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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有点酸 第二章

  “铃铃铃……”

  扰人的铃声不断,实在是不想起床,偏偏这里住的只有她一人,不起床,怎行?让邻居来告自己大清早扰乱安宁?

  极度痛苦又无奈地翻了身,伸出手,开始搜寻害她想揍人的罪魁祸首。

  终于,找着了,抓起,顺手往地上一丢,摆脱了不宁静,她甜蜜地继续睡,而第二十三个闹钟也正式宣告寿命终止。

  奈何天不从人愿,第二波强烈攻击接着到来,“铃铃铃铃……”这次彻底坏了另一半的睡意,床上的睡美人怒目坐起,含恨拿起电话,口气冲得很。

  “混蛋!”昨晚熬夜到三点,偷偷看了一眼墙上的钟,现在不过也才六点,阳光又刺眼得很,真的是要她的命。

  “你妈算不算混蛋?”话筒另一方传来颇具威严的声音。

  齐妃舫这会儿再不清醒也不可能了,只见她几乎是跪坐在床上,必恭必敬地猛朝电话鞠躬,活像电话就是她妈妈一样的尊敬。

  “妈——”长长一声嗲音,若教男人听见,肯定软了腿。“你是妃妃最、最、最爱的人了,谁敢骂你混蛋,我就找谁拼命。”后头的巴结话是她保命招数,屡试不爽。

  “是吗?”不过显然这次功力退步,话筒竟传来母亲怀疑的声音。

  “当然是啰,怎么这么早打来?”她还没睡饱呢!

  “早?都六点了,哪里早?昨晚又几点睡?”

  齐妃舫心一惊,又对着话筒哈腰,果然是自己的母亲,这么了解她。

  “很早、很早。”凌晨三点,够早了吧?!

  “嗯,那就好。这个礼拜回不回家?”

  “恐怕不行,我要赶稿,下个礼拜我再回去。”

  五年前一毕业,她便离开台中的家,独自北上,反正她大学也是在台北念,如鱼得水。

  毕业后,她受到学长萧宇言的提携,进入“深海之鱼出版社”,担任女性杂志里的两性专栏作家,会取“寒非”这个笔名也是因为她最崇拜的历史人物就是那个没什么口才,却满腹经纶的才子韩非了。

  后来,她的文章红了,连带生活也走了样,身为一个名作者,好象不如她预期的来得好,尤其上头还有个威严的总编先生。

  “好吧,记得要照顾自己的身体,早睡早起。”母亲就是母亲,三句不离关心。

  “是,妈,你也是喔!有什么问题记得要打电话给我,知道吗?”她也是很关心她的母亲,毕竟她们相依为命,能让她无条件奉献的也只有她这母亲了。

  “我会有什么问题?好了,快起床吧,别再赖床了。”听见女儿的贴心话,做母亲的心头总是甜蜜。

  “呵呵!”齐妃舫干笑。真是知女莫若母。“是,母亲大人。”挂上电话,她继续去补眠。

  昏沉之际,脑子里似乎有着下个礼拜要去新加坡度假的印象──

  好象真有那么一回事呢!

  那不就不能回台中了?答应了怎么办?

  管他,先睡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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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新加坡不是印象而已,而是千真万确的事。

  她上一本散文作品《如果一个女人》销售量创佳绩,“深海之鱼”的总编;也就是她的学长萧宇言大人为了奖励她,大方让她射飞镖选择一个国家,由“深海之鱼”出资让她去玩上两个星期。没想到那个整天压榨她的学长,总算也有良心发现的一天。

  除了写作之外,她最爱的便是玩了,说到玩,没人比得上精力过人的她。

  呵呵呵!加上又是射飞镖,她这个神射手稳当了啦!而且她已经想好要射哪一区,不就是那个气候最适中、专产葡萄酒的那个国家嘛!

