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夏霖好起来的,甚至不知道像他们这样子算不算得上是一对恋人?
午后的阳光吻在脸上,虽不如日正当中那般的火辣炙热,但至少她仍然能感受到它的余晖温度,不像夏霖对待她的态度,忽冷忽热,教人难以捉摸。
他们究竟是怎么开始的呢?她很努力地回想,空荡荡的脑子里像张白纸,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任何的证据,证明他们的确相识且相恋过,有时,她甚至几乎怀疑他们真的相遇过吗?
她一直忘了弄明白,那天他为何会当街昏倒,偶尔想起来问他,他也总是爱说不说的,又是那一迳的轻忽口吻,好像她问了一个蠢问题,不值得他多费唇舌来作答,久了,也懒得再追问了。
有很多事情,自己都懵然不察,他总是漫不经心的,好像那些事都不重要似的,直到后来,她才知道他们相遇的那一天,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正是夏霖十九岁的生日,他竟狠心如此待她,刻意地隐瞒了这么多事,即使后来他们是那么的亲密。
她直叹好恨,真不知该如何去爱这样的一个人?有时候,她宁愿不要遇见夏霖,那么她仍是以前那个无暇如玉的高中女生,继续过着单纯而无忧的日子,因为那样沉重的情爱,并不是她这叶小扁舟所载得了的。
☆ ☆ ☆
对感情的事来说,她算是晚熟的,高二才有了初恋,而且是单恋,由于对方不知情,所以又是暗恋,苦苦涩涩的,像青木瓜的滋味,最糟的是那个人还是“猴子”的老哥,猴子是她的同班死党,有个“学名”叫侯敏,候敏的老哥也就是那个教她脸红心跳的人,他叫候亚农,是T大热音社的社长,组了个band,担任主唱,是个典型的O型狮子座男生,属于发光发亮的人物,就是在团体中最吸引女孩子的那一型,而她就是那一大票被他吸引的女孩中的一个,她把对候亚农那一份纯纯的爱很小心地藏在心里,没有人知道,除了猴子,而那也是有回猴子误翻了她的日记才发现的。
“什么?!原来你暗恋我老哥哦!”猴子那副夸张的表情,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表情意味着,“你完蛋了!我老哥可是有很多女朋友的”,她当然知道,所以坚持要猴子发誓不准告诉候亚农这件事,否则和她断交,威胁有效,所以至今候亚农仍不知道有个傻妞偷偷喜欢着他。
才刚放暑假,候敏就来她家报到,身上还背了个包包,像要离家出走似的,一进门劈头就说:“走,去山上看你的初恋情人。”搞得她一头雾水。原来是侯亚农他们的乐队在那儿集训练歌,准备开学后要参加一项全国性的热门乐团歌唱比赛。
她本来不想去的,因为才刚接了一个暑假的家教,候敏撇着嘴角一副好心没好报地数落着。“嗟,我是为了你的幸福着想,苦口婆心地央求我老哥老半天,他才答应让我们上山去参观的那!”
讲到“幸福”两字就扯太远了,侯敏就爱乱栅,她对候亚农是有一份纯纯的爱,但可没想得那么远,毕竟两人都还是学生。
“可是我已经答应学生家长,明天开始家教了。”她想不如等到家教结束后再去探视,那么可以更心无旁骛。
“路小筑,你到底想不想当我的大嫂?!”候敏的双手已经插在腰肢上,那表示她的耐性快没了。
猴子,你在瞎说什么呀?!
路小筑的脸倏地胀红,晚霞似的火烧天。
侯敏不管三七二十一打开她的衣橱随手帮她抓了两件衣服塞进包包裹去。“快走啦,慢了,火车可是不等人的!”
原来她连火车票都买好了,没想到猴子这么热心,不愧是她的死党。
坐了一个多小时的火车,再转搭小镇的老旧公车缓缓地驶往山里去,一路上颠颠簸簸,摇得人昏昏欲睡,暮色里才终于抵达侯亚农他们借住的山中小屋。
侯亚农微微笑着,张开双臂迎接她们的到来,仍是那一贯玩世不恭的味道,背后站了五个高矮胖瘦不一一的大男生看着她们,只有一个穿着白衣白裤的男孩躺在稻草堆里,闭着眼睛,大概是睡着了。
她听到猴子抱怨地低嚷着:“又在睡觉。”八成是在说稻草堆里的人吧。
侯亚农看一眼猴子哀怨的眼神,身为哥哥的他,怎会不清楚老妹子那一点心事呢。何况侯敏向来就是个心里藏不住事情的女孩,他可不愿见她一上山就一脸“懊嘟嘟”的臭脸。其他几个大男生好像被传染了似的,纷纷附议。“哎呀,真的好饿喔!”
