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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子 第一章

  当!当!当!第二节下课钟声刚落下最后一个音符,就见三三两两的学生鱼贯走出教室。

  「小嫚,快点!这次说什么我一定要占到一个。」孟小函拉着袭嫚苹的手,就想往教室外冲。

  「妳什么时候转性啦?这么急着去占位,可不像妳。」

  转来夏普大学虽然不到两个礼拜,但袭嫚苹甜美的笑容到哪里都容易交朋友,孟小函就是其中一个,她的迷糊配上孟小函的大剌剌,认识的人都说绝配。

  「不急行吗?名额就那几个,要抢的人这么多,再加上听说学长姊还预订了几个名额,我们这些学弟妹就只能自力救济了。」

  无论如何,她豁出去了,她自认长得还不错,家世也还过得去,录取的机会应该很大才是,她才不要因为晚到而错失良机呢!

  「等等,妳不是要去旁听鉴赏课?」说了一堆,袭嫚苹听得胡涂,忍不住拉住一直想往外冲的好友。

  孟小函一听,好象看怪兽似的看着好友,「小姐!都什么时候了,谁还会去管什么钻石鉴赏不鉴赏的,我说的是夏樵后援会啦!」

  「夏樵?那个学生会会长?」好友逃课就是为了去参加什么后援会?!

  「没错!」

  「妳认识他?」

  「他?夏樵吗?不认识啊!但是我听过他好多传闻,之前有一阵子他都待在国外,听说这所学校是他父亲创办的,还有就是说他的长相,哗,看过他的学姊们,迷他迷得要死,另外有些我是不怎么信啦……什么咱们校花,自称是他的内定未婚妻那些的……」孟小函脸上露出梦幻的表情,细数着她搜集的情报。「哎哟,反正他的传闻,妳总有从妳老哥那边听到一些吧?」

  「嗯!」这倒是有。

  虽然她算是初来到这个学校,但对于他这位夏普的传奇人物并不陌生,她的两个哥哥就是副会长跟体育组长,都是学生会里的干部。

  「那听了传闻,妳觉得他怎么样?」

  歪着头,袭嫚苹想了下,中肯的说出心里的感受,「很可怕。」这也就是她为什么迟迟不肯答应老哥,去报名什么会长助理一职的原因。

  「耶?」可怕通常是夏樵的对手给他的评价,她还没听过有哪个女生这么说过。孟小函有点惋惜的看着她,「那就是说妳不会去参加后援会啰?真可惜,我倒觉得妳搞不好可以对夏樵的眼咧。」

  「我?为什么?」她五官平凡,最多笑起来能称得上甜美,哪比得上小函的艳光四射,她是名副其实的大美人。

  「妳没注意到吗?妳身上有别人没有的特质。」

  「喔?妳说的是陪衬特质吗?」她左看看右看看,好笑的调侃自己。

  孟小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不过这样也好啦,妳没参加,我就等于多一分胜算。」

  收起笑脸,袭嫚苹担心的看着她,不知道该不该说。

  「小函,听我哥说……他好象……挺瞧不起女人的。」

  「那又如何?」孟小函扬高下巴,「换一个方面想,他就不会是花心的公子哥。」

  她拚命捍卫的模样,令袭嫚苹感到咋舌。「有必要抢破头的去争吗?」

  「当然,只有成为后援会的一员,才有资格去报名会长助理一职呀!」

  谜底揭晓!

  原来是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学生会会长助理一职呀!这可是校园一大盛事,莫怪众家名门淑媛要为之疯狂。

  袭嫚苹征愣了下,「是这样的吗?」那她若是答应老哥,是不是也得去参加后援会呀?

  没发现她的呆滞,孟小函仍兴致高昂的继续往下说。

  「不过呢,想加入后援会也不是那么简单,首先,妳必须要有窈窕的身段,姣好的面貌,入会前还须缴交一万五千元的会费,名额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五名而已。」

  天哪!这是加入后援会,还是参加选美呀?

