲,免他自己开其尊口。“之俊,我心目中的对象,是你。”  

  我霍地站起来。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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