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情蛊吗?有没有苗家姑娘看上你,想把你留下,就给你下了情蛊?”
“情蛊你也知道?你会不会知道太多事了?”萧易礼有点故意地回道。
蓦地,她脸红,二十一世纪的人,谁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不过终是说溜嘴,她有些吃憋。
见她这模样,他又忍不住乐起来,他肯定有病、绝对有病,每次看她生气,他就忍不住开心。
“不就是从书上拼拼凑凑出来的嘛,又不像你,亲身体验过,快告诉我,真的有吗?”
叶雪转口又问。
“被你说中了,真的有情蛊,不过我师姑是专门给人下毒的,就算不是嫡亲弟子,也多少知道那些手法,哪那么容易中招。”
“苗族姑娘美吗?”
“美!尤其那些银饰披挂在身上,走路时发出清脆的声响,远远地,像是仙女下凡尘。”
“既然如此,怎不留下?”
“为了一片风景,放弃全世界的风景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何况当时我去苗族,是有任务的。”
当时他追逐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深入苗寨,那刺客出身北疆,身负重任,领命到京城刺杀凌大哥,他收到康二哥的飞鸽传书之后,决定半途拦截,不把战场拉到京城。
他本以为出其不意,那人肯定躲不过自己的暗招,没想到对方不是个普通人物,难怪左家肯花大把银子,把人从北疆给请过来。就这样,两人一路缠斗,最后那人中了他的毒,而他也被对方一剑刺中腰部,差点儿死在苗疆,所幸被苗女所救,却也惹出一段情债。
“任务?”
一听,萧易礼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太多了,连忙笑着敷衍过去,“我师姑让我到那里采集制毒的吟风草,吟风草不多见,据说只生长在苗疆。”
叶雪点点头,又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后来,采完吟风草,就连夜辙离苗疆。”
“这世上真的专门制毒之人?制毒的目的是什么,害人吗?为了害人,花费一辈子的青春岁月去专精这门学问?太奇怪了,谁天生有这么多对手敌人?把人生投资在害人上头,简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制毒只是衍生出来的一门小学问。”
“什么意思?”
“学医者为采集药材,往往会碰到有毒草药,慢慢经验累积,对于毒物有了认识和研究。就像我师姑,她是一名医者,曾经治好不少药石罔效的病人。”只可惜她收的徒弟,对毒物比对医术更感兴趣。
叶雪这下子听明白了,果然没有傻瓜会把自己的一生拿去研究毒物。
“你再跟我说说其它有趣的事,好不?”
她的眼睛亮亮的,眉毛弯弯的,没有刻意去笑,却让人觉得舒心,和舞灵的装模作样截然不同。
“好,这个你一定要听听。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这是作梦还是真实经历。”
“你说。”
“有一次我闯进一片山林里。”
“山林最可怕,根本不晓得会闯出什么野兽。”到处黑漆漆的,谁也不晓得什么东西会冒出来,就像在玩恐怖箱。
“我经常进出山林,有时候为了躲避追踪的敌人,也会进林子避难,但那次的山林经验很……特殊。”
“怎么说?”叶雪不懂,林子里不都是树、藤蔓、野草和虫蛇、野兽吗?
“那里的树很高,树叶将阳光完全遮蔽,而且当时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可是一进到林子里,就阴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到处都是山岚雾气,地上覆着厚厚一层落叶,却不见杂草,湿气相当重,在里面走路,时不时就是一阵雨水落下。
“我有轻功,所以从不曾在林子里迷路过,但那次我却迷路了,更可怕的是整座林子非常安静,听不见任何鸟叫虫鸣,除了脚下的落叶发出的细碎声响之外,整座林子像被人用罩子罩住,无半点声响。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淙淙的流水声,心头一喜,想着只要顺着河道走,就可以离开森林。我侧耳倾听,施展轻功在林子东奔西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始终找不到溪流,我不明内,水声潺潺,明明离我很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
“当我心里正觉得纳闷之际,突然听见有人呼救,我想也不想,快步往声音处奔去,我跑到谷边,发现一个女子吊在谷边,她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树藤,要是体力不支、手松开,将会掉进万丈深渊。”
一个女子没事跑去森林里做什么?不会是聂小倩或鬼吹灯吧?她认真倾听,却在心底盘算女子的来历。
“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神干净清灵,她的五官细致,身材纤细,像白瓷做出来的人偶,美到让人无法形容。”
叶雪满脸的不苟同。“人家都已经吊在那边了,你还有心情打量人家的长相。”
萧易礼深怕她误会,连忙替自己澄清,“我当然是先把人给救起来才打量的,何况她再漂亮我也不会喜欢,我只是觉得、觉得……”
“眼睛一亮?”
