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对方律师不该在未得到结果前先行下定论。」望着男子正气凛然的眼神,他的气势着实矮了一半。
「庭上,如果一个男人对自己的所做所为不能负责,我们如何期待将来他能负担起什么重责大任。」
此时,一个小小的脑袋瓜自静默无声的观众席后方探出头,圆鼓鼓的眼睛好奇地左右溜转。
好有趣喔!
大大的微笑自嘴角漾开,小女孩看着前方两个针锋相对的男人斗嘴,其中一个明显地落居下风,由冷静的神态逐渐转为面红耳赤,清晰的口齿也变得迟顿,而对手则是气定神闲,犀利的言词中还加入诙谐的笑料,让原本气氛沉重的法庭,慢慢地变得有点生气。
法庭里的所有耳语在法官木槌敲下后哗然而止。
「本席在此宣判,被告黄宽山应付原告陈玉樱精神赔偿费用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并限制其行为不得出现在陈玉樱四周一公里处。以上宣判,被告不得再提上诉,退庭。」
最终判决出现,几乎创下台湾法治史上最高的赔偿金额,众人一阵惊愕后,立刻给予原告律师巨大的掌声。
他带着胜利的笑容,风度十足地与被告律师握手后,便将注意力集中在小女孩身上。他走过去抱起她,轻轻地在她脸颊上印下一吻。
「爸爸,你好厉害喔。」小手搂着父亲的脖子,小女孩发出软软的童音,看着面露崇敬有加的人们环绕着自己的父亲。
「当然。」男人志得意满地说:「真正有本事的人,靠着一张嘴就足够让别人信服。」
「是吗?靠嘴巴说话就能让人『幸福』?」搞错了方向的小女孩偏着头想了好一会儿,「那我将来也要靠嘴巴吃饭。」
「妳想当律师?」他挑起眉,不信地问。「那可得好好念书才成。」
「念书吗?」她皱起眉头。
「成功的过程哪能偷懒,不好好念书的话就不能像爸爸一样当个律师喔。」他刻意的板起脸孔说。
「这样啊!好辛苦呢。」她沉思半晌后忽地笑了开怀,「那我可以请隔壁的阿风帮我念。」
「不行,念书得靠自己,哪能让别人帮妳念。」他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小女儿,年纪轻轻就想偷懒,那怎么成。
「喔。」她垂头丧气的应着。
怎么办?拿起书就会打呵欠的她又不喜欢当书呆子,将来铁定当不成靠嘴巴吃饭的律师……