  那么大的区域,她绝不会失手——葡萄酒,我来了。

  怎么办?她已经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去晃荡十四天……喔,先得扣除来回的两天,是整整玩十二天,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幸福。

  正当她以为天时地利人和皆齐备时,天却降下横祸。要射飞镖的那天不知吃了什么猛拉肚子,害她得抱着电话、坐在马桶上交代小杜一定要把飞镖射到法国,否则别回来见她了。交代完毕,她继续与马桶奋战,岂料……

  原以为一切都顺遂的,怎知那个小杜不知收了总编多少好处,竟将她出卖,射到的目的地竟是即使让一个瞎子来射也未必会射中的国家——新加坡。

  一个如城市般大小的国家?天哪!真是世界一大奇迹,她好想哭喔!

  若知如此,要比小的话,也请选择“梵谛冈”嘛!至少还能顺道到意大利给他玩一玩。罢了,奈何不了总编的权威,她只好重新整理行李,含泪带屈地离开台湾,独自一人赴新加坡。

  上飞机前,她还狠狠瞪了小杜一眼。

  此仇不报非君子,给我记住!齐妃舫在心底撂下狠话。

  然后飞机缓缓升空了,几个小时后又慢慢降下。

  待在新加坡的机场大厅内,齐妃舫趁着等人来接她的空闲,回想小杜是如何转述总编折磨人的一席话——

  “我晓得你爱玩的个性,所以怎么也不能让你去法国,免得你乐不思蜀。下个月的截稿期限看就要到了,所以新加坡走走就算,记得笔记型计算机要带着,完稿后要传回来,别让你的专栏开天窗。学妹,你知学长的个性,我最不喜欢有人寸拖搞了。”

  拜托!总编哪是担心她拖搞,根本是想报上个月她自费出了一本《总编花边史》还大方赠送给他新婚之妻的仇。

  真是小心眼!

  她之所以写那本书,不过是想让两人增加夫妻情趣罢了,看来新婚之夜总编定是遭冷落。唉!也不看在她是他学妹的份上,明知她爱玩,还这么茶毒她,真不人道。

  在机场大厅找到一个比较没人的柱子,齐妃舫立即蹲下,环抱着一只简单小行李,等待来接她的人。

  接待她的是五星级饭店的主人,她是学长的表姐,保证会好好让她感受新加坡的美丽。

  美丽?!不过一个小岛国,几天就可以逛玩,要她怎么玩呢?

  窝在饭店睡觉还差不多。

  “臭学长!”不骂骂怎能消心头之恨?

  “妃舫?”一名气质出众、穿著颇高贵的女性正朝她走来。

  “我是,请问你……”齐妃舫立刻起身,自认对眼前年纪约莫三十多的女人没半点印象,新加坡,她可是头一次来呢!

  女人浅笑,“我是“碧海”的负责人张琪芬,你是萧宇言的学妹吧?”

  张琪芬?齐妃舫大脑开始搜索,不出二十秒,她赶忙露出甜美的笑容,“是的,想必你就是学长的表姐,好年轻喔!”学长不是说他的表姐有一个小她一岁的儿子?

  张琪芬虽是开心,却仅淡淡一笑,“宇言没跟你说我的年纪吗?我跟他差很多,已经快四十五了,哪会年轻?你这小嘴真甜!”

  “我说的是实话,张姐,你跟我站在一起,顶多是我大姐!”她可不爱捧人,是实话实说。

  无论如何,张琪芬还是笑意盈盈,“宇言说你偶尔会撒点小谎,不过我信你了!”

  臭学长,竟敢拆她的台!

  “迪伦,来帮齐小姐——”

  “张姐,喊我妃舫就好。”

  学长,等着吧!《总编花边史》第二集,很快又会上市了,这次她会加印数百本,分送给“深海之鱼”的所有员工和学长的一干亲朋好友,就算会亏大本,她也非做不可。

  “妃舫,跟我来,车子在外头等着了。你的房间我已经帮你准备好,这两个礼拜你就慢慢玩,回到饭店我会帮你准备一个私人导游。”