侯敏一听,抡起秀拳,气呼呼地捶向侯亚农的胸膛。“好呀,老哥,原来你是要我们两位美女来这儿当菲佣的喔!”
“有两位美女吗?我怎么只看到一个?”侯亚农的眼睛充满玩笑意味地瞅着路小筑。
他的眼光那么的肆无忌惮,她被看得手足无措,紧张地别开脸去,目光随意地想找个落点,以遮掩她的仓皇,投向稻草堆去,一张安详的睡容映人她的眼帘,还好他是睡着的,不会笑她的没用。
耳边传来候敏抗议的声浪。“老哥,你也太见色忘妹了吧!”
侯亚农没有理会候敏的抗议,眼神仍是直直地瞅着路小筑,并没有移开,教她越想躲,越是躲不了。
他走到她的身边来。“小筑,好久不见了。”
不知为何,心里明明喜欢人家喜欢得要命,然而每回见了候亚农就紧张得不知该把自己往哪儿摆,连眼睛也不敢瞧他一下,真没用。
她假装自然地走到那个睡人身旁去,拿起一根稻草来把玩着。“嗯,好久不见。”她的声音细得大概只有自己和那个睡人听得见。
还好侯敏过来替她解围。“老哥,别把你那套花花公子的伎俩拿来欺负小筑,咱们小筑可是纯情美少女。”
一听到纯情美少女,所有的人都噗哧一声地笑了出来。
“是吗?小筑。”侯亚农抓过吉他,修长的手指随意地轻轻滑过五根弦,悦耳的音律泻过耳际。
路小筑胀红着脸瞪向候敏,心里咒骂着那只死猴子,越帮越忙,教她更是糗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这么一来。倒显得她很不大方。
为了转移众人的目光,别再往她身上注视着,只好说:“我去煮晚饭了。”
没说还好,一说,大伙儿笑得更厉害,其中一个有点黝黑的男生抱着一支吉他把玩看,他笑得最为大声,还说:“哇,果然是纯情美少女,我喜欢。”那朗朗的笑声,一点儿也不怕伤了她,还赤裸裸地示爱,说得好像她不在场似的。
侯亚农见她羞怯地不知如何是好的可怜模样,才放她一马。“豆子,别闹了。”他转身跟其他几个人说:“她叫路小筑,是我老妹的同学,你们也自我介绍一下,喏,豆子,就你先来吧。”
四个人分别就位,守在自己的乐器上,那个方才嘲弄她的男生,跟她眨了眨眼,手指飞快地在五根弦上拨弄着,弹的是eagles合唱团的Hotel CalifOrnia前面那一段独奏,那是她听过最能表现电吉他功力的曲子,强烈而尖锐的音律撼人心弦,当大家听得热血沸腾时,他却随即戛然而止,很诚恳地向她弯腰致意。“刚刚是跟你开玩笑的,我叫窦季天,叫我‘豆子’就可以。”
路小筑也报以一个甜美的微笑,眼神里充满了对他方才表演的赞叹。
猴子却抿了一下嘴角。“爱现!嘴巴跟老哥一样滑头,真是物以类聚。”
接着贝斯手。Keyboard手和鼓手也各自秀了一段,再介绍自己的名字,个个都是性情中人,但是有一点路小筑倒感到好奇,一个乐团里该有的角色都齐了,那么躺在稻草堆里安然睡大觉的人,又负责哪项乐器呢。最厉害的是刚才那么嘈杂的情形下,他的睡眠居然可以毫不受影响,身子竟连动都没动一下,好像身处外太空似的。
路小筑不免好奇地问:“他呢?”
