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天了……好快,六年……从护校毕业已经整整六年。
还记得第一次穿上护士服的那天,她对着镜子看了好久,南丁格尔、白衣天使,她 爱死这些形容词。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她侵占地的便当和床,宽宽的床、暖暖的怀抱,她在他怀里睡 了一场好觉;还记得第一次在他的书本上留下她的单恋,那种偷偷摸摸的甜蜜还映在心 间……哪一日,他也会学起中文吧!那时他会在书本上看见她的心情,会知道有一个笨 笨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偷偷爱他这么久。
要他看见吗?是!她要教他看见,就算他不能成全她的爱情,她也要他知道,她无 怨无悔的心。
爱他,不悔,从不后悔,即使她的爱无法回馈,即使她的情只是单恋。
走到镜前再看看自己,衣服是白的,脸是白的,唇也是白的。好丑!
翻翻袋子想找来唇膏描上绘彩,翻了半天才想起,唯一的一只唇膏早在几个月前弄 丢掉,咬咬上下唇,想把它们弄得鲜红,却不料嘴唇不合作,仍维持着一片惨白。
无所谓,会过去的,除非生命结束,否则再多、再痛的苦都会过去,人生不就是这 样,由许许多多的苦痛悲伤、欢喜忧愁交织而成,经历过快乐,痛苦接踵而至,总要酸 甜苦辣全尝透,人生才不致遗憾。
临走前,她还要去看看他,跟他说--不管是不是朋友,我祝福你,平安喜乐。
笑一笑,露露她的招牌--苹果笑脸,不论如何,走过这一遭,她学会爱人。
捧起她的「家俬」,展开忙碌一天,她对每个人都笑,病人、医生、药剂师、护士 ,不管喜欢她的人、讨厌她的人,都收到她的笑容做为临别赠礼。
从早上到中午,她的笑容没停过,端起午餐饭盒,她像以往拚命塞,只想在最快的 时间解决。对的,她要用最快的速度回复她的生活,至于他带给她的「习惯」,她必须 戒除。
「告诉你,院长居然从楼梯上滚下来,撞伤头。」
「有没有怎样?」
院长两字钻入脑海,辛穗拿着饭盒的手微微颤抖。
他还好吗?伤得重吗?
「陈医生上去看过他,应该没事吧!了不起撞出几个瘀青,不过你知道最大的八卦 是什么吗?」
「说啦、说啦!别吊人胃口。」
「听说院长是跟凯琳小姐争吵,不知道是他太激动失足,还是让凯琳小姐推下来。 」
「哇塞!这番婆怎么这么凶,吓死人了。」
「别在背后叫人番婆,有本事到她面前去呛声,不要见着人就院长夫人、院长夫人 的叫。」
「说我?你自己不也是……」
之后,她们说话的声音再没传到辛穗脑中,一颗心盘盘旋旋的全绕在他身上。
他受伤,脾气会不会更暴躁?但愿凯琳小姐能诸多包容,不要反击他的坏脾气,否 则他只会更加愤怒。
不知道他让不让护土上去照顾,会不会又动辄丢人枕头,或是闹着不吃饭?她好想 飞奔到他身边,只是,她缺少一个理由……就这样,她浑浑噩噩度过整个下午,心中想 着、念着、挂着的全都是他。
终于,六点一到,她换下护士服,卸除工作职务,她不再是他的部属,而是「朋友 」--虽然他不承认,但是她还是要用起「朋友」这个身份去看他。
#######################悄悄登上十八楼,走过他的办公室,辛穗在他房前驻足 。
再见他,需要勇气,经过那么决绝的话之后,他们应该是陌生人了。进门,会不会 是一场难堪?何况……说不定凯琳小姐陪在他身边,那次撞见他跟MISS张的尴尬,她没 忘记。
但,转身离开,也许这辈子,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再见一面吧!最后一面。 至少让她将他的面容深深镂刻起,说不定这一次。他们会化解之前的不欢,说不定往后 若干年,路上再见,迎着她的会是一张笑脸,而不是别过脸、调开眼光,假装从不认识 。
敲敲门,没响应,他们不在?再敲敲,等一等,还是没人……心重重落下,他们连 最后一面都相遇不上……缘分,这东西与他们无缘。
垮下肩,往回走,她举步维艰。别了,要离开了……她真的要离开他了,从此天涯 相隔,陌路难逢……几个脚步,她倏地回身。
是了,她可以进去看看那个房间,就算是凭吊她的爱情吧!