  正好,新加坡虽可以说国语,她英文也不错,但却懒得开口。

  “谢谢张姐,学长有交代我工作,其实我想我也不太能玩了。”坐上车,她轻轻一叹气。

  “没关系,既然来到这里,就好好放松,这样才能文思泉涌。”张琪芬鼓励道。

  齐妃舫苦了一张脸,本以为女人不会为难女人,张琪芬会豪气地帮她致电给无情学长,要他别压榨自己;没想到……算她可怜。

  “是……”她答得有气无力。

  “对了,这次还真亏了宇言的关系才能认识你,我也是你的书迷,还请你帮我在《如果一个女人》上头签个名吧!”张琪芬拿出书本,一脸书迷见到作者的喜悦。

  寒非——是个只能看见她的作品,却见不着本人的作者。

  这是齐妃舫一开始就立下的约定,绝对不公布照片、真实姓名,公开场合更是严禁出席,毕竟如她爱玩的个性,哪受得了成天被人认出来,而被迫得关在家里的困境?

  “好啊,不过,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喔!”

  呵呵,她竟有个这么厉害的书迷,真是荣幸。

  不知下次带妈来,能不能有折扣?

  啊!惨了,她忘记通知老妈了,回去准完蛋,待会儿可要赶紧打个电话回去报平安才好。

  气归气,齐妃舫仍不得不承认建在市区的“碧海”,其华丽程度果然是顶级的。

  尤其是内部的大理石装潢,就连踩起来都有股优越的骄傲,这方,她正在感受何谓高级,那方,张琪芬已打理好一切。

  “妃舫,这是Mars,是你这两个礼拜的私人导游,由于我必须去法国开会,这段时间不会在新加坡,你只要有问题都可以找他,他会帮你解决。”

  听着张琪芬的介绍,齐妃舫只专注在“法国”两字,去法国?好好喔,她也好想去说。

  乍见齐妃舫,Mars的眼睛露出一股诧异,随即又很快隐逸。

  “齐小姐,你好!”Mars露出迷人又有礼的笑容,然后伸出手。

  齐妃舫望着比自己高上二十公分的Mars,即使他俊俏又有型,她依然没被迷倒,本来嘛,以前在学校里,最照顾她的两个学长统统都可以把男明星比下去了,她早习惯成天对着两张俊美的脸庞,所以再好看的男人也无法引起她的兴趣。

  “你好,这段时间要麻烦你了。”握住他的手,感觉到对方的手心厚实,而且他的笑容似乎太灿烂了点,好象有点……期待的样子,令她不禁在心愿反问:我们认识吗?

  见齐妃舫没有特别表示,态度平平,Mars有些失望。

  齐妃舫注意到了,也不明所以,他失望什么?

  既揣不透其心思,她也懒得再花脑筋,收回思绪,朝张琪芬点头道谢,“真是麻烦张姐了,不好意思,还要你调派人手来。新加坡可以讲中文,我英文也尚可,其实不必麻烦的。”客套话是得说一点,她可不想败坏台湾的门面。

  张琪芬拍拍齐妃舫的肩,“跟张姐客气什么?你是宇言的学妹,又喊我一声张姐,我是该好好照顾你,别在意了,Mars很好相处的。”

  “嗯,我一定会和Mars先生相处得很融洽!”她对Mars嫣然一笑。

  Mars望着眼前的女子,一向制式的表情早不知让他收到哪里去了。他注视她与张琪芬有说有笑的表情,内心真的有些受伤,不过短短三个月,她便忘了自己吗?

  难道果真如她那晚所说,那次在台北西门町的萍水相逢,根本不值得她记忆,所以她才能很快就忘记那一晚的特别?

  他真有些难过。

  察觉投射过来的目光,齐妃舫大方响应,既然对方一直看着自己,她又没做错事,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地看回去。

  “请问一下,我们有见过面吗?”还是问问比较妥当,免得自己心底七上八下,以为在外面做错什么让人印象深刻。

  原来她真的不记得了……没想到两人再会面的时间如此快,却也如此教人受伤,落寞之余,于薄海也决定不说了。

  “不,我们没见过,只是齐小姐的容貌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呵呵!”齐妃舫于笑出声,他虽然说得诚恳,她却觉得牵强,真以为她会信?

  多看了几眼Mars深沉的眸子,她想这两个礼拜,除了睡觉。打稿外,应该会有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吧?比如探查Mars的身分。

  齐妃舫很认真的想着——他究竟是谁呢?