所有人的目光一致看往稻草堆,侯亚农开口欲回答她的疑问时,侯敏倒抢先说话了。“他叫夏霖,负责作词作曲的。”她的神情愉悦而兴奋,脸上还漾着幸福的神采。
到这儿,再笨的人都看得出来了,她总算才了解猴子为何那般热心地陪着她来山上探班了,原来是别有目的的。
“喂。夏霖,醒醒呀!我来了!!”候敏蹲到夏霖身旁,嘴巴凑到他的耳朵边,小小声虫呜似地叫唤着,两眼充满爱慕地看着他。
然而睡觉的人仍是继续睡觉,不为所动,倒是候亚农说话了。“别吵他,让他睡吧!
候亚农叫开老妹,冉转头向窦季天吩咐:“豆子,你扶夏霖进去里面的房间睡,免得着凉了。”
那个叫豆子的人,正要放下手里的贝斯时,侯敏已经走过去稻草堆了。“我来就好。”她动作轻柔地搬动着那副削瘦高长的身躯.似乎有点力有未逮,只好又抬头叫了声。“小筑,来帮我一下。”
她楞了愣,怎么要她去抬扶一个不认识的男生的身体,怪怪的。
“快点过来啊!”她还在犹像不决时,猴子的手却已经整个抱住那个人的上半身了。
她慢慢地挨过去,心里衡量着该从哪个角度去扶持,比较不尴尬。
“哇,夏霖好幸福呢!我也要。”那个叫豆子的男生调侃着猴子。
“你啊,下辈子吧!”猴子老实不客气地以回去。
这就是她欣赏的猴子,敢爱敢恨,可以明目张胆地去爱一个人,毫不畏惧别人的眼光,反观自己却老是别别扭扭的,什么事都闷亦心里发衅,留在脑子里反刍咀嚼,别人永远不会知道她在想什么。
后来,在山中小屋待了三天两夜,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贴近候亚农,也是两人相处最久的一回,能和喜欢的人共同作息,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当然是各睡各的床,她已经心满意足了,衷心地感谢猴子死拖活拉将她带来这儿。
当然在这几天里,她也慢慢和其他的乐手混熟了些,虽不像猴子和他们那般熟络,倒也可以说说话开开玩笑了,除了那个叫夏霖的男生,原因不是她不愿和他说话,而是在那几天里几乎不曾见他开口说过话,就是最善于哈拉的猴子也无法打开他那两片封锁的嘴唇,一个人生起闷气来,因为谁都看得出来猴子可是为他而来的。
她不明白为何那个人老是眉头深锁,一身的白衣白裤更增添几许忧郁气质,不像其他的团员,黑衣皮裤,十足的摇滚味。有回,她正要出门去找侯亚农,忙乱问差点和他撞个满怀,他连道歉也没说一声。只是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斜斜地瞟了她一眼,看得她浑身起哆嗦,站在门外的豆子见怪不怪地对她说:“这家伙就是那副德行,阴阳怪气的,别理他。”
路小筑倒是淡然,反正是不相干的人,也没打算主动和他攀谈,她的目光只锁在候亚农身上,才没空理会这样的怪人呢!后来的几天里,仍见他老是闲闲散散地在山林间晃来荡去像个幽魂似的,从不与人交谈,老是手里夹了根烟,也不真抽,就是习惯在两指间夹根东西似的,两眼总是眺望着远方,想事情,想得极专心。
这时的她,才会好奇地揣侧着,那个人究竟在想些什么?
☆ ☆ ☆
暑假结束后,升上高三了,她应该“挖粪涂墙”的,否则明年怎能考上下大,加入热音社呢?更别妄想要天天见到心仪的候亚农,唉!人的一生里好像有很多事情是要条件交换的,真是无奈。
一九九九年带点世纪未的苍凉感,那天,好像是九月九日吧,只记得是刚开学没多久,黑板上写着距离大学联考的日子已经破三百了,即使下课短短的十分钟里,同学们仍伏案啃书,几乎要把桌子也吃了,可她却还有那种美国心情突然超想吃街口那摊杏仁露,为了消弭罪恶感,还给自己找个合理的借口。“反正多读那十分钟也不能保她一定上T大,不如吃饱了,比较有体力读书效果肯定更好。”
猴子则在一旁戏谚她说!“钦,你不是视“考”如归的吗?怎么开始学人家熬夜念书挑灯夜战,结果战出一肚子火气来,所以一大早就想吃杏仁露降火气啊?”平常她们多半在放学后,才去吃的。
“死猴子,再废话就不顺便帮你带回一碗。”候敏调侃的表情当场变得诌媚,路小筑得了机会反讽。“咳,真是鸟为食亡啊!”侯敏不甘示弱地又要耍贱嘴,但她可没有大多时间奉陪,得把握第一堂下课的短暂时间,溜出校外去买回杏仁露,动作快一点的话,也许还来得及在上课钟响前享受到杏仁露的清凉爽口。
谁知道她才拐出巷子口,就见一个身着白衣白裤的男生,险些昏倒在她面前,脑子里也没多思老一秒,本能地上前扶住,定睛一看,那张苍白无血色的脸庞,居然是她见过的,心里暗叫,这人不是那个在山中小屋里终日不说话只会看山、抽落,想心事的忧郁男生吗?