那张床她睡过好几场,还有、还有,她买的一个大大的泰迪熊玩偶也在里面,他不 喜欢娃娃,每次想到,都要她把它带走,她可以顺便把娃娃带回家啊。
找到借口,她走回原地,扭开门把,推门进入。
他在!
看到他,失落的心瞬间被填满,他在啊,她可以看着他,不断不断看他,把他的眉 眼鼻心通通藏进心底深处。
走近床边,他在睡,睡得好沉。熟睡的他不再剑拔弩张,只有一脸安适。
「不生气、不生气,帅帅哥哥别生气,笨笨辛穗才要爱你哦!」对着他,她又不自 觉说出这句话。
话说惯了,也习惯他的环脾气,往后,生命中还会有这么一个爱发脾气的男人,让 她挂着,要她时时安抚?从未想过,悬着人、安抚人会是一种幸福,而她……爱上这种 幸福。
拂开他的金发,拭去他额际薄薄一层汗水,这个男人……火气真大,空调开着,还 是让汗水窜出来。
「绍钟……不管你认不认,我都当你是朋友,以后路上碰见,就算你别过头不理我 ,我还是会热情地跑上前,对你说声--嗨!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努力催眠自己,告诉自己她的爱情已经升华为友谊,不管成不成功,只能是这样 ,因为,「最爱」已经走到他身边……她除了退让已无别路。
「不要再气我,我知道是我贪得无厌才让自己走到这地步,不然,我们可以再一起 去咖啡厅,你点一杯咖啡,我点一杯牛奶,你介绍凯琳小姐给我,我介绍未来老公给你 ,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们的小孩玩成一团,再过几年,我们变成儿女亲家,我就抱着我 们的小孙子,对他说:『知不知道,以前你祖父脾气差,赶走好多护士小姐,要不是外 婆,你祖父早就活活饿死。』那时一定很好玩。」
她叨叨念个不停,自己说给自己听。
很吵,绍钟的眉峰皱起,可恶,好梦惊扰,他从一片璀璨星空和芬芳的稻草堆中被 吵醒。握着拳头,人尚未醒,已是满腔暴力。
「对了,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后一天,我整天都在微笑,我跟那些对 我亲切的人笑,也对骂我的人笑。
我用笑容告诉她们,我不介意了,就算她们曾经对我有过恶意,可是过完今天,我 全都抛到脑后,往后再见面,我只会记得,找们曾是同事。
爸爸常对我们说:『做人吶!不要记恨,恨别人就是不放过自己。』
你想,要是我不放过自己,我怎么能快乐呢?我是笨笨,头脑已经很差很差,再为 生气伤脑筋,一定会笨得更严重,所以,我不要介意。」
瞇着眼,她的声音像地下水,一寸寸渗透到他心中,化解他心中暴戾,听着、听着 ,谷绍钟喜欢上这个甜甜柔柔的陌生声音。
「那天,我对你说,我不想当朋友,你可不可以当我是胡说八道,可不可以假装这 句话是骗人的,以后,我们还是朋友,虽然不见面,我还是会把你放在心里,时时祈求 老天让你幸福。」
当对不见面的朋友?很奇怪的说法,朋友不是事事分享的吗?不见面怎能成朋友?
也许她应该挂起面具,骗自己从没爱上他、没有单恋过他,那么她就能不时出现在 他身边,看他、听他、守着他。
但她不够勇敢,要她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的恋曲成歌,看着他们永浴爱河,只怕自 己心量狭小,容不下他的幸福……「答应我,一定要幸福哦!要记住笨笨在很远很远的 地方,期待着你幸福。」
她的声音带了哽咽,他没睁开眼,却心怜起这个要他幸福的女人。
俯下头,她在他额间印上一吻,浅浅的,只带了友谊成分。
「我走了!」站起身,再看一眼,她轻叹。
下一秒,她的手腕让一个巨掌抓住。
回身,绍钟吓一大跳,她是他梦中的女子!