“对,就是眼睛一亮!因为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精致成那样……那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对,就是这句,不食人间烟火。”他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她道:“食色性也,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视觉型动物,才会逼得女人不得不为悦己者容。”她就不信,林志玲和小甜甜排排站,哪个男人会选小甜甜来组队。
“不对,你还是没弄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她长得很不一般,她的银色长发及膝,明明没有风,身上的白衣却微微飘动着,全身像是有一层蒙蒙的光晕笼罩着。
“她赤裸双足,足踩挂着一串银色链子,更奇怪的是,我刚刚说过,她差点儿从山谷摔下去,但是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没有半点脏污,就算赤足踩过泥泞,她的双脚依然干净得像被溪水洗涤过。”
叶雪这才理解,他不会是碰到传说中魔神仔,或西方世界的精灵吧?“确实有点不对劲,后来呢?”
“我向她请教出林子的路。”
“她告诉你了?”
“没有,但她愿意带我走出林子。一路上,我看见三个男人,有一个在挖泥地里的蚯蚓,一挖到就飞快往嘴里塞,好像饿得很厉害;一个用头撞树,把树上的毛虫撞下来后,仰头张开嘴去接毛毛虫;还有一个守着地上的一个小洞,我上前问他在做什么,他来不及回答,就看见到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他动作飞快,手一伸一缩,就把老鼠给抓起来,紧接着张嘴将老鼠的头给咬下来,他咬得喀滋喀滋作响,好像正在吃着什么人间美味。
“这时候,我开始感到害怕了,我不自觉停下脚步,不敢跟上前,那个女子转过头,对我嫣然一笑道:“别害怕,你不会变成他们那样,你的心地纯正,不存邪念,快跟上吧,马上就要出林子了。”说着,她就把她刚折下的小树枝递给我。
“如果是平常的我,肯定不会接过,但她的声音像是有种魔力,我觉得自己应该听她的话,于是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我接过小树枝,跟上她的脚步。不多久她便带我走出了林子,她告诉我,我是个不凡的人,将会有不凡的际遇,要我秉持纯善信念,终会化险为夷。
“我想向她道谢,却看见阳光穿透她的身子,她一点一点变得清透、模糊、消失,我还记得她仰着头朝我笑的样子。”
“很可爱?”
“不对,不应该用可爱来形容,美丽嘛,又不对……她彷佛是仲夏里,一汪清澈的溪水流过胸口,清凉、舒畅、愉悦、满足……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最奇怪的事还在后头,我出了林子不久,就遇见出来寻我的师兄师弟,他们说我已经失踪整整七日,可是我觉得从进林子到走出林子,了不起一、两个时辰,我甚至连饥饿的感觉都没有。”
“她给你的那根树枝呢?”叶雪突然想到什么,急问。
“你问到点子上了,我明明亲眼看见她从树上折下一段树枝,可是在我与师兄弟会合时,竟发现自己握在手中的树枝变成一把玉杖,如果不是作梦,怎么短短的一、两个时辰会变成七天?如果是在作梦,树枝怎么会变成玉杖,我想不通!”
“那根玉杖呢?”
“我给了师父。师父的腿脚曾经受伤,走路有点跛,师父很喜欢那根玉杖,便随身带着。”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自从带着那根玉杖,师父多病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健,前些日子还写信进京,要带着师兄、师弟过来助凌大哥一臂之力。
左氏的势力太人,罪行罄竹难书,连师父都看不下去,打算出山,为天下百姓出头。
“看来,你确实心思纯正、品格高洁,才会得仙子高看。”
在这个时代,不对美女动心的他,可以说成心思纯正、品格高洁,倘若再晚个几百年,就会被怀疑他是不是同性恋。
“不过,这还不是我最特别的经历。”说到这里,萧易礼不禁笑了。
叶雪定定的望着他,见他眉眼弯弯,眸光带着一抹暖意,要不是有大胡子遮掩,她会看见他脸上写着满满的幸福。
“还有更特别的?”