  望着两人眼底不明的火花,完全将她这个活生生的人遗忘了,张琪芬只是笑了笑,然后悄悄离开。她是非常希望自己不在的这两个礼拜,“碧海”能有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

  好比……爱情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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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薄海的头一件工作即是帮齐妃舫提行李。

  “齐小姐,这里就是你的房间。”身为碧海的经理,他绝对能公私分明。

  走入房间的齐妃舫“哇”地一声叫了出来,“好棒喔!”

  出国旅行最让人期待的,除了观光之外,就是饭店了,因为舒适的环境才会让她一觉到大亮,然后继续隔天的行程。

  于薄海抿唇一笑,喜欢她的喜悦反应。

  自他接手“碧海”管理经理一职后,就力求满足客人对饭店的各项要求,也在他的努力之下,至今未有客人抱怨客房的缺失。

  这一直都是他的骄傲。

  如今看见她也喜欢,他更高兴了。

  其实,三个月的时间说短不短,但说长……也足以让人忘记一个陌生人了,只是那晚之后,他却没有忘记她,每天处里堆积如山的公事,偶尔空闲,他最常想到的便是西门町与她畅谈的那一夜。

  很少放松的他,那晚沾染她的愉悦,彻底让他的心情放松,因此享受了一个美好的夜晚,可惜她忘了,看她露出困惑的神情,他很清楚,她是真的忘了。

  “为了怕齐小姐不了解本国民情,我有必要为齐小姐解说一下。每天早上,你必须在床头上或是枕头下放上一元新币,这是给打扫人员的小费。”于薄海尽责地解说。

  已半趴在舒服床上的齐妃舫对他甜甜地笑,“Mars,有必要那么客气吗?就喊我妃舫好了,反正我们还要相处两个礼拜,请多多照顾啰!”

  瞅着她一脸无害的脸,于薄海又想笑了,既然她忘了就忘了,重新认识,未尝不可。这次,他定要让她永远记住自己。

  “哪儿的话,我的中文名字是于薄海,厚薄适中的薄,海洋的海。”第一步就是使她熟记自己不曾在饭店之内使用的名字。

  齐妃舫歪了头,三秒的动脑筋让她笑眯了眼,“薄情的海洋。”

  于薄海无声扬唇,她果然够古灵精怪了,这样也能联想。

  “我该怎么喊你?”

  “薄海,喊我薄海就好。”

  嗯……怎么听于薄海的声音愈听愈醉呢?而且还有抹熟悉的印象,好似……好似在哪听过?

  想她阅人无数,却很少记得人的长相,倒是挺会辨认声音,打于薄海开口时,她便觉得有点耳熟,只是一时要适应新环境,让她无法认真地搜寻记忆。

  算了,问问比较快。

  “薄海,你的声音听来很熟,我们……真的没见过面?”实在是于薄海看她的第一眼时目光过于特别,那眼神仿佛他们认识一般。

  于薄海略带深意的眸子停在她正在皱眉的脸蛋上,心中有股安慰了,至少她对他的声音留有印象。

  “不,我想我们真的没见过,新加坡你第一次来,不是吗?”

  “你怎么知道?”

  “猜的。”于薄海俐落响应。

  “是吗?”脑袋昏沉,怕是坐飞机的缘故,害她开始有点想睡了。

  没有再出声,齐妃舫懒散地由床沿向内滚了一圈,再拉开棉被,然后盖上。

  看着她这连续动作,于薄海有些怔忡,难道她不晓得还有个大男人在她房间里吗?

  竟敢这么大方,是真的不怕他乱来,抑或是迟钝呢?

  跨出步伐,于薄海走近,只为多看她几眼,瞧她已把整个人裹在棉被里,安稳的睡相可真让人想捏捏她白皙的脸蛋。

  一时间,也不知是不是情不自禁,或是真的太想念她,于薄海俯身亲吻她光滑的前额。

  “好好睡,愿你有个好梦!妃舫。”

  替她拉上窗帘,于薄海悄悄离开,轻轻合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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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碧海的管理经理,于薄海总克尽职守,务必要求完美,将最好的一面呈现在客人眼前。

  已经将十五个楼层逐一巡视完毕的他,正要回到饭店为他准备的房间休息,经过餐厅,看见一名服务生还端着份餐点。

  于薄海拦住,“谁的客房服务?”