梦里,她躺在他身侧,不停说说笑笑,不停对着天空东指西指……对着她,凝眼再 看,她是谁?
「你醒了,我、我只是,是来拿泰迪熊,那个娃娃你很不喜欢……」指指矮柜上的 玩偶,再偏头,他眼里的陌生止下她的话。
他的眼光,他的表情……他还在生气?「对不起,上次……」
「你是谁?」为什么这个索未谋面的女人,让他觉得既陌生又熟悉?谷绍钟坐起来 ,手始终握住她的,不让她有机会掉头离去。
他的态度认真,不是作假。
「你不认识我?怎么会,我是辛穗啊!不过你都喊我笨笨。」
「笨笨?这里是哪里?」低头查看自己身体,没受伤?他记得车子偏向墙面,一个 很大的撞击力遭袭来,接着他失去知觉,然后……想不起来「这里是品诚医院。」屈下 身,她蹲在他双腿中央,仰头,她轻触他的脸。「头很痛吗?我去帮你找医生。」
「我不痛,只想知道我怎会在这里,品诚医院不是应该在台湾?」
「这里当然是台湾,你已经在这里住六年多,怎还这样问……天!你忘记这六年? 」脸在这刻僵硬,他忘记这六年,忘记她……「你说什么六年?现在不是一九九五年八 月?」他激动地握住她的肩膀问。
他果然忘记她,捡回一段记忆、丢掉另一段记忆,是不是这样才公平?忘记她,记 起他的最爱,他心遂,而她心碎。
「不对!现在是二○○一年,过去六年你丧失记忆。」
「你是说我沉睡六年?」
她为什么在哭?她的泪让他心疼心焦,捧住她的脸,一遍遍擦掉泪水,但新泪不止 ……她哭得他心烦意乱。
沉睡?他用了一个教人好伤心的形容词,六年的心血付出,六年的专注爱情,只成 了他梦境一角。
「不要哭,好不好?」她的泪太多,多的将他的心淹没。
「好,我不哭。」她柔顺点头。
「告诉我,这六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你又在我这六年中扮演什么角色?」
「六年前,你从美国到台湾就医。说就医其实不然,那时,你的身体已经康复得差 不多,只是情绪不稳定。我是你的特护,也是你初到台湾第一个认识的人,我是……」
她娓娓道来,述说着她的「曾经」和他的「梦境」。
「等等,你怎会是我第一个认识的人?我哥哥姐姐,姐夫嫂嫂呢?」
「你记忆全失,对他们,你觉得陌生,虽然他们对你很好,但你都是一脸淡漠,保 持距离。」六年前的记忆再度鲜明,那年,她也在这张床上告诉他,他的过去和家人。
「后来呢?』
「后来,你逐渐康复,情绪慢慢稳定,接手这间医院,你把这里管理得很好,但又 觉得这工作无趣,于是在外面租了一层办公大楼,做一些软件设计之类的工作,好像做 得蛮好,最近你很忙,忙到没时间和我吃午餐晚饭。」
「你知道办公大楼的住址电话吗?」
「你外面办公桌的抽屉有,你的手机里也有。」
「好,你说我忙到没时间和你吃午餐晚饭,我们很熟吗?」
「我们是……」她欲言又止。
该说、能说吗?别多事吧!
过去,当她是他生活重心的时候,她赢不了他心中的影子,现在影子变成实体,她 成为梦境,还会有胜算吗?