“有一年,我搭船出海。”
那趟行程,原本是康二哥要走的,据说在海的那一端有个豫国,那里的百姓非常喜欢大魏的陶瓷、茶叶和玉石,往往商人走一趟船,就可以赚得钵满盆溢。
当时金玉满堂刚开张,还不晓得生意会怎么样,但是凌大哥急需用钱,所以想开发这条商路。
但京城里发生一些事,凌大哥不得不把康二哥留下来,于是他代替二哥走一趟,那趟行程,替他狠狠赚到五万两银子,也是这笔钱,让他开始当老板,在京城里外开设最早的十几家铺子。
“然后呢?”她急着想知道他的经历,催促道。
也许在现代,那个把科学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她,会觉得他的森林偶遇是唬烂,但亲身经历过穿越,她不再铁齿,她开始相信世间有太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我在返航时,遇见狂风暴雨,摔进海里。”
听到这里,叶雪突然紧张起来,明知道他人就在跟前,他说的是过去、是记忆,是不会再造成危害的东两,但她就是忍不住揪心。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一个方方的铁盒子里,我的眼睛看不清楚,但我知道有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不断推搡我的手臂,焦急的问:“你还好吗?”,我不好、我很痛,胸口里面被水灌得饱饱的,好像一开口,里头的海水就会冲出来、淹没铁盒子,但是我很想告诉那位姑娘我很好、我没事,想让她别为我担心。”
“这个道理不通,你说眼睛看不清楚,怎么会知道她是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话讲出口,她才发觉自己的口气里有嫉妒,她马上自嘲一笑,摇摇头,她在想什么啊。
“我没办法回答你,但我就是知道她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
萧易礼咬定了这件事,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坚持,但他确定的是,只要想起那次落海,他的心里就会不断冒出满满、满满的温柔,满满、满满的温暖,满满、满满的喜悦,那一人堆满满、满满的,会让他忍不住嘴角往上飞扬。
所以他不记得铁盒子之后的事,却很确定他喜欢所有和落海有关的事。
“好吧,她是很美丽、很漂亮、很聪明、很美妙的姑娘,然后呢?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
叶雪在心底偷偷腹诽,千万别告诉她,那个非常美丽的姑娘,长了一条鱼尾巴,没事带着他龙宫游一趟,知道他非要回到陆地的人类世界,她就变成美丽的泡泡,消失在清晨的阳光中。
如果他真的这么说,她一定会日夜祈祷,让自己穿越到安徒生身边,她要狠狠揍他一顿。
“不记得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救回船上。”
“换言之,那个很美丽的姑娘只是作梦?”这次可没有玉拐杖来证明他的经历真实发生过。
萧易礼毫不犹豫的回道:“我很确定不是作梦。”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
“第一,我还记得那个地方叫做香港,我被铁盒子送进一个叫做医院的地方。”
香港?不会吧!香港已经存在这个世界?不对,不是这样说的,应该说现代的香港在这个时代也叫做香港?或者说,这两个香港根本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地方,只是不小心同名同姓?更不对,铁盒子?他指的会不会是救护车?医院明明是现代的东西……
叶雪还没从他话里搜寻出合适的解释时,他又说话了——
“我很确定,我在香港住了一个月,但把我从海里捞起来的下属,却说我落海没多久就被救上来,所以每个人都说我是在作梦,可是我非常确定不是。”
很好,这就是所谓的罗生门吧。
就像他们一家子穿越,她也不确定,他们全家人会自动从认识的人的记忆里全数删除,还是像爷爷奶奶他们会在知道这个消息后,确定是妈妈手上的丑玉镯,把他们安全送到另外一个世纪。
这种找不到答案的事,只能归类于罗生门,就像阿礼的奇遇。
不过他铁定有特殊体质,才会一次一次碰上特殊事儿,不管是精灵、香港美姑娘,或者他们这一家穿越者,他的人生确实与众不同。
“好吧,你确定就好,只是有点可惜,如果你能记得那段经历,我想,一定很精彩。”
“你相信我的话?”
“当然,难不成你是骗我的?”
“我没骗你,只是我跟所有人提及此事,大家都认为我被海水泡傻了。”
“我理解,正常人类对于自己无法合理解释的事,都会用胡扯、瞎说……等等负面评语一语带过,因为,理解太辛苦。”
她的话惹笑了萧易礼。“对,好像是这样子。”
之后,他又讲了几段奇遇,但是没有前面两段那么灵异、精彩,对看过无数电视、电影与纪录片的叶雪而言,那些不过是小case.
这个晚上,他们聊得很愉快。
她发觉阿礼比自己想象中的更有意思,不光是他的经历,她也对他讲故事的能力相当佩服,她还以为他是木讷、不善言辞的男人,没想到……
也许人类真的应该行万里路,也许多样丰富的经历,会让人不那么枯燥贫乏。
“阿礼。”叶雪转头唤他一声。
“嗯。”
“你很想当大将军吗?”她想起钱天佑的话。
“并不。”
事实上他当过,不是大将军,只是小将,是大哥把他安插进去的,在战场上跑了一年,打过许许多多人小战役,他才明白自己有多痛恨杀戮。
幸好当今皇上是个崇尚和平的,再加上那些战役把诸邻各国给打怕了,大魏朝才能保下未来十数年的和平。
“既然如此,为什么留着大胡子?”
“我……因为、因为……”因为想掩盖真面目,京城里认得他的人不少,但总不能老实跟她说吧?
但叶雪不打算知道他的理由,笑着又问:“把胡子剃了,好吗?我想看看你的真面目。”
她想看他的真面目?意思是……她想认识他,她想知道他的真模样?
心一次、两次、三次狂跳,她和他的关系在短短一天之内,有了大跃进。
他确定自己找到正确钥匙,打开横在两人当中的那扇门,他知道他们之间将会有所不同,他知道他们的未来将会很美丽,他知道……
笑容在大胡子底下成形,和想起那个铁盒子里的姑娘时,一样幸福、温柔。
男人就是这样的,常常会因为一个无解的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所以萧易礼明知道不该拿掉假胡子,但……他还是拿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