  沉默了五秒钟,袭嫚苹迟疑的开口,「好奇特的规定,是谁想出来的?」

  「颜季玲啰!咱们校花不但是后援会创始者,她同时也是学生会公关组长,这规矩就是她订的,说什么要维持后援会的水准,但也不必把名额配这么少吧!」孟小函不满的嘀咕,又转头看向身旁好友,「怎么样?小嫚,妳去是不去?」

  去?当然不!听完好友这么详尽的解说,她决定今天晚上回去就跟大哥回绝掉这个提议。

  「妳去吧!我还得赶去看大妞。」她提高手上的便当盒,笑着摇头回拒了好友热情的邀约。

  孟小函皱了下眉头,颇不以为然。

  「先照顾好妳自己再说吧!妳以为我不知道妳为了牠,好几顿中饭都混过去了。再瘦下去,妳哥他们恐怕得在妳身上绑条线,以免妳飞走。」

  「小函,妳答应帮我保守秘密的。」袭嫚苹紧张的看向孟小函,为了能好好照顾大妞,她可是连宝贵的午餐时间也牺牲掉,不这样,她怕瞒不过精明的大哥。

  若是让她两个哥哥知道,他们最疼爱的妹妹宁愿不吃午餐,也要偷偷溜去,肯定会气得七窍生烟,像个老母鸡似的在她耳边碎碎念。

  「我是答应过,不过立刻就后悔了,我哪知道牠这么黏人。」

  当初要不是小嫚再三软语哀求,怯怜怜的大眼睛里满含「妳不答应,我就哭给妳看」的意味,她哪会一时心软,作出这种事后懊悔不已的决定。

  「小函,大妞还小嘛。」袭嫚苹赶紧替牠说话。

  才怪!孟小函不客气的捏了把她红润的脸颊,「牠那庞大的身躯站在妳身边,都快到妳的腰际,这还叫小?」她还怕牠压垮小嫚咧!

  「牠……牠只是长得凶恶些,但个性很温和的。」

  「那就考虑帮牠减肥,少了些赘肉,牠那张皱脸比较能见人。还有,妳……真的不考虑……帮牠换个名字吗?」大妞这名字真的跟牠不太搭。

  「不会呀!我觉得挺可爱的,而且大妞也很喜欢呢!」

  说到减肥,袭嫚苹低头看了下手上的卡通手表,大妞牠们怕是饿惨了吧?

  「小函,那我就预祝妳,能顺利进入这高档的……呃,社团!」

  「放心啦!有杨志崎在,妳的大妞不会饿着,他才舍不得看到妳心疼的表情呢!」孟小函对她挤眉弄眼,打趣地说。

  「别胡说,他只是把我当成妹妹在疼爱。」袭嫚苹皱了皱小鼻子,不希望好友误会她和学长的关系。

  孟小函受不了的点了点她的额头。「就只有妳这个小笨娃会相信那个男人的借口。我呢,也不念妳了,我现在必须赶到活动中心,再迟些,就真的来不及了。答应我,妳会好好保护自己。」迟疑的看着小嫚,真怕她身上多出了不该有的淤青、抓痕。

  「我会的,小老太婆!」袭嫚苹苦笑的推着好友的背,催她快些。

  等到孟小函的背影自视线范围消失,她也转身往体育馆方向走去。

  大妞的家,就盖在体育馆后方。

  往前走了一段路,袭嫚苹在一个交岔口停了下来。

  她刚转来这所学校,对占地百坪的校地,老实说她陌生得可以,尤其她还是个大路痴。

  若照大哥跟她讲的,她必须绕过喷水花园和跑马场,才能到达体育馆,但这么一来,势必得花上二十分钟。

  她看着路口的标示,可以清楚的知道,往前走就是跑马场,而右转那条婉蜒的小径,则是通往相思树林的方向。

  想了下,她决定往右,绕道走相思树林,她记得学长跟她提过,往这个方向走,至少可以省下十分钟的路程。

  她实在放心不下,尤其大妞又特别黏她,看不到她,一定又会开始闹脾气了。

  呼……吐出口气,袭嫚苹边走边在心里暗自祈祷,希望别走着走着,就绕到别的地方去,毕竟夏普大学的校地是出了名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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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名思义,相思树林是情侣幽会的地方,由于地处偏僻,傍晚时,这儿又可看到夕阳彩霞,的确适合情侣到这儿来,隅隅私语,诉衷情。