  “是301号房的齐小姐,她要我们这时候再送去。”

  是妃舫,她起床了吗?

  “我帮你送去。”

  “是。”服务生纵使伤心,也不敢反驳,只好眼睁睁看着即将到手的小费飞了。

  端着盘子,来到301号房前,于薄海力道适中地连敲三下,里面的人却是连问也没问就草率地开门。

  “谢谢……我的晚餐哪!怎么是你呢?”睡得太熟,直到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她才愿意醒过来觅食填肚子。

  方洗完澡的齐妃301头发还滴着水,只着一件白色睡袍便前来应门,于薄海注意到她腰间的带子快松开了。

  这女人,真不知是迟钝还是单纯?

  “顺路帮你送来,”他轻咳几声,“妃舫,我想你最好有必要把睡袍绑紧一点,我可不想待会儿听到尖叫声。”他绅士的移开目光。

  齐妃舫微皱眉,她有绑紧……低喊一声,她连忙双手一圈,转过身,干笑道:“不好意思,可能是跑太快,又让它松开,有没有“污染”你的眼睛呢?”都怪她只顾着吃,这也没办法,民以食为天。

  “应该说是让我吃了冰淇淋。先把头发吹干再来吃。”

  于薄海单手捧着的盘子内有一盘热腾腾的炒面,看得她口水直流,目光怎舍得离开这盘面呢?

  “呃……头发会自然干,可是面会凉,而且凉了就不好吃了,所以我想先吃面比较好。我吃得很快,五分钟就可以解决了。”

  于薄海出手一挡,坚持道:“还是先吹头发,这样不伤身,而且吃快不好,细嚼慢咽对身体才是好的。”

  齐妃舫只好收回手,低着头,“可是我真的很饿了说。”

  拗不过她的可怜兮兮,于薄海便说:“拿去吧!”

  “谢谢你,你真好。”喜孜孜地接过盘子,她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吃下第一口,正要塞入第二口时,便瞧见于薄海拿着吹风机走出来,逞自帮她吹头发。

  “吃慢点,别伤了胃。”

  齐妃舫眨眨眼,“这举动好象有点太亲密了吧?”

  “会吗?”吹风机的声音小,齐把舫心里想什么便脱口问出,于薄海听见便响应。

  “不会吗?可是我们才认识不到几个小时耶?”她是不讨厌他,只是仍有些不太习惯,除了她母亲外,还没人替她吹过头发,也没人敢啦!

  嗯……等等,怎么妃舫说过的这些话那么耳熟?啊,对了,是三个月前在台北的饭店里,他也遇上这么一个唐突的女子,如今他已能体会那女子当时的热情了,遇上自己喜欢的,任谁都会想办法多靠近几分。

  喜欢?

  于薄海的动作一下子停止,原来……这三个月的思念不是假的,他竟然已对妃舫产生恋爱的感觉而不自知?

  “怎么不继续吹了?”问归问,但有人帮她做最讨厌的事也没什么不好啊,反正她也不讨厌于薄海,相反地还对他有好感呢!

  对陌生人有好感?好象是生平第一次吧!

  于薄海小心翼翼地问:“我……这样会不会吓到你?”那个女子让他反感,他不希望也让妃舫对自己有不好的印象。

  齐妃舫边吃边说:“不会啦,我本来就最讨厌吹头发,这头长发是我老妈用上台北跟我交换的,说是我只要一剪掉,就要押解我回台中。其实留长发很辛苦的,大家都只看得见外表的美好,却看不见我洗头的辛苦,弯腰冲洗头发真的很辛苦呢!”

  “可是很美,你的发质很好。”忍不住,他玩起她的头发。

  “是我妈妈生得好。”总之,她的一切都是老妈给的。

  “那也算是你的天赋啊!”

  熟悉的比喻令齐妃舫将刚要送入嘴里的炒面硬是停在嘴前,她回头一望,满脸诧异。

  “你……的想法跟我一样耶!”

