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譬如说每层楼皆附设的茶水间,他们就曾在那里试过几次,感觉还算不错,既然有电梯这种设施便利,所以使用率不怎么高的楼梯通道,他们也去了两三回,滋味也还算是相当值得回味。
当然,他们在忙著嘿咻的时候,也并没有忘做最基本的防御措施,于是强森便光荣肩负起了这项使命,无论在茶水间抑或是楼梯通道,他都会站在门外把门,谨防其他人员无意间闯入,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限制级画面。
至于那位王子殿下也不知道都用了什么手段,那个和程诗诗告白过的林副经理除了在和她告白时曾见过之后,自此便再没主动出现过她面前,即便无意间在公司碰上,对方也会慌张跑走,对她避如蛇蝎。
而王子殿下如今也已经在公司内以她的男朋友身份自居,凭藉自己在屠氏惊人的影响力,不到四十八小时就已经让全公司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员工都知晓了他们已然是一对甜甜蜜蜜、如胶似漆的小情侣。
现如今那些正在公司内,或幽会或聊天或打牌或游戏的同僚们只要一看到王子殿下和程诗诗两人牵手而来,便会很自觉地起身离开。大大方方地把场地空出来让给他们这对在屠氏已经是最为轰动的男女朋友亲热之用,每当此时比尔德便会对那些人回以一个招牌式的温柔浅笑,以感谢他们的识相。
公司的茶水间去过了、楼梯通道也去过了,这回比尔德便又想再换一个新鲜的地方,在这一次的亲热中再增加一点不一样的趣味。
随意走到办公大楼的某一层,推开拐角处男生厕所大门,看到里面空无一人后,便把站在厕所门外的程诗诗拉了进去。
强森自然又是被比尔德命令呆在男厕所外面,替他们看守,他们则在男生厕所里尽情的嘿咻,炒饭炒得凶。
***
这日,趁著下午茶时间,程诗诗找来了当日的早报,搜寻著有关出租房屋的讯息。
唐静怡奇怪的望了一眼,“咦?诗诗要找房子吗?”程诗诗淡淡地点了点头。
“你不是有住的地方吗?为什么还要找其他的房子?”
程诗诗抬起头看了眼唐静怡,“我打算换一个地方。”
被比尔德肆意摆布了将近一个星期,每天都要忍受著他对她的毛手毛脚,难道程诗诗就那么软弱任其鱼肉?
答案当然是不可能,她绝不可能任由一个男人把她吃个精光而不反抗。
可她也知道他的对手是比尔德,一个各方面都要与她旗鼓相当甚至还要略胜她一筹的男人。
面对他,她所有对付其他男人的招数都完全没了效用,只能束手就擒,根本无从抵抗,经验告诉她正面交锋的话,她只会一次次的败北,重蹈覆辙,输的一败涂地。
那么不妨就试著换个策略,尽可能的躲开他,两人若能不再见面,或许她就不会再栽在他手上了。
她知道这只是一个下下策,但是短期之内她又想不到其他更好的方法,既然要躲开他,那么第一步便是要换住所。
想起一个星期之前,比尔德造访了她的出租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将近两个钟头,似乎一夕之间所有的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他们两人关系非浅。
到现在她和比尔德的事都成了邻居们茶余饭后的话题,有些人甚至还描述的绘声绘色,就像亲眼看到他们那晚在她的宿舍里都做过什么似的,让她不得不都佩服那些人丰富的想像力。
其实那天过后,程诗诗就一直想要换个住处,避开那群长舌又很有联想能力的邻居,可是房子真的很难找,假使找不到房子,她也就无法再实施躲避战术的第二步、第三步。
试想,就算她在公司里再如何千辛万苦的避开他,晚上她如果还是要回到那间宿舍休息,到时候他若在她家门外守株待兔,等待她自投罗网,她不是照样还是会在他的面前无所遁形了吗?
唐静怡挑了挑眉,“换一个地方?”凑近程诗诗,“那诗诗不如住我那里好了,我的房子是我爸妈帮我在公司附近租的,二房一厅很宽敞地说,我一个人住一直都觉得有点寂寞,诗诗要是能搬过去跟我一起住,和我作伴,那就再好不过了。”
程诗诗端详著面前的唐静怡,“这样……不太妥当吧。”
“有什么不妥当的?就这么说定了,你就住我家。”唐静怡搂住程诗诗的手臂,有点撒娇的味道。
程诗诗思忖了片刻,“那……好吧。”又义正言词地强调,“不过,先说清楚,房租、水电费我都会各支付一半。”
目前住到唐静怡那里的确是最好的选择,可以节省掉她去找别的房子的大量时间,让她能够早一点摆脱比尔德的纠缠,不过所有话也要说在前头,租房的一切费用她都会负担二分之一,因为她的性格就是向来不愿亏欠别人一分一毫。
“这个无所谓啦。”唐静怡巧笑倩兮,“那你准备什么时候搬过来?”
“今天下班就搬。”反正她也没什么行李,只要有个地方能让她栖身就已经很满足了。
“这么急?”唐静怡瞠大眼。
程诗诗咬咬下唇,是啊,确实是很急。
“还有静怡,我搬到你那里的事,你千万不要跟其他人提起,尤其不要告诉比尔德王子殿下。”
“这当然没问题。”唐静涵笑著点头应允,“可是……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连王子殿下也不可以说?”他和诗诗不是男女朋友吗?那怎么还要对他隐瞒此事?
程诗诗低下头,“避免麻烦。”简短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