  但白天的相思树林有别于傍晚的神秘,袭嫚苹看着头顶层层叠叠的叶片随风飘扬,欣喜的仰高下巴,接受自树叶缝隙筛漏的阳光,不消片刻,雪白的俏脸立刻染上两抹醉人的晕红。

  宁静的气氛、暖暖的阳光、徐徐的微风,美好得让人心情愉悦。

  走着走着,她突然想到,或许该带大妞出来逛逛,大妞也好久没出来了。

  「干脆--」看看手上的便当盒,「邀学长来相思树林野餐好了。」

  主意既然形成,接着就是找寻合适的地点。

  嗯……最好是能有块平坦的大石头,这样方便放餐盒,啊,对了,附近的空地最好大些,好让大妞牠们能尽情活动……她思忖着。

  「咦?有了!」袭嫚苹双眼发亮的瞪着前方,兴奋的跑了过去。

  但就在快要接近的时候,她紧急煞车,诧异的看着那个庞然大物。

  「老天!这……这是……」

  狼吗?

  从侧面看去是挺像的,但等到再走近一看,就发现自己错了。

  平坦的大石头是有了,附近也很空旷,这儿刚好又照得到阳光,挺适合躺在石头上做日光浴,显然有位老兄跟她英雄所见略同,而且早她一步相中这块福地。

  这位老兄挺享受的,嚣张的四肢大张,庞大的身躯把整块石头占了二分之一,黑得发亮的毛皮在阳光照射下,就像一张上好的毛毯。

  看到对方转过头来,她连忙表明来意。

  「嘿嘿,真是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儿已经有……有狗了!所以……」情况有点尴尬,袭嫚苹无措的搔了搔脸颊,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显然她的出现打扰了狗老大。「你继续,继续……」

  魔王警觉的发现有生人接近,马上直起身子,全身毛皮竖起,发出低低的嘶吼,警告意味十足。

  「喂喂,狗大哥,你别火呀,我没恶意的。」她赶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不然我请你吃我亲手卤的红烧肉,怎么样?」甩了甩手上的便当盒,企图想哄骗牠。

  不是有句话说「吃人嘴软」吗?为了讨好眼前这只大狗,在牠利眼监视下,她连忙解开印有维尼熊的布巾,拿出里面还热呼呼的便当,献宝似的捧到牠面前,当着牠的面打开便当盒盖,马上就冒出热气,肉香飘荡在空气中。

  袭嫚苹深深吸了口气,满足的笑出了两个小酒窝。

  「很香吧?这是我昨晚煮好,今早特地请王妈帮我热过后,才带来学校的,你赶快吃吧!」

  魔王不驯的喷气,盯视了袭嫚苹一会儿,像是评估出她不具威胁后,便不再理睬她,低头舔了舔前爪,又趴了回去,闭上眼睛。

  「耶?你不吃?」袭嫚苹稀奇的看着牠,「人家不是说狗的鼻子最灵吗?这红烧肉这么香,你怎么可能没闻到?」说着,又把便当盒往牠凑近了点。

  可是,牠老大哥仍是跩个二五八万,不理就是不理,眼睛睁也不睁开一下。

  「怎么可能?」她还没碰过这么自制的狗。

  半晌,她恍然大悟。

  「啊!我知道了。」她用手拈起一块卤得恰到好处的红烧肉,递到牠嘴边,「一定是你还没吃过我亲手做的红烧肉,吃过后我保证你一定会爱上它,不过,你要小心,不要咬到我的手喔!」

  这次,大狗终于有了动作,把头转了个方向,甩了下尾巴,便又继续做日光浴。

  这……喂喂喂!你也太不给面子了吧?袭嫚苹瞇细了双眼,一股不服输的精神马上冒出头来。好!跟你拚了。

  她先清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放便当盒,然后七手八脚的爬上有点高度的大石头,率性的跨开两脚,学那只嚣张的大狗,整个人叠在牠身上,挡去了阳光。