  于薄海扳正她的脸,好能继续吹她的头发,“这没什么,这世上总会有几个跟你有相同想法的人。”

  “至少你是我第一个遇上的。我每次这样说,大家都不能赞同,他们都说这要感谢父母、感谢上苍,就是不感谢自己,说真的,若没自己前辈子做好事,这辈子哪有这么幸福的天赋呢?”她对自己的理论十分坚持。

  “是啊。”他也觉得她颇有见解。

  “薄海,你的手很温柔,是不是经常帮人吹头发啊?女朋友喔!”她好奇了。

  “我工作很忙。”他们第一次见面,她也是劈头这样问他,是她真的太好奇,所以成了她的特殊招呼语吗?

  “再忙也要交个女朋友啊,可别错过好时机再去埋怨月老喔!”解决了面,舔舔唇,心中无限快乐。来新加坡也未尝不好啊!

  埋怨?他不会的,囚为月老已经把红线缠上他的小指了。

  “你是不是经常这样问人?”

  齐妃舫又迅速转过头,“你怎么知道?”一下子就暴露了自己的缺点。没办法嘛!

  身为作家,总是要多方观察,才能写出扣人心弦的好文章。

  还没吹干她的发,于薄海又把她的脸扳向前,“猜的。”

  齐妃舫曲起双腿抱住,“真厉害,一连猜对两个。薄海,难道你有心电感应?”三度回头。

  于薄海抿唇朝她笑,“你再回过来一次,只好请你自己吹了。”

  这下,齐妃舫乖乖地转过去,“别这样嘛!我们之间好象你比较了解我,这样不公平。”

  吹好她的头发后,于薄海将吹风机整理好,没理会她的抱怨。齐妃舫乘机回过身体,趴在椅背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的动作。

  动作轻且慢,可见他是个心细的人,吹风机的线收得整齐,看得出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手温柔又温暖,能教他喜欢上的人应该会幸福。

  摆好吹风机,于薄海走了回来,坐在她身旁。

  “我希望能做好导游的工作,若你明晚没有安排,我想带你去“克拉码头”,那里有不少异国风情的BAR,很特别,我相信你会喜欢。”他这次是真的猜测她会喜欢特别的事物。

  提到BAR,就会让人联想到喝酒。

  齐妃妨过惯夜生活,也与咖啡、酒精成为朋友,她酒量虽好,却也懂得适可而止,浅尝只为提高灵感。白天太过吵闹,让她的感觉神经封闭,唯有深夜的宁静才能激发源源不绝的创思。

  这大概是每个写作人的通病吧?写不出来就怪天空太蓝、云太白、太阳太大,晚上不下雨。总之,能怪的一个也不放过,而唯一不在黑名单之内的就是作者本人啰!

  齐妃舫听了笑着直说好。

  “谢谢你。”她有礼貌地道谢,笑容甜美得可比小巧的紫丁香。

  有那么一瞬,他几乎看傻眼了。

  这样时而成熟、时而孩子气的多变女子,到底谁能留在她的眼底?他会有机会吗?

  “妃舫,两个星期后,等你回到台湾,你还会记得我吗?”

  慢慢地,他愈来愈想执着了,对她。

  既然上天给了第二次缘分,他没道理任她由手上溜走,会再相遇,就表示他们是有缘的。

  脑子一时停摆,齐妃舫呆愣住,怎么于薄海问的问题好似十分了解她的个性?

  不对!他们铁定不是第一次见面。

  “我们真的见过面对不对?”第三次提问,齐妃舫问得笃定。

  轻柔地揉着她的发丝,眷恋的感觉残留在手心上,于薄海不舍得地收回,“慢慢想,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来的。”

  齐妃舫扁了嘴,“我不喜欢这样。”就好象自己让人看光一切,对方却还躲在暗处。

  浅浅地,于薄海勾了抹笑痕做响应。

  “说嘛!”

  “这次,我希望你能永远记住我。”于薄海仍选择回避她的问题,同样地,在她的额前留下一吻后离开。

  并留下满头雾水、得不到解答的齐妃舫,一个人辗转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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