她急惶惶地问道:“要不要送你去医院?”一边很努力地想着他的名字。
而他不但没有回答,反而面露惊慌地将她推开,好像见了鬼似的,努力地使尽最后一丝力气,疾言厉色地吼着:“我再也不要住进医院了——”接着就气衰力竭地昏倒了,幸好她及时拉住他的白上衣。
一样的白衣白裤,她想起来了,他的名字叫夏霖。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交谈,显然不是很愉快。
当她奋力扶起他之际,不远处有另一对的一男一女,两人的对话随着一阵早晨的微风吹送过来。
“姑娘请问现在是什么时辰?”
“九点九分。”
对于那样的问话,她的心里感到好奇,却没时间回头张望,救人要紧哪!
在医院里,急诊室的护士问她:“你是他的家人吗?”
她摇头。“不是。”她跟他没瓜葛的,只是见他昏倒了,不送他来医院,好像对不起从小所受的教育。
“那你是他的女朋友?”护士又问了。
这回,她的头摇得都快将头皮屑摇出来了。“不是的。不是的。”他那么不爱说话,大概得找个会手语的女朋友吧。
护士没耐性了。“那你到底是他的什么人?”手上拿着表格,无从下笔描述她跟夏霖的关系。“总不好把你写成“路人甲”吧?”
路人甲?想想也差不多,她跟他根本称不上认识,只能说见过面而已,那一层薄薄的关系,和路人甲差不了大多。
她有点腼腆他说:“我是他参加的热音社社长的妹妹的同学。”这样的描述有点像在绕口令。
护士小姐也听得团团转。“那你总该知道他的名字吧?”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好像叫夏霖。”
她犹豫的语气,似乎不能取信于人,于是护士小姐自行在他的身上翻找着,也不知是护士小姐翻动他的身子时惊扰了他,还是他的昏迷属于间歇性的,就在她跟护士小姐讨论时,他突然又醒来了,但仍是软弱无力的,眼帘一掀开,没先开口向她道谢,竟劈头就说:“谁让你送我来医院!”紧皱着眉头,眼里燃烧着火气,好像他的痛苦是她造成的。
她被骂得愣住了,无辜地看看护士,护士耸耸肩又摊摊手,一副与我无关的场外人士模样,她委屈地紧咬着嘴唇。“我是好心——”话没说完,他又来一句。
“多事!”接着又躺回急诊室的临时病床上,他连眼睛都紧闭着,不想看人,那副蛮横不讲理的样子,直教人生气。
哪有这样的人啊?!人家见他昏倒在路旁,好心好意送他到医院来,不但没得到半点感谢之言,还被责骂多事,早知道就把他丢在路边算了。
“好心没好报!!’路小筑也别开脸去,不想看到那张苍白怒容。
护士小姐出面打圆场,“好了,‘热音社社长的妹妹的同学’,你在这儿填一下电话地址,然后也该赶回去上课了吧。”护士小姐幽默地说着,大概是发现她身上还穿着制服吧。
“糟了!”经护士小姐一提醒,她才想起来,下课时间已经过很久了,她匆勿地边填资料边叹着:“唉呀!我的杏仁露……”填完后她拔腿就跑,没有闲工夫多理那个不懂得感恩的人了。
火速回到学校,已经是第三堂课的钟响了,气喘吁吁地坐下来,猴子就凑过来问:“我的杏仁露呢?”
唉!别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