过去了,已经过去了,认清事实,辛穗和谷绍钟的那段,已经沉没在时间洪流中, 再不复见踪影。
也好,两个人就这样谈了去,友谊不见、爱情不见,他过他的新生活,她适应起没 有他的生活。
「我们是朋友。」她说得轻描淡写。
「朋友……」咀嚼这两个字,他的眉心皱起。
「别皱眉、别生气,帅帅哥哥生气就变丑哥哥了。」两指在他眉心操揉压压,她靠 着他,轻轻对他喃语。「别生气好吗?我们笑咪咪的跟对方说声再见,好不好?让我们 的友谊留下最美的结束……」
「结束?为什么要结束?」他反问。
「因为、因为我要回乡下结婚,我先生是最传统的保守男人,没有办法接受我有异 性朋友。」扯谎比她想象中的还容易。
「不要嫁。」他脱口而出。
「朋友不可以阻挡朋友的幸福,你应该对我说--恭喜、恭喜才对。当你的幸福来 临时,我也会对你说声恭喜。」
「以后不见面了吗?」握住她的肩,把她揽进怀中,不想放手、不愿放手;他好想 抱着她一生一世,即使他对她仍然陌生。
「不见面了!」她曾说过,将来不论谁结婚,友谊就此结束。即使她现在说的是谎 言。
「连一次都不可以?」他再问,眉心拢起。
「我先生会吃醋。」
「如果我扮女装呢?」
他的话引得辛穗浅笑。「你现在比起你以前的性格可爱太多。」
「我以前很差?」
「嗯!喷火暴龙!」她一直贴在他胸前说话,就因为他的铁臂不肯放人。
「这么可怕?你能和喷火暴龙当朋友,也算厉害。」他自嘲。「笨笨……」
「嗯?」不想离开这份温馨的,只不过……没关系,电视上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 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能拥有他的友谊,是不是代表,前世她修过百年,才能与他同船 共渡六年,那么,下一回她再努力一些些,再修上千年,她就能与他共枕。
「你很笨的,会不会弄错感觉?」也许他们不该是朋友。
「我讨厌人家说我笨,以前你在『梦中』,我原谅你,现在你『醒了』,我不原谅 。问你一句,你相不相信永恒?」
他想说--也许吧!谁知道?但她的谈挚眼神却让他的话说不出口,微偏头,他依 了她的愿望。「我相信永恒。」
「你终于相信永恒!我祝福你,你和你的爱情永恒不褪。」站起身,把自己从他的 温暖中扯离。挥挥手,她用笑脸和他说再见。
打开门,凯琳乍然出现,让辛穗心虚得脸红心跳。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绍钟我会自己『照顾』,不用麻烦你。」
她看到一个护卫爱情的强势女人,有她的爱,绍钟一定会幸福。
「对不起,我要回乡下去,不回来了,今天过来,是想和院长道声再见,谢谢他多 年照顾。院长夫人,再见。」点点头,她离开他的房间。
他们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再见,我的爱情!辛穗启唇轻语。
#########################「你来这里做什么?」看见凯琳,他的脸变得肃厉。
「亲爱的,你怎这样说话,中午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跟你吵架,害你从楼梯摔下来 。人家只是心急,想早点结婚,如果你真不想那么早结婚,不然……我们再延一个月好 了,我已经通知你大哥、二哥,他们明天就会过来,跟你谈谈婚礼细节。」
她和他吵架?对!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将他推下楼,没错.他想起这幕。
「谁说我和你有婚礼?」他的声音比冰块更冷。
「你,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们『旧情复燃』不是吗 ?」她语带暧昧。
「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脸上时,我们就没有婚约了。」
「你、你全想起来了!?」她惊慌失措。
糟糕,他怎会在这个时候记起来,要是再个晚几天,两人走进礼堂就OK了。
在美国,她听说他丧失记忆,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趁机嫁给他、嫁人豪门,她就 能延续奢华生活。
这几年,她的星运并不顺遂,过气的模特儿找不到太多演出机会,传来传去的绯闻 ,贬低了她的身价,他已是她仅存的最后机会。
「拜你之赐。」他冷冷一笑。
「请你原谅我,那次是我一时胡涂,我已经后悔,不过,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 不是处女,为什么你不能原谅我一次?」她嘤嘤啜泣,希望眼泪攻势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权利结交其它男人,但是你已经选择我,就不应该 再和其它男人乱搞,我不希望将来结了婚,还要-一带孩子去验血。」
「不会,我保证不会。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忠心。」
「我从来不听保证。」是她太笨,还是她把他看得太笨,会认为他那么容易上当!