  发现身上驮了个重量,魔王立刻睁眼,不爽的开始磨牙,发出嘶吼,想甩开身上的东西。

  「哇!」差点被弹飞出去,袭嫚苹赶紧圈住大狗的颈项。

  但这惹得魔王更烦躁不安,霸王性格的牠不喜欢被束缚,更别提「戴狗圈」,这会儿牠绷紧肌肉,驮着她站立起来,在大石上不停的抖动、扑跳。

  吓得袭嫚苹惊呼连连,手抱得更紧了,连脚也圈住牠的肚子。

  她现在只能拚命抱住牠,小脸埋在牠厚实的毛皮里,如果掉下去的话,她敢肯定自己一定会跌断好几根肋骨。

  一人一兽就这样僵持了好一阵子,魔王使劲的想把袭嫚苹甩下来,好几次也差点成功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求生意志发生作用,在紧要关头,她都会努力调整自己的重心,重新爬回牠背上趴着,自始至终手都牢牢的扣在牠脖子上,没有松开。

  大概是被她的执拗所折服,知道再怎么跳,都甩不开身上这块牛皮糖,渐渐魔王累了,只能趴回大石上喘息。

  袭嫚苹这才敢把脸从牠身上抬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下的距离,呼了口气,她缓缓松开手,笨拙的从牠身上爬下来,手脚还不听使唤的颤抖。

  即使如此,她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用颤抖的手抓起红烧肉,放到牠嘴边。

  「吃吧!我想这下你也饿了,相信我,这可是大妞的最爱,原本是要给牠加菜的,没想到会碰到你。喔,忘了跟你说,大妞是我在路上捡来的,牠可是我遇到的狗儿中,嘴巴最挑的一个,都是被我宠坏的,牠不爱吃狗罐头,只爱吃我煮的红烧肉……」

  袭嫚苹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样对着一只狗唠唠叨叨有什么奇怪,在流浪之家里,她也是这么对着里面的动物说话,习惯把牠们当作聊天的对象。

  「还有还有,你该见见皮皮,牠有项拿手绝活,就是学殭尸跳,每次牠只要看到狗骨头就会……」

  或许是真把她那些话给听了进去,魔王竟然靠近她的手指头嗅了嗅,嘴一张,把她手里的肉块给叼了去,优雅的咀嚼起来。

  袭嫚苹看着牠终于肯松口吃她做的食物,有一瞬间呆掉,直到魔王吞咽下肉块,高傲的看了她一眼,她才回过神来,高兴的拿起第二块送到牠眼前。

  就这样,直到吃完第四块,魔王掉头表示不愿再吃,袭嫚苹也不勉强牠,牠愿意开尊口吃,她已经很开心了。

  袭嫚苹慢慢的把剩下的几块肉给吃完,边吃她还是继续跟牠讲话。

  「嘿!你知道吗?我哥常笑我说,我这人什么都没有,就是耐性比别人够,往往一件事,别人可能都已经放弃了,我仍是傻傻等的那一个。」

  这时,原本头伏在前脚小憩的魔王,突然抬起头嚎叫了声,像是附和。

  「嘿!不公平,你也这么觉得?觉得我傻?」

  魔王在她讲完这句后,又叫了声。

  「不可能吧?」袭嫚苹狐疑的看着牠充满灵性的双眼,「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她忽然不那么肯定了。

  魔王不理会她,重新找个舒服的姿势,在暖暖的徐风中,合眼睡去。

  看到这情形,她不禁轻笑出声,从刚开始接近牠警觉的发出嘶吼,到现在肯在她的旁边安然入睡,这是不是代表牠开始接受她了?

  沐浴在阳光中的牠,乍看之下,就像只黑狼在打盹,纯黑的毛皮让她一眼就看出牠是只身价不菲的纯种哈士奇。

  在台湾,哈士奇虽然不多见,倒也不是没有人饲养,但要找到一只像牠这样毛色双层,上层纯黑,从脚掌到小腿部分则是纯白,中间额骨还嵌了一撮血滴形状的红毛,她还没见过。

  「喂!喂!你睡着了吗?」袭嫚苹在牠耳边小小声的问道。

  没反应?