笨……笨笨,他又想起刚刚那个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离开不到五分钟,他已 经相思成愁,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动来证明。」说着,她开始轻解罗裳。
「我打算控告你谋杀,如果在三分钟内,你不从我眼前永远消失的话。」说完,他 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准备专心想念那个叫笨笨的小东西。
「绍钟……」她不死心嗲声一晚。
「你还剩两分五十二秒。」决绝的表情彰表了无异议空间。
扭身,一跺脚,想不认都不行。她快手快脚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过一夜,哥哥姐姐总算来到。打开门,他第一句话就 问:「你们知不知道,我丧失记忆时,照顾我的特别护士是谁?」
「问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和凯琳重修旧好,准备结婚?」谷绍华问完,不自觉摇头 ,这女人绯闻满天飞,娶了她,恐怕要花点钱加高围墙。
「说实话,我觉得那个叫凯琳的模特儿配不上你,只不过你喜欢,我们也不能有什 么意见,不过,你还是多考虑比较好。」谷绍时的女儿新云说。
要是小叔叔娶那个魔女,他们家一定会被壹周刊的狗仔队跟监,只为要找出她下一 个情夫。
「我没要跟她结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结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没让我失望。」谷绍阳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这么夸张好不好?」实在受不了,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当玩 具揉揉捏捏,就是这样,他才不想要回台湾。
「大哥、大哥……你们听听,小钟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对对对,我把忘记的那段全记起来了,可是却把在台湾这六年当中发生的事情全 给忘记,我需要帮忙,你们谁可以帮帮我,这对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话,解释眼前 的复杂。
「这些年,我们各忙各的,每次聚会你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敷衍过一、两个小时 ,就走人,这件事让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几回,说我办一堆医院,却连自己 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绍时说。
「没错!你那时候很孤僻,准都不爱搭理。」谷绍月附和。她一手翻着他桌上的书 ,翻着翻着,娟秀的字迹跳入她的眼帘。
「小弟,这个笨笨是谁啊!」她把书递到他眼前。
「真诗情画意哦!你们听听--太阳告诉小雨,我最爱你,让我们用爱孕育世间生 命。
微风告诉轻云,我最爱你,让我们带着爱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诉文盲,我最爱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这样称呼他?
「对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们谁来告诉我笨笨是准。」他期待的眼 光投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谁会取这种怪名字?」怪!现在年轻人的昵称,他们老年人很难消化,不 过他之前还看过更离谱的,诸如;不悔布什、情定阿富汗等等之类。
「一定有这个人,她是我的特护,你们有印像吗?」绍钟再问。
「特护,我想起来了,她叫辛穗,可以打电话去人事室调数据。」谷绍阳想起那个 苹果脸的小文生,一笑起来,就让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凯琳,他对这个 颇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赏。
「小弟,我喜欢这个笨笨当弟媳妇。」
「我也喜欢,光听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爱死我们家小弟,要她学凯琳爬墙,恐怕 很困难。」绍时也投下赞成票。
「这个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绍华说完瞄瞄绍月。
「不要看我,我已经被她的诗句深深迷住,我赞成她。小弟,你咧?」
「我……当然喜欢,不过,听说她要回乡下嫁人,我想会不会太迟?」
「迟?不会,没洞房就不算迟,就算坐上花轿,抢也要把她抢回来跟我们家小弟送 作堆。」开玩笑,知不知道什么叫作宠小弟?
「对,让笨笨带着对小弟的爱嫁别人,太可怜。」绍月说。
「事不宜迟,绍时,你打电话去人事处,把辛德老家的住址查出来,我连络爸妈和 爷爷奶奶讨论小弟婚礼。」
谷绍时在打电话同时,绍月又在书架上,连连找到好几本写了短句的书。
「你们看这个--」
爱情答案在哪里?你身上还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 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 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 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喊你文盲,好 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 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 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