  好!那就是唾着了。

  既然睡着了,那偷偷揩牠一下油,应该没关系吧?从一见到牠开始,她就想这么做了。

  缓缓把手伸出去,在半空中停顿了下,最后还是放在那质地柔软的毛皮上,来回轻抚。

  沉睡中的魔王感受到身上些微的触动,只微睁一只眼,看了她一下,又闭上了眼,像是默许她这么做。

  得到牠的允许,她放大胆的顺着牠的背毛,因为有丰富的经验,她知道规律的从头到尾,按同方向来回抚摸是最舒服的。

  果不期然,不一会儿,魔王就舒服的从喉头发出咕哝声。

  发呆看着牠,袭嫚苹忍不住脱口而出,「你长得可真是俊呀!就是神态冷了点,真好奇你的主人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竟然能养出你这种性格。」

  就她所知,哈士奇天生服从性低,相当有主见,而眼前这只更具王者风范,要驯服牠,想必牠的主人得要有点能耐,否则很容易被牠骑到头上撒野。

  虽然牠没带项圈,但从牠的举止,她肯定牠受过良好的训练,就不知怎么会跑到相思树林里。

  牠的主人呢?想必是学校内某个千金或富少爷走失的爱犬吧!

  「嘿!哈哈。」拍了拍魔王的头,把牠从睡梦中叫醒,她有事问牠。「我叫你哈哈好不好?还是……你想叫小桃红?」牠头上那撮稀有的红毛,叫小桃红挺适合的。

  魔王龇牙咧嘴的低咆,前爪不断抓着地面,像是对这名字非常感冒。

  她被牠的反应吓了一大跳,赶忙跳开三大步。

  这么激烈?!牠不喜欢这名字吗?

  她倒觉得挺好的呀!不过……算了,她可不想被压成肉饼,只得赶紧改口,「呃,也对啦!小桃红可能女性化了点,那叫哈哈好了,标准哈士奇的统称,这总可以了吧?」

  见牠没反应,那她就当作牠同意了。

  走到牠面前,她微微半蹲与牠眼睛平视,「哈哈,你走丢了吗?」

  她考虑过,让哈哈待在这儿并不妥当,毕竟任谁看到这么俊的狗,都想把牠绑回家养,为了确保哈哈可以安全回到牠主人手上,还是让牠跟着她回流浪之家吧!在那儿,她可以保护牠。

  魔王回视她一会儿,突然起身伸了个懒腰,转身优雅的跳下大石头,往林子另一端踱了过去。

  「哈哈,哈哈,喂!你去哪儿?」

  叫不听,只好跟在牠后头走的袭嫚苹,这才发现牠还真不是普通的大只呀!

  刚刚牠坐在石头上,她还没什么感觉,现在才发现,牠体型魁梧,站起来可以高过她的腰,走在牠后头,好象在帮她开路似的。

  越往里走,光线就越被茂密的树叶挡住,凉快许多,相对的也较外头幽暗偏僻。

  平常这儿就人烟稀少,照理说现在也还不到傍晚时分,更该连个人影也没有,但是她却突兀的听到比人还高的灌木丛后头,传出了女生的呻吟。

  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走在前头的哈哈这时也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怎么会有人在痛苦的呻吟?她直觉的就是想到有人受伤了,没有细想,她踏过地上散落的枯枝,手忙脚乱的就想拨开前面的灌木丛。

  拨啊拨,好不容易扒开一道小缝,她整颗头颅赶忙凑上前去,瞇细双眼,想看看那个女生伤得严不严重,她好先安抚她,顺便去找人帮忙。

  魔王无聊的蹲在她旁边,对于她的手忙脚乱,牠显得兴趣缺缺,干脆又趴了下来。

  「不行啦!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隔壁有人被欺负了耶!」袭嫚苹努力搬动牠的头,但成效不彰,被惹烦的魔王又暴躁的发出低吼,警告她别惹牠。

  「好好好,你别吼,算我怕了你,没见过比你更难伺候的狗了,竟然比我这个人还嚣张,真是……」很想扁牠,不过那是在还没看到牠身高之前,现在……「算了!」叹了口气,她还是自力救济好了。她不死心的又钻了回去,想再看清楚点。

  距离虽然有点远,又听不到他们在讲什么,不过看情形,应该是背对着她的那个女的,骑在男的身上,努力的摇啊摇,看她摇头晃脑的,挺激烈的……

  她只能隐约知晓那男的有副硕长的身形。

  但,那女的为什么一直去撞那个男的呢?不懂!

  还有,那个男的被人这样一直横冲直撞也不还击,他难道不会痛吗?

  看了老半天,她还是看不出半点头绪,可是自己若冒失的冲过去,好象又不太好,干脆一屁股坐了下来,她决定